2026年1月22日星期四

【支聯會案】何俊仁認罪罪成 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不認罪

 2026-1-22

已解散的支聯會,及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2021 年 9 月被捕,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三名被告至今已還押 1400 至 1600 日。案件今(22 日)於西九龍法院開審,預計審期 75 天。早上開庭後,各被告進行答辯,支聯會、李卓人、鄒幸彤表示「不認罪」,何俊仁表示:「認罪」。

控方今早讀畢涉及何俊仁的案情,指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主張「就是終止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有違國家憲法,「不存在任何合法手段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這根本制度」;支聯會亦從各種途經傳揚主張,並謀求將「結束一黨專政」綱領付諸實行,煽動他人達到結束中共領導這非法目標,又引述何俊仁在不同場合的「煽顛」言論。法官接納何認罪,宣布其罪名成立,求情及判刑待案件審結後處理,又批准何毋須再出庭。法庭下午休庭,供雙方處理同意事實,明續處理鄒幸彤申請專家證人爭議。

三名被告今早被囚車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

鄒幸彤燦笑躹躬:辛苦大家吹成晚風

三人於早上近 10 時陸續入庭,精神不俗,李卓人一頭灰白髮,穿黑色外套,向親友揮手。何俊仁穿黑色上衣,向旁聽席微笑。有旁聽人士站起揮手說:「早晨人哥!」、「早晨仁哥!」,有保安要求各人「坐低」、「冷靜」。兩人各被兩名懲教看守,分開被告欄兩邊就坐。

鄒幸彤穿卡其色外套,綁長馬尾,頭髮及腰,以響亮聲線向旁聽席說:「辛苦大家吹成晚風!」,再躹躬一下,又展露燦爛笑容,以雙手揮手。有旁聽人士讚說:「你仲係咁靚女」、「你啲頭髮好靚 」,鄒回頭微笑。步入被告欄後,又與坐身後的李卓人聊天。

前支聯會常委鄧岳君周一下午起開始輪候,排在旁聽隊伍首位。他說昨晚在法院外閱讀 5.18 光州事件書籍,被警員勸告要收起、不能公開展示。

鄒幸彤母親、李卓人妻子鄧燕娥、前社民連曾健成、前支聯會常委鄧岳君、前民主黨主席劉慧卿、前區議員陳劍琴、社運人士「大黃伯」、各國駐港領事館代表等,均有到庭旁聽。正庭公眾席後方有近 40 人戴口罩,有持籌人士今早一度擬進入一樓大堂記者席,須保安指示方向進行安檢。

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黎婉姫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及高級檢控官吳加悅代表。鄒幸彤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應訊。李卓人、何俊仁由大律師沈士文、梁麗幗、胡栢昌等代表。已解散的支聯會,由資深大律師林芷瑩代表。

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亦有到場。

何俊仁認罪 支聯會、李卓人、鄒幸彤不認罪

各被告先進行答辯,支聯會、李卓人、鄒幸彤表示「不認罪」,何俊仁表示:「認罪」。

控方先讀出涉及何俊仁的認罪案情撮要。代表何的大律師沈士文一度稱,案情頗冗長,為節省法庭時間,不需在公開法庭讀出。法官李運騰指本案始終是公開審訊、有公眾關注,「公眾都想知個案情係啲乜」。黎嘉誼續讀出案情,指支聯會成立以來,一直採用「結束一黨專政」為其五大綱領之一,以此作為其組織的根本主張和目標,在《國安法》生效前後,一直廣泛鼓吹及傳揚「結束一黨專政」的主張。

支聯會案引起國際關注,各國駐港領事館代表到場旁聽。

控方指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主張 違國家憲法

黎續指,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中國根本制度,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或主張「就是終止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絕非國家憲法所容許、亦違國家憲法,「不存在任何合法手段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這根本制度」。而支聯會成立多年來,從各種途經或渠道公開傳揚其主張,以結束中共的領導為目標,以獲群眾認同,並謀求將「結束一黨專政」綱領付諸實行,煽動他人達到結束中共領導這非法目標。

他續指,支聯會有組織性、公眾性、持續性,控罪期間,何俊仁連同李卓人、鄒幸彤,透過其身居要職的支聯會,繼續煽動人組織、策劃、實施「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或主張,顛覆國家政權;亦煽動支持和延續支聯會的組織和運作,鼓吹及傳揚有關綱領,以爭取更多群眾認同和支持,煽動他們個別或共同組織策劃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達到結束中共領導非法目標,並「維持認同其非法目標的公眾面」來達到其非法目標。

