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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7日星期一

王超華 | 支聯會案的判決:僭越、違憲、違法

作者:王超華(八九六四民運領袖之一)
追光者 【來論】2026-9-7


2026年8月21日,香港國安法法庭判決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及其三位主要前領導人何俊仁、李卓人、鄒幸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雖然還沒有能夠看到那206頁的判決書,但根據現有的公開資料,我相信,這是一個完全違法的判決。




一、僭越

首先,這個判決最主要的根據是,在支聯會自1989年六四鎮壓以來堅持不變的五大工作綱領中,「結束一黨專政」的提法「違憲」。此案所謂「煽動顛覆」的指控,都是建立在這個認定「違憲」的基礎上。但是,這個「違憲」認定中所指的「憲法」,並不是香港基本法,也不是香港國安法,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那麼問題來了。無論中國對於香港的主權如何確定,也無論香港基本法如何與中國憲法密切相關,只要香港法庭不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庭的資格,它就沒有權力做出這個在狹義範圍內的「違憲」判決。這個判決本身造成法律僭越。事實上,當檢方對被告提出「違憲」訴求時,任何香港的法庭都應當拒絕受理,並應建議檢方尋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釋憲,之後法庭才有可能考慮就此在香港本地提出的相關法律指控。


目前法庭接受的檢方指控,以及香港特區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對媒體的說法,都是香港本地警檢法三方對中國憲法的解讀。憲法的文本文字並沒有提供直接控罪的依據,這本來是憲法作為國家政體根本大法的性質所決定的。港區警檢法三方,在此案立案、審判、判決和執法過程上都觸犯了法律僭越問題。

 

二、違憲

其次,檢視文本可以發現,恰恰是港區警檢法三方在此案中對中國現行憲法的解讀違背了憲法文本文字的直接意涵,構成無可辯駁的實質違憲。與此相反的是,「結束一黨專政」的提法與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並無文本文字上的直接抵觸,是否違憲必須有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憲文字作為依據。


現行憲法的前言確實反覆提到中國共產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後以及未來的領導作用,但閱讀具體章節和條文可知,在所有國家機構及其權力來源的表述中,沒有任何一處明確指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屬於中國共產黨(總綱第二條文本表達說是「屬於人民」)。第三章「國家機構」長達八節86條,沒有一處明確提及中國共產黨如何在國家機構中建立並實施其領導角色。第三章文本反覆提到的,各級各類政府機關需要向其負責的「國家權力機關」都是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作為行政上下級關係的中央政府國務院,沒有一處提及「中國共產黨」。未經憲法明文表述的中國共產黨與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之間權力來源的關係,必須有人大常委會釋憲文字作為證據,才能對「結束一黨專政」的說法提出「違憲」指控。


現行憲法在前言之外提到中國共產黨的唯一一處,也是港區警檢法反覆提及的一處,出現在憲法第一章「總綱」下的第一條,此條全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很顯然,當鄧炳強等人轉述說,「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最本質的特徵」的時候,他們刻意迴避了憲法文本表述中反覆強調的「社會主義」這個強制條件。這是明目張膽而且明知故犯的斷章取義。最直接簡單的解釋應該是,憲法規定的中共領導之所以合法,概出於「中國共產黨」與「社會主義」的關聯性,除非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此有不同的釋憲文字,「社會主義」的定性不能在解讀時忽略不計。


第一章「總綱」接下來的文字,從方方面面定義了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其中包括第六條「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那麼,香港的現行制度已經屬於「社會主義」制度了嗎?有任何文件確認這一點嗎?如果沒有,在「社會主義制度」基礎上確立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在香港可能就並不具有「最本質的特徵」的有效性,也就不能據此對香港居民定罪。除非,人大常委會釋憲認為中國憲法的所有條款和文字都無條件適用於香港居民。假如真有這樣的釋憲文字,那也就等同於同時宣佈了現行香港基本法違憲。


港區警檢法人士可能會說,支聯會的口號本來就不是侷限於香港,而是尋求改變中國政治。確實,支聯會自八九六四後一直堅持的五大工作綱領全部是針對中國政治而非香港本地政治;而且,其中緊隨「結束一黨專政」之後的,就是「建設民主中國」。然而即使如此,現行憲法條文也無法直接證明「結束一黨專政」的提法違憲。不僅憲法序言部份只提到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作用,沒有任何「一黨專政」字句,也沒有任何將「中國共產黨」和「專政」相連接的表述,而且,在前面全文引述的憲法第一章「總綱」第一條裡,我們同樣只看到「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字樣,沒有「中國共產黨專政」的表述。更重要的,這並不是說總綱第一條裡從來沒出現過「專政」這個詞。白紙黑字,總綱全文的第一句話就明確定義中國政體為「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中國共產黨領導」出現在這之後的總綱第三句話當中。顯然,在現行憲法中,「人民民主專政」和「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並行且同時定義中國政體的概念,兩者既不是互為從屬、也不是互為解釋的關係。任何人表達反對一黨專政的立場時,檢法機關都不可能根據憲法文本將其立場等同於反對「人民民主專政」,更不必說構成「違憲」罪行了


簡言之,港區警檢法本身就此案的表態、判決和發言,已經明確構成以斷章取義造成的違憲言行,警檢法三方都必須對此承擔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政的責任。

 

三、違法

以上的文本對比清楚顯示,「結束一黨專政」並不是一個違憲的提法。這個口號或政治立場本身也不存在任何其他的違法問題。既然現行憲法在文本表面意義上並不支持「一黨專政」的政治體制(如果全國人大常委會此後釋憲表示憲法所謂「人民民主專政」就是「一黨專政」的同義詞,則需另當別論),那麼任何人或組織採納「結束一黨專政」的立場和口號,都只是基於其對政治現實的主觀判斷,並表達因此要改變這一政治現實的目標期許(這種期許包括緊隨其後的「建設民主中國」。而「民主」恰恰就是中共十八大提出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國家層面的四項內容之一)。


對政治現實的主觀判斷應該如何入人以罪?如果有人在北京大街上高喊「習近平是獨裁者」,北京公檢法大概率也不會以「違憲」判其罪成。這種情況下,內地警檢最常見的手法是使用已經成為口袋罪的「尋釁滋事」。另一種可能是循「侮辱英烈」法的思路,從誹謗入手。就「尋釁滋事」來說,本案辯方已經提出有力抗辯,說明這個口號在支聯會歷史上只是表達一個政治立場和願景,並沒有訴諸實施的任何具體步驟或時間表。檢方指控支聯會在民眾中煽動對政府的「恨意」,被告之一的鄒幸彤對此給出了最精彩有力的回應:


「只有講不通道理的人,才成天要靠仇恨動員,而我們根本就不需要;只有毫無自信的人,才會看甚麼都看到敵意,而我們頁根本不會這樣去看世界。我們對我們所相信的、所堅持的,有絕對的信心。只因為專政是靠仇恨去維持它的統治,並不等於人人都要用它那一套,並不等於這個世界就真的圍繞著仇恨運轉。對平等和正義的信念,對人性和真相的尊重,從來都是比仇恨更強大、更持久的力量。」


換言之,對政府和執政黨有所批評,是中國共和政體之下的正常狀態。只要有批評就被歸之於「煽動對政府的恨意」,實質上是剝奪公民受到憲法保護的政治參與權利。這種歸類本身就有違憲嫌疑。


至於說提倡「結束一黨專政」是否構成對中共的誹謗?顯然港區警檢法並不這樣想,他們的言行處處表明,他們認為中共就是在實行一黨專政,而且是理所當然地實行一黨專政,而且他們實際上是在爭辯說,如果不實行一黨專政,中共就會違憲。也就是說,港區警檢法對政治現實的判斷,和支聯會的主觀判斷不謀而合。既然如此,本案如何能夠在誹謗基礎上成立?顯然,在僭越的「違憲」控罪之外,「結束一黨專政」的提法並不構成任何其他違法事實。


綜上所述,港區檢方訴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是一個非法的審判案例。港區警檢法三方在本案審理宣判的各個環節,分別犯有違法言行。本案在現行法律基礎上不能成立,所有被告應立即無罪釋放。

 

自1989年六四血腥鎮壓,香港支聯會成為紀念六四的掌旗人。堅持30年的維園六四悼念,聚集千千萬萬燭光,形塑了幾代香港人共享的良知認同。每年六四紀念第二天,世界各大新聞媒體的首頁都是香港萬千燭光在高樓環繞下閃爍的震撼照片。世界不會忘記這個景象。支聯會堅持的信念,也是我們六四幸存者和流亡者的堅定信念——

