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紀》1990年創刊號第一篇文章,是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時任所長陳方正博士的〈為了中國的文化建設〉。這篇文章不僅反映了方正先生及編委會創辦這本刊物的抱負,同時寄託了他們對中國知識人的期望。彈指間,三十年過去,雜誌也已出到第181期,值得我們回顧一下當初的想法。
方正先生的觀點有三。一,現代化是中國過去百年的目標。所謂現代化,是指將中國從傳統社會轉型為現代國家。二,現代化要成功,不能急於一時,也不能只停留在經濟和科技等實用層次,而必須在文化層面作出根本轉變。「只有在社會已經滲透了新的觀念、意識、思想、行為模式之後,它才有可能穩定和持續地進行。」中國的未來,繫於讀書人能否做好文化建設。三,這本刊物立足香港,有這樣的責任也有這樣的條件來從事這項工作。
三十年不是短日子。一本刊物能夠不間斷地出版三十年,其間引發無數思想辯論,累積豐厚學術資源,並得到海內外華人知識界普遍認可,方正先生、青峰女士,以及整個編輯團隊,確實貫徹了當初的宏願,並善盡了他們的責任。這是了不起的大成就。
這不是客套話。多年來,我和知識界朋友聊天,他們總告訴我,這本雜誌是九十年代最重要的思想平台,是每期必讀的刊物。最近兩年,編輯部將各期文章全數上載網站,供讀者免費參閱。我總是一有機會便告訴身邊有志於思考的年輕人,千萬不要錯過這個寶庫。只要一期一期讀下來,自能真切體會「為了中國的文化建設」到底是怎麼回事。
這本雜誌為什麼能夠將事情做成?因素有許多,例如主事者的識見毅力、中大校方的鼎力支持,知識界的積極參與等,然而其中有一項很重要卻往往為人忽略的,就是香港的自由環境。如果沒有充分的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容許不同觀點派別的人暢所欲言,我們就不可能有這樣一個百家爭鳴的平台。香港異於大陸者,究其根本,是自由。有了自由,知識人才能擺脫外在的政治箝制和內在的思想桎梏,敢於表達自己的真實見解;同樣地,有了自由,雜誌才能放心刊登各種大膽新穎的觀點,不用擔心被秋後算帳。
長期的文化建設,需要一個保障言論和出版自由的制度環境,因為自由是思想者得以思想的重要條件。在此意義上,所有知識人皆應接受一個基本共識,就是以思想自由為共同底線。
道理簡單不過:沒有思想言論自由,不論左派或右派,激進或保守,傳統或啟蒙,都將難以生存和發展,遑論進行有意義的對話。我們只要回顧文革時期,中國思想界那種荒蕪貧瘠,自能明白。我們因此沒理由說,思想自由只對自由派重要,或只應由自由派來爭取。
我們也應明白,思想自由的實踐,必須要有公開表達的渠道。思想不能只停留在思考者的腦子,或存在於隱密的私人聊天,而必須能夠公開表達和公開討論。思想自由因此和出版自由、學術自由、新聞自由,以及網絡自由密切相關。這些自由是憲法明文規定的公民權利,不容當權者恣意剝奪。
如果我們認同,思想自由是文化建設和中國現代化的基礎,以及個體得以充分發展其思想的重要條件,就有理由接受一個更為基本的觀點:國家的重要職責,是在制度上確保所有公民享有一系列和思想相關的基本自由,尤其是言論和出版自由。當國家反其道而行,知識人就有反抗的義務,因為思想自由是知識人安身立命的根本。
這曾經是知識界在八、九十年代的共識。不管其他立場如何分歧,至少在爭取思想自由這點上,沒有人會說,我不要這些自由,這些自由對我並不重要。
不幸的是,三十年後的大陸,言論環境非但沒有改善,反而受到更嚴厲的打壓。新聞禁區處處,出版審查重重,大學教師被監控被舉報時有所聞,禁書名單愈來愈長,微信公號和微博帳號隨時消失,網絡文章動輒遭屏蔽刪除更已成為日常。「老大哥正在看著你」不是小說才有的情節,而是人們每天真實生活的寫照。思想警察不僅守在外面,更已入侵人的內心,令人們時刻告誡自己必須謹言慎行。更為不幸的是,香港的言論空間也在迅速收窄,日後是否仍能為中文思想界提供一個自由交流的園地,愈來愈不確定。
既然情況如此惡劣,知識人理應對自由有更強烈的嚮往,對專制有更深刻的批判。事實卻非如此。我們曾經以為不言自明的自由共識,今天早已煙消雲散。不少知識界代表人物,在自由受壓之時,不僅保持沉默,甚至主動投靠體制並為現狀作出各種辯護。他們有的是儒家信徒,有的是新左派學人,有的是哲學智者,有的是法學才俊,也有曾經的自由派。
這真是教人傷感。背後原因一定很複雜,辯解之辭想來也有不少,只是有一點我始終不解:既然自由是思想者生存之根本,目睹專制者這些年來肆意剝奪公民的基本自由,侮辱知識人的尊嚴,沈默和忍耐也就罷了,為什麼這些有地位有名望的知識界領袖,竟可拋棄自己的獨立性和批判性,主動跑去替政權粉飾辯護?
