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胡鞍钢 |
在得到官方媒体的首肯之后,胡教授再接再励,最近又在媒体上宣传他的另一个 "研究"心得,那就是:"中国的集体领导体制优于美国的总统制"。其实,这个观点并不新鲜。一年多以前,胡教授曾经以更吸引人们眼球的说法宣传同样的观点,当时他将中国的政治领导体制称之为九位政治局常委组成的"集体总统制"。大概是感觉到"集体"和"总统"两个概念的不协调,他在一年后将概念回归到更容易为中国官方认可的"集体领导制"。
大多数读过胡鞍钢的文章的人会意识到,如同胡的其他"研究"一样,他所提倡的关于"集体领导体制"的观点学术成分太少,拍马屁的色彩太浓。例如,他在文中提到,"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就在于有一个好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而这个好的常委会是"中国决策正确、发展成功的最关键政治条件。"类似的论述在他的文章中随处可见。事实上,这样的论述已经完全偏离了一个学者对政治制度的客观分析,而沦为对当政领导人的赤裸裸的吹捧。
看来胡鞍钢的"研究"是极为容易的。因为它既不需要论点和论据之间的逻辑联系和理论阐述,也不需要任何有客观数据、有历史事件支撑的科学证明,甚至对研究对像本身的描述也是模棱两可、似是而非。例如,他在文章中断言,"集体总统制"在实现充分信息分享的信息结构与充分民主决策的决策结构相互作用方面,远比"个人总统制"具有明显的信息优势和决策优势,更具民主性、协调性和高效性。在这样一个结论性的观点中,他既没有对于所谓的"充分信息分享的信息结构"和"充分民主决策的决策机构"等概念给出定义,也没有就他们之间如何"相互作用"进行客观描述。
在读了胡的文章后,我对胡的无知不得不感到诧异。他的无知表现在他对西方政治制度的肤浅认识和相互矛盾的描述。例如,在批评西方制度时,一方面他指责"美国总统个人权力过于集中,特别是对外决策几乎是由个人作出的。他的决策失误,就要由整个国家和全体国民来承担,而他个人的损失只是不再担任总统而已";另一方面又指责"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现代国家,其权力机构既是分立的,又是多元的。它可能会互相制衡、制约,但它也可能会互相掣肘"。似乎他一点也没有感到这二者之间在观点上的相互冲突。
他对中国的所谓集体领导体制的理解也仅仅停留在"望文生义"的水平上。他将现有的所谓集体领导体制归结为"集体交班、接班机制;集体分工协作机制;集体学习机制;集体调研机制;集体决策机制"。人们不会忘记,邓小平一个人推翻了三位党的主席和总书记、指定了两位四届党的总书记。邓小平的这些决策横跨二十年、影响三十年。这些做法与胡鞍钢所说的"集体领交接班制度"风马牛不相及。至于胡鞍钢提到的"集体学习机制、集体调研机制"等等概念更是令人不知所云。这些都表明,胡鞍钢不仅不了解西方的政治制度,也不了解中国的政治制度。
(自由亚洲电台粤语部评论 http://www.rfa.org/cantonese/commenta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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