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5日星期三

高新:刀、枪统归习一人,试看党内谁能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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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2012年1月7日习近平视察深圳。(法新社)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改为"中共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并由习近平以党的总书记之尊亲自主持、亲作"重要讲话"的"首要重点"或者说"重点中的核心"是什么?人家共产党的党报的"评论员"文章已经解释得再明白不过,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长郭生琨等人在其"学习体会"中也已经传达得清清楚楚,那就是"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这明明是习近平"重要讲话"中的原始内容,而外部世界一面一厢情愿大力追捧人家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的核心重点内容是所谓"坚决清除政法系统害群之马",一面还把"刀把子"之说归"罪"于本来是奉命以"本报评论员文章"形式传达习近平指示精神的人民日报。比如一家在美国的华文媒体就刊出一篇题为《中共党报政法机关"刀把子"论遭挞伐》的报道文章,内容中声称"习近平亲自上阵部署政法工作,喊出坚决清除政法系统害群之马之后,1月9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在评论员文章《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中称,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中共党报'刀把子'论一出,即遭网络舆声挞伐。"

笔者在本专栏的上一篇文章《习近平"旗帜鲜明"地宣布:" 我为党之主,党在法之上"!》中已经说过,"依以往的经验,中共领导人在这样场合的"重要讲话"应该不会被"原汁原味"地全文公开对外播发,而只是由新华社的新闻通稿中以不打引号的形式引述重点"。

继而,如果这份"重要讲话"足以重要到要令全党全国认真学习,努力贯彻的话,那么其内部逐级向下传达讲话原文的同时,人民日报肯定就会奉命以"评论员文章"形式向公众转述"讲话精神"。那么,既然这次人民日报在刊登习近平出席中央政法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的同时即在同一版面配发题为《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的评论员文章,只要对中共政权的宣传方式稍有一点常识了解的人都应该知道这篇评论员文章的核心内容绝不可能是人民日报编辑记者们自己一厢情愿的"自创"内容。此其一。其二,这类向公众传达领导人讲话精神的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更多的时候都是由给领导人起草那份"重要讲话 "的"大内御笔"亲自捉刀,人民日报在奉命刊登时肯定不会有半句删改。更何况人民日报等中央党媒继而陆续发出的后续报道中也已经通过郭生琨等人在各自负责的政法机构内的"及时传达",点明了"刀把子"之说乃习近平对他们这支队伍高度重视的"形象说法"。

各大党媒都有刊载的关于"全国公安机关迅速掀起了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的报道文章中说: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郭声琨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有效解决了政法机关必须"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干什么、怎么干"这两个重大问题……,概括起来讲,就是"五个充分体现":一是突出强调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充分体现了坚定的政权观念。要认真学习领会讲话中体现出的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度的政治清醒、强烈的政治自觉,切实把维护政治安全、政权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来抓,坚定不移做国家政权的捍卫者……

试想,如果习近平讲话的原始内容没有"突出强调"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的观点,他郭生琨岂敢假传"圣旨"?

需要在此提醒的是,郭生琨为习近平"重要讲话"总结出来的总共五个"重要体现"中都不包括被外界想当然地理解为习近平此番讲话之核心的"清除害群之马"的内容。

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的"学习体会"就更"透彻"了,他说,"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非常有气势……既高瞻远瞩又脚踏实地,既论述深刻又语言平实。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公安机关是刀把子的刀尖和刀刃。"这里的"刀尖"和"刀刃"说应该不是习近平的原话,而是刘金国在投总书记所好。

一位在香港专门从事"中国传媒研究"的专家说得好:"从2013到2014,政治话语的错乱一再发生。各地会场高悬的"政法机关要做党的'刀把子'"一语,带着"阶级斗争为纲"年代的印记,公然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节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庄严条文。强调中央权威,表明政治立场,完全可如江、胡,用有别于毛时代深红话语的浅红色官话,何必出此下策,使用有百害而无一利之粗鄙语言。

奇怪的是,这位专家在愤愤然地发表如此感慨的同时,却也如同前文列举的那家在美华文媒体一样,一定要把"刀把子"这样"血淋淋的语言"的出现归咎于人民日报的评论员文章和郭生琨等人的"学习体会"。

这位专家考证说,上个世纪50年代,"刀把子"开始专指政法机构。《人民日报》的标题上首次出现"刀把子",是1957年9月13日人民日报在头版报道《握紧人民民主专政的"刀把子" 首都法律界粉碎右派实现资产阶级复辟阴谋》;文革时期,有"印把子、刀把子、笔杆子"之说,分指政权、专政机构和舆论工具。

这位专家还认为改革开放后,鲜有人再说"刀把子",并引述2003年10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的《政法工作要有新思路》等文章意欲证明"刀把子"的说法已经在"步入法治社会"后被呼吁"及时纠正",且被"以人为本"取而代之。殊不知无论是江泽民还是胡锦涛时代,关于"政法机关是党的刀把子"的说法也从未被摈弃过。例如2012年10月22日新疆察布查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 "做党的'刀把子'"主题教育活动研讨会的报道文章中说:"大队教导员韩海刚带领民警集中学习了党的历届中央领导人关于'刀把子'的深刻思想。在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公安机关要做好党的'刀把子'重要论断的深刻内涵;学习周永康、孟建柱等领导同志对公安机关做好党的"刀把子"的重要指示;学习张春贤等领导同志关于新疆政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做好党的'刀把子'的部署和要求基础上,从思想灵魂深处查找自己的不足。"

再往前追述,不妨以胡锦涛以政治局常委身份1998年10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在北京召开的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内容为例,其中一段是:"要深刻领会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掌握的枪杆子和刀把子,要永保其性质、宗旨和政治本色的观点……"

可见,"政法机关"也就是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队伍"是"党的刀把子"的说法就如同人民解放军是党手中的枪杆子的说法一样,无疑是从毛时代到邓时代,再到如今的习时代是一以贯之的绝不可被动摇,更不可能被放弃的"钢铁观念",如今习近平"旗帜鲜明"地把它再次突出强调,一是基于领导全党大张旗鼓地、旗帜鲜明地反击"宪政治国"、"司法独立"等西化思潮和主张的的需要,二是为了向全党全国乃至全世界宣示,他这位新党总书记与其前任最突出的不同点就是不但紧握"枪杆子",也还亲攥"刀把子"。"我习近平一手拿刀,一手持枪,刀、枪统归我一人,试看党内谁能敌?"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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