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6日星期日

严家祺:“废止终身制”提出前后

图:严家祺


一九八二宪法

1980年2月中共召开十一届五中全会前,邓小平就明确提出“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并把它写进党章修改草案。1980年8月18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邓小平在会上作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又重提“废除终身制”问题。1982年宪法关于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是根据邓小平多次提出“废除终身制”写进宪法的。

1982年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但没有规定“国家军委主席”连任的限制,所以,2003年换届时,江泽民在不能再连任国家主席,而在连任了两届军委主席後,继续连任军委主席。在江泽民第三次担任军委主席的时期内,胡锦涛任总书记、国家主席,实际上,这时,中国形成了“两个权力中心”。

胡锦涛如果仿照江泽民第三次出任军委主席,中国将会形成习近平、胡锦涛“两个权力中心”。一个国家就像大海航行中的巨轮,不容有两个“舵手”或“两个权力中心”。在沙皇彼得大帝亲政前的俄国,有“两个权力中心”,一个是彼得大帝,另一个是彼得的异母姐姐索菲亚,1689年,索菲亚政变失败,後来在修道院里渡过了余生。1898年戊戌变法时期,光绪皇帝与慈禧太后形成“两个权力中心”。1989年中国发生“六四”事件,是邓小平和赵紫阳“两个权力中心”冲突的结果。


理论务虚会

“废止终身制”这样一个用语,最早是我在1979年“理论务虚会”上提出的。理论务虚会是叶剑英建议召开的,由胡耀邦主持。参加会议的是所谓“理论界”人士,还有新闻界、文艺界人士共一百多人,参加者有于光远、邓力群、胡绩伟、张光年、黎澍、杨西光、王若水、李洪林、苏绍智、冯兰瑞、张显扬、王贵秀、于浩成、孙长江、郭罗基、阮铭、熊复、吴冷西、张平化、胡绳、吕正操、廖盖隆、范若愚、温济泽等人。“理论务虚会”是共产党的党内会议,我参加“理论务虚会”时,刚成为“预备党员”几个月。在社会科学院我是一名助理研究员,之所以让我参加会议,主要是在会前三个月《光明日报》发表了一篇我写的“哲学幻想小说”,我访问了意大利审判伽利略的“宗教法庭”、法国启蒙时代的“理性法庭”、未来中国的“实践法庭”。文章长一万八千字,《光明日报》当时每天出版四版,“三个法庭”一文就占了三版。而且,这篇文章有一段呼吁为1976年“天安门事件”翻案。


在开全体会议时,胡耀邦作了三次讲话。会议开了二十多天後停了一个多月,到再开时,各省市的有关人员参加,规模扩大了。邓小平在闭幕前三天作了一次讲话。会议大多数时间是开分组讨论会。会议分五个组,每个组都有几个“凡是派”代表人物,我所在组的“凡是派”人物是胡绳。2月初在分组会上,我作了一个专门谈“废除终身制”的发言,2月4日,就印成一期《简报》。

我在这次发言中是这样说的:“社會主義的實踐表明,領袖在事實上的終身制(名義上沒有規定終身制)往往是造成政治動蕩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自社會主義作為一種社會經濟制度在世界上誕生以來,這已經成了一種帶有病毒性的政治現象。由于領袖在事實上的終身制的存在,作為社會主義民主制的重要構成部分的選舉、監督、罷免和代表大會制度往往成了一種形式,不能在實際上起到它的作用。所以,在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要切實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保持持續的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首要的問題是必須廢除領袖在事實上的終身制,也就是說,作為執政黨的主席和政府首腦不得終身任職,而應當有一定任期。”因为当时宪法未设“国家主席”,华国锋是党主席和国务院总理,所以,我当时谈到是“執政黨的主席和政府首腦”。

我之所以敢于这样大胆讲话,完全是“理论务虚会”的良好气氛造成的。第一天开幕式,胡耀邦报告话声刚落,周扬就从邓小平家里匆匆赶来,传达邓小平的指示:“不要设禁区,不要下禁令”。所以,会上大家畅所欲言,第二天,每一个人的发言,不经任何删改就印成“简报”。无论大会小会的发言,每人都可以看到。除了没有人为刘少奇翻案外,会议上一个个发言列数毛泽东的错误,认为反右派,大跃进,反右倾,四清,文化大革命,统统是毛泽东左倾路线的产物,造成的冤假错案,都应该彻底平反。

