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日星期一

“李南央状告海关案”跟进报道(八)——认真、依法,打到底!

 0一五年第一期《争鸣》刊登的我的"跟进报道(七)"在网上发出之后,一如既往,收到很多回复。其中一位国内大学教授和一位老朋友的电邮让我思考。

一、教授的电邮

教授说:"……恕我冒昧,我并没看完。只想在这儿劝您不必太着急上火,正常人是不能跟流氓讲道理的,这就跟正常人要是跟精神病人认真的话,自己也会变成精神病人一样。……不必太过较真,自己多多保重为好。"
我相信没有看完"跟进七"的绝不仅他一人,我这样月月地请求朋友们帮助转发"跟进",是否构成了对他们叨扰?我是否应该不再写"跟进",只静候法院的处置?恰在有了犹疑之际,收到一封信,一封电邮。
信是一位在我转发"跟进"名单上的老大哥寄来的,六页复印文章——贺阳先生在去年岁末香港《明报月刊》上发表的《向北京海关"讨公道"》。这标题让我眼睛一亮:又有人跟海关公开较真了!贺阳在文章中详述了他的书被扣经过,他给北京海关关长写信及那以后跟首都机场海关官员打交道的遭遇,文中对首都机场海关关员的表现有活灵活现的描写:我问韩铮(首都机场海关旅检处副科长),我的书到底哪里违法了,违反了什么法律,违反了哪一条,韩铮说不出来。我一再追问,韩铮只是一遍又一遍地说,他们根据《海关行政处罚条例》送达'收缴清单',程序是合法的。我看问不出什么名堂,又问韩铮,说我的书违法,这个判断、这个结论是哪一个部门做的,韩铮又不上。我说是你们旅检处做的?他说不是,接着他又反复强调他们"送达'收缴清单'的程序是合法的"。我再追问,韩说,你要是申请行政复议,就按 "收缴清单"下面的署名找首都机场海关,我问他:"那你的意思是说,结论是首都机场海关做的了?"韩说:"我可没那么说。"在跟这样的海关讲不清理后,贺阳说:"为了其他老百姓尽可能不再遭遇我碰到的这种'袭扰',也为了促进我们国家海关系统的体制改革和作风改进,最近我就这件事分别给两位中央领导同志写了信,同时分别送上我那本曾遭北京海关收缴的'禁书'(按:《北京改革风云—我在陈希同领导下工作》),请他们审阅并指正。"新年伊始,有了同路人,我期待着贺阳的下文,决定了:不止步、继续"跟进",否则就无可能看到我俩是不是会有殊途同归的结果。
电邮是一位朋友发来的香港歌手谢安琪《鸡蛋与羔羊》一曲的MTV链接:"A餐鸡蛋撞石墙,不怕壮烈下场,绝不退让;B餐俯首做白羊,一世困在牧场。餐卷这两张怎么取向?"回过头去看一年多来自己的这场官司:我是在我的律师代表我对首都机场海关提出"行政复议"无果后,于二0一三年十二月廿五日到三中院立案的。谷绍勇法官以原告身份无法确认为由拒绝立案。我据此补充了证明我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文件,二0一四年一月七日谷法官收下了我的律师提交的立案材料,告诉他对我的身份还需做进一步核实。二0一四年三月十七日我跟律师一起到三中院向谷法官面交了旧金山总领馆签发的我的华侨身份公证书,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我的第一本因私护照直至正在使用的由旧金山总领事馆签发的四本护照的影印件等补充材料。因为迟迟得不到三中院立案与否的通知,我在去年五月号的《争鸣》上发表了"状告海关案"系列文章的第一篇《致三中院的公开信并附文"李南央状告海关案是块试金石"》。我请律师将文章的影印件用快件寄给谷法官,得到了签收回执。接着,我又在六月号上发表了"跟进报道(一)"——《制度的笼子》,我的律师又将此文的影印件用快件寄给了谷法官,他又签收了。当月十八日,律师发来电邮:"一个很高兴的消息,今天拿到了案件受理通知书,见附件。咱们走完了长征第一步,也是最难走的一步。"尽管超过法定期限一百五十五天,但是法院毕竟受理了我的"状告海关案"。在这以后,我连续发出了"跟进(二)、(三)、(四)、(五)和(六)"。期间三中院按行政诉讼法条款规定,两次按期发出经北京高院批准的"延长审理通知书"。我的文章至少换来了三中院也开始认真的应对态度,而且,他们开始注意自己的行为需要符合法典的规定。想一想,还是那句话:天上不会掉馅饼,事情是要人做的。做就有希望,不做就什么都不会有。面对强大无比的政府部门,如果不想余世仍被困在"牧场",除了选择A餐我无路可走。何况如果没有作为正常人的医生给患有精神病的病人治疗,哪来病人的治愈或病症减轻的结果呢?毛泽东说过"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共产党如何"讲认真"暂且不评,我认同凡事需认真。
二、老朋友的电邮
老朋友来电,是因为我在"跟进七"中提到中国已经有了一部不错的宪法,他特意地找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看了,写来读后感。看了他的文章,感到惭愧,虽然老拿《宪法》说事儿,但是我确实从来没有像他那样认真地通读过《宪法》。他在结束语中说:
"中国的宪法甚至说不上'法',它无处不在的模糊的定义,矛盾的条款,和含混的概念不可能使它逻辑地作为法律的'依据'(李南央按:应该是制定法律的'依据')。它只是当政者制定的要永远当政下去的宣言。狡黠的官话套话谎话掩不住宪法制定者的暴戾专横和对于公民个人权利的藐视。……这个'宪法'是对理性和人性的侮辱。
中国要走向民主自由必须扬弃这个保护一党专制的恶宪法,重新制定一个以保护每一个公民福祉为宗旨的新宪法。以这个现行宪法的专制性来说,'依宪法治国'不应该是中国民主派的诉求,倒应该是中国政府的口号。可是现在恰恰反了过来。让人怀疑是不是两方面的脑子都出了问题。"
他的说法让我琢磨,想明白了,觉得两方面其实都非常清醒。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虽然是"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但是整个会议绝口不提中国要走宪政之路,这就说明无论现行宪法的内容是什么,要害是:它是个笼子——是个不能让共产党理直气壮地宣称是由自己提着的笼子。别管它是用什么材料做的,马粪纸的也好,合金钢的也好,反正是不能钻进去,否则就等于承认党不再是"老大",不再是"领导一切的核心力量",有个宪法比党大,党得服从它的管制。这是翻天覆地!而很多像我一样大声疾呼"宪政开张"的人,确实并不太在意目前宪法具体内容的"""",要的是将宪法推上治理国家的最高主宰位置——共产党必须让位于宪法。只有在中国确认了宪法为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立法机构,才有望修出一部符合普世价值的好宪法;更进一步地,人大负责法律和法制的委员会才有可能开始审查我国正在实施的各项法律是否违宪,将那些违宪的法律或条款逐步废除,逐步完善各领域的法规。在有着数千年悠久帝王文化的中国,实现宪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只有迈出了这第一步——共产党将"最高"让位于宪法,宪政的航船才能从中国大陆扬帆启程!
我既追求法治,我必遵从、敬畏法律。我状告的是违法的政府部门,因此自己绝不能因为不认同法令的某一条款而蔑视法律,违反法律。服从《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43号令》等与我的案子有关的政令、法令;依据它们的条款向法院讨回宪法赋予我的权力