釋放民運人士

平反八九民運

追究屠城責任

結束一黨專政

建設民主香港/中國

無論身在何處,我們將堅持下去,如鄒幸彤所說:「繼續走這條未完的民主之路。」

 

王超華

八九六四民運領袖之一

2026年9月3日星期四

光不只有一种燃烧的方式——致敬黄之锋,以及所有在黑夜中负重行走的人

 Finding  X
@Finding8964 · Sep 2, 2026 


光不只有一种燃烧的方式——致敬黄之锋,以及所有在黑夜中负重行走的人


黄之锋的求情信,让许多人沉默了。没有口号,没有宣言,只有对年迈父母的一句牵挂,和一句“想活着走出来”。有人说,这不够悲壮。但是我恰恰从这份“不够悲壮”里,看见另一种更深沉的勇敢。

赞美他的真实,而非神话。

我们这个时代太习惯制造神像,然后再亲手打碎它。

黄之锋最值得歌颂的第一点,恰恰是他拒绝再扮演神像。15岁,穿着中学校服站在反国教的第一排;17岁,在金钟的雨伞下被催泪弹呛得睁不开眼;20岁以后,监狱成了他成年的成人礼。

他从未把自己包装成钢铁。当极权用无限期的刑期、加控终身监禁的重罪来碾压一个不到三十岁的生命时,他选择诚实地说:我会怕,我会想念我的父母,我想活下去。

这份诚实,比任何高调的口号都更有力量。它告诉所有在恐惧中的普通人,恐惧不是耻辱,活着不是背叛。英雄主义如果只能以粉身碎骨为标准,那它就成了另一种暴政。黄之锋用他的脆弱,守护了抗争者作为“人”的最后权利。

赞美他的承担,而非消耗。

不要忘记一个时间刻度:黄之锋把人生最应该肆意、最应该自私、最应该去犯错的十年,全部交给了公共事务。

很多人二十岁在大学、在恋爱、在规划前程,而他是在法庭、羁押所、监狱的提审室之间往返。他没有亏欠任何人,恰恰是时代亏欠了他。

他的认罪,不是一场交易的开始,而是一场长达十年的消耗战中,一个血肉之躯发出的真实喘息声。我们应该歌颂的,是他此前十年毫无保留的燃烧,而不是苛责他此刻想要为自己保留一根火柴。

能够燃烧十年的人,已经证明了光的存在。

赞美那个共同体:三种光,同样珍贵。

如果说极权想让我们做的,是在受难者之间分出高下,那么我们偏要说:黎智英、邹幸彤、黄之锋,他们是同一束光的三种颜色,缺一不可。

我们歌颂黎智英,是歌颂一种选择。他本有千万身家,英美护照,可以在任何地方安享晚年。他选择留下,是富人对土地最深沉的忠诚,是告诉世界:自由不是穷人的奢侈品,而是所有人的底线。

我们歌颂邹幸彤,是歌颂一种坚守。在法庭上拒绝求情,拒绝用一句悔过来换自由。她以女性、以法律人、以母亲的身份,把“不”说到了极致。她的存在,让“屈服”二字在香港的法庭上变得无比昂贵。

我们歌颂黄之锋,是歌颂一种传承。如果说黎智英代表了上一代香港人用财富和报纸守护的自由,邹幸彤代表了这一代专业人士用良知守护的自由,那么黄之锋代表的,就是下一代香港人用整个青春去试错、去撞墙的自由。他让全世界看到,香港的故事不是一代人的乡愁,而是代代相传的命脉。

一种是傲骨,一种是贞石,一种是血肉。他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香港。

赞美他们守护的,是我们共同的记忆。

我们为什么不能苛责他们?因为他们守护的,从来不只是香港。

三十多年,当北京的广场不能再提那一年,当大陆的课本里那一页被撕掉,是香港的维园,每年用十万支烛光,替14亿人记得。是黎智英的《苹果日报》,替不能说话的人说话。是邹幸彤的支联会,在最后的时刻还在喊出那五个字。是黄之锋们,把那支蜡烛从维园,举到了全世界每一个议会的门口。