我的傷感,不是沒有理由。三十年前,八九民運剛剛過去,我還是大學生一名,在《二十一世紀》讀到許多著名知識人的名字,總是特別欣賞佩服,覺得日後當以他們為榜樣,不教逝去者的鮮血白流。只是隨著時間過去,這些名字中的部份人,聽說有的成了帝王師,有的成了坐擁龐大資源的學術官僚,有的甚至成了主宰香港命運的官方幕後推手。
這種現象該如何解釋?一個廣為人接受的說法,是外部政治壓力太大,知識人不得不自我調整以求生存。自由誠可貴,可是個體力量實在太小,只能委曲求全。這種說法的最大好處,是既能緩和當事人良心上的不安,又能消解與體制合謀的個人責任。壓力總是來自外部,我們總是身不由己,所有錯誤盡歸體制,我們全無責任。
問題是,個人責任真的能夠如此輕易消解嗎?恐怕不行。我們一旦接受自己的信念和行動皆由體制決定,個人並無自由意志可言,就會在根本的意義上,否定自己是個知識人。知識人,理應是能夠充份運用實踐理性作出價值判斷的自由主體。徹底放棄判斷,並將所有責任推給體制,結果是自我異化和自我否定。
事實上,我們不是沒有選擇。只要留心觀察,我們就會發覺,在我們身邊,每天都有許多人在抵抗。不說謊,不作惡,不跟隨集體唱讚歌,恪守專業倫理,尊重常識,告訴下一代歷史真相,在朋友圈轉發明知會被秒刪的文章,不嘲笑那些比我們勇敢的人,甚至在關鍵時刻在某份聲明簽上自己的名字--這一切都是在作出選擇、承擔責任,並向體制說不。這些人也許很平凡,也許幹不了甚麼「大事」,但他們沒有輕易卸責,並活得真實磊落。
當然,那些主動投靠權力的人不會說這是不得已的妥協,而會說這是為了更崇高的目標而必須承擔的重任。例如他們會說,我們不要重蹈西方覆轍,我們要有自己的道路和模式,我們要有傳統儒家的天下視野,我們要創造中國的另類現代性,我們要中華文明的偉大復興云云。為了這些目標,我們必須放棄自由民主那一套。
這裡牽涉一個根本的價值判斷,即在中國的現代化藍圖中,基本自由到底處於什麼位置。問得再具體一點,一個人身自由、思想自由、出版自由、信仰自由、新聞自由、財產自由、結社自由和政治自由皆嚴重受限的社會,有可能是值得我們追求的現代社會嗎?我認為沒有可能,因為這樣的社會,人們不能自由發展自己的能力和個性,不能自由追求自己的信仰和理想,不能自由參與公共事務,不能成為真正的自己。自由的闕如,是個體生命的枯萎。
很不幸,中國正在走的道路,與自由徹底背道而馳。那些為所謂「中國模式」辯護的人,儘管有各種漂亮學術包裝,說到底,是在為不自由的政治秩序辯護。
這些人或會說,國家限制的,只是你們這些不聽話的自由派聲音罷了,我們的言論出版自由可一點也沒少。這不是杜撰之言,而是某位深受體制重視的著名學者數年前對我的特別提醒。我恍然大悟,原來真的有不少知識人如此相信,即使中國是個大牢籠,只要個人安份守己,嚴限自己不去觸碰當權者設下的紅線,甚至主動站在黨國那邊,那麼他們便可以自由不減,歲月靜好,並對身邊各種壓迫視而不見。
我們必須承認,這是今天中國相當真實的一面。過了這麼多年,經歷那麼多苦難,即便是最精英的知識群體,依然不見得對自由有多深的認識和多大的重視,依然看不到人的權利和尊嚴和在他們建構的社會大論述中有何位置,也依然不願意抗拒權力的誘惑。
路漫漫其修遠兮,中國現代文化建設之路,仍然得由我們繼續走下去。
*刊於《二十一世紀》,第181期,2020年10月號。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