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1日星期三

他妈的咱跳舞危害社会了吗——虹星口述 1983年西安严打口述纪实之三

 

他妈的,咱跳舞危害社会了吗?


——1983年西安严打口述纪实之三

 虹星口述  丫丫整理



虹星,1951年出生,16岁入伍,陕西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马列主义专业毕业,原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资料室助教。胡佐林跳舞年流氓团伙案,第三被告,一审叛6年,二审4年。坐牢三年零一个月。


我们好人咋都跟这些地痞、二流子关在一块?他妈的是不是资本主义复辟了?我当时就是这个感觉,你看抓的尽是胡佐林这些军队干部的子弟,我当时感觉是共产党的天变了。


我和胡佐林(兰州军区副司令、陕西军区司令员之子)、熊延石(陕西军区政委之子)一案。胡佐林一案有六名被告:第一被告胡佐林,第二是雄延石,第三是我,第四王海生,还有郭志平和崔香楠(女)。起诉的时候我是第二被告,经律师辩护后我成为第三被告。

我们根本就算不得一个团伙,我和其它几个人只是熟识,在一起跳过舞而已,被抓后很长时间我都不清楚自己和谁是一个案子的。给我的定罪一个提供场所,其实在我那里跳舞极少,也就是偶然一次两次。第二是提供录像。我当时在交大管理学院资料室,学校进了一批录像设备没人会用,说明书上光有英文,德文,日文。而我正好是学德语的,我就在那瞎捣鼓,一边看说明书一边翻译。

我是江苏人,1951年出生。我从小生长在部队的环境里,我父亲曾在省军区卫生处当处长,他转业后任交大第二附属医院院长(那时叫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文化大革命67年的时候我16岁,当时部队要招一些子弟入伍。我和我弟差一岁,我父亲就把我们俩都送去他原来所在的21军62师186团当兵。到72年推荐工农兵上大学时,部队又保送我到了陕西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学马列主义,上了三年半的学。我在部队当了15年兵,提了干。因为要照顾家庭,老婆生孩子我还呆在大山沟里,于是1978年我要求从部队转业,到了交大的马列主义教研室,在那里当班主任,党支部书记。这时我作为教工,一边跟学生们又学了两年半马列,为了能看懂马、恩的原文,我自学了德文。这样我就有了6年的学马列的经历。我把《共产党宣言》、《资本论》背得滚瓜烂熟,当圣典一样的。

我被分到交大管理学院资料室工作,我很高兴这里的书和资料非常多。我那时候每月发的工资全部交给媳妇,我的零花钱咋办呢,我就时常投一些小稿子。利用资料室的方便,我三拼两拆弄一个稿子得几块钱稿费,我记得最多的一次是15块钱,那就觉得不得了了。就因为经常有稿子见报刊,80年代初我评上了助理资料员的职称,我准备再努力一把,评上中级职称。

那时候正是学校放假,轮我值班,一个系的整个一层楼就我一个人,这样看录像就比较方便。其实什么黄色录像?都是武打片,没有一个黄镜头。当时好搞到的都是武打片,有时朋友带着人很神秘地拿来一盘带,我们赶快把四周唔得严严的,声音放得小小的,看了半天没一个裸体镜头。这天熊延石来要借机子,我说借你一定要还呀,说好几天还你必须几天还,这可是学校的东西,万一让系领导知道,咱不就抓瞎了吗?而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出事了。

83年的8月13号,那天下着雨。我住在交大的宿舍,晚上送了个朋友,回来11点多钟刚要睡下,就听见有人敲门。我问:“谁呀?”这时我根本就不可能预料到以后会发生那样天大的事情。外面说:“你把门开开公安局的”。我心说你公安局的跑我这来干啥?打开门,他们说“谁叫李红星”?我说“我叫李红星”。他们说“把你的重要的东西都放起来,跟我们走一趟。”我就把手表还有口袋里的40块钱都放在抽屉里了,我问,烟可以带吧?他说烟可以。我就装了两包烟。我随他们走出来,外面下着雨。他们问我说毛毛(郭志平)家你知道吗?郭志平是在陕西计量局搞摄影的,他爸是西影厂比较有名的导演,我们曾在他家跳过几次舞。他家就在前面,我问去他家干啥?他们说只是找你们了解一些情况,完事你们就可以回来了。我就带他们到了郭毛毛家,我对公安说,人家媳妇孩子都在家,你们先在门口站站吧。然后我把郭志平叫出来,公安还是那话,叫他把东西都放起来跟着走。