李洪林的发言《领袖和人民》对我影响很大,他说“不是人民应当忠于领袖,而是领袖应当忠于人民”。我在李洪林讲话後,把我前几年读《政治学说史》和《世界通史》时有关“专制政体”、“立宪政体”、“共和政体”的笔记全都拿了来出来,写成了一篇关于“廢除黨和國家最高領導職位事實上的終身制”的发言稿,在会上宣读。我在发言中谈了“共和政体”与“首脑任期制”的关系後说:“如果黨的主席和政府首腦都有一定任期(例如四年或七年,四年連選可以連任一次),同時,還實行一系列保障社會主義共和制的措施,那么,象林彪、“四人幫”這些“現代造神派”(也叫“社會君主派”)借文化大革命搞“造神運動”就不容易了。任何一個新任職的黨的主席和政府首腦,他所考慮的第一件事將不是維護自己的權力和地位,而是在自己的任期內怎樣為黨和人民作出更大貢獻。這時,對領袖的崇拜將轉變為對人民的崇拜。‘人民忠于領袖’的原則將被‘領袖忠于人民’的原則所代替。”
我在《简报》上看到,于浩成、黎澍等都赞同“废除最高领导职务的终身制”。

西单民主墙

在“理论务虚会”上,《人民日报》记者就当时西单“民主墙”的情况为会议提供了一期《简报》,名为《简报》,实际上有几万字长,详尽地介绍了当时的各个“民刊”和观点。《北京之春》是当时的一种“民刊”,筹办《北京之春》的会议是在社科院後面的“北牌坊胡同”刘万勇家召开的,因为我写《四五运动纪实》时访问当时“天安门事件”的参加者而认识王军涛,王军涛的筹办会我也去参加了。那一天,我正好从哲学所“内部发行”的书中买到了一本《布拉格之春》,当讨论“刊名”时,我提议为“北京之春”。周为民和王军涛是《北京之春》的主编和副主编,在“文革”中与我一起编《长城报》的邵明瑞熟悉北京印刷厂的情况,他几天内就印好了一期铅印的《北京之春》。既然“理论务虚会”的《简报》系统介绍了西单“民主墙”,我就毫无顾忌地拿了几十份铅印的《北京之春》发给了与会者。七十年代的西单“民主墙”,在北京只有一种“民刊”是铅印的,也只有一种“民主墙”刊物,进入了“理论务虚会”会场,这就是《北京之春》。我也把“废止终身制”的发言送给了《北京之春》,用笔名全文刊登在《北京之春》第九期上。

“理论务虚会”是胡乔木、邓力群与会议大多数人分歧的开始。会上有人批康生署名的文章《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还是党的同路人?》,邓力群在《简报》上发了一封信,说这篇文章是他提议写、他出的题目,他与许立群合写,最后由他定稿。邓力群建议用康生名义发表,康生勉强同意了。邓力群在这封信中虽然认为“康生问题很多,必须充分揭发。但是,不是他做的事,他不能负责,不能因为他出了问题,就都挂在他的账上。”但也正是邓力群这封信,使大家看清了邓力群与康生的关系和一贯的政治态度。当会议的多数人兴高采烈地“批毛”时,胡乔木、邓力群却不高兴。邓力群在前几年在香港出版的《十二个春秋》里说,“会开的时间越长,发言越多,离谱的东西就越多。最突出的是王若水,他否定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本人,从毛泽东的个人品质上,要连根拔掉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胡乔木说,“这个会越开越不象样,这个也否定,那个也否定。归纳起来就是五个否定,即否定社会主义、无产阶级专政、党的领导、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据邓力群说,邓小平“看理论务虚会的简报,越看越看不下去。”一九七九年三月三十日,邓小平在“理论务虚会”上作了一个“坚持四项原则”讲话。

对“理论务虚会”中的一些激烈批评毛泽东的言论,邓小平是不满意的,但因会议开始时他说“不设禁区,不下禁令”,鼓励大家“解放思想”,他一时找不到借口制止“批毛”的进一步发展。魏京生在西单墙上贴出了批评邓小平“独裁”的大字报《要民主还是要新的独裁》,成了邓小平扭转政局的一个借口。在魏京生贴出大字报後四天,魏京生被捕。邓小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就是在魏京生被捕後第二天讲的。从这时开始,中国政治气候大变,当时许多民办刊物的编者一个又一个被抓进监狱,西单墙遭到封闭。我所在的哲学研究所奉命调查我与贵州“启蒙社”以及《北京之春》的联系,哲学所党组织决定暂时不给我从“预备党员”转正。由于哲学所党委书记孙耕夫在恢复工作前曾经长期遭受冤屈,他对我的问题,调查了一下,说没有什么问题,就这样“放”过了我。

参加八二宪法草案讨论

胡乔木是邓小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讲话的起草人,胡乔木和邓力群也一直用这“四根大棍”来打击“理论界”有影响的人士,特别是王若水、李洪林、于浩成、阮铭、郭罗基、苏绍智、张显扬。但到一九八九年初,胡乔木说出了他心底的看法。他说:“四项基本原则站不住,迟早要从宪法上拿下来。”

