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司法獨立說成是「西方觀念」,必欲除之而後快,被批評是真正禍國殃民的言行。
大約在四年多前,當被民間戲稱為「首席大法盲」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兼首席大法官王勝俊退位,由畢業自西南政法學院法學專業的湖南省委書記周強接任時,周強的同期校友、著名法學教授賀衛方批評,王勝俊執掌最高法院後,中國司法改革陷入停頓,甚至倒退,指王強調政治而不強調依法,讓法學界感到不安。
賀衛方評說同門的周強時指出,周擁有法律教育背景,或有正面的改變。當時海外評論普遍認為,準副國級的周強,在中共十九大或更上層樓,晉升政治局,甚或政治局常委。
時光匆匆,四個寒暑轉眼過去。眼見十九大馬上就到,周強近日在出席全國高級法院院會議時強調,要堅決抵制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等錯誤思潮影響,旗幟鮮明,敢於亮劍,堅決同否定中國共產黨領導、詆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錯誤言行作鬥爭,決不能落入西方錯誤思想和司法獨立的「陷阱」,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義法治道路。
周強向司法獨立亮劍的言論一出,舉國上下為之震驚。從前的最高法院院長,因推行司法改革不力而捱罵,連「首席大法盲」都不敢公開挑戰的「司法獨立」,被法學碩士周強高調地否定為「西方的錯誤思潮」。首席大法官反對司法獨立、軍人反對軍隊國家化、記者協會反對新聞自由、最高立法機關反對民主選舉……
同樣姓周,剛於日前逝世的逾一百一十歲著名語言學家周有光曾指出,不許批評的真理,就是偽真理。他說:「什麼叫真理呢?真理,可以今天批判它、否定它,明天還可以批判它、否定它,在不斷被批判被否定當中能站得住,那才是真理。如果不許批評,那怎麼是真理呢?」
這些年來,影響國計民生的議題,例如興建三峽大壩的利弊,不准人們自由辯論、所謂「人民英雄」的宣傳事跡的真偽不得研究、軍隊國家化的正反兩面不許公開探討,普世價值、公民社會或新聞自由等等統統又不得在課堂上或在媒體上討論。在由鄧小平倡導的改革開放走了四十年的今天,人們不禁要問,改革開放現在是否走到盡頭,需要回到專制封閉的時代了?
作為一個讀法律出身的人,難道周強不知道,一九八二年通過的中國現行憲法第一百二十六條,明文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退一步說,如果法官判案時,不以法律本身作為唯一的依據和準則的話,那麼,按周強的意思,法官判案時,應該聽說的呢?就聽上級黨委的話?中央也得有個人作最後的定奪吧?那個人,或者那幾個人,又憑什麼給法官以指引,從而作出判決呢?世無完人,怎麼能夠保證,他或他們的決定就是「正確」的呢?
這一次,賀衛方批評周強較當年批評「首席大法盲」更嚴厲。他罵道:「把司法獨立說成是什麼西方觀念,必欲除之而後快,是真正的禍國殃民的言行,完全是在開歷史的倒車。」再退一步而言,會否有人揣著明白裝糊塗,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而揣摩逢迎上意,謀求在十九大上晉身政治局,成為黨的領導人呢?不過,在權力的利誘下,不惜選擇「出賣」法律,站在民眾的對立面,成為「首席大法奸」的時候,又是否對得起法學界的師長和友儕呢?
賀衛方評說同門的周強時指出,周擁有法律教育背景,或有正面的改變。當時海外評論普遍認為,準副國級的周強,在中共十九大或更上層樓,晉升政治局,甚或政治局常委。
時光匆匆,四個寒暑轉眼過去。眼見十九大馬上就到,周強近日在出席全國高級法院院會議時強調,要堅決抵制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等錯誤思潮影響,旗幟鮮明,敢於亮劍,堅決同否定中國共產黨領導、詆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錯誤言行作鬥爭,決不能落入西方錯誤思想和司法獨立的「陷阱」,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義法治道路。
周強向司法獨立亮劍的言論一出,舉國上下為之震驚。從前的最高法院院長,因推行司法改革不力而捱罵,連「首席大法盲」都不敢公開挑戰的「司法獨立」,被法學碩士周強高調地否定為「西方的錯誤思潮」。首席大法官反對司法獨立、軍人反對軍隊國家化、記者協會反對新聞自由、最高立法機關反對民主選舉……
同樣姓周,剛於日前逝世的逾一百一十歲著名語言學家周有光曾指出,不許批評的真理,就是偽真理。他說:「什麼叫真理呢?真理,可以今天批判它、否定它,明天還可以批判它、否定它,在不斷被批判被否定當中能站得住,那才是真理。如果不許批評,那怎麼是真理呢?」
這些年來,影響國計民生的議題,例如興建三峽大壩的利弊,不准人們自由辯論、所謂「人民英雄」的宣傳事跡的真偽不得研究、軍隊國家化的正反兩面不許公開探討,普世價值、公民社會或新聞自由等等統統又不得在課堂上或在媒體上討論。在由鄧小平倡導的改革開放走了四十年的今天,人們不禁要問,改革開放現在是否走到盡頭,需要回到專制封閉的時代了?
作為一個讀法律出身的人,難道周強不知道,一九八二年通過的中國現行憲法第一百二十六條,明文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退一步說,如果法官判案時,不以法律本身作為唯一的依據和準則的話,那麼,按周強的意思,法官判案時,應該聽說的呢?就聽上級黨委的話?中央也得有個人作最後的定奪吧?那個人,或者那幾個人,又憑什麼給法官以指引,從而作出判決呢?世無完人,怎麼能夠保證,他或他們的決定就是「正確」的呢?
這一次,賀衛方批評周強較當年批評「首席大法盲」更嚴厲。他罵道:「把司法獨立說成是什麼西方觀念,必欲除之而後快,是真正的禍國殃民的言行,完全是在開歷史的倒車。」再退一步而言,會否有人揣著明白裝糊塗,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而揣摩逢迎上意,謀求在十九大上晉身政治局,成為黨的領導人呢?不過,在權力的利誘下,不惜選擇「出賣」法律,站在民眾的對立面,成為「首席大法奸」的時候,又是否對得起法學界的師長和友儕呢?
——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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