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锐、李南央 |
2018年,我的"跟进"进入第五个年头了。将一些朋友和读者发给我的"感言"摘录于此,既为激励自己和律师:"好男儿"休气馁;又以为新年的贺词,与关注、支持"状告海关案"的人们一起迎接继续前行的新一年!
来自朋友和读者的感言
权力是有权者的语言,语言是无权者的权力。——美国 胡平(《北京之春》荣誉主编)
千年暗室,一灯即明。——湖南 周实
我将一如既往支持和关注你告海关案!宪政民主似遥不可及。中国宪法35条赋予公民的六大自由,应是国人目前及本人终生争取的权利,尤其言论出版自由!——阎淮(两头真老人李锐之两头真小友)
感谢你为中国的法制建设不懈地努力。——香港 不署名
维护公民权益是法律的根基,公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是社会的进步,天经地义,利国利民。支持李南央的坚持!——中国 陈国阶(科学工作者)
佩服并支持你不懈的抗争!习近平总书记说,"举头三尺有神明!"我相信:迫害一位百岁老人的家伙,一定没有好下场!请这班傲慢的东西不要再继续作恶了——尔奉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香港 武宜三
南央:佩服你的坚韧,法制建设只有靠无数较真的人才能推进。——北京 冯媛
无法无天有老毛,有法不依数今朝。海关扣书一年年,法院开庭日遥遥。
南央一举见真假,核心价值水上漂。可怜新朝旧衣钵,使命初心一笔消。——北京 续霜红
亲爱的南央,你与中国法制体系的角力即有希望又毫无希望,说你毫无希望,是因为我们都看到你在千百万倍强大于你的中国政府面前,远比大卫跟巨人之战的态势还要糟糕:法是政府制定的,他们可以随意地解释。但是,你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唤起了人们对中国现状的关心,我就是这些人中的一个。……当聚集了足够的能量,火山终将爆发。(按:原文为英文,为了减少篇幅,只使用了我的中文翻译)
——Truly, Yue Ding Lau, a Chinese cook in USA(美国 一名中国厨师)
李南央的"跟进"是对"法治中国"的认真研究、探索。有意义,影响大。……《李锐口述往事》是国史、党史、社会史、文化史、婚姻史等信史资料汇编,难能可贵。……法治中国,中共领导各党派各界人士制订了《宪法》,理应带头遵宪守法,承认《宪法》高于、重于、神圣于中共,《宪法》最大。因此,投李南央的赞成票,是合法的。 ——江苏 MP
四年来你持之以恒地为"状告海关案"的开庭一丝不苟地努力着, 我每次读到你的跟进报道都会很激动。我转发的朋友中有几位非常支持你,我们都盼望着经过大家的努力,中国能真正用宪法治国,而不是"人"说了算,根本没有法治观念!——美国 华盛顿州 退休工程师
百折不挠运内功,雄心不负夕阳红。——澳大利亚 冯崇义
恐怕连她自己都不相信这场能打赢的官司,李南央还在南墙面前碰撞。这是她坚守正义真理,追求民主法制的勇气;挑战黑暗,唤起民众的担当;屡败屡战,不屈不饶的坚毅。精诚所至,"金石"总有开的一天。——美国 伯克利大学 傅莉敏
支持你继续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斗争下去,为了那一天,为了实现中国的民主和法制,人们不会忘记, 你和那些千千万万为了维护公平和正义的人们一样,曾经挺身而出,为实现这个目标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澳大利亚 保平、晓敏
"李南央状告海关案",姑且不论结果如何,但法院既已正式受理了案件,却又历时近四年竟再三再四地拖延而不予开庭,仅此即已证明,当法律沦为权力的奴婢时,法律条文就是一张废纸,所谓的"以法治国"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山西 博力
整整五年过去了,还有三年抗战都结束了。"坚持真理"常常是对人类心灵的一种摧残。有几个共产党人能做到呢?更不用说现在的共产党员(他们不参与摧残就不错了)。所以,微信的帖子说共产党员不是共产党人。当年的共产党人又都去了哪里呢?让我们这些不是共产党员的人们拿出共产党人的精神,为一种信仰坚持到底吧。——北京 吴萍
我承认宪法,反对革命
对于我在"跟进"中所表达的一些理念,朋友和读者中是有不同意见的,一位在美国任教的朋友年底发来的感言令我深思。
我不同意你说的:"让我们一起为宪法从纸上走下来,在中国成为统领一切的权威而在即将来临的新的一年里继续努力!" 中国的宪法不是一个好东西。它是一个用普世价值的言辞遮掩的一党专制的宣言……"依宪法治国"不应该是中国民主派的诉求,倒应该是中国政府的口号。中国要走向民主自由必须扬弃这个保护一党专制的恶宪法,重新制定一个以保护每一个公民福祉为宗旨的新宪法。
我反复分析了他的意见,无法说服自己接受"扬弃"中国现行《宪法》的主张。不错,《宪法》在第一条中将中国的国体定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她的第二十四条、二十八条、三十六条、五十三条……不一而足,都有着从根本上违背普世价值"保护一党专制"的阐述,但是我认为不能因此而不尊重《宪法》,其由有三:
- 中国不是一张白纸
中国的历史,如果从出现甲骨文或陶文的商朝中期算起,已经是三千三百年,这是一张浓墨重彩,涂满了帝王、臣子、臣民……的画卷,不是美国开国之父们在宣布独立三年之后即开始辩论宪法草案时的一张白纸。更重要的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是"佛吉尼亚方案"和"新泽西方案"两个方案折衷妥协的结果。现今的中国有多少人懂得妥协,又有多少人愿意妥协?这位朋友"必须扬弃"、"重新制定"的立场,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中国不具备一次性重新写就一部相对完美宪法的条件。
