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臉書 2026-8-20
鄒幸彤:香港大律師,前支聯會副主席。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因在網上表示要到維園參加「六四」燭光晚會而被捕。同年九月八日,因拒絕在限期內向國安處提交「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資料,被警方上門拘捕,法院判其多宗罪成,至今仍在獄中服刑。
鄒幸彤,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四日生於香港一個有「六四」情結的中產家庭。從小學時開始,每年都被父母帶去參加維多利亞公園「六四」燭光集會。她的弟弟恰巧生於一九八九年七月,媽媽給他取名學希,寓意「學運的希望」。從名字看來,父母給鄒幸彤寄予更簡單的期許——做個幸福的兒童,發光發亮。
鄒幸彤以「高考狀元」姿態入讀劍橋大學地球物理系。越洋留學期間,正值中國維權運動興起,艾曉明拍下一系列關於愛滋村、太石村的紀錄片,她在電腦屏幕上看得血脈沸騰,便自組學會放映,並邀請王丹等人來講座。她還參與組織社團UKCUTS(Chinese Uyghur & Tibetan Solidarity UK)——那是一個在英國關注華人、維吾爾族、藏族人權的聯合組織。溫家寶訪英,她與該組織成員一起去抗議示威。
二零零八年,四川發生大地震,很多跟鄒幸彤一起研究地震問題的同學知道後都很興奮,因為可以提供大量研究材料,唯獨她一人設置籌款箱,發起募捐,支持災民。此事令她開始懷疑自己是否要「沿著此路繼續走下去」。不久,中國政府因政治因素撤走此前放在青海高原上的地震數據收集站,讓有關研究成為空中樓閣。她由此發覺,中國的問題不是科研不足,而是政制問題,「科學救國」的路走不通。
於是,鄒幸彤毅然放棄即將到手的博士學位,停學回港,投身人權活動。二零一零年,她加入支聯會當義工,為支聯會創建英文網站,也參與街頭活動。隨後,她聯繫上中國NGO組織「中國勞動透視」,到中國做勞工維權活動。她一直同時走兩條路線:在中國做勞工維權,在香港幫支聯會做關注政治良心犯工作。因為從事勞工維權,她深感需要熟悉法律才能切實幫助勞工,就決定進修法律。
二零一三年,鄒幸彤開始攻讀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與曼徹斯特都會大學合辦的法律學士課程,讀完三年法律、一年法學專業證書,以第一名畢業,並獲得香港大律師公會二十萬獎學金,順利成為大律師。多家老牌商業律所以優厚待遇邀請她加盟做商業律師,她卻選擇了忠於理想,加入張耀良 大律師的律所從事人權律師工作。她與律師圈子那種拿著紅酒杯高談闊論的「上流社會」生活「格格不入」,平日習慣穿印有社運口號的套頭衫,書架和書桌被大部頭資料夾堆滿,埋首在其中,常常工作至凌晨,在公司會議室地板上鋪好露營用的氣墊,裹一張毯子,就這樣睡到天明。在此期間,她處理過郭永健 港鐵示威案、馮敬恩 圍堵港大校委會案等。
二零一五年,鄒幸彤當選支聯會副主席。前一年的雨傘運動後,願意加入支聯會的人如鳯毛麟角,更不用說當常委或副主席了。她知難而上,不忍心這個對港人意義重大的組織無人接手。此後,支聯會面對著一浪接一浪的打壓,至二零二一年「六四」前夕,主席李卓人和另一副主席何俊仁相繼入獄,鄒幸彤堅守著對「六四」亡者的約定,絕不在這時候不顧而去。
二零二零年,十二名曾於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運動期間被捕的香港年青人,在保釋候審期間試圖乘船流亡台灣,被中國海警截獲且扣留於深圳並控以多項罪名。對中國司法制度熟悉的鄒幸彤,無法親往中國協助(從二零一九年起,中國當局不准她入境),但加入「十二港人關注組」,與香港的公民社會成員監察、報導十二港案,為他們遇到的不公平司法程序發聲,爭取國際關注。
自從港版國安法發布以來,香港政治形勢急轉直下,大批民主派人士和抗爭者被捕。鄒幸彤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我自己有心理準備會被捕的,這就是現在香港的常態。在專政之下爭取民主,被捕是無法避免的。要來就來吧,為爭取民主,犧牲是值得的。」她對港人喊話說:「我想同你們講,要繼續抗爭,不要屈服於無理強權之下,不要屈服於每日要講假話、卑躬屈膝的生活。盡可能在自己的空間下,順從自己的良知而活。」
二零二一年,「六四」三十二週年之際,鄒幸彤勇敢地站到抗爭前線,成為支聯會「首席發言人」。在香港當局禁止舉辦「六四」悼念活動的勒令下,她堅持以個人名義呼籲:「六月四日八點鐘,我仍會去守這已有三十二年的約定,在大家都能看到的地方,點起燭光。政府能禁止一個場地里的聚集,不能禁止香港每個角落亮起燭光。」她希望每人一分力,在嚴寒中守住這燭光,守住良知的底線,守住僅余的自由。六月三日,她被警方以涉嫌「宣傳未經批準集結」為由「預防性拘捕」。
六月五日,鄒幸彤獲保釋。六月三十日,她被撤銷保釋,還押,並遭指控「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八月五日,獲保釋候審。