而何俊仁及其他被告作出的煽動行為,是「藉他們所認可的民主概念或六四事件之名、配合針對國家的負面內容」鼓吹及傳揚「結束一黨專政」,利用相關命題作煽動行為,並透過針對國家的負面內容,激起民眾對國家政權的厭惡、憎恨等情緒,以加強煽動效果。

寒冷天氣警告下,疑似排隊黨人士皆通宵排隊輪候旁聽正庭公眾席後方有近 40 人戴口罩有持籌人士今早一度擬進入一樓大堂記者席。

控方指何俊仁「一直參與、認同及支持支聯會」

就支聯會的組織及煽動顛覆的途徑,案情指,支聯會於 1989 年 6 月 15 日成立,2021 年 10 月 26 日特首命其從公司登記冊剔除。何俊仁在《國安法》生效前後,擔任支聯會董事及常委,「一直參與、認同及支持支聯會的組織和主張」,《國安法》生效後亦然,繼續任支聯會董事、常委及副主席,直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辭任董事。

控方指,支聯會有逾 200 個成員團體、約 20 名常委,於 2002 年成立青年組(支青組),吸納青年人加入,同年六四晚會,支青組執委公開指宗旨是「將支援中國民主運動嘅信息同埋工作繼續延續落去,同獨裁政權抗爭,爭取結束一黨專政,同埋建設民主中國」及「貫徹支聯會嘅五大綱領」。支聯會亦每年持續舉辦六四晚會、洗刷國殤之柱、六四長跑等活動,定期發布《港支聯通訊》等刊物。

控方指何俊仁一直參與、認同和支持支聯會。(資料相片)

六四晚會、長跑、紀念館被指為「煽動顛覆途徑」 

控方指支聯會設組織部、傳訊及出版部、教育及青年部、海外聯絡部等,「顯然用以鼓吹及傳揚支聯會組織和主張」;又一直公開表述宗旨,包括「推廣任何愛國民主活動和要求中國民主改革的工作」,透過捐款、補助等推廣及執行。

支聯會又成立六四紀念館,透過公開表述相關活動、組織或籌辦參觀,及提供包含針對國家負面內容的物品等,激起對政權厭惡、憎恨等情緒,以作為鼓吹及傳揚支聯會主張,及籌募經費的途徑。館內的明信片、宣傳單張、海報及刊物等,與支聯會曾採用的象徵物品、口號、聲言等一致,目的同樣向公眾鼓吹及傳揚支聯會。支聯會又透過互聯網發布港支聯通訊,及透過臉書、YouTube、推特等社交平台,發布針對國家的負面內容。

2019年維園六四燭光集會
支聯會每年在維園舉辦悼念六四燭光集會,被指控為「煽動顛覆」的途徑之一。(資料相片)

引何俊仁六四集會反 23 條、批習近平等言論

控方續指,何俊仁連同李卓人、鄒幸彤及支聯會,共同或個別煽動顛覆政權,透過叫喊口號的方式,鼓吹及傳揚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非法目標;何俊仁承認其鼓吹落實的「結束一黨專政」主張,涉違反國家憲法的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控方續讀出,何俊仁或支聯會在《國安法》生效前後,發表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的內容。其中 2003 年政府提出 23 條立法,何俊仁當時是支聯會董事、常委及秘書,同年支聯會的六四晚會曾表述,「⽀聯會嘅網領之⼀係『結束⼀黨專政』,廿三條立法就係要將⼀黨專政嘅鎮壓⼯具伸延到香港嚟⋯⋯廿三條立法係要強逼港⼈只有⼀種嘅愛國⽅式,愛國必須愛黨,愛國成為共產黨嘅專利,可恥」、「喺如果萬一立法之後,我哋係會完全藐視廿三條嘅存在,繼續行使我哋自由,以公民抗命去對抗惡法」,「假如呢個係所謂嘅顛覆,我哋⼀定就咁顛覆下去。」

