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1日星期三

被公安局内定死刑——大朋口述 1983年西安严打口述纪实之二

被公安局内定死刑

——1983年西安严打口述纪实之二

大朋口述  丫丫整理



大朋,1955年生。1983年在西安工业展览馆工作。与宛然一案,黑社会流氓跳舞团伙。罪名:以谈恋爱名义奸污女青年。被判15年,减刑7年,假释3个月,共坐牢8年。


“我们有一个在北京法院工作的同学,他来西安出差,到莲湖分局提出来能不能见一见,公安局说前四个你就甭见了,都是定了死刑的。你看,还没上检察院呢,公安局一家就定我们死刑了,他们就是在凑名额。”


我与宛然一个案子,我是第三被告,被判15年,坐牢8年。宛然是第一被告被判死刑。事情过去三十年了,去年八月份我们去看宛然他母亲。他们就这一个儿子。他父亲一言不发,她妈抱着宛然的像哭,老太太见了我们幽怨地说:“你们还都活着我的儿子没有了”。他妈说,你看啊,我给共产党干了一辈子,在公安局当大夫干了几十年,我是建国后第一批女干警。出事之前好多人都找我办事,结果儿子出了事情就都躲着我了。

我们这个案子里基本都是同龄的。我和宛然是同一年的,从小就是同学,住的很近,在一个学校上学,我和宛然也都当过兵。当时我们并没有经常在一块跳舞,互相联系的也并不是很紧,不是案子里面描述的那样整天搞流氓活动,整天跳流氓舞。咱还有工作呢,都各自有各自的工作,我在工业展览馆科室工作。

宛然确实是一个摄影发烧友,他想自己搞创作,不想在单位干了。在1981年咱国家还没这个先例,单位说你不能辞职,你不愿意在这干了可以调到别的单位去。于是他妈给他联系到音乐学院,那里刚好有一份搞摄影工作的空缺,就是为学校里面的宣传栏拍照片等。到音院以后他又想要利用寒暑假出去采访、拍照片,学院不同意,那时学生放假教职员工不放。他就因为这再加上经费等问题跟学校闹的不愉快,写了辞职报告,学校也没有批。他一生气就不干了。这时人民画报登了他的好几幅摄影作品。82年改革开放前期,允许有个体户了。他就注册了营业执照,可以开发票,他给一些工厂弄个宣传画册什么的,有时候能联系到大企业的话,还是有些收益。再说他当过兵,知道新兵入伍带上领章帽徽,都想照张相给家里寄去,可部队没有那个条件,他掌握了这个信息就去部队,一卷胶卷照36张,一张一块钱,他自己回来洗,放大、制作。那个时候工资一般都三、四十块钱,宛然干这个能保证他自己的收入。但他不是一个纯商人,他往往弄个五、六百块钱就出去天南地北地拍照片了,摄影在当时是比较奢侈的事情。现在说搞艺术的拍点裸体不算什么,那个时候的社会可不像现在花点钱就可以找个模特儿,当时主流社会认为拍裸体是下流的。所以宛然要拍裸体也不易,他的起诉书上有这条。

西安当时抓的人太多,看守不够,从市交警队抽来了一帮交警。宛然他妈通过交警队的关系,给宛然带的话还是写的条子具体咱不清楚,意思是叫宛然什么都不要说就完了。宛然刚抓走的那几天,我还没被抓的时候,公安局通知家里送东西,我也在宛然家帮忙送东西,这次我也送过条子,也是叫他什么都不要说。可据说他第一次就把所有跟他有关系的女的都交代了,交代了七个。七个女孩都很生气,因为宛然把她们交代出来,于是有五个一口咬定他强奸,当时强奸不强奸就听女孩一句话,公安局问:你愿意不愿意?女孩只要说不愿意。

我也被定流氓罪。判决上说我参加流氓活动,跳贴面舞以谈恋爱为名奸污女青年两名。我们前四个被告原来都是定的死刑,那时我们四个都准备就死了算了。我们被关在五处时,管教从小风门里看我们就是“看你差不多了”的那种神气。

我们有一个在北京法院工作的同学,他来西安出差,到莲湖分局提出来能不能见一见,公安局说前四个你就甭见了,都是定了死刑的。你看,还没上检察院呢,公安局一家就定我们死刑了,公安局就是在凑名额,比如上面下任务要五十个或一百个死刑,这四个就算凑上数了。83年严打西安共枪毙了四批,第一批在12月份。当时市局也想把宛然案子弄在第一批,但案子牵扯的人多弄不过来。第二批是大年三十,我们是第二批。第三批我记得已经到来年的7月份,是84年7月24号。

后来我很坚定地认为我死不了,天不会灭我。因为我的事情就那么多在那摆着呢。我那个从小到大的在北京的同学,他一直惦记着我,通过关系直接到监狱来看我,他说你死不了,给我吃了一点定心丸。另外,我在那个号子里的号长于半仙是个传奇。他因为调工资还是调房子的事,曾在七十年代去北京上访,也不知道怎么就走到中南海里面去了,看着风景好就进去了。他进去了以后,从树上跳下神兵天将直接把他扑倒。以后人家追查这个值班的责任,说中南海连苍蝇都飞不进去啊?!幸亏还有哨兵在树上呆着呢!他被押回来后就关在五处,没有任何罪名,关了七年。所有的老看守都认识他,他当了七年号长而且特殊待遇。