八月二十五日,香港警方國安處以懷疑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為由,要求支聯會七名常委於九月七日前提供該組織成立以來所有成員及職員的個人資料。九月七日,鄒幸彤等人到警察總部遞交信件,表態拒絕按照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九月八日,鄒幸彤與梁錦威 、鄧岳君 、陳多偉 等支聯會常委遭到警方逮捕。她被捕前正在網上做直播,披露警察不斷按門鈴及嘗試撞破大門密碼,之後她被從身後扣上手銬,押上警車帶走。被捕時,她身穿黑色上衣,衣服上印著「真相」二字。
九月九日,警方對鄒幸彤的指控改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並正式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以及支聯會。香港警方的運作與中國公安已然如出一轍。
十二月九日,香港區域法庭法官陳慧敏判定,鄒幸彤因為出現在二零二零年「六四」集會現場而犯有「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以及非法煽惑他人參與罪」。次年一月四日,鄒幸彤被判入囚十五個月。加上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已因為其他案件被判囚,兩個案件的刑期部份同時執行,令她的總刑期增至二十二個月。鄒幸彤不服,提出上訴。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高院法官張慧玲裁定鄒幸彤上訴得直,原有刑期獲撤銷。但鄒幸彤仍被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及「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而關押在獄中。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一日,鄒幸彤等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一案開庭審判。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考慮「國家安全對公眾利益及整個國家至關重要」,判刑必須反映法律維護國安的決心,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鄒幸彤等三人囚四個半月。鄒幸彤因保釋條件限制言論自由而拒絕接受保釋,加上另涉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須繼續還柙。
鄒幸彤在法庭上自行答辯說:「閣下,我們知道支聯會絕非外國代理人,經過這長達一年的折騰仍無法證明我們是,在此情況下判罰,相等於懲罰捍衛真相的人。這個真相是,對公民社會宣戰被偽裝成維護國家安全,真相是我們捍衛人權、自由的運動植根香港,並非由邪惡的外國勢力移殖過來,真相是人民的聲音不會被掩蓋。支聯會對於向當權者講真話的代價並不陌生,因為我們已捍衛天安門屠殺的真相超過三十年,為許多因捍衛真相而遭囚禁、騷擾、羞辱的人而戰,我們一早準備好負上代價。」
法官首次打斷鄒幸彤的發言,要求她集中講求情。鄒幸彤回應說:「我正在求情,這是我求情的一部分。」她接著說:「政府發出通知書、污衊我們是外國代理人,正正是有力地指出:你要卑躬屈膝、出賣朋友、出賣原則、接受當局決定一切的絕對權力,便會獲安寧。而我們以行動回應,一個字:Never。不公義的安寧根本不是安寧。我們絕不會向當局放棄自主、絕不透過擁護當局的謊言,幫他們宣告我們的運動非法、絕不會因為政府說我們是罪犯,便視自己和朋友為犯人。相反,我們會繼續我們一直所做的,就是以真相抵抗謊言、尊嚴抵抗屈辱、透明度抵抗隱密、理性抵抗瘋狂、團結抵抗分化,我們會在有必要時對抗不公義,不論是在街上、在法院、還是在囚室裡。」
法官再次打斷鄒幸彤,強調法庭不是表達政見的平台。鄒幸彤反駁,本案由政治行動而起,「將法律和政治議題分開只是自欺欺人」,令一場荒謬的審訊顯得「加倍荒謬」。她接著說:「這是在這我們稱之為家的城巿裡要打的仗,因為我們做自己的自由受到威脅,因為我城、甚至世界的未來危在旦夕。閣下,今天的聆訊正值一個諷刺的日子,那批虛假的民意代表正在北京舉行盛大聚會,忙於將一名男子的願望,當成整個國家的願景來擁護,這個法庭卻將民眾真誠的聲音拒諸於門外。當國家利益由一個政黨,甚至一個人來定義,所謂『國家安全』無可避免會危及人民的權利和安全——在天安門、在新疆、在香港發生的事,便是實證。鳥克蘭,甚至我斗膽說,台灣的情況,證明這種威脅可以跨越國界。」
法官第三度打斷鄒幸彤,鄒幸彤稱她只剩下數句便完成陳辭:「相比起一個不知名外國組織的虛構代理人,實際存在但無法問責的政權,是頭更危險的野獸。……閣下,你可以懲罰我們的不服從,但當運用權力是基於謊言,生而為人,我們只能不服從。」