他们是替我们所有华人,保管记忆的守夜人。今天他们在狱中,我们若转身去审判守夜人是否姿势不够英勇,我们就真的把记忆弄丢了。

所以,请不要再问黄之锋够不够勇敢。请去问那个把他逼到墙角的机器,为何如此恐惧一个手无寸铁的年轻人。

我们能做的,是记住。记住黎智英在法庭上挺直的腰,记住邹幸彤在被告栏里清澈的眼神,也记住黄之锋求情信里,对父母的那一句牵挂。

三种姿态,都是自由。只要我们还分得清谁是施暴者,谁是承受者;只要我们还愿意为高墙内的每一个名字持续呼喊。

那光,就永远不会灭。

2026年9月2日星期三

黃之鋒:我們將奪回屬於我們的民主,因為時間在我們這一邊

 余杰脸书 2026-9-2


黃之鋒(1996年10月13日—):基督徒,香港民主人權活動人士,反國教運動發起人,「雨傘運動」領軍者,曾任「學民思潮」召集人、「香港眾志」秘書長,入選《時代》雜誌2014年度二十五名最具影響力少年之一。2011年5月29日,與林朗彥等成立「學民思潮」,發起反國教運動。2014年9月26日,因推動雨傘運動被警方拘捕,後獲保釋。2016年4月10日,與林朗彥等人成立「香港眾志」,提倡香港自治,但同時表明「如無民主自治,只能選擇港獨」。2017年8月17日,因重奪公民廣場事件再度被捕,被香港高等法院以「非法集會罪」判刑六個月。2018年1月17日,又被法院以「刑事藐視法庭罪」加刑三個月。他不服上訴,減刑至兩個月。出獄後,加入「反送中」運動。2019年8月13日,香港國際機場爆發大規模集結示威在即,他在臉書上做直播,8月30日被警方在街頭帶走並被檢方起訴。9月8日,他準備前往德國討論香港問題,被警方以「違反保釋條件」罪由拘留。10月29日,報名參選區議會選舉,被剝奪參選權。2020年11月23日,黃之鋒等三人案在香港西九龍法院被以「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三罪開庭受審,12月2日被判刑十三個半月。早前曾因10月5日的銅鑼灣非法集結案已被判刑四個月,2021年又因涉及六四燭光晚會「未經批准集結」案再被香港區域法院判刑十個月,經上訴後縮減為八個月,且前後兩次獲刑的刑期分別執行。2022年3月,服刑完畢,但因之前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之事又遭指控,稱其行為違反港區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仍須關在赤柱監獄等候續審。2023年4月17日,因被指控「洩露警員個人資料」,被香港高等法院以「藐視法庭罪」判刑三個月。2024年11月19日,民主派初選四十七人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統一宣判,黃之鋒被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囚四年八個月監禁,刑期預至2026年8月。他的所有刑期加起來高達一百個月左右(八年多)。目前在香港赤柱監獄服刑。
黃之鋒:生於一個篤信基督教的普通香港家庭。其中父親黃偉明為反同組織「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召集人。他自小患有讀寫障礙,在父母循循善誘之下,經由大量閱讀改善讀寫能力,之後逐漸趕上其他人。
黃之鋒自幼參與教會及社區活動,探訪基層家庭,做義工幫助基層。其父親憶述,黃之鋒小時候就是一位堅持原則,很有理念,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會容易妥協」的人。黃之鋒小學時,為一眾同學向校方反映飯堂問題,設立臉書專頁抗議,最後更要見校長。
黃之鋒小學畢業於救恩學校,中學就讀於滙基書院。2014年,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取得19分,獲香港公開大學錄取,就讀社會科學榮譽學士學位,主修政治及公共行政。2020年10月12日,以乙等(一級)成績畢業。
2011年,梁振英政府奉北京之命,企圖在學校開設「國民教育科」,對年輕一代進行洗腦教育。黃之鋒與同學組建中學生組織「學民思潮」,批評政府假借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向學生灌輸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訊息,實際上是「中共洗腦教育」。「學民思潮」多次組織反對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的遊行、集會等。「學民思潮」還揭露香港教育局未經招標花過千萬公帑,資助由親共派組織教聯會營辦的國民教育中心製作《中國模式國情專題教學手冊》教材,國教手冊形容中共是「進步、無私與團結」的執政集團,美國是「政黨惡鬥,人民當災」。事件曝光後引起公眾嘩然,社會各界反對聲音日益高漲。
2012年7月15日,黃之鋒獲邀出席《城市論壇》與其他嘉賓辯論,當日論壇以國民教育為題。同場嘉賓有親中組織工聯會成員兼小學教師余綺華,拍桌激動地斥責黃之鋒,黃之鋒則平靜地表示,老師不要以拍桌的方式來教育學生。此事成為反國教事件急劇升溫的導火線之一,之後反對「洗腦教育」運動全面爆發。
7月29日,「學民思潮」聯同「民間反對國民教育科大聯盟」舉行「全民行動,反對洗腦,7月29日,萬人大遊行」,有高達九萬港人參與。8月30日,又發起「埋單計數,撤回課程,佔領政總」升級行動,同時宣佈三名「學民思潮」成員在政府總部門外絕食,也有大學教授和社運人士接力參與。9月7日,大會宣布有多達十二萬人參與佔領行動。隨後,梁振英宣布取消推行德育及國民教育科。
打勝反國教運動一役後,黃之鋒將目標轉向政改和普選。2014年4月,「學民思潮」及學聯一同舉行記者招待會,提出「學界政改方案」,提倡「公民提名,必不可少」,只要全港百分之一合資格選民聯署即可提名一位行政長官參選人,而且提名委員會沒有否決權。同時,立法會選舉應廢除功能組別,達致全面普選。黃之鋒指出,中共「只想完全操控選舉」,讓選舉名存實亡。他們的新方案有機會讓曾高喊「平反六四」的人成為候選人,不是中共不接受,香港人就要放棄,人們有選擇不認命的自由,面對中共只能抗爭到底,堅持「公民提名,必不可少」正是象徵不屈不撓的抗命精神。
2014年夏,戴耀廷等發起「用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9月26日,「學民思潮」響應2014年香港學界大罷課,於當日發動中學生罷課,黃之鋒帶領宣讀罷課宣言。當晚10時26分,他在「和平佔中」罷課集會結束後,突然號召集會人士衝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重奪「公民廣場」。香港專上學生聯會與「學民思潮」部分成員趁隙衝過大門,闖入「公民廣場」,另有一批人衝擊立法會。警察向衝入廣場及衝擊立法會的學生、市民噴灑胡椒噴霧,並出動防暴警察清場。黃之鋒進入廣場後,遭四名警員及抬走拘捕,並於翌日晚上搜查黃之鋒住宅,查扣電腦、記憶卡、硬碟等物品。
重奪「公民廣場」行動,引發9月27日晚間八萬人集會聲援學生,導致「和平佔中」在9月28日凌晨正式啟動,更招來防暴警察在當日傍晚發射催淚彈及威脅開槍的武力驅散。當日下午,律師團隊協助黃之鋒申請人身保護令,隨後在晚上獲批,黃之鋒獲釋返家。他隨即見記者,要求警方立即釋放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及副秘書長岑敖暉。
10月初,《時代》雜誌亞洲版以黃之鋒為封面,標題為「抗爭臉孔」(The Face of Protest)。隨後他被《時代》雜誌選為當年二十五名最具影響力少年之一。
同年,黃之鋒投書《紐約時報》,發出誓言:「我希望提醒香港統治階級中的每一位:今日你們奪去了我們的將來,他朝我們終將決定你們的以後。無論抗爭運動前途如何,我們將奪回屬於我們的民主,因為時間在我們這一邊。」
然而,以爭取實現普選為目標的雨傘運動未得寸功,香港公民社會陷入低潮。2015年10月12日,黃之鋒決定投身政治,參加選舉。他在參選宣言中表示:「從中三成立學民思潮至今,並在過去四年經歷反國教和雨傘運動,未來將要走出學生運動的安舒區,走進一個未知領域,必比過往艱辛,因為政壇隱含錯綜複雜的利益盤算,亦會掀露人性的陰暗面。此外,從政與投身學運的思考模式實在不同,涉及更多有關公共政策和法案審議的工作,但從頭豐富自己知識還是其次,最重要的還是調整自已的心態。我承認過往偶有錯失,作為公眾人物曾被名譽和掌聲蓋過,過往五年遭到戰友批評鋒芒太露,亦被輿論批評予政客吸納,縱使迎合所有人的期望是不切實際,但我未來也必定會抱著初衷,繼續為年輕人被壓制的未來而奮鬥。而相信公眾未來也會以更嚴苛的標準,檢驗我的言行舉止。」
2016 年,黃之鋒與羅冠聰、周庭等人成立新組織「香港眾志」,提出「自發、自主、自決、自立」四大主張作為黨綱,以「民主自決」為最高綱領。他們認為,香港民主運動要找到新方向,才能跨越失敗。他們不再只關注政制等問題,而是把眼光放在2047年之後的香港,因此推動自決運動,希望爭取港人就2047「前途自決」的機會,成立一個官方認可的公投機制希望尋求論述轉向和政治議程的革新,令香港成為真正長治久安的「自主」城市。時年二十一歲的黃之鋒還未達到法定參選年齡,「香港眾志」派出羅冠聰參選,最終在港島區贏得逾五萬票,成為香港史上最年輕當選的立法會議員。
2017年6月26日,適逢中共總書記習近平訪港,黃之鋒與「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林朗彥、周庭、人民力量譚得志及社民連成員等人進行抗議,於灣仔金紫荊廣場將數塊黑布包圍廣場紫荊花雕塑,呼籲市民在7月1日上街表達憤怒。
同年6月28日,「香港眾志」立法會議員羅冠聰、秘書長黃之鋒,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副主席黃浩銘等20多人,再度「佔領」金紫荊,有部分示威人士爬上金紫荊,並以鐵鏈將身體和雕像鎖在一起。警方拘留二十六名示威者逾三十小時,多個團體批評警方以人手不足為由扣留示威者長達十多小時並不合理,事後「香港眾志」分別向平等機會委員會、警察投訴課投訴警方當日安排。
2018年初,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獲美國十二名國會議員提名競逐2018年諾貝爾和平獎。他們發文回應,指獲提名競逐諾貝爾和平獎的榮譽,應歸於一百多年來的中港民主運動參與者。
然而,北京和香港政府開始頻繁使用DQ(褫奪資格)工具,以政治觀點審核參選資格,將新生代民主派人士革出議會、禁絕參選。黃之鋒是一位被多次DQ的參選人,在其年齡終於達標之後,再也未能參加香港政府舉辦的選舉。
於是,黃之鋒轉身迅速,一句「不讓我打本地賽,我就去打國際杯」,馬不停蹄地走「國際線」,在香港民主派前輩的鋪路下,2015年首訪美國。其後,借助自身知名度,把香港議題帶去世界各地政界、媒體、公民團體,進行高層政治遊說,或民間行動連結。
其中最成功的遊說,是自2015年開始談判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2019 年 11 月,香港街頭運動燃燒五個月後,這份法案獲美國總統川普簽署,正式成為美國法律。
黃之鋒代表香港抗爭者登上國際媒體封面,被流行紀錄片塑造為挑戰中共政權巨人的少年英雄。他與黎智英、戴耀廷一道,被中國港澳辦主任夏寶龍點名為「特別惡劣的反中亂港份子」。
但由於對國際政治了解有限且在很多社會議題上偏左,黃之鋒在國際人權活動中,與「黑命貴」之類的美國極左派組織同台,對香港的民主運動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反共的同時必須反左,「共」與「左」本質上是一致的,只是在不同國家、社會環境及時代表現不同。
從2014年以來,黃之鋒因參與民主運動,多次被捕並多次判刑入獄。2014年11月25日至26日雨傘革命旺角清場期間,他因違反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2017年7月6日,他在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認罪。2018年1月17日,黃與同案另外十九人被裁定刑事藐視法庭罪成,被判監3個月。
2017年8月17日,香港高等法院就覆核刑期案裁定黃之鋒因重奪公民廣場事件非法集會罪罪成,判監禁六個月。9月12日,黃之鋒以有關案件涉及實質及嚴重的不公平情況為理據,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2018年1月23日,香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批准黃之鋒以一萬港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並需居住在報稱的住址。2月6日,遭律政司覆核刑期而被上訴庭判囚的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獲終審法院裁定全部上訴得直,維持原審裁決,三人毋須重返監獄。
2019年5月16日,黃之鋒上訴獲減刑至兩個月,但須即時入獄服刑。6月17日,黃之鋒出獄後,即加入反送中運動,表明港府應明確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並撤回將6月9日百萬人大遊行定性為暴動之錯誤,他指林鄭月娥因造成香港人流血而已無資格再當特首。
同年6月21日,黃之鋒參與圍堵警察總部的「6·21行動」。
7月7日,九龍區遊行中,黃之鋒以英語質問在「6·12」金鐘衝突中指揮警方施放催淚彈的英籍警司陶輝,必須向港人解釋施放橡膠子彈及催淚彈的決定,向香港人道歉。但陶輝在警車護送下離去。黃之鋒稍後在臉書痛批陶輝是生於英國的高級白人,在故鄉享有民主自由,如今前來香港當警隊指揮官,卻變成從納稅人領取薪水,效法北京鎮壓爭取民主自由的香港人。
8月30日上午7點半,黃之鋒前往港鐵海怡半島站途中,在街頭被警方推上私家車後帶走,被送往灣仔警察總部。警方指控黃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三項罪名,指他涉嫌於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當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黃以一萬港元獲保釋。香港效益主義黨主席劉康表示,前一日才找完黃之鋒推廣新書,下一日黃就被捕,他譴責政府打壓言論自由。
10月4日,黃之鋒報名參選南區區議會海怡西選區區議會選舉。選舉主任三次向他詢問政治主張,包括是否同意「香港眾志」的民主自決理念即提倡和支持港獨是自決前途選項以及是否不再認同「香港眾志」的港獨綱領。第三次回應選舉主任提問時,他說在中央政府對香港擁有主權的前提下,港獨並不可成為可接納選項。
10月29日,黃之鋒被告知不符合候選人資格,提名無效。黃之鋒評論說,他被取消參選資格原因就是「他叫黃之鋒」。
在此期間,香港疫情日漸嚴峻。黃之鋒與觀塘願景召集人、觀塘區議會月華區議員梁凱晴合作,聲援約一百名因旺角騷亂及反送中運動而被還押或判入獄的人士,又去高度設防監獄「壁屋懲教所」作公務探訪。他們為還押人士安排「私飯」(即是向懲教署指定餐廳訂購外來食物作為膳食),安排寄送約三千個口罩等。懲教署要求每個口罩必須要獨立包裝,黃之鋒認為有關要求「白痴」,導致他們要花大量時間逐個口罩入落透明膠套,並且封好。另外,他又與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合作寄給在監獄人士的網上資訊、新聞、文章、趣圖等,希望幫助在監獄人士解悶及了解外面世界發生什麼事。
2020年6月30日,中國全國人大通過《港版國安法》。黃之鋒在社交平台上宣佈辭任「香港眾志」秘書長一職,同時退出「香港眾志」,並表示在日後會以個人身份實踐其信念。
同年 7 月,民主派初選,黃之鋒有了第一次模擬參選的機會,以超過34,000票成為九龍東選區票王。
9月24日,黃之鋒因為此前在銅鑼灣參與集會與違反《禁止蒙面規例》而遭到逮捕,其後獲得保釋。2021年4月13日,香港東區裁判法院開庭審理該案,黃之鋒因「非法集結、在未經批准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再獲刑四個月。
2020 年 12 月,黃之鋒因為此前日包圍警察總部案,被判入獄十三個半個月。
2021年5月,黃之鋒因在此前進入維多利亞公園參與六四燭光晚會,被控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區域法院判十個月監禁,經上訴後縮減為八個月。
2022年3月初,黃之鋒雖已服刑完畢,但因參與民主派初選遭控違反港區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還押赤柱監獄等候審訊。3月29日,黃之鋒在臉書「報平安」,說明近況,強調自己在服刑期間仍不懈學習,藉閱讀發掘世界。其臉書由「小編團隊」協助操盤運作,附圖上特別寫道:感謝大家關心,願大家身體健康,繼續「保持意志」。更說道:「感謝這段日子以來每一位寫信和留言關心他的朋友,我們深信之鋒會繼續堅強面對監獄生活」
2023年4月17日,香港高等法院以黃之鋒洩露警員個人信息,犯藐視法庭罪為由,判其入獄三個月。
2024年11月19日,黃之鋒因民主派初選案被判監禁四年八個月。他在法庭上向親友揮手,並高呼:「我愛香港,byebye!」此時,黃之鋒已還柙四十四個月。
黃之鋒在獄中投書《時代》雜誌,回顧參與香港民主運動的生涯。他從雨傘革命談起——這場社會運動最後並沒爭取到真普選,卻證明香港人有公民抗爭的潛力,且喚醒香港人,應該抵抗來自中國的干預。他援引美國前總統甘迺迪的名言:「扼殺溫和變革的人,會讓激烈抗爭無可避免。」他認為,中國和香港政府必須為衝突升級負上完全責任。最後,他再次表示,修訂《逃犯條例》會危害美國國民的人身安全及商業利益,同時呼籲華府重新審視《香港政策法》,也請美國國會考慮立下《香港人權和民主法案》,更希望國際社會能持續關注香港的事。他如此描述自身處境:「我現在缺乏自由,是我為我愛的香港所付出的代價。」