当时胡乔木是社科院院长。社科院放过我还有一个原因,与邓小平讲了“废除终身制”有关。一九七九年底,也许一九八0年初,胡乔木的司机到社科院医务室找我老婆高皋,转告我,说胡乔木要见我,问我哪一天有时间。当时不要求每天上班,我家中也没有电话,胡乔木那么客气也使我奇怪。一天晚上,胡乔木、胡绳和李汇川三人,与我在社科院一号楼谈话。实际上,我到今天也不知道他们找我谈话为了什么,胡乔木问我有什么要求,我说,我想从哲学“转行”政治学,现在参加张友渔领导的政治学研究所的筹备工作,还希望参加宪法修改讨论。这次谈话,我把新出版的《跨越时代的飞行》一书送给了他们,胡乔木说会请张友渔让我参与宪法修改讨论。我后来才知道,这时邓小平刚刚谈了“废止终身制”问题,我也就算“解放”了。由于我为第一次天安门事件翻案大声疾呼而加入了共产党,在第二次天安门事件後,我遭到公安部通缉,被开除出了共产党。

我参加了几次宪法讨论会,在社科院内部《要报》上发表了一篇谈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与武装力量统帅权关系的文章,指出,武装力量统帅权不能由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以外的人单独掌握。一九八二年五月初,我在《光明日报》的一次讨论会上,明确提出,“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的相互关系如何会对今后的国家政治生活发生影响,需要很好地加以研究。”我谈到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最高国家行政权的实际掌握者相互关系的四种模式,并提出第四种模式“国家元首、政府首脑都无实权,权力集中在另外一些人手中”是“完全不足取的”。这篇发言刊登在五月五日《光明日报》上,题目是《从长远观点看宪法》。

废止终身制的两个含义
这篇文章中,我谈了“废止终身制的两个含义”,一是“对没有任期限制的、常任的职务实行退休制”,二是“对某些由选举产生和因选举而任命的职务实行‘限任制’。对後一类职务,凡是选举法和选举制度没有规定最高年龄限制的,废止终身制就不是实行退休,而是限定其任期。”笼统讲“废止终身制”是不确切的,法官就可以实行终身制,文官应当实行“以法律任命”、“无过失不得免职”的原则。

一九八0年,我参与了张友渔筹建中国政治学会的工作,北京大学教授龚祥瑞也积极参与了筹建工作,李慎之、于浩成、陈为典、赵宝煦、许崇德、王沪宁都参与了许多政治学会的筹建工作。龚祥瑞为政治学会成立大会提交了一篇“如何改革中国的干部制度”的论文。龚祥瑞提出,要学习西方国家的“文官制度”来改革中国的“干部制度”,也就是实行“文官常任制”,所谓“常任”,就是“按照法律任命”、“无过失不得免职”、“实行良好保障的退休制”。按照龚祥瑞的说法,中国的“干部”也要分为“政务官”和“文官”。我因接受了龚祥瑞的看法,才在《光明日报》宪法草案座谈会上,讲出了“废止终身制的两个含义”。

龚祥瑞是李克强的导师。在反右中,龚祥瑞批判他自己的导师钱端升和同学,长期被人瞧不起。在筹备中国政治学会期间,我多次听人谈起这事。但我发现,在全中国,在政治学会中,当时中国没有任何人政治学、法学水平超过龚祥瑞。我所尊敬的张友渔、李慎之,都无法与他相比。“六四”後,我听说,他完全直起了腰,在北京和中国各地到处宣扬宪政、法治、自然正义、正当程序等理念。《法学》杂志主编周恩惠问他,一个法律人最基本的素养是什么?龚祥瑞说,首先要有献身精神:“一个法律人要不怕强权,要敢于维护法的尊严,为老百姓伸冤、鸣不平,还要准备遇到各方面压力。但只要坚持的是真理,成功终归是属于你的。”

张友渔在筹建中国政治学会的同时,也在社科院筹建政治学研究所,我是自己主动到政治学所筹备组工作的。当时,社科院任命各研究所负责人要经过“民意测验”,我由于在政治学所筹备组全体人员投票中获最高票,一九八二年,由社科院院长马洪任命我为政治学所筹备组负责人,後担任所长。

受龚祥瑞多次谈“文官制度”的影响,我在纽约时会见了联合国技术合作部发展与管理司司长许乃炯,商谈如何在北京举办“比较文官制度研究班”问题,我从许乃炯处带回了英、美、法、西德、日本、加拿大、瑞典七国文官制度资料,由政治学所全部翻译成中文并在《国外政治学》上发表。一九八三年四月至六月,政治学所在联合国技术合作部的协助下,在北京举办了“比较文官制度研究班”。