2014 年「佔領中環」前後,支聯會發布內容加強煽動行為效果,於 2015 年六四集會上,何俊仁等人公開表示:「習近平上台之後,自由民主不但未見改善,反而倒行逆施,維權人士被打壓,被監視,被囚禁,被失蹤,甚至被自殺。言論同埋行動自由遭到全面嘅封殺,習近平嘅中國夢竟然變成咗中國⼈嘅惡夢」。同年,何俊仁曾聲言:「中共縱使要在大陸維持專政,亦不一定可以完全抗拒香港全面的民主化」。

控方在庭上引述何俊仁在不同場合的公開發言,指他承認鼓吹落實「結束一黨專政」,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資料相片)

2016 年六四集會,何俊仁稱人類歷史上從未曾有這麼多人堅持多年,「喺同一日 6 月 4 號,每一年,喺同一個地方,向一個咁少數嘅專政嘅政權作出抗議」。另有發言稱六四是一代人的啟蒙,傳遞港人對公義堅持、對真相執着、對強權無畏、對人的關懷,「打壓激發起反抗,反抗惹嚟更⼤嘅打壓,呢個睇起上嚟好似係⼀個死循環,但係只要反抗嘅記憶不滅,反抗嘅經驗不被遺忘,每⼀次嘅打壓就係⺠間⼒量嘅累積,守護記憶係守護前⼈撒下嚟嘅火種,只要火種不滅,終有⼀⽇星星之火必將燎原⋯⋯結束⼀黨專政唔單單係為咗中國嘅⺠主,更加係為咗香港嘅⾃由」。

指支聯會辦活動、受訪加強煽動效果

控方指,除六四集會,支聯會也以不同命題辦活動或受訪加強煽動行為效果,如 2017 年何俊仁公開指:「我哋相信總有⼀⽇中國係會實現到⾃由嘅,⼈⺠爭取⾃由呢個念⼒係唔會被窒息同埋消滅。」

控方又指,早於 1997 年 7 月 1 日國家對香港特區恢復行使主權前後,支聯會在公開活動中已表示,即使特區成為國家憲制的一部分,支聯會仍然堅持鼓吹及傳揚「結束一黨專政」主張,以達到顛覆政權的非法目標,也確認了名為「國殤之柱」的裝置物的代表意義。在 2017 年「洗刷國殤之柱」活動中,何俊仁曾稱洗刷國殤之柱時,「我哋係重新表達我哋對爭取⺠主,反對極權嘅堅持,我哋繼續以我哋嘅信念,以我哋嘅勇氣向強權說不。」

何亦於 2017 年六四集會稱,「回歸咗 20 年喇,中共⼀直喺香港打壓⺠主⼈權,⼲預港事,將專政加諸香港,香港⼈拒絕中共無形嘅⿊⼿,我哋會堅守在⺠主、⼈權、⾃由嘅最前線,團結全國嘅⼈⺠爭取結束專政,實現⺠主。『六四』必將平反,專政必會結束,⺠主憲政將會戰勝歸來」。

控方指何俊仁曾在洗刷國殤之柱活動中,指堅持反對極權,以勇氣向強權說不。(資料相片)

引何撰文、公開指堅持「五大綱領」

控方引述何同年發文,提及支聯會面對挑戰,仍會堅持和堅守「五大綱領」,不會退縮,甚或尋求自保而屈服;又在一篇題為〈平反六四 結束專政 如何結束一黨專政〉的文章,分析如何以不同途徑結束一黨專政,包括長期抗爭,並呼籲民間力量透過非政府組織起來,推動文化思想和價值意識的改變,顛覆世界上專制的政權。

控方續指,國家 2018 年修訂憲法,支聯會以此為命題,發布針對國家的負面內容,持續鼓吹及傳揚「結束一黨專政」,包括 2018 年 3 月支聯會有份參與的示威活動中,集會人士以「獨裁」、「專制復辟」等形容國家主席;同月何俊仁稱,「我哋亦都會繼續好似以往⼀樣去舉⾏我哋個燭光集會,繼續⾼舉我哋嘅五⼤綱領,繼續會要求平反六四、要求釋放⺠運⼈⼠、要求『結束一黨專政』同埋建設⺠主中國⋯我可以話畀你哋聽我唔會因為呢啲威脅,⽽⾃⼰收⼝」。

同年支聯會清明節獻花活動,何俊仁公開指「多年嚟我哋都係批評緊中國嘅專制制度,要求結束專政,我哋唔會放棄呢個自由」;5 月亦指會繼續高聲叫出信念,包括「結束一黨專政」。同年六四集會,何表示,「威權統治者要磨滅人民嘅記憶,獨裁者掌權者要篡改歷史⋯我哋深信,殘暴不仁嘅政權必然覆沒,絕不會千秋永續。」

