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援助协会 2012年07月24日
今天(2012-07-24)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的国会山,对华援助协会举行了成立10周年典礼-论坛-颁奖仪式,荣获“捍卫宗教自由和法治勇气奖”的滕彪博士作了如下发言:
自救的力量
——“捍卫宗教自由和法治勇气奖”获奖感言
滕彪
感谢的话(英语)。
2011年2月19日,我被一帮不明身份的人抓上车,眼睛被蒙住,两个小时之后被带到某个地方关了起来。眼前一片黑暗的时候,我能听见自己的心跳;我也能听到心灵深处的某个声音在问:“你做的这一切值得吗?你还会继续坚持吗?”
之 后是70天的单独关押,24小时有人在房间里严密监视。偶尔有人来审问,无非是我写的文章和代理的人权案件。肉体的殴打尚可忍受,精神上的折磨尤其痛苦。 我被告知:不要讲什么法律;不要再把自己当做律师或大学老师,甚至不要把自己再当作“人”。我被剥夺一切与外界的联络,接触不到任何信息,完全不知家人、 朋友和外界的任何情况。由于没有任何手续,我的命运无法依靠法律和文明规则,我对未来的一切预期,都被剥夺了。不知是短期徒刑、长期徒刑还是永远失踪。
这时候,我只能依靠祷告了。我常常参加家庭教会,见过很多基督徒的祷告;我多次被感动过,但我从来没有自己祷告过。而当我的 生命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信靠的时候,我发现祷告是很自然的。面对那个自在永在的上帝,我就祷告起来。神奇的是,我的心很快就平静下来了。我不再恐惧、不再彷 徨、也不再孤单。
被关押两周之后,我又进一步被剥夺洗 澡的权利、被禁止唱歌、被禁止锻炼身体、被禁止写作,并且从早晨六点到深夜12点,我被要求直直地坐在地上,面对墙壁。之后又强行带上手铐,一天24小 时,持续了36天。没有阳光、没有声音、没有亲人的消息、没有人世间的一切信息和交流、甚至没有了闭眼睛的自由、说话的自由、睡觉的自由和支配身体的自 由。这种肉体酷刑和精神酷刑实际上剥夺了人之为人的一切意义感。——但是靠着聆听心灵深处的生命之声,我保持了尊严和力量。
我发现,强权可以夺走一切,但无法夺走你的属灵生活、无法阻止你内心的祷告。这也许就是每一个自视全能的统治者痛恨信仰自由的原因吧。
2005 年,我和高智晟、范亚峰等人为蔡卓华案作无罪辩护。蔡卓华牧师和他的家人,因为印刷圣经准备分发给信众而获刑。我不能忘记的,除了高智晟的慷慨辩护,还有 法官尤涛所表现出来的对法律程序的蔑视和对信仰自由的践踏。那是我第一次介入宗教自由的案件,之后参与组建了基督教维权律师团,为家庭教会提供法律援助。
2007年,我和李和平、黎雄兵等6位北京律师介入了法轮功学员王博的案件,在深入分析法律和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我们一致 认为,镇压和惩罚法轮功所有的所谓“法律依据”,其实全都站不住脚。我们在辩护词中郑重申明了政教分离、信仰自由、思想自由的原则,这些原则明明白白地写 在宪法或中国加入的人权公约中,但在中国的实践中,却被粗暴践踏。庭审后,4名恼羞成怒的法院工作人员抬着我的双手和双脚,越过石家庄中级法院高高的台 阶,把我扔到法院大门外的地上。
我看到,我的朋友高智晟,因为为法轮功学员呼吁而身陷囹圄并惨遭酷刑。我看到,数千人因为 信仰法轮功而死于酷刑和迫害,还有很多人因为传播这一信仰甚至仅仅因为不放弃这一信仰就被关押。我看到,各地基督教和天主教的家庭教会,屡屡受到逼迫。我 也看到藏族和维吾尔族的人们,他们的宗教信仰,他们的政治权利和文化权利,遭到侮辱和践踏。——为信仰自由和法治而战,这真是一条无比艰险的道路。
2008年我和其他十几位律师发起一个声明,表示愿意为被捕藏民提供法律帮助。这成了我被剥夺律师执业证的导火索。但我认为,无 论有没有律师证,每个公民都应该为捍卫人权做出努力。藏人所受的苦难太深,而太多的人因为恐惧和冷漠而保持沉默。那么多藏人自焚,但知识分子却对“房间里 的大象”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我觉得这种沉默是一种巨大的耻辱。我坚信,一个维护思想自由和信仰自由的体制,才是消除仇恨、弥合裂痕、和平安全的基础。
朋霍菲尔说过,一个疯子在人群中驾驶汽车横冲直撞,我们应该做的,绝不仅仅是救助死伤者,还应该去制止那个开车的疯子。为反 抗纳粹而牺牲的圣徒朋霍菲尔的事迹,还有中国的圣徒林昭那血写的文字,时常激励着我。他们非凡的勇气,来自深厚的信仰。而一个缺乏信仰、也缺乏法治的社 会,其堕落、其混乱、其暴虐,我们已经看的很清楚。
但那罪行与堕落并非与我们无关。我们应该自救。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