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

李承鹏《中国城管大起底》:中国城管是不是非法组织?

李承鹏(大眼哥)



我的油管第6期《中国城管大起底》:中国城管是不是非法组织? 一,中国城管没有执法资格,也没有自己的法,全是“借法执法”,北京市城管局手里308项行政处罚权全是借的。
二,据采访,中国城管管理者反复强调的招人标准:有杀气!有杀气——不是招聘失误,而是招聘标准。让“混混”参与治理是光荣传统,早年土改,就是利用农村混混二流子打土豪分田地。
三,著名律师张思之和夏霖:城管——编外衙役和地方团练。
四,城管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它没有法,中国不给城管立法,就是因为它干脏活儿的属性,有利于极权统治。城管是必需品,又是定时炸弹。如:台湾二.二八起义,阿拉伯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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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中国城管的正式名称叫什么吗?你肯定答不上来。因为根本没有一个全国统一正式名称: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综合执法监察局、协管员、城市管理监督员、序化管理员。五花八门,取什么名字看各地领导心情。 为什么城管连个统一名称都没有?有人说它是非法组织。中国城管从未经全国人大授权执法,没有执法资格,只是执行上级命令。 城管也没有自己的法,它执的法是从别的单位条规里借来的,他们管这个叫“借法执法”:你搭个棚子,城管来拆,用的是《城乡规划法》,但那本是规划部门的事。你在路边支个炉子烤串,城管来罚,用的是《大气污染防治法》,但那本来是环保部门的事。你的三轮车占了道,城管来扣,用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但那本来是交警的事。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说,他们手里有308项行政处罚权全是借的。由于社会评价负面,连他们都呼吁尽快立法。2015年全国政协开会专门讨论城管,会议纪要公开用了六个字:法律地位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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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没有城管,摊贩们只需面对归口的卫生局、消费者事务局、清洁局等七个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纽约还有一种“门前摊位执照”,专门发给在自家店门口摆摊的人。 日本没有城管,是按《道路交通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把摆摊批准权归警察管。警察能管好吗?只要你真想着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喂——人民,服务……就一定能管好。 香港政府一直出钱修新市场,把无证小贩请回市场。有个卖雪糕的流动小贩,他的太太身体残疾。为了多赚点,他进了一批超过营业范围的棒棒糖。食环署把他告上法庭。 但法官当庭责备了食环署,他说:一个市民能在烈日炎炎下摆档做生意,是件好事。如果我们只因为他卖出了几十只棒棒糖就告他,实在太缺乏人情和司法弹性……几天后,这位法官还去给小贩捧场,买了一瓶矿泉水,跟小贩说:不要泄气,好好干。 台北夜市一些摊位是无照的。但台北市场处处长说:无照摊贩消灭不了,不如划个范围,让没证的摊贩能做生意。 这就是人性,而不是有了党性就忘了人性。有一年龙应台邀我去台湾,那晚上我去士林夜市采访,正好市场管理者按例巡查,我跟着走,可是他们不像大陆城管神兵天降般哗啦冲上围剿,只是慢慢地走……我问:走得那么慢,不怕无牌小贩跑了吗。他们说:走慢一点啦,人人都要生活。 新加坡建国初期污秽不堪,到处摆摊。有人建议李光耀制定法律赶跑这些人。李光耀说:“这要等到我们能够提供许多工作机会时,法律才能得以执行,街道才能得以整顿”。李光耀的意思是,得先给人饭吃,再谈执法。 他动议政府出钱盖小贩中心,用低价出租,安顿好所有小贩。202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新加坡小贩文化”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你看,从头到尾都是用法律和人性化来管理。我们却用上级命令和大量社会闲杂人员的城管来管理。我们嘲笑弹丸之地、坡县,台北又老又旧,但我们修了全世界最密集的高楼,城市管理的思路还是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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