2026年8月22日星期六

反共之后,我们会不会再次走向专制?——从阿隆与萨特之争看中国草根反对派的左翼民粹陷阱

艾地声Edysen  X
@KA594594 · Aug 22, 2026



反共之后,我们会不会再次走向专制?——从阿隆与萨特之争看中国草根反对派的左翼民粹陷阱


二战后的法国知识界有一个耐人寻味的历史现象:萨特声名如日中天,雷蒙·阿隆却长期显得不合时宜。两人年轻时曾是朋友,同属法国最优秀的一代知识精英,后来却在几乎所有重大政治问题上渐行渐远。萨特拥抱革命激情,长期对共产主义和苏联抱有幻想;阿隆则始终保持警惕,坚持自由主义、经验主义和政治现实主义。

几十年过去,一个颇具讽刺意味的结果逐渐显现:当年最受知识界追捧的萨特,在许多重大政治判断上不断失误;那个经常被左翼知识界嘲讽为保守、反动甚至“资产阶级代言人”的阿隆,却越来越经得起历史检验。

这当然不是简单的“右翼战胜左翼”。真正值得中国人思考的是:为什么一个拥有众多杰出知识分子的社会,会在相当长时间里形成如此强大的左翼思想霸权?为什么知识越丰富、道德激情越强烈的人,反而越可能在极权主义面前失去基本判断力?

这个问题,对于今天的中国反对派尤其重要。因为我们正在面对一个非常危险的可能:许多人反掉了共产党,却没有反掉共产党留在自己头脑里的政治。

萨特为什么迷人,阿隆为什么孤独

萨特代表的是二十世纪知识分子最诱人的一种人格:站在历史正义一边,介入现实,为被压迫者发声,与资本主义、殖民主义和一切不公正战斗。这种姿态天然具有道德魅力。阿隆却恰恰相反。他不断提醒人们:政治不是文学,不是道德宣言,更不是末日审判。判断一种制度,不能只看它宣称什么,而必须看它实际上怎样运行;判断一种革命,不能只看它反对什么,还必须看它建立什么。

萨特容易让人热血沸腾,阿隆却不断给热血降温。前者告诉知识分子:你们可以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后者却追问:你凭什么知道历史站在哪一边?

这就是两种知识分子人格最根本的区别。萨特更容易相信宏大的历史叙事,阿隆则坚持事实、经验、比较和常识;萨特关心革命的道德正当性,阿隆首先追问革命之后权力如何组织;萨特容易从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理解政治,阿隆则不断提醒:任何掌握无限权力的“被压迫者代表”,最终都可能成为新的压迫者。

历史最终证明,这种“不够激情”的清醒异常珍贵。

《知识分子的鸦片》真正批判的是什么

1955年,阿隆出版《知识分子的鸦片》,书名本身就是一个漂亮的反讽。马克思说宗教是人民的鸦片,阿隆则发现,对二十世纪相当一部分欧洲知识分子而言,革命、阶级和历史本身已经成为新的鸦片。

左翼不再只是一种政策倾向,而逐渐成为一种道德身份;革命不再只是政治手段,而获得某种宗教般的救赎意义;无产阶级也不再是具体的人,而被抽象为“历史主体”。最危险的变化由此发生:政治开始宗教化。

当一个人相信自己代表历史进步,事实就容易退居其次;当一个集团相信自己代表人民,真正的人民反而可以被牺牲;当革命获得终极正义,暴力便可以被解释为必要代价。

于是形成一种奇怪的道德双重标准。对自由民主社会,人们可以无限苛刻;贫富差距、种族问题、殖民历史、政治腐败,都足以证明制度的虚伪。但面对共产主义国家的大规模镇压、劳改、饥荒和政治恐怖,却不断有人解释:革命正在经历困难,历史需要付出代价;不能用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标准衡量社会主义。