当晚直接把我们拉到市公安局三处,都在房沿下站着不准说话。我就纳闷:啥事吗?我们非偷非抢都是有工作有单位的人,在社会上也没什么危害。呆了一夜人没问,快天亮了,开始一个一个叫进去,把姓名、年龄、工作单位报上来,最后说:“行,你等着吧”。这天早上我们被拉到公安七处,七处是个劳教厂。一进去脑袋就大了,心想我们好人咋都跟这些地痞、二流子关在一块?他妈的是不是资本主义复辟了?我当时就是这个感觉,你看抓的尽是胡佐林这些军队干部的子弟,我当时感觉是共产党的天变了。这时我一看已是早上八点钟了,就报告管教说,我正在学校值班呢,让我去点个到再回来吧,至少要给人家打个招呼,让别人来替我值班呀。那管教劈头把我骂了回来,他说:“你这个犯罪分子,你还值班呢?值啥班!”我说:“谁是犯罪分子”?我就跟管理员吵了一架。

到了那天下午,管教把我拉出去打了一顿,就因为我上午顶了他。以前咱在外面不了解,原来建国34年来监狱里一直就那样,不能跟管教顶嘴,否则你准会挨打。他们才不管你有罪没罪?是不是冤枉的?而且他们下手非常狠。管教把我叫到他的房间里,管教穿着胶皮鞋,往水泥地上泼了一盆水,然后让我脱鞋、脱衣服。我脱得就剩个裤头,脸朝墙站在水里头,水是带电的。那个电警棍厉害得很,他拿电棒照着我的屁股,一下就把我打了一个跟头。“嗵、嗵”连打了我两个跟头,我当时眼泪就下来了,我心说这绝对是国民党渣滓洞呀,绝对不是共产党的做法啊,拿国民党那一套来对付我们老百姓,这是国民党给共产党上电刑了!恨得我咬牙,眼泪啪啪地掉,但咱不能哭出声,咱是当过兵的,你打死我都不会吭气,但是我受不了这样的侮辱呀!自那次挨打以后,在我的心里埋下了仇恨的根子。我16岁当兵,18岁入党,19岁提干,要不是老婆生孩子我还在部队上呢,他们就这样对待我这个共产党员?

我父亲在第二附属医院当院长,他早几天都知道了,上面要搞严打的运动精神都给他传达了,但他就想不到我们会有事。他想他儿子在交大上班,不是上得好好的吗。我们从小受的教育是热爱党,热爱国家,这是基本的。不偷不抢不杀人,这是做人的底线。但是我们不知道在一起跳个舞,怎么能列为犯罪?

如果说现在国家要制定一个新的罪种,那就要给百姓提前广而告之,要明示,什么时候开始实施,还不能朔及以前。跟闯红灯概念是一样的,司机也要先学习,什么是违法、违规的。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就把大家都撂进去了,连给人家补救的机会,改正的机会都没有,这纯属是侵犯人权。实际上这个从重从快搞严打,是根本违反宪法的。什么是精神污染?就算是精神被污染了,也提不上法律层面。完全凭着个人的意志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这就是独裁专制。

前三十年闭门锁国,我们只能做井底之蛙。不是邓小平敞开国门,我们老百姓怎么能去敞开国门?你不开放舞厅,你不把西方的文化引进来,我们不懂也不知道。我们以为就跟今天的电脑,新鲜的科技一样,我们接受电脑和科技(实际上人家都要比我们先进几十、上百年)。我们也接受跳舞和录像。我们是年轻人,我们也要与时俱进。再说,我们跳舞给社会造成什么重大危害了吗?

到七处的第三天提审我,让我坐在那个小树林里的石头上,还给了我一只烟,提审员说,你把你的问题交代一下。我说我有啥问题?他说就是你们跳黑灯舞、贴面舞,还有你的录像问题,熊延石是不是借了你的录像机?就在这个时候我竟然还天真地要求说:“赶紧让我回去上班,我正在值班呢,我得跟人家学校交代一声。”他说你把你的问题交代完就可以回去了。于是我信以为真,就把怎么开始跳两步舞,竹筒倒豆子都倒出来了,包括我跟崔香楠的关系,关键是我曾用摄像机拍了我们俩发生关系的过程,是自拍,但没裸体,盖着被子啥都看不见,拍完以后我就抹掉了。连这个都说了,其实不说谁都不知道。我全部讲完了说你让我上班去吧。人家说你等着我回去研究一下。

在七处那一段日子不堪回首,拥挤、肮脏、非人待遇吃的是猪狗食。我带了一个部队上发的薄军被,跟大陆(陆树明跳舞另案)我俩钻到一个被窝里睡。号子里每天组织学习社论,要各小组汇报,蕙京鹏说李红星你给咱们写出来吧。我是学马列专业的,自然汇报得有条有理。