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统治之后,中国出现了《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宪法的雏形。自秦朝始,历经二千一百三十三年,中国不再是"朕即天下"的国家,这是多么了不起的进步!中共夺取政权之初的步伐是踏着辛亥革命的脚印向前行进的,一九五四年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的《宪法》的第一条,对国家体制是这样界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试想一下,如果当年这一条从纸上走下来,中国的现在会是怎样的景象?五十年之后,这第一部《宪法》在1975、1978、1982三易版本,一九八二年《宪法》又经1988、1993、1999和2004四次修定,倒退回"专政"体制。但是无论怎样地倒退,习近平不敢称帝,就是因为《宪法》限定的国体不是帝制。"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中国的《宪法》是数不尽的先烈、志士仁人用血肉之躯为我们搭起的向上攀登的平台,它是我们"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出发点,拆除了它,我们又该从哪里起步?
- 革命没有出路
无论共产党在《宪法》的序言和条款中塞进多少专制统治的一党私货,《宪法》第五条之阐述"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三十五条之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以及在《宪法》框架下产生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给了我踩得住的"状告"基石。三中院可以无止境地延审,但它不敢消案,不敢抓我,就是因为"行诉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九大之后,北京出现了暴力驱赶"低端人口"的恶性事件,中国的知识界人士就此公开致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信,信中说:"这是一起违法违宪及严重践踏人权的恶性事件,应予坚决制止和纠正。"这些学者也是以《宪法》和法律为支撑点的。如果我们根本不承认《宪法》,那只能是"而今迈步从头越"——"打碎旧世界,创建新世界"。这是先前的共产党人走过的老路,而那革命已经残酷地证明:血流成河的代价换来的不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中国至今还在改朝换帝的怪圈里转悠。承认《宪法》,让符合普世价值的条款从纸上走下来,令公民能够形成力量去推动修改那些专制性的条款,继而删除"中国特色"的序言,逐步和平演变出一部相对美好的《宪法》,是我以为应该坚持且可行的走向"宪政开张"的道路。
- 追求"依宪治国"的人需首先敬法、守法
我在美国生活了二十六年,美国的税法令我深恶痛绝。国会现在通过的"川普税改法",对我这样的中产阶级更加不公。因为这个新税法,把那部分本不算在个人收入中的州税,计入个人所得——联邦政府硬说州政府从我荷包里掏走的钱还在我的荷包里,需要纳税。这太岂有此理了吧!怎么办?过去,我老老实实地交税;今后,我还是得老老实实地交税。而且我持的是美国绿卡,即选择了不做美国公民,不参加从居住的小城、到州、到国家的各级选举,也就放弃了参与修改法律、法规;挑战各级政府的条例、规定,各级法庭的裁决是否违宪的权力。从根儿上说,我连发牢骚的资格都没有。
法就是法,不能以个人好、恶的认知而选择承认不承认、服从不服从。对一切我认为邪恶的法律、法条,首先得在它的框架和约束下生存。我以为只有敬畏法典的人,才有资格谈论"依宪治国";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去争取自己权利的人,才会成为建设法制社会的积极力量。
依据"行诉法"为开庭而继续"跟进"
五十年前,我挎着书包走进工厂,那上面的几个鲜红大字"解放全人类"引来许多人侧目相视:"哪蹦出这么个傻帽儿?"不久我就明白了:我连自己都解放不了,"解放全人类"实在是狂言痴梦。绝望中把自己一针一线,怀着满腔热血绣的字拆了。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被逐出共产党二十年的父亲李锐平反复出,一夜间,我从"狗崽子"变成"革干子女",从"不能使用"到"依靠力量"。一时间蒙头转向,也从此再不相信共产党的任何说教。
如今,我早已解放了自己,在美国有着幸福的生活。但是看着网上那些在零下的严寒中被北京市"人民政府"驱赶出家门,茫然站在街头狼藉瓦砾前那一张张无奈、悲凉、沧桑的面孔——这些人不会有我曾经的一夜间由"黑"变"红"的转变契机,他们人生向上攀登的途径何在?!我自知无力帮助这些为了自身的解放仍在底层挣扎的人群,但是我的良心无法安宁,我必须努力,以自己的个案去撞击那堵在宪政开张路口的"南墙",2018年我将依照"行诉法"规定的程序继续"跟进",不停步、不怠惰。
李南央
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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