这种思想结构并没有消失,它只是不断更换自己的政治对象。

法国左翼霸权背后的三层结构

法国战后左翼知识界的强势,并非偶然。

首先是历史记忆。法国大革命留下了一套极其强大的政治神话:革命意味着进步,激进意味着正义,旧秩序天然可疑,推翻旧世界的人天然拥有更高的道德地位;其次是知识分子的道德文化。知识分子天然容易被宏大理论吸引。现实民主政治充满妥协、交易、缓慢和不完美,而革命理论却可以提供一个逻辑完整、道德纯洁的新世界。前者令人失望,后者令人陶醉。这便容易出现阿隆所批判的奇怪现象:对现实中的民主无限苛刻,对想象中的革命无限宽容。第三则是法国自身强大的中央集权传统。从王权国家、雅各宾主义到现代官僚国家,法国一直存在强国家传统。左右翼虽然争论激烈,在“国家可以而且应该深度改造社会”这一点上,却往往共享某种深层政治文化。

这恰恰值得中国人警惕。因为中国的中央集权传统,比法国更加悠久和强大;革命政治留下的思想遗产,也远比法国深刻。

中国反对派真正危险的遗产,可能就在自己头脑里

今天不少中国反对者认为,只要反对共产党,便天然站到了自由一边。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

共产党统治中国数十年,留下的不只是一个政治制度,还塑造了一整套政治语言、政治心理和政治人格。敌我思维,阶级斗争;人民崇拜,革命崇拜;道德二元论,对私有产权的天然怀疑,对富人的天然敌意;对程序和妥协的不耐烦,对强人的期待,对“彻底解决问题”的迷恋。这些东西不会因为一个人开始反共便自动消失。于是我们看到一个极其吊诡的现象:一些人痛恨共产党,却仍然习惯把不同意见者称为敌人;反对共产党的言论控制,却希望封杀自己讨厌的声音;控诉共产党政治迫害,却热衷于制作未来的“清算名单”;反对党国掠夺私人财产,却又轻易主张没收某些群体的财产;反对共产党代表人民,却又动辄以“人民”名义宣布谁应该受到惩罚。

共产党被反对了,共产党的政治逻辑却活了下来。这才是最值得警惕的地方。

反共不等于自由,民主也不等于自由主义

中国未来政治转型中,一个必须尽早澄清的问题,就是民主主义与自由主义并不是一回事。民主首先回答:谁来统治?答案是人民通过选举决定;自由主义却继续追问:即使获得多数人的支持,统治者有哪些事情仍然不能做?这是现代文明最重要的第二问。

多数人不能因为人数多,就剥夺少数人的基本权利;民选政府不能因为得到授权,就任意侵犯私人财产;人民不能因为愤怒,就绕过司法程序惩罚敌人;革命不能因为目标正义,就取消法律边界;国家不能因为代表公共利益,就无限进入私人生活。

如果没有这些边界,民主完全可能退化为多数人的暴政。而民粹主义最大的诱惑,恰恰是把“人民”重新神圣化。共产党说党代表人民,民粹主义者则说自己直接代表人民。表面上一个崇拜党,一个崇拜人民,深层结构却可能惊人相似:都在寻找一种不受约束的最高政治意志。

中国需要警惕另一场“革命的鸦片”

中国反对派长期生活在专制压迫之下,愤怒完全可以理解;但愤怒不是政治哲学,受过迫害,也不会自动获得正确治理国家的能力;反对暴政,更不会自动成为自由主义者。

恰恰因为中国经历了如此漫长的专制统治,转型之后最危险的诱惑之一,很可能就是以正义的名义重新集中权力。清算腐败,惩罚权贵,没收非法所得,打击卖国者,伸张人民正义。这些口号中的许多诉求当然具有现实合理性。

问题从来不是该不该追责,而是:谁来认定?依据什么法律?经过什么程序?权力在哪里停止?

这几个问题,决定了政治转型究竟通向法治还是通向下一轮革命。如果没有独立司法,没有正当程序,没有产权边界,没有无罪推定,没有对少数人的保护,那么所谓“人民的正义”,随时可能重新变成人民的恐怖。

法国知识界曾经把“革命”当作知识分子的鸦片。中国未来尤其需要警惕:反共本身也可能成为一种鸦片。一个人只要相信“因为我反共,所以我天然正义”,思想便已经开始停止。

真正需要完成的是从群众到公民的转变

中国的问题最终并不只是更换一个政权,甚至不仅仅是建立一套民主制度;更困难的工程,是政治人格的重建。

革命政治需要群众,宪政政治需要公民;群众依靠激情形成共同体,公民依靠规则形成共同体;群众寻找敌人,公民寻找边界;群众期待救世主,公民警惕任何人间救世主;群众问谁代表人民,公民问谁来限制权力。这也是为什么产权、契约、司法、自治这些看似没有革命激情的东西,反而可能比宏大的民主口号更加重要。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不尊重契约,不承认他人的产权,不容忍不同意见,不接受程序失败,却幻想自己进入民主制度以后突然成为现代公民,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自由首先是一种生活方式,然后才是一种国家制度;宪政首先意味着承认边界,国家有边界,多数有边界,民主有边界,正义同样有边界。

阿隆留给中国人的真正启示

阿隆称自己为“介入的旁观者”,这几个字非常重要。

旁观,并不意味着冷漠;介入,也不意味着把自己的头脑交给政治激情。真正困难的是:身在时代之中,却始终与时代保持一点距离。当所有人都在高呼革命的时候,问一句革命之后怎么办;当所有人都在呼喊人民的时候,问一句究竟哪个具体的人;当所有人都要求清算的时候,问一句依据什么法律;当所有人都期待强人解决问题的时候,问一句谁来约束这个强人。

知识分子或清醒者真正的责任,从来不是替群众把口号喊得更加响亮。相反,当社会陷入狂热的时候,他应该保留冷静;当所有人相信一个答案的时候,他应该追问这个答案的边界。

萨特曾经拥有时代,阿隆最终拥有了时间。这场跨越几十年的思想对决留给中国人的,也许正是这样一个朴素而沉重的提醒:历史最大的悲剧,并不是推翻一个暴君以后什么都没有改变,而是推翻暴君的人,最终使用了暴君留给他们的思想和方法。

所以,中国真正需要完成的启蒙,不能停留在“共产党是错的”,那只是立场启蒙;更深的一层,是认识论启蒙、规则启蒙和公民人格的启蒙:不再迷信历史必然,不再神圣化人民,不再人间期待救世主,不再以目的正义取消程序正义,也不再相信任何一种权力因为掌握在“好人”手里便可以不受约束。

未来中国真正的分野,或许根本不是左派与右派;而是另外三条界线:无限权力还是有限权力;群众政治还是公民政治;革命正义还是法治秩序。

共产党终有一天会成为历史。真正的问题是:共产党离开以后,我们头脑里的共产党,会不会继续统治中国?