一九八六年我到赵紫阳政治改革办公室工作期间,从赵紫阳的多次谈话中,他完全了解国外“常任文官制”的精髓。鲍彤和我以及政改办人员,多次与中央组织部讨论“干部制度改革”方案,那时,就是部长尉健行都没有完全接受“常任文官制”的概念。当中组部仍在按“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工勤人员”分类干部时,赵紫阳在听取中组部汇报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时说:“将来人事制度划一大杠杠、大制度:选举产生的,实行任期制;非选举产生的,实行公务员管理。外国的政治家没有退休制,而公务员有。我们统统有退休制,这对改变终身制有作用。”赵紫阳把“政治任命”担任职务的人员与选举产生的人放在一类,指出这些人不按“公务员”办法管理。他说:这些人,“任期完了,还可以做别的,比如国务委员或副总理任期满了。可以当选省长,中间也可以休息一段。隔一届,又选上了,也还可以干。有些人本来是选举产生的,到届之後,如有资格,还可以去当公务员。公务员也可以当政务官。”

邓小平政治改革的总思路
对一个民主国家来说,“虚位元首”(如英国女王)可以终身在位,但掌握最高国家行政权的首脑人物必须实行“限任制”,这是一个国家实行民主的必要条件,但实行了“限任制”并不能自然带来民主,国家首脑人物的“限任制”与专制政治结合,为争夺最高权力,一定会形成灾难。

“文革”灾难使邓小平意识到中国要走民主道路,邓小平不想在中国恢复传统的帝制,要让有几千年王朝传统的中国,走出“王朝循环”,使中国成为名副其实的“共和国”。毛岸英的死,使毛泽东无法传位给儿子。邓小平有能力做到“传位给儿子”,他没有这样做。他不仅反对“世袭制”,而且明确提出“废除终身制”,但邓小平不相信“三权分立”,他错误地说“三权鼎立”是“三个政府”。邓小平八十年代政治改革的核心思想是“废除终身制”、“党政分开”、“依法治国”,前提是加强“党的领导”。赵紫阳十三大报告对这一总思路作了周密的设计。赵紫阳多次强调“政治性任命”和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把这些看作是实行“党政分开”的重要保障。江泽民、胡锦涛完全不了解邓小平政治改革的初衷,他们完全抛开了邓小平“党政分开”、“依法治国”的做法,“维稳”践踏法律,成了“授权作恶”,使社会上各种矛盾全部集中到党内。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如果执政党不尊重宪法,长此下去,这个国家的法律就会愈来愈松弛,党和政府的权力不受法律限制,人民的权利不受法律保障,政变、动乱、等待换届就成了解决危机的出路。

严格实行“党政分开”,“政治性任命”使行政部门的权力保持统一,避免了“多头政治”。“党政分开”就是执政党通过掌握政府权力来推行党的主张,党的政治局的决策只能通过作为执政党成员的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和作为党员的各级政府领导人来执行,政治局和各级党委就不能凌驾在政府之上,公检法才能按宪法规定行使自己的职权,“依法治国”才有可能。

一个大有作为的、杰出的政治家,一定天下为公、心怀人民。胡锦涛谨小慎微、无所作为,完全是考虑自己太多造成的,温家宝“说而不行”,只考虑“身後留名”。胡温、胡温拼音就是“混”,胡温之乱,就是混乱。邓小平在一九七五年按自己想法管理国家大事,不怕得罪毛泽东,没有考虑自己的前途,而是为了扭转“文革”后期的混乱局面。在八十年代倡导改革开放、在一九九二年坚持中国要走改革开放的道路,也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中国前途和中国人民。但一九八九年天安门学生运动期间,赵紫阳考虑的是中国前途,而邓小平考虑的却是自己。一九八二年宪法,反映了邓小平“废除终身制”的思想,但在国家主席和国务院总理外,另设军委主席,完全是邓小平的个人考虑。这一点“个人考虑”实际上成了“宪法漏洞”,到一九八九年形成了全国性的大灾难。“六四”成了中国当代历史的分界线,“六四”後,中国虽然坚持了改革开放,但不能像胡耀邦、赵紫阳时期那样平稳发展,造成了严重的“两极分化”和社会矛盾。

胡耀邦担任中组部长和总书记期间,“文革”和“文革”前的大量冤假错案得到了平反,习仲勋就是在胡耀邦当选总书记的中央全会会议期间正式平反的。中国要走出“江胡时代”,需要像“文革”後走出“文革十年”那样,从平反的“江胡时代”的一切冤假错案开始,“宪法至上”、“依法治国”、“法治天下”才有可能。

(写于2012-12-21)
香港《开放》2013-1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