于半仙在监狱里面呆得无聊,天天看犯人,学会察言观色。他可以看出这个新进来的人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小偷、流氓还是杀人犯,很神奇。他给我看说:你是15年有期徒刑。还有我亲眼所见有一件事:那天中午进来了一个农村娃,愁眉苦脸的,按号子里的规矩,新进来的往后头走,坐在那等候发落。冬天的太阳可以斜进号子,我无聊地坐在床边上晒太阳,离他很近,我又好奇地朝他挪了两步。于半仙给我使眼色,说你离他远点,霉气上脸了,就是活死人啦。这时红头要过他的起诉书来看,是渭阳法院判决的死缓,已经判过了,检察院嫌判的轻抗诉,你看死缓都嫌轻还不就是死刑了?给他定的是轮奸。但他给我们讲,他跟他村子里的另一个男青年,在看电影时认识了一个野鸡(娼妓),他们用自行车把野鸡带着,在铁路边上,两个人轮流跟野鸡发生了关系,给了可能是五块钱三块钱就是这事情。到83年严打搞运动时候,公安把那个野鸡抓了,野鸡就把他俩供出来了。按说跟野鸡不能算强奸,但那个野鸡一进公安局就变口了,说他俩是强奸没给她钱也没给东西。最后给他们定的是强奸和轮奸。法院宣判已经七、八天了,上述期还没到,因为打算要枪毙的人数不够,检察院就抗诉,从重从快。赶在83年底,12月30号那一批,就因为凑人数,给这个农村小伙枪毙了。那时候把已判了刑、到了劳改场的犯人,重新从劳改场拉出来,再判一次就枪毙了的例子很多。管教经常对犯人说,以为你进了监狱就进了保险柜了?

宛然到后期精神都乱了。中院开庭时,我们都在庭上站着,我是第三被告,我和他隔着一个人,我在手上写字:翻供,翻供。翻起手掌给宛然看,可宛然没有任何反应。我们每人后面都有一个法警,我这个动作自然逃不过后面的法警,他说,你狗日的在这还串供,现在串供来不及了。去法院来回的路上,我们都在一个警车里坐着,跟他说话,他都已经傻了,他已经完全生活在自己的封闭里了。有一次提审完我们俩打了个照面,五处的巷道很长,按规矩,两个犯人碰面后,一个要面朝墙回避,我等他提着镣走过来,侧着脸对他示意:翻供,不敢胡咬。他“狗日的”连看我都不看。我还在五处给他打过“电话”,那时号子里面的通讯就是“打电话”。每天晚上号子里的风门都要被打开,一个为的是通风,一个是便于值班的警察查看。我与宛然的号子是斜对面,我们利用当兵的转开身的机会与对门的互相说话、串供。夜深人静声音不大也能听见,五处西北角是关女犯的。女号有一个很大的窗户,那些女的夏天晚上穿得也比较单薄,人家女号一发现男号这边有人偷看,就一齐叫唤:流氓、流氓不要脸。这时值班的就会蹬、蹬、蹬跑过去,这段时间就是打电话的最佳时间,我们就是利用这个空隙,两个号子互相打电话。我示意对面号子里的人叫宛然跟我说话,听对面号子就问:谁叫宛然?宛然回说没叫宛然的。

我觉得宛然莫名其妙地有怨恨心理,他想着是我们把他害了。芦苇曾和宛然关在一起,芦苇说,宛然给自己制定了一条活命路,靠揭发别人减轻自己的罪。他白天黑夜不睡觉地写揭发信,不脱衣服,披着大衣,把纸和笔放在枕头旁边,想起来就写,有时把手放在被窝里,在草纸上写。

我想当年我们都太年轻,没见过这阵势,宛然一进公安局就软了,简单、天真,承受力低,有他性格、品格的弱点。但无论如何,宛然也罪不至死。再说,设身处地想想,我们谁在宛然的处境,又会怎么样?

我被判15年,减刑七年,最后三个月假赦。一共坐了八年,我们都在机械厂服刑。

马艳琴也是因跳舞案判的死刑。其实听马艳琴的妹妹说,马艳琴十几岁就得过神经病。杨和峰和马艳琴一案,他是第四被告,判他死缓。他的死缓执行两年后给改判了无期,无期又坐了三年,改有期,共关了20年。杨和峰关的时间太长了,脑子关傻了。他出来后在火车西站收破烂,倒腾废钢铁,去年我听说他又在开发区开了麻将馆。他2000年出来的,我见他是03年。回来以后又跟了过去的一帮人,整天吃吃喝喝,我说他还不高兴,他在里面过了二十年,像从外星回来,感觉不到社会的变化。

我从监狱出来后,也没回原单位,我自己不去了。最后去了一回是因为要档案。2002年陕西省有一个029号文件规定,说只要曾在单位工作10年以上的,无论现在是否自己在社会上干的,都起名叫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社保。我的退休金现在改成社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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