三、打到底!

看过我的"跟进(七)",有朋友发来了新年的祝贺:
"无论怎样,文明的大潮澎湃,祝你和家人新的一年健康愉快!"
"新年好!大作又读。你的身份可使战斗保持在一种进行时状态,很可贵。境内噤若寒蝉,你代表了大家。"
"中国的和世界上的不愿当奴才的人们应当记住你坚持在混不讲理的强权面前争取自己的权利,应当感谢你勇敢地为那些说了点儿自己的想法就被抓进监狱的人鸣不平!"
我担不起"感谢"二字,应该是我感谢我的两位无畏的律师——夏楠和夏霖,是他们的勇气和韧性不断坚定着我走下去的决心;应该是我感谢那位写出"致北京市公安局的一封公民信"的、生活在大陆的翟明磊先生,他在那封信中说:"我写此信,是表明中国仍有人,牢狱无所惧,虽千万人吾往矣,面对邪恶,仍有春秋侠义之公论。"他的话激励我扫除胆怯;应该是我感谢所有帮助我转发"跟进"的朋友们、你们的朋友们、朋友的粉丝们。我知道自己不过是一滴水珠,在太阳下很快就会被蒸发掉,是你们助我汇入了"文明的大潮",成为澎湃力量中的一份子。为了跟上在文明大潮中行进的朋友们的步伐,我会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努力,认认真真地、依靠法律的力量,将"状告海关案"打倒底!
关心"状告海关案"的朋友,有时间时请打开这个链接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2_DWOyluTs,倾听谢安琪从被缝住的双唇送出的歌声:"一颗鸡蛋撞石墙,不免断裂碎肠,怎么较量;一堆鸡蛋望石墙,可以变作力量,继续扩张;今天鸡蛋撞石墙,不怕壮烈下场,绝不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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