此前,鄒幸彤在幫助獨立中文筆會因言獲罪的同仁時,與作家、筆會網站管理員野渡 相識並相戀。野渡形容鄒幸彤是一個無比堅定而又純粹的人,她難以忍受香港崩壞到今天如此境地,所以選擇堅守與堅持。野渡表示,無論鄒幸彤決定做甚麽事,他都一定會全力配合及支持:「自由之花從來不會是在忍讓與怯懦中得到,而是在無數志士的鮮血中盛放。只有在最黑的夜中,光明才如此耀眼。」
在獄中,鄒幸彤致信野渡說,原本擔心野渡被中國當局抓捕,卻沒有想到自己先入獄了,「在裡面和在外面的角色,是完全倒過來了」。原先她的設想是:「我是知道這場民主運動對你的意義的,知道你放不下那些逝去的和還在掙扎的前輩和友情,我也不願你放棄理想,離開去做一個無根的人,所以選擇是很容易的:我上來,和你在廣州築個小家,一邊繼續開創運動的可能。婚也是要結的,就算只是為了那個家屬的身分,在你出事時能處理一些事務,但孩子是不能要的,既然已選擇了和專制對抗這朝不保夕的路。一切本來在按部就班地走,就缺少你應想不出來的,而我要求說要十分浪漫的求婚,哼,你不好好求,我才不理你呢。」可是她自己卻突然被困在香港了。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野渡在回信中向鄒幸彤求婚:「你說要給你一場浪漫的求婚。世上總有人想出千奇百怪的求婚方式,但是有什麼比得上你在小監獄我在大監獄,比得上在這互聯網時代讓你的朋友們成為傳書的鴻雁,比得上在今天七月十三日曉波忌日這我們共同記憶的特殊日子,比得上在這黎明前最黑暗的此刻更加浪漫,更加讓我們銘記於心的呢?以在我靈魂裡為你吟唱的歌謠為證,以傳信的朋友們為證,以監獄審查信件的人員為證,以所有看到此信以及所有關心你處境的人們為證:彤,你願意嫁給我嗎?」
七月十八日,鄒幸彤在給野渡的回信中,答應了求婚:「你還特地挑這麼個日子。曉波先生的死忌,這位對你亦師亦友的故人。於我,先生是位遙不可及的傳奇人物,但於你,他是帶你走上這條抗爭路的師長,是和你通宵談足球的好友。尤記得那年我們一班朋友喝酒聊天,算著先生快要出獄了,你還興高采烈地說要帶我找他。怎料過不久,就傳出先生病重的噩耗。接下來的日子,你豁出去似的受訪、奔走,卻終是未能把先生救出來。那是段天天讓我擔驚受怕的日子,卻也是段讓我更加愛你的日子。想來我倆骨子裡都有股瘋勁,為了對的事、對的人,隨時準備付出一切。所以,才會互相吸引吧。我想,你挑這個日子,也是希望先生的生命能以另一種形式延續吧?從此,這天不僅代表死亡,更是代表新生。」她對未來將面臨的困難與坎坷早有預料:「但新一章的路,絕對不會好走。未來我們要面對的,是漫長的分別和牢獄,跟對方說的任何話,都不會有私隱,那種二人世界小家庭小日子的生活更是想都不用想。即使離開了小監獄,只要我們仍堅持做真實的自己,監控、滋擾和分別仍不會停止。但我們相愛的基礎既然是真實的自己,那這些就是在一起的我們注定要面對的。」但她欣然應允說:「我相信你選擇在這個時候提出這事,也就已準備好面對一切困難。那如果你準備好了,我就陪你瘋一次吧。衝著先生的面子(絕對不是衝著你的臭詩),答應你啦。」兩人的通信在《明報》上公之於眾,感動了無數讀者。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四日,鄒幸彤獲中國民主教育基金會頒發的「傑出民主人士獎」;十二月十日,又獲獨立中文筆會「林昭紀念獎」。二零二三年五月,韓國最大的人權組織光州五一八紀念基金會宣布,獄中的鄒幸彤獲得韓國光州人權獎——「鄒幸彤一直在抵制香港政府的反民主和反人權待遇,在被拘留期間也繼續與壓迫香港人民的制度抗爭,這給了全世界渴望建立民主社會的人權活動家和公民,帶來勇氣和希望。」
鄒幸彤後援會臉書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tonyeechowpages/
寫信給鄒幸彤:請寄往馬鞍山郵局郵政信箱75號。如想收到回信,請在「信內」,而非信封上,寫上回信地址。
附:
支聯會案 李卓人、鄒幸彤、支聯會被裁定煽動顛覆罪成
實時報道:https://bit.ly/4bXqPzN
支聯會案周五(21 日)早上 10 時 04 分 開庭,李卓人、鄒幸彤及支聯會被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李、鄒聞判時神情平靜。法官宣布休庭半小時後,李卓人對旁聽微笑,以用手臂做心形手勢。
#支聯會案 #李卓人 #鄒幸彤 #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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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案周五(21 日)早上 10 時 04 分 開庭,李卓人、鄒幸彤及支聯會被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李、鄒聞判時神情平靜。法官宣布休庭半小時後,李卓人對旁聽微笑,以用手臂做心形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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