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

余杰 | 李卓人:因為與香港人民並肩前行而入獄,是我的榮譽勳章

作者臉書  2026-8-21

李卓人獄中第5個生日



李卓人(1957年2月12日—):基督徒,香港泛民主派政治人物,曾任香港職工會聯盟(職工盟)秘書長,香港立法局及立法會議員,香港大學校董會成員,工黨主席,香港市民支持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主席。早年投身民主運動和工人運動,1989年5月30日赴北京支持天安門民主運動,親眼見到解放軍屠城,並被中共當局短暫拘押,查扣其帶去的港人捐款。這段經歷讓其誓言反對中共的極權暴政,捍衛香港的自由法治。1990年,李卓人參與創建職工盟,並於1995年補選中首次當選立法局議員。2011年,他出任支聯會主席,並與張超雄、何秀蘭及張國柱等民主派人物成立工黨,任創黨主席。2020年2月28日,他因此前參與未經香港警方批准的“十萬基督徒為香港罪人祈禱大遊行”,被長沙灣警署帶走調查,隨後被拘捕和審判。2021年4月16日,李卓人等九名民主派人士被西九龍法院以“參與和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名判刑,李卓人獲刑1年,又因與黎智英等共同涉及另一次“非法集會”,被追加刑期,法院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等多項罪名宣判,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同時,他又被指控《國安法》下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面臨最高十年監禁,至今仍沒有審訊日期。2023年2月2日,李卓人、黎智英等六位港人獲諾貝爾和平獎提名。
李卓人,生於上海。其祖父是潮汕地主,汕頭祖屋早在1920年代就有網球場。其母親畢業於上海滬江大學。1959年,為逃避中共當局“批鬥黑五類”,其父母抱著年僅兩歲的李卓人舉家逃往香港,幾乎一無所有。
李卓人先後就讀於香港民生書院小學及中學,就讀中六時曾報考普通教育高級程度證書(GCE)考試,獲得3A1B的成績。1978年,他在香港大學土木工程系以三級榮譽的優異成績畢業。之後,他加入聯合醫院旗下的觀塘職業健康中心,從事職業健康安全資訊的宣傳工作。1980年,因轉投基督教工業委員會,開始處理勞資糾紛和策劃大型工潮。
1989年春,北京爆發天安門民主運動。5月,一百萬港人出來遊行,李卓人回憶:「我日日專注在電視上,大家捐錢,大家去支持,大家有個心,我自己一樣,就是中國有希望,香港有希望,大家充滿期盼。」
當時,支聯會發動募捐,籌到兩千兩百萬港元支持北京民運。支聯會希望盡快將捐款送京支持在天安門廣場的市民和學生。李卓人當時致力於組織工會,很想上北京見識學生和工人組織。北京有獨立工會「工自聯」成立,對他來說是工人未來的一個機會。很多的共產政權倒台,都是工人起來罷工。
5月30日,李卓人代表支聯會,帶了一百萬港元,與其他人組成團隊,到北京探望廣場上的學生、知識分子及工人,並計畫將捐款轉交予廣場上的學生。
6月3日晚10時許,李卓人仍留在天安門廣場上工自聯的帳幕內,聽到外面傳說有軍隊會殺入廣場,人們都沖出去擋子彈,擋坦克。他回到北京飯店,望向長安街,看到街上有很多屍體和傷者,人們正在用板車運送。近天光的時候,坦克已排滿大街,天安門廣場已被清場。
八九民運對於李卓人是盼望的曙光,他多年對民主爭取,都盼望能在這次運動中實現,但看著夢想就快實現時,卻被殺人的槍聲所粉碎:「中共竟埋沒良知到這個地步,完全不理會手無寸鐵的學生,向他們開槍!這是我人生最黑暗的一天。」
6月5日,李卓人和團友發覺若干香港學生已不在原處,嘗試去醫院找他們。到醫院,所見到的氣氛更是恐怖,大堂滿是傷者,無人護理,亦看不到醫生。醫院的情況很混亂,沒有人理會他們。他們四處尋找,找到地下室,看地上很多屍體,上面鋪著白布。李卓人後來說,可以聯想到六四當晚在屠城的槍聲下傷亡何其慘重。
在中共殘暴恐怖統治的氣氛下,李卓人等人準備同一天回港。他們已登機,卻有軍警衝上飛機,將李卓人拉下飛機,軟禁三天,因為他是支聯會代表團的團長。他說:「這是人生難忘的經驗,面對這個恐怖的政權,自己是很渺小和無能的,感覺很是無奈。有了那次的經歷,我要用一生的時間去履行一個責任,就是將真相講給全世界聽。」
6月8日,李卓人寫悔過書後獲釋返港,他帶到北京的捐款全被沒收充公。回港後,李卓人下定決心,盡一生去承擔,推動中國的民主自由和結束一黨專政。他痛心地說:「一個政權這樣對待人民,這個政權是絕對不能在道德上,繼續去存在和去統治。」他深明中共邪惡的本質:「歸根結底,中共政權的本質就是鬥爭思維。」
1990年,李卓人參與成立職工盟,此後他以議會為爭取民主的主戰場——儘管議會政治發揮空間有限。1994年12月,港同盟及職工盟議員劉千石因抗議香港政府偏袒資方而撤回“僱傭條例”草案,辭去立法局議員職務,成為首名辭職的立法局議員,令議席懸空。1995年3月5日,舉行補選,李卓人在無競爭對手情況下自動當選。半年後,他又在最後一屆立法局改選時參選製造界功能組別,成功當選。
1997年6月26日,立法局通過由李卓人提交的《僱員代表權、諮詢權及集體談判權條例草案》及多條與勞工權益有關的私人條例草案。條例提及,集體談判權安排適用於五十名僱員以上企業,同時工會在企業內會員人數需超過僱員人數15%及取得逾五成僱員的授權,才可獲得集體談判權。但香港臨時立法會於同年7月16日凍結該條例,並於11月正式廢除該法例,使之成為香港生效時期最短的其中一條法例。李卓人絕食五天抗議。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時,他跟隨民主派拒絕加入臨時立法會而被迫“下車”。
九七主權移交前後,父母再次勸喻李卓人轉行,卻被他拒絕:“已移民美國的父母因曾吃過共產黨的虧,所以再勸我及早離開,老一輩很多有這種想法,認為沒有辦法同共產黨鬥。最近他們已降低標準,又再勸我不要罵董建華那麼多,講話不要那麼絕。”
1998年,香港立法會選舉,李卓人重新出戰直選的新界西選區,成功重返立法會。
2000年,香港立法會選舉,李卓人以前線及職工盟名義,角逐連任新界西立法會議員,連任成功。
李卓人在第二屆立法會(2000至2004年度)的表現獲立法會議員天主教監察組評為“表現滿意議員”。他在民生立場上,一直照顧基層及勞工的權益;在政治上,一直支持民主政制發展,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
2004年和2008年,李卓人均成功連任新界西直選立法會議員。
2008年12月,“前線”正式併入民主黨,本身是前線成員的李卓人並未加入。2010年6月23日,他投票反對政改方案。
2011年12月18日,李卓人與退出公民黨的張超雄、公民起動的何秀蘭和民協的張國柱一同成立工黨,出任創黨主席。
2012年,李卓人代表工黨出選立法會新界西地區直選,成功當選。
2012年4月,李卓人提出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梁振英在特首選舉期間表示要以防暴隊對付示威者等言論,但建制派全力護航,議案被否決。12月,李卓人又提出調查梁振英的僭建醜聞,但議案又被否決。
2013年3月1日,李卓人在審議財政預算案時,怒斥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六年來壓抑經常性開支,令許多社會問題無法解決。
2013年4月23日,李卓人在香港大學公佈十大立法會議員調查中排第七。
2013年10月,李卓人支持公民黨郭家麒提出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陳茂波家族在新界東北發展區內擁有農地的相關事宜,但議案終被否決。
2013年12月5日,李卓人在立法會討論低收入補貼制度時提到:“三十年來,由基督教工業委員會到職工盟到工黨,我只是盡我所能,竭力擺脫低工資、長工時、在職貧窮這個纏繞香港打工仔女多年的咒詛。最低工資由我第一次在立法會提出動議至真正實施,足足燃燒了十二年的青春。標準工時立法,仍然遙遙無期。爭取低收入補貼,轉眼又是磋跎十多年。勞動有價,並非憐憫。而是每名打工仔女應有的尊嚴!”
2015年4月23日,李卓人表示,如果香港人接受政府推出的假普選,將來更無可能爭取真普選,希望市民不要受欺騙。他又表示,不認同政府經常強調提委會重視民意的說法,因提委會是小圈子選出,希望市民不要接受被操控及有篩選的選舉。
2016年,香港立法會選舉,李卓人在新界西地區再次代表工黨參選,但因“雷動計畫”影響下,遺憾地落敗,只獲全區票數排名第十票數。敗選後,他在記者會上落淚,自此結束二十一年議會生涯。他表示,自己不會再參選,並會“讓路”予年輕人,給他們機會踏上從政之路。
在以議會為主戰場的同時,李卓人也以工運領袖的身份,常常衝鋒陷陣在街頭運動第一線。
2007年,李卓人參與介入紮鐵工人工潮,積極協助工人爭取合理待遇,最後以工人爭取到日薪八百六十港元以及八小時工作達成共識,解決了此次罷工。三十六天的大罷工令整個建造業有重要改變,資方每年都要和工會集體談判工人薪酬。