何俊仁曾稱:結束一黨專政唔係要消滅共產黨

控方又指,何同年 4 月受訪,一方面表示知悉國家憲法有確立中共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另一方面又把中共放在其認可的民主概念對立面。何曾表示,如被控告違反憲法,「我就話佢聽我哋知道中共實際上都係搞緊實行嘅一黨專政,個個知道,不過你憲法唔係咁寫喎,實際你違緊憲喎」,又指「佢憲法裏面都唔係寫一黨專政吖嘛,佢自己都係講話一黨領導多黨合作吖嘛⋯我哋梗係唔會改變個口號⋯民主社會裏面多黨制就係一黨專政要結束㗎喇。」

何俊仁同年 5 月亦曾指,「我哋希望有一個民主中國,自然就係一定要結束一黨專政,結束一黨專政唔係要消滅共產黨,共產黨係有權參加競選、有權可以透過公平選舉贏得繼續執政嘅地位,我哋唔係要消滅共產黨,唔係好似共產黨要消滅其他嗰啲意見」,又指「領導八黨呢個合作呢,其實大家都知道係一個笑話嚟嘅,其實根本由頭至尾係共產黨完全專政。」控方指何聲言非要「消滅」共產黨,但以他們認可的民主概念之名,結束其領導地位,否定國家憲制及政治制度。

案件押後至明日續處理鄒幸彤傳召專家證人的爭議,散庭後,鄒的母親離開法庭。

反修例運動期間 公開表述不認同中共領導

控方指於 2019 年 4 月,港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後來發生連串涉暴力和違法行為的社會事件,此情況下,支聯會繼續「結束一黨專政」主張。其中何俊仁於 5 月,再將中共放在其認可民主概念的對立面,公開表述不認同中共領導,包括稱大陸很多學者在討論聯邦制、地方分權制,「民主就係將個權交番畀人民 ,唔好淨係你惡晒。咁所以呢個結束一黨專政係重要嘅,你唔好你惡晒」,又指「我愛國我先至要反共」,因共產黨帶來災難、「好多嘢係不人道」,「我哋係認同個國家民族,真正嘅國家民族 ,所以我哋就唔認同共產黨嘅領導」。

同年六四集會,何俊仁等人曾稱,「獨裁者嘅政權喺鎮壓三十年之後,並沒有停止佢嘅獨裁⋯今日,專政嘅魔爪一直不斷咁樣伸展嚟到香港,近日更要喺香港強行通過《逃犯修訂條例》,企圖摧毀香港嘅法治,威脅港人嘅人身安全,為我哋香港嘅未來,我哋一定要抗爭到底」,「我哋堅信『六四』必會得到平反,專政必會結束,民主必會實現」。

而何俊仁同年 9 月否定共產黨領導與愛國的關係,提及「名就係愛國,實際就係愛黨,支持黨支持領袖,呢啲係愛國咩呢啲?」;又公開表達對中共敵意及發布針對特區的負面內容,指港府「驕橫跋扈」、背後有共產黨此極權政府撐腰,又形容閉門做決定的「中南海政權」是「非常之邪惡」。

李卓人妻子鄧燕娥(中)、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右)等離開法庭。

控方指國安法後仍堅持主張

控方指,2020 年 5 月,國家開始《港區國安法》立法程序,何俊仁同年 6 月推動六四集會部分以線上方式舉行,並於六四當日稱《國安法》給予很大政治壓力,但「我們相信這個抗爭一定要下去,正義最後一定能夠到來,一黨專政一定會結束,民主的中國一定會來臨」,又指「中共的歷史正是鎮壓自由的歷史,是人民反抗暴政的歷史」,並高呼五大綱領。

控方指,《國安法》生效後,何俊仁等人繼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何於 7 月 1 日表示,面對國家機器鎮壓,「我哋⼀批長期喺香港堅守奮⾾嘅⼈,我哋會有⼀個好重要嘅作⽤去穩定,就係我哋要企起⾝囉!我哋有啲⼈會坐監嘅,係冇辦法,但係我哋都係要更加表示我哋要守住呢個家園!」同月 9 日,何指「我哋會堅持要結束一黨專政」,包括要求民主中國、支持內地維權、爭雙普選和五大訴求,「我哋盡可能希望喺合法嘅環境之下做,但係如果法律逼到我哋係冇地方走嘅,要我收聲嘅,對唔住我做唔到呀!我係寧願承受法律嘅後果,呢個係好簡單!」

