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7日星期六

安德烈:北京最恨黎智英(附:黎智英、李柱铭等9名香港民主派人士被判刑……)

20210417

法广 作者:安德烈

仅仅一年多前,还难以设想这块北京承诺一国两制五十年不变的"东方明珠",会成为一批民主人士的地狱。大律师、"香港民主之父"李柱铭获缓刑;而黎智英,这位儿时偷渡香港,从工人一路奋斗,『苹果日报』创办人,因为游行被判刑一年,但还没有完,他因言论被控触犯国安法,官媒叫嚣取缔『苹果日报』。 

香港不光因集聚着大批的专业人才、一流的金融机构、跨国集团、"免税港"而闻名,香港更是一块自由地,或者在西方的角度看去,是一块半自由的土地,享有言论自由、司法独立,享有大陆同胞们不曾享有的自由。现在,香港的民主先驱们一个一个被北京当局变成"罪犯"。

星期五,香港9位民主人士被判刑,包括有 香港"民主之父"之誉的82岁的民主党创党主席、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包括那位儿时偷渡到香港,一文不名,从工人一路奋斗到香港壹传媒集团主席,在香港媒体不断被中共挤压、收买的严峻时刻,仍然敢于发声的『苹果日报』创办人黎智英。

九位民主人士,九位被告,他们是黎智英、李柱铭、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俊仁、何秀兰、梁耀宗和区诺轩。他们被控于2019年8月18日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的案件。梁耀宗、何秀兰被判监8个月;区诺轩10个月;李柱铭11个月;黎智英、李卓人、吴霭仪、何俊仁12个月;其中何俊仁、吴霭仪、梁耀宗、李柱铭缓刑。梁国雄被叛监18个月。

那一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那是香港"反送中"高潮时期,曾经有几次,超过百万市民上街抗议港府及背后支持的中共政权,抗议他们缩限中共当局为使香港顺利回归而向国际社会承诺的"一国两制",引发反送中的导火索就是香港特首林正月娥按照北京旨意推动修改『逃犯条例』,嫌犯可送中国大陆审判,港人意识到基本法赋予他们的司法独立的地位正在被危险地侵蚀,一场持续半年多的"反送中"爆发了。

2019年8月9日,泛民组织"民间人权阵线"在维多利亚公园发起"流水式集会",抗议修订"逃犯条例"以及抗议警察暴力执法,要求实现普选。示威人数之多,组织者称有170万人参加。这是一场规模巨大但却是和平的抗议行动。唯一引起争议的是抗议人士后来离开警方认可的集会地点游行。被控的九位人士当时举起了横幅,带领示威者从维园游行到中环遮打道行人专用区。

分析人士指出,从反送中爆发之日起,北京一直在寻找秋后算账的机会,去年六月30日取代香港立法会制定港版国安法,为北京全面镇压香港民主力量铺平道路。许多民主人士陆续被捕,有的被迫逃亡,如前香港众志创党主席罗冠聪,有的被关入监狱,如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前主要成员周庭等人。现在到了清除"民主之父"李柱铭,镇压媒体大鳄黎智英以及香港各位民主人士的时候了。

在法庭上,大律师、前立法会议员吴霭仪慷慨激昂,亲自陈词。她说:自己多年来一直尽力守护法治,当人民权利被侵犯,就要强硬回应。"当法庭应用一条夺去人民权利的法例,即使错在条文、而非法官,也会动摇司法独立和法治基石"。她表示,香港市民于过去多个重大时刻,一直守纪律、包括8月18日,虽有百万人参加,高度保持克制,和平有序, 方向正确,正因为这样,她不能抛弃人民,要与他们肩并肩继续前进。她引用托马斯.莫尔的名言作结:"我是法律的仆人,但我首先是人民的公仆,法律必须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人民屈服于法律。"

苹果日报创始人黎智英早已成为北京的眼中钉,即使在香港面临白色恐怖万马齐喑的黑暗时刻,他的报纸仍不惧报道真相。黎智英清楚他们不会放过他,他在本周给『苹果日报』同事一封信中,请他们分外小心,因为"现在言论自由是危险的工作"。他写道:"香港的情况越来越令人心寒,时代在我们面前既倒,更是我们昂首站立的时候"。他还被控"与外国势力勾结",法新社在题为"北京憎恨的媒体大亨黎智英"中说,73岁的黎智英有生之日有可能在狱中度过。

中共当局可能要向『苹果日报』下手了?香港中联办控制的官媒『大公报』周五载文题为"依法取缔『苹果』堵塞国安漏洞"。这份官媒的文章说:"『苹果』已经成为香港国安的一大漏洞,『苹果』不除,香港国安仍然存在漏洞,依法取缔『苹果』等'煽暴煽独'、挑战国安法的媒体,已是刻不容缓。"

有分析人士评论,独裁者害怕自由媒体,害怕人民自由言论。让香港最终变成深圳,变成广州,变成北京,变成中国任意一座可以随意宰割的城市,北京才会彻底放心。

附:

黎智英、李柱铭等9名香港民主派人士被判刑8至18个月,4人缓刑

香港民主派领袖未经批准集结案被判监8至18个月

图像来源,EPA

香港壹传媒集团主席黎智英、民主党创党主席兼资深大律师李柱铭等9名民主派人士,被控2019年8月18日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案件罪成,周五(4月1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囚。

在求情时,被告的代表律师多次强调有该次游行属于和平性质而希望轻判,而部分被告年纪较重或身体欠佳,希望争取非以监禁作为惩罚。

区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宣布,9人分别被判监8个月至18个月,其中何俊仁、吴霭仪、梁耀宗、李柱铭获缓刑。法官认为,各被告是知名人士,他们“带头集结”必会引来人群众聚集,虽然是次示威和平进行,但在2019年示威的背景下,这种规模的集结有机会引致暴力场面,又指集结令交通及道路受阻,对未有参与集结的人士造成不便,认为判监是唯一适合刑罚。