2013年3月28日至5月6日,李卓人參與介入葵青貨櫃碼頭工潮,積極協助工人爭取合理待遇。這是香港戰後最漫長的一次工人運動,部分外判商雖達成協議,但亦有一外判商因此結業令部分工人失業。在協助工人爭取權益時,李卓人遭到和記黃埔高層和不少富商的攻擊。最後,外判商決定以加薪百分之九點八的“終極方案”和解,亦承諾改善工人工作情況,如讓工人停機吃飯、讓工人離機解決生理需要。長達四十日的工潮由此結束。
2015年5月1日,職工盟及其他多個勞工團體趁五一勞動節發起遊行,逾七千名打工仔上街。李卓人化陰陽面妝,右邊寫上“8HR”,容光煥發,左邊則是“熊貓眼”,喻意立法部門對規管工時法案拖延太久。他又戴上鎖鏈及掛上“擴輸外勞”標語,寓意大量引入外勞搶去本地工人飯碗。
2016年3月22日,李卓人聲援土地正義聯盟於天水圍嘉湖山莊“泥頭山”附近進行“以泥還泥”的行動。他到場沖入“泥頭山”後,坐在地上不願離去,與多名土地正義聯盟成員被警方帶走。
2016年5月24日,一百多名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建築工人不滿被拖欠近兩個月共五百萬元薪金,在工作地點油麻地罷工抗議。李卓人到場協助和聲援。隨後,工人代表與資方達成共識,工人復工。
香港民主及言論自由的標誌之一,是已成為香港民主運動傳統的、由支聯會主辦的維多利亞公園紀念六四燭光晚會。2011年,司徒華病逝後,李卓人接任支聯會主席,成為香港支持六四的象徵性人物,也是一年一度的維園紀念六四晚會的主要操辦者之一。
2020年2月28日,李卓人因參與未經香港警方批准的“十萬基督徒為香港罪人祈禱大遊行”,被長沙灣警署帶走調查。4月18日,他又與多名同屬前任及現任立法會議員和多名泛民主派人士被警方以參與“2019年8月18日維園流水集會”為由拘捕。5月18日,其一行十數人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三案處理。期間,李卓人等被准予各以一千元暫時取保候審。但2021年4月,他最終被判罪名成立並被收監。
2021年4月16日,李卓人等九名民主派人士被西九龍法院以“參與和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名分別判刑八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李卓人獲刑一年。他又因與黎智英共同涉及2019年8月31日的另一次集會,被追加刑期。法院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等多項罪名宣判,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在等待宣判期間,李卓人對媒體說,“因為與香港人民並肩前行而入獄對我們來說是榮譽勳章”。
2021年4月7日,李卓人在法庭上發表自我辯護說:“法官閣下,我在此認罪,但我在捍衛人民和平遊行和集會自由上,並沒有做錯任何事。我相信歷史將會宣判我們無罪。在此請讓我向你講述更多我的背景,那樣你就能更理解我為何要為了香港的未來,與人民共同走上街頭。”
李卓人在陳詞中特別強調自己的基督徒身份:“作為一名基督徒,我在復活節期間聽讀經員閱讀聖經,提醒了我,耶穌為世人犧牲,被釘上十字架,使罪人與神和解。從被捕到被控到被彼拉多判死刑,祂也是一名政治犯,沒有犯罪,但因為服務窮人和傳福音,而威脅到猶太統治階層。”他還談及自己的思想歷程:“縱觀人類歷史文明,我們現在享有的權利,也是由一眾政治犯,諸如甘地、馬丁路德金和納爾遜·曼德拉所開創的。在1980年代,我是『香港反種族隔離運動』的主席,我一直將納爾遜·曼德拉在1963年遭審判所言銘記於心。他說:『願意為我的理想而犧牲自己生命。』」
李卓人進而回顧從1978年起投身到勞工權益和民主運動的經歷:“我畢生的理想,就是讓基層和被壓逼者勇於發聲和站起來爭取屬於他們的權利。每當那些被壓逼者起來捍衛他們的權利,為尊嚴而抗爭時,我也會受到鼓舞,並得到力量去繼續面對香港正面臨的艱苦奮鬥和挑戰。我曾問自己,沒有抗爭,我的人生將會是如何?這已是我第四十三年投身於民主運動,法官閣下,你必須明白當我目睹國家權力如何使用武力鎮壓人民,令香港人受傷、受牢獄之苦或是流亡,以及香港民主倒退,人民的權利遭剝奪之時,心裡的痛苦和折磨。我看到我的理想正在崩潰,但即使被黑暗籠罩,也無阻我繼續為理想奮鬥的決心。為了這一理想,我甘願承受任何懲罰。法官閣下可能會說,法律就是法律,而我好像沒有就八三一案展露出絲毫悔意。我希望法官閣下明白,我是何等重視人民透過言論和集會所彰顯的自由。這是弱勢和受壓逼者尋求公義的唯一路徑。剝奪了這種權利,形同制度對人民施暴。我不願看見香港人活在建基於制度暴力的管治之中。因此,我會竭盡所能,伸張人們有尊嚴及和平遊行、發表意見的權利。”
在另一次開庭審判中,被控“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的李卓人並無律師代表,在法庭上親自陳述。他讀出陳情書時數度哽咽,他感謝港人即使在政權打壓下,守著1989年立下的約定,繼續到維園悼念六四。他又憶述自己在北京經歷六四事件的一幕一幕:“看著一架又一架的木板車拖著傷者和屍體經過,不知死傷多少人,那是我一生難忘傷感的一夜。”
李卓人重申,他們只是希望非暴力抗爭,他說著說著,忍不住流下眼淚:“我以身為香港人而感到驕傲,三十二年來在平反六四、爭取民主的艱苦路上,大家一起同行。縱使有挫敗,我們仍堅信一直所爭取和堅持的普世價值,自由、法治、人權、民主終有一天在中國和香港生根。三十二年為民主中國的理想奮鬥,到今天,我坐監明志,亦只有如此。”
讀畢,旁聽席掌聲不絕於耳,不少旁聽人士流淚。散庭時,有旁聽者大叫“平反六四”,李卓人亦回應“平反六四”。
2021年4月17日,李卓人首次入獄。其臉書有親友代為發文,提到李「第一晚始終睡得不太好」,笑言腦海裡遊歷了不少地方,幫助入睡。李卓人一個人隔離,由於天雨未能外出,所以在倉內來回踱步,「每日兩飯一粥,他說還可以,沒有覺得太難食」。他特別希望快些有紙和筆,可以利用坐監時間,多些寫信和紀錄心情。李卓人還叮囑大家不要記掛他,最重要是照顧好自己,又說自己無論遭受什麼懲罰,都會繼續堅持集會和言論自由,「就算坐牢也是無悔無憾」。帖文指,坐牢第一天,太太鄧燕娥和職工盟戰友蒙兆達前往探訪,送了由「石牆花」預備的物資包和兩本書給他,分別是《蘇軾傳》和《Historic Speeches》(歷史性演說)。
2022年12月16日,李卓人二十個月刑期已滿,但他還身負“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控罪,且仍未有審判日期,此項控罪可能面臨十年刑期,故而繼續被羈押。
2022年12月6日,李卓人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惟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考慮到李卓人已賣樓,妻女亦已離港,並有多項案底,而他所面對罪名一旦罪成,將面對長期監禁,最後拒絕讓李卓人保釋。
2023年3月9日,李卓人的妻子、前職工盟總幹事鄧燕娥,由英國返港探望在獄中跌傷的丈夫,卻在赤柱監獄外遭國安警拘捕,涉嫌「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鄧燕娥被捕後被帶返赤柱警署,至下午4時許由警員押解,乘一輛銀色七人車離開警署,其後被押到美孚新邨一個單位調查,至晚上約6時半離開,再由警員押上同一輛七人車離去。隨後,鄧燕娥獲保釋,但在保釋候查其間,須交出旅遊證件及定期向警方報到。三個多月後,鄧燕娥與其服務的國際家務工聯會(International Domestic Workers Federation, IDWF)獲頒「Arthur Svensson國際工會權利獎」。仍在保釋候查的鄧燕娥因不獲港警批准未能親赴挪威奧斯陸領獎。代領獎項的IDWF成員、印尼人權運動領袖Lita Anggraini讚揚鄧燕娥是一名好領袖,畢生致力為家傭爭取權利,遺憾她因政治拘控無法到場領獎,形容是十三年前劉曉波缺席諾貝爾和平獎頒獎禮的「歷史重演」。
2023年6月,李卓人因母親早前離世,為出席母親喪禮,他向法院申請保釋,及向懲教署申請外出奔喪。最終,李卓人撤銷向法院提出的保釋申請,而懲教署則批准其奔喪申請。6月28日,李卓人前往粉嶺和合石火葬場,出席於12時30分舉行的母親喪禮後便返回監獄。
2025年1月27日,香港網路論壇“連登討論區”出現一則帖文,「瑪麗醫院出現超級重犯,鐵鏈纏身大批警員戒備」,照片顯示戴著口罩的李卓人,鎖上手扣鐵鍊在瑪麗醫院求醫,現場有大批懲教人員戒備。該相片引發網民討論,有人指“望著鐵鏈中的李卓仁”感覺唏噓,亦有人指「陳同佳(殺人犯)都未綁到如此結實」。根據懲教署介紹,在囚人士如身體不適,會獲安排到獄中醫院接受診治,如有需要進一步檢查和治療,會按醫生建議轉介到公立醫院繼續跟進。ReNews向懲教署查詢李卓人的情況,國安處指基於保安理由,不會評論押解行動。
2025年2月12日是李卓人六十八歲生日,這已是他在獄中度過的第四個生日。從職工盟解散、六四集會被禁、到母親離世,他錯過了無數重要時刻,卻始終堅守信念,與香港同行。支聯會案原訂2025年5月開審,卻一再延期,李卓人仍在獄中等待自由。人們紛紛在網上留言,送上生日祝福,讓李卓人知道,他不孤單!