在七处呆着就可能被判劳教,而一但到了五处可就要逮捕、判刑了。一个月后我们是第一批被转到五处去的。我开始并不知道自己和谁是一个案子,我们六个人:胡作霖,熊岩石,郭毛毛等一块走的,这时我猜测我们可能算一案的。除去前面三人,第四被告的王海生是交大的代培生,他没地方住,我就在我的宿舍里给他弄了一张床。那回抓人,公安让我带他们去找王海生。王海生为这事还埋怨过我,后来他也就理解了。人的脑子真的是可以被洗的,我们在里面整天读报纸,学人大常委会的严打精神,渐渐地就觉着自己是犯错误了,不应该犯男女错误,不应该跳两步舞,也不应该放录像,但是放黄色录像我到现在都不承认,根本就没看过一部黄色录像。

关在七处的时候,号子大,跳舞案的很多人都关在一起。到了五处就把我们一个一个分别关押了,刚开始真感到孤独和恐惧。这里确实是真的监狱了,初进到一个陌生的环境,牢头狱霸号长让我面对墙蹲着,又“噹”地一脚踹上来,警告不许往后看,否则让你蹲毛驴。什么叫蹲毛驴?就是让人看小便池,蹲着弯腰低头看,有人看一会就会“砰”倒地晕了,那是氨气,有毒呀。号子里犯人整犯人的花样繁多,还有一种叫坐飞机,头顶住墙弯下去,背伸直两只手不能扶墙,弯得时间一长就会栽在地上嘴吃泥,年龄大的人还容易脑溢血。

后来我们跟那些管教混的关系不错,我跟范炳南(龙首村案)等几个人单独关一个号子,专门给管教们画画。有一天晚上,韩管让给范炳南给他画一幅好的,范炳南提出要两盒烟。我跟范炳南说,你这张画要画出来气势,把咱的心情给表达出来。老范酝酿了半天,然后把宣纸在床板上铺好,说这期间你们谁都不能打搅我,把水给我倒好。我们没人吭气,就看他一个人在那画,现在想起来那张画画的非常有气势,以后老范说那样的画再也画不出来了。画中的黑云,白云,流水,小船,小路上人牵着毛驴,气势很大。我对这张画印象很深。

我们这个案子是当时西安严打逮的官最大的孩子。熊延石父亲是省军区副司令。胡佐林父亲胡炳云是立过赫赫战功的人,时任兰州军区副司令,兼陕西军区司令员。在中央的余秋里和谷牧为这事特地跑到陕西来看胡炳云,胡炳云始终是一句话:“我头疼的很”。开始我父亲也是到处找不到我,他不知道我进去了。我老婆也不知道,因为那天晚上逮我是在交大的宿舍。后来我父亲看到内参上面有我的名字,第三个就是我。当时我母亲听外面传说我是死刑,后来又传说是无期。家长承受了多大的压力呀。在我们家绝对是正统教育,我在里面蹲了几年冤狱,出来后时有对共产党非议,我父亲都跟我拍桌子,不能说党一句坏话。我父亲为官非常清廉,结果我父亲就因为我这个儿子,觉得丢脸没到60岁就提前离休了。 

虽然我们这一案最早被甩到五处,但判的最晚。开庭时没让我们出去,就在五处里面审的。胡佐林的母亲找了军事法院的人来插手这件事情,如果拿到军事法院去,那我们整个的案子就不成立。为了争功请赏,这边当然说不行,说这是属于地方的事,因为他们不是现役军人(胡佐林在西影厂工作,熊延石在陕西机械学院,崔香楠在商场,郭毛毛在计量局,王海生是个学生)。胡妈妈想让军事法庭来判,跟地方中法院闹得非常对立。所以这边开庭不敢让我们出去,害怕胡佐林家里会调个警卫连来。最终就在监狱五处院子里的一个房间里开庭,我记得最清楚的是,胡佐林第一个发言,他开场白说:“法官先生”…..只见那个法官啪一拍桌子:“什么先生?这都是资产阶级的叫法”!还说,你不要以为你是干部子弟就了不起,少来资产阶级那一套。我低着头想笑,最早尊称先生的就是中国,尊敬别人为自己的先生和老师,怎么能是资产阶级叫法?真是胡说八道。从中还可以看出这样的审判完全是一种情绪的对立,个人情绪的发泄,而不是法律的审判。法官把胡作霖臭骂了一顿,胡佐林又说了:因为我不知道怎么称呼您,就叫您法官吧,然后就替自己辩护一番。