获判缓刑的被告何俊仁离开法院时对记者表示,对法官量刑的原则、观点感到惊讶和失望。他说,和平集会在国际法和人权法框架下,应受到尊重,过往众多案件的和平集会,也不会被起诉,现时的量刑起点之高令人难以置信,会考虑上诉。

视频加注文字,

“这只是安稳地过我的生活。但如果我坐牢,我就是有意义地过我的生活了。”

这标志性案件引发外国及人权组织关注,认为这是“政治审判”,特别是这宗案件被针对的,是民主派阵营中倾向温和的政治人物,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形容,这次判刑是“对民主、言论自由及法治的判刑,不论中国及香港当局将以何种莫须有罪名诸加他们身上,他们都依旧是香港的良心。”国际特赦组织亦指,这次判刑显示香港政府有意图消灭所有政治反对派,认为这种做法是违反国际法。

但北京和香港亲建制的阵营认为,他们破坏了香港的和平稳定,因此罪有应得。

黎智英就前年8月18日的案件被判12个月,他同日被法庭就另一宗前年8月31日的未经批准集结案件被判刑,两案部分刑期同期执行,共囚14个月。

Pro-Beijing demonstrators celebrate the sentencings

图像来源,E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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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北京的团体欢迎法院判决。

当天发生了什么事?

2019年8月18日,民主派组织“民间人权阵线”(民阵)在维多利亚公园发起“流水式集会”,反对当时甚具争议的《逃犯条例》修订案以及警察针对示威的执法行动,民阵称当时有170万人参加,香港警方称集会地点同一时间内出席最高峰人数为12.8万人。

这场示威是当时罕有的和平抗议活动,并没有演变成严重暴力冲突,警方亦没有强硬执法,当时示威者阵营一方强调这次抗议活动是要向政府显示示威者“可勇武、亦可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

但这场示威争议之处在于抗议人士没有按照警方《不反对通知书》的指示,后来离开了集会地点进行游行。涉及的9名被告当时举起横额,带领示威者从维园游行到中环遮打道行人专用区。

九名被告中,梁耀宗和区诺轩两人认罪,黎智英、李柱铭,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俊仁、何秀兰七人均不认罪,但所有人均在月初被判罪名成立。

李柱铭获缓刑。

图像来源,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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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柱铭获缓刑。

以同期执行计算,梁耀宗、何秀兰被判监8个月;区诺轩被判监10个月;李柱铭被判监11个月;黎智英、李卓人、吴霭仪、何俊仁被判监12个月;梁国雄刑期最重,被判监18个月;当中何俊仁、吴霭仪、梁耀宗、李柱铭获缓刑。

法官胡雅文表示,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庭集结的量刑起点分别是15个月和12个月,部分被告曾公开呼吁要“塞爆维园”而刑期较重,另外考虑到两名被告认罪、一些被告的年龄较大及对社会的贡献、分别扣减刑期并对部分人提出缓刑。

求情内容引起关注

多名香港市民在法院开审前就排队,希望到场旁听这宗大案,部份被告出庭时在记者前手持“反对政治检控、抗议政治打压”的横额,亦有被告举起“五一”(五大诉求,缺一不可)的手势。

何俊仁和李卓人举起五一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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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仁和李卓人举起五一手势。

各个代表被告的律师都在庭上强调该次示威和平有序,不应该重判。

最广受关注的陈情,是资深法律界人士、前立法会议员吴霭仪的求情,她解除了其代表律师职务,选择亲自陈词。

她分享了个人从修读法律、在《明报》工作、到投身法律界和政界,强调自己深明自由的重要性。

她说,自己多年来,一直尽力守护法治,当人民权利被侵犯,就要强硬回应,“当法庭应用一条夺去人民权利的法例,即使错在条文、而非法官,也会动摇司法独立和法治基石。”

吴霭仪的陈情在社交媒体广为流传。

图像来源,REU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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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霭仪的陈情在社交媒体广为流传。

她表示,香港市民于过去多个重大时刻,一直守纪律、亦高度保持克制,包括2003年反对23条的大游行,以及2019年6月两场大游行,都和平有序,而在8月18日,同样有过百万港人仍然有耐性、保持克制,连控方也不可争辩,当日事件和平结束,就连特首两日后,都公开指会尝试展开对话,证明方向正确。她指亦因为这样,她不能抛弃人民,要与他们肩并肩继续前行。

她引用英国因叛国罪判死的着名哲学家“乌托抑之父”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的名句作结:“我是法律的仆人,但我首先是人民的公仆,法律必须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人民屈服于法律。”

她的发言在庭上引起掌声,其陈词亦在香港社交媒体上广为分享。

这是黎智英首度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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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黎智英首度被判刑。

黎智英国安法案件加控罪名

黎智英和李卓人本来因8月18日的案件被判12个月,但同日,法庭亦就他们两人另一宗涉及2019年8月31日未经批准集结案宣布判刑,部分刑期同期执行,最终两人均被判刑14个月。

法院同日审理黎智英另外的《国安法》和欺诈案件,法官分别押后到6月15日及5月6日再审理。

《国安法》案件中,黎智英原本被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但现被控方加控他两项罪名,包括“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指他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间,在香港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以及另一项新增控罪“串谋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指黎智英在2020年7月某日至2020年8月23日期间,在香港协助“12港人案之一”的李宇轩离开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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