同年 12 月,在支聯會有份的示威活動,有人在何俊仁在場下發表針對國家的負面內容,稱「我哋一定繼續嗌番我哋五大綱領喇,呢個我哋都係嗌開我哋照嗌喇」。2021 年 2 月,何俊仁在司徒華逝世 10 周年場合中,指司徒華曾稱「幾困難都好唔能夠放棄」、「堅持落去就有希望」,因他知道對手是共產黨、是專制極權,為達政治目的可不擇手段,「所以最艱難嘅時候我哋同你哋大家講,我哋支聯會係繼續係會堅持落去嘅⋯我哋可能會面對牢獄嘅打壓,但係我哋更加需要有智慧。」

同年 4 月,何俊仁稱「倘若我哋⽀聯會嘅負責⼈喺六四期間係被囚喺獄中,我哋喺監獄裏⾯,都會同監獄外⾯嘅朋友⼀齊悼念六四。只要我哋嘅⼼係不死,只要我哋懷有希望,我哋都係走在⼀起。我哋⼀定會繼續係⽤各種嘅⽅式,追求實現我哋嘅五⼤⽬標。」同年 5 月洗刷國殤之柱活動中,其他人士在何在場下,提及「就算政權要定義燭光有罪,我哋都會繼續堅持」。

控方最後總結,何俊仁一直鼓吹及傳揚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主張,在《國安法》生效後,連同李卓人、鄒幸彤及支聯會,繼續堅持相關顛覆國家政權非法目標,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破壞憲法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央政權機關。

官:案件一再延期,法庭都抱歉

朗讀案情期間,何俊仁一時手托下巴,一時低頭,李卓人翹手望前方、時而低頭,鄒幸彤則一時低頭看文件,一時望旁聽席微笑。控方讀畢案情,何俊仁表示同意。法官李運騰續指,接受何的認罪,宣布其罪名成立,求情及判刑將待審結後處理。大律師沈士文指,何的意願是認罪後毋須再出庭,法官批准。法官另下令下午不開庭,供控辯雙方就承認事實商討,鄒幸彤屆時可在懲教人員看守下留在法庭內。

大律師沈士文指,由於案件兩度延後,團隊已盡量調整日程,並加入第四位大狀協助,增加彈性。法官李運騰回應,「法庭都抱歉啦,呢個案件一再延期,基於一啲法庭無辦法控制嘅原因」,指如大律師日程安排有問題可預早通知,法庭會適當酌情、同情地考慮。李運騰續指,明天會處理鄒幸彤打算傳召專家證人的證供相關性及可接受性的爭議,申請不涉其他被告,其他法律代表可決定是否出席。李卓人在欄內搖頭,辯方指,李卓人明將不出庭。

散庭時,何俊仁向律師揮手,李卓人向旁聽席伸直手揮手、握拳,又兩手放頭上做大心心,並做 OK 手勢,邊豎拇指邊鞠躬。鄒幸彤則捧兩大疊文件,從律師席步回被告欄,身旁懲教人員為她攜部分文件。

被控後逾四年後開審 

支聯會及李卓人、鄒幸彤、何俊仁,2021 年 9 月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於 2022 年 9 月正式交付高院,原定去年 5 月開審,其後兩度押後,延至今開審,料審期 75 天。三人原定不認罪,何俊仁於去年 8 月,確認改為擬認罪,鄒幸彤及李卓人則維持擬不認罪。開審前,鄒幸彤曾提出更換法官,傳召五名海外證人吾爾開希、周鋒鎖、高志活、方政、Larry Diamond 視像作供,及撤銷公訴書三項申請,均遭拒絕

四被告被指,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央政權機關。控方並定義「非法手段」為「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特別是第一條和序言)」。

根據《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經定罪,「情節嚴重」可判囚 5 年至 10 年,「情節較輕」可判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前區議員陳劍琴、李盈姿等人,亦到場旁聽。