在起诉书上我是第二被告,我的律师给我辩护说,李红星在这个案子里坐第二把交椅是不合适的,理由是:出借录像机是别人来找他借的,包括熊延石借的录像机,他都是被动的。律师那时只能这么辩,不是以法律为准绳,不是说按刑法有罪没罪,够得上哪条罪。而是互相咬,把人家往上推,给自己的当事人往下辩,当时的律师都是这个路子,也只能是这个路子。

崔香楠的律师刘淑敏在陕西是有名的刘铁嘴,她的辩护词说,不能因为是干部子女就从轻处理他,但是也不能因为他们是干部子女就从重,不能因为是干部子女而袒护他,也不能因为是干部子女就发泄你的情绪,要根据法律事实来判决。

判决下来胡作霖一审15年,熊延石判了八年,我判了六年。胡佐林为什么当第一被告呢?胡佐林有两个男女关系,就因为这个当首犯了。熊延石有一个男女关系。我也是一个。王海生自己交代了五、六个,因为他是学生年龄小,他是第四被告。郭志平和崔香楠分别是第五第六被告免予起诉。他们家都是地方的,崔香楠父亲当时是民政局局长。我们这些人拿着判决书不服,妈的干了啥吗?咱偷了啥?抢了啥?把谁伤害了?我们跳个舞看个录像,就是犯罪?这是拿人的生命当儿戏。

我们这个案子即沾了胡佐林的光,又受了他的害,一直拖了两年半才判下来。我们上诉,又压了好长时间,二审我改判了四年。在五处已经关押了两年,改判后把我甩到机械厂。在劳改场里让我负责办报纸,一个礼拜出一期。写稿子要熬夜,每天晚上还有夜班饭。在劳改场里我没受罪。

在五处的时候我叫老母亲把德文字典送进去,我用德文写日记,反正别人也看不懂。在机械厂的九个月我又学了些法律知识,在里面帮人家写申诉材料,其中有两个死刑,因我写的这个材料被改判了。那个小伙子激动地趴在地上磕头,他刚刚19岁,给他安了六、七个强奸罪,那肯定是死刑了。他跟我说实际上就只有两个,女的不太愿意最后也没有强迫,其它几个都是他18岁之前的事。于是我就抓住这一点给他写了申述。律师一看说这监狱里头还真有人才呀,写得好,赶快递上去,第一审已经判死刑了,二审给他改判了无期。

跟马艳琴一个案子有一个叫王森的是测绘局的,那个人确实下功夫,每天晚上弄到两三点,一夜一夜学法律。他当时被判了15年,最后他给自己写申述减到10年了。他出来考了律师证,在陕西第一律师事务所。

我的余刑是一年多一点,第一次减一年,还剩两个月的时间。教育科长说,你走了这东西没人管了,等下次减刑再出去吧。又把我拖了半年,我在劳改场呆了九个月。胡佐林又坐了三年。

我还在监狱的时候,交大就给我来了一个开除公职的通知,判决以后就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我出来以后看到陕西省有个文件,说有职称的要恢复公职,我不正好有个职称吗,虽然是初级职称也是职称啊,我就拿着文件找到交大人事处,那个处长不错,说你先去管理学院上班,我慢慢给你办。管理学院没法安排我的工作。让我到交大的管理公司,公司有个硕士毕业生当总经理,我在底下跑腿。我86年出来,到89年还没给恢复公职,党籍也没有,现在也没给我,最后我就自己出来干了。公民的选举权我一辈子就遇到两次,一次是在83年前的单位,一次是在监狱。以后再也没有了,即使是做样子的公民权,在我身上也就体现了两次。

我出狱两年多后跟老婆离婚了,那时我们虽年轻却没有夫妻生活,她说我脏。第二次结婚女方比我小十二岁,生了个女儿,也离婚了。这实际也怪我,那时候我见啥都不顺眼总发脾气,可能是83年的后遗症,没地方发泄潜意识的。现在又有一个夫人比我小六岁。第一个夫人在武警医院正师级退休了,我的大孩子归我管。

我老婆的弟媳在一家企业管人事,她把我的档案调出来后,我把里面对我不利的都撕掉,包括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我现在的工龄从16岁参军开始算。因为我是一个转业干部,部队给转业干部根据职称每月补贴三百多,现在我的退休金是三千多。

83年这个事件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轨迹,不然我可能是个教授。走仕途也有可能,当时校长就打算叫我给他当秘书。83年的遭遇还毁坏了我的家庭,耽误了我的儿子的教育,因为我的事,我儿子不能上交大托儿所(那交大托儿所在全市有名,学前教育很棒)。这个事如果有谁领头,我也会跟着去,要求中央给我们平反。

我出国办护照的时候很紧张,就怕人家里面有显示,后来了解其实公安局就没有把这些跳舞案件进到公安局的档案。

一场多么荒唐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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