三人還押近 1,400 至 1,600 天

翻查資料,李卓人及鄒幸彤於本案申保釋遭拒、一直還押,何俊仁則曾獲批保釋,約 7 個月後被指違反條件遭撤銷擔保。李卓人、鄒幸彤至今已還押近 1,600 天,何俊仁已還押近 1,40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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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仁認罪罪成 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不認罪

追光者 2026-1-22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今(22日)開審,案中第3被告何俊仁認罪被法庭接納並裁定罪名成立;其餘被告包括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不認罪,預計審訊要75日。
囚車上午駛入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大批警員在法院大樓外駐守和巡邏,美國及歐洲等領事代表到場旁聽,前區議員陳劍琴、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前民主黨主席劉慧卿、前職工盟副主席鄧建華以及「阿牛」曾健成等人亦有到場。
今次審訊共安排69個公眾席在正庭旁聽,連同7個延伸庭,共設551席公眾旁聽位置。排頭位是早於周一下午到場的前支聯會常委鄧岳君,他之前數天一直把一張寫上「1989」及手繪民主女神像的紙張貼在摺疊凳上,惟今早他展示期間,有警察向他表示「有理由覺得係觸犯國家安全紅線」,隨即沒收紙張,又稱會研究他是否觸犯法律。
另一名等候旁聽的劉女士表示,「相信每一個陪伴呢啲燭光一齊成長嘅人,都想一齊陪伴佢去到法庭,堅持埋最後,睇吓法庭點樣去審判香港人喺30幾年嘅六四燭光」。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高等法院 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和黎婉姬審理。4名被告正式答辯,何俊仁表示認罪,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均不認罪。支聯會由破產管理署委派資深大律師林芷瑩代表答辯;李卓人、何俊仁由大律師沈士文、梁麗幗、胡栢昌代表,鄒幸彤則會自辯。
︱李卓人向旁聽席揮手 鄒幸彤嘆「辛苦大家,吹成晚風呀」
在犯人欄內的李卓人看來精神不俗,聽到旁聽席有人叫「人哥早晨」後揮手回應;明言聆訊完結前不剪頭髮的鄒幸彤綁了馬尾,向旁聽人士表示「辛苦大家,吹成晚風呀」;何俊仁則顯得較為平靜。他們自2021年9月被起訴後,各人至今還柙約1,400至1,600日。
︱「結束一黨專政」必然終止中共領導 違反國家《憲法》
4名被告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控方讀出何俊仁的同意案情,指何承認他的鼓吹及主張,是違反國家《憲法》,也涉及顛覆國家政權。控方指,支聯會1989年5月21日成立以來,一直採用「結束一黨專政」為其五大綱領之一,以此作為其組織的根本主張和目標。而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鼓吹及傳揚「結束一黨專政」主張的行為,構成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
控方指,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綱領或主張「就是終止中國共產黨領導」,這絕不是國家憲法所容許,亦違反國家憲法,「不存在合法手段去終止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控方續指,支聯會從各種途徑或渠道公開地傳揚其主張,以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為目標,以獲得群眾認同,並謀求將「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或主張付諸實行,煽動他人採用違反國家憲法的手段,以達到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這非法目標。
控方稱,何俊仁及其他被告作出的煽動行為,「是藉他們所認可的民主概念或六四事件之名、配合針對國家的負面內容」,來鼓吹及傳揚「結束一黨專政」,利用相關命題作涉案煽動行為,透過針對國家的負面內容,激起民眾對國家政權的厭惡、憎恨等情緒,加強其煽動行為的效果。
︱控方以歷年六四集會發言為證
案情指,作為副主席的何俊仁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仍擔任支聯會董事及常務委員會職務,一直參與及認同該會的主張。
控方同時以何俊仁與其他被告在2003年至2021年間,於六四晚會及其他公開場合的言論佐證,包括李卓人在2003年六四晚會曾發言「支聯會嘅綱領之一係結束一黨專政」、「假如呢個係所謂嘅顛覆,我哋一定就咁顛覆下去」;鄒幸彤在2016年晚會稱「結束一黨專政唔單單係為咗中國嘅民主,更加係為咗香港嘅自由」;何俊仁則在2018年公開發言「我哋係會高聲去到叫出我哋嘅信念,我哋口號,包括結束一黨專政」,控方指何否定中國共產黨與愛國的關係,表達對中共的敵意。
案件星期五會繼續審理,預計會處理鄒幸彤計劃傳召專家證人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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