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

中國的知識分子常犯幼稚病,既忽悠他人也忽悠自己

 王丹脸书  2026-7-31


非常贊同的一段話,引自X網友Eric:
中國的知識分子,許多人常犯幼稚病,一犯,就愛扯淡,既忽悠他人也忽悠自己。
比如,照搬理論忽略常識,一來就是:我們要成立一個特別民主的組織,章程規範,不依賴個人魅力,任何人都可以被取代……我們還要構建一個建設型的平行社會,兵不血刃取代腐朽中共……
能醒醒嗎?這和當年被騙到延安的“知識青年”有何區別?一樣的天真一樣的幼稚。
把眼睛從抽象理念裏抽出片刻,看看腳下真實的世界好嗎?
這個世界,大多數成功的抵抗組織流亡組織,都有著漫長的集權史,有的是前中期,有的則貫穿始終。而我們某些人,似乎把抵抗組織流亡組織的性質搞錯了,當成了某種中國已經民主後的在野黨,角色錯位,顛三倒四。
而個人魅力,在組織發展上絕對是無可回避的重要環節,某些人卻眼睛一閉,似乎扯些高大上的概念就能無視。當你津津樂道西藏流亡政府的有序更替時,用腦仁想想就知道,若沒有達賴尊者的個人魅力,西藏流亡政府能撐到現在?
這些不顧常識不切實際的人,卻喜歡大談我們要啓民智樹新風,要構建一個平行社會,要拿出比中共更優越的社會問題解決方案,這樣一來,民衆就會逐漸接受,就能兵不血刃的替換中共,就能回國執政建立民主大同啦!
😂
你啓民智的速度有中共培養基本盤的速度快麽?你們搞得各種組織,三天兩頭就傳出內鬥分裂的故事,連自己那一畝三分地都折騰不明白,都拿不出解決方案,還幻想能構建出一個坐擁各類解決方案的平行新社會?
能暫停片刻幻想,先看看人性陰暗面麽?大多數人一旦翻臉,關系再難修複,而中文圈翻臉如翻書,你拿什麽讓他們重歸于好構建平行社會?
靠幻想世界中的高尚追求?當然不是,靠赤裸裸的利益算計,才能使私下互相看不順眼的人重新聚合起來。
換句話說,我們可愛的空想家們幻想的那種,文明友愛又團結的平行烏托邦,壓根不存在,哪怕是在小小的民主社會的議會大廳裏也不存在,沒有利益交換,你去撮合一下鬥得你死我活的那幾個黨試試?
如果我們自诩爲引路精英的知識分子們,相當大比例的人總是喜歡空談,總是不切實際,那中國的抗爭之路會異常艱難,即便中共倒台,也會迎來另一個威權。



2026年7月26日星期日

艾地生:王炳章政治神学思想初议

作者:艾地生
中国之春【王炳章研究】2025年9月8日



引言

政治神学(Political Theology)作为一个研究领域,历经了复杂的发展轨迹。从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1 到中世纪基督教的政教关系理论,从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提出以主权者解决“自然状态”的混乱 2,再到 20 世纪施密特在《政治神学》中提出“所有重要的政治概念都是世俗化的神学概念”3,政治神学一直被视为探讨政治合法性根基的重要思潮。在这一传统中,政治并非单纯的制度安排或权力博弈,而是与终极意义、神圣秩序、超越性价值密切相关。

然而,在中国的现代政治思想谱系中,政治神学长期处于边缘。自“五四”以来,中国思想界多强调科学、理性与世俗化,民主话语往往依赖启蒙理性或民族主义叙事,鲜少诉诸宗教信仰来建构政治合法性 4。即便在 20 世纪末基督教在中国快速发展,宗教依旧更多被视为个人救赎或社会伦理的来源,而非政治合法性的终极根基。因此,当我们在中国民运历史中看到王炳章博士发展出一种带有鲜明神学色彩的政治思想时,这一现象格外值得关注。

王炳章(1947—)是第一代海外民运的代表人物。作为麦吉尔大学医学博士,他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毅然放弃专业前途,投身民主运动,创办《中国之春》杂志。1989 年后,他积极推动中国民主团结联盟的组织工作。2002 年,他在越南遭中共特工绑架,后被判无期徒刑。在此后的二十余年监禁中,王炳章逐渐转向基督信仰,并以此解释自身的苦难与使命。他不仅在狱中撰写了大量祈祷文,还留下了《神谕圣经宪法揭秘》这样的手稿,试图从圣经与宪政的结合中寻找政治合法性的终极来源 5。

这一思想体系可以被概括为“政治神学化的民主论述”。王炳章强调,民主并非人类智慧的产物,而是上帝律法的体现;人权不是政府赐予,而是上帝赋予的天赋权利;宪政制度的根基不在于社会契约,而在于“神圣契约”。在他的思路中,中国的民主转型不仅是一种制度工程,更是一场灵魂的救赎。他将自身的长期囚禁视为“受苦的见证”,并以先知式的语言表达“上帝拣选”的使命感。例如,他在 2017 年的《特别祈祷辞》中写道:

“我体悟到:您有一个拯救世界和人类的大计划…哪怕再有十五年的单独囚禁,我也会无所畏惧…向您交上一份可以荣耀您圣名的答卷。”6

这样的语言,不仅仅是个人灵修的记录,更是把政治斗争转化为神圣使命的自我叙事。这种“受苦神学”在西方基督教传统中有其深厚根基,而在中国民主话语中则极为罕见。

本文试图对王炳章的政治神学思想进行初步的系统研究。首先,将梳理其生平与思想背景,尤其是狱中信仰转向的语境。其次,将分析其狱中著作与祈祷文,提炼其核心理念,包括:信仰与民主合法性、原罪与权力约束、民主即民族救赎、神圣契约论。再次,将讨论其思想特征:神学化的政治话语、受苦神学的自我定位、先知式的修辞风格。最后,将比较其与西方政治神学、中国世俗民主话语及宗教化民运思想的异同,并评估其贡献与局限。

本研究的意义在于:其一,丰富中国政治思想的研究对象。在世俗化为主的民运思想谱系中,王炳章的神学化叙事显得尤为独特。其二,为理解中国民主运动的精神资源提供新角度。王炳章通过宗教语言为政治斗争赋予超越性意义,这不仅影响了海外民运群体的精神动员,也可能为未来中国的价值重建提供参照。其三,本研究有助于推动中西政治神学的比较研究,将中国经验纳入全球政治神学的讨论框架。

因此,本文不仅是对一位民运先驱的思想研究,也是对中国民主运动精神维度的探讨。王炳章的政治神学思想,作为中国思想史中的一个独特案例,揭示了政治合法性与信仰、制度与灵魂、苦难与救赎之间复杂的张力。

一、王炳章的生平与思想背景

王炳章博士(1947—)的一生经历了学术精英、政治流亡者、组织者与囚徒的多重身份转变,而这些生命轨迹为其政治神学思想的形成提供了复杂的背景条件。他的思想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逐步在生命的断裂与苦难中沉淀出来。因此,要理解其政治神学,必须先回到其生平与思想背景。

1. 早年求学与医学博士经历

1947 年出生于广东顺德的王炳章,成长于一个重视教育与道德修养的家庭。上世纪 70 年代,他考取加拿大麦吉尔大学,成为中国大陆改革开放后最早出国深造的一批学人之一。1982 年,他获得医学博士学位,成为首位获得西方顶尖大学医学博士的中国大陆公民 1。

这一经历不仅意味着学术成就,更赋予他国际视野与跨文化的认知背景。作为医学生,他接受的是严格的科学训练与理性思维;而在北美的环境中,他也直接接触到自由民主的制度实践。这种经历为他后来转向政治活动提供了认知基础:科学方法与民主制度同样强调理性、规则与普遍性。

2. 《中国之春》与海外民运的起点

1982 年毕业后,王炳章原本有机会留在北美继续从医,但他毅然放弃专业前途,转而投身中国民主化运动。同年,他创办了《中国之春》杂志,作为海外民主运动的思想平台 2。该刊物强调民主、人权与宪政,成为上世纪 80 年代最重要的中文政治刊物之一,连接了海外华人知识分子与大陆内部异议者。

在《中国之春》中,王炳章提出了“推动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口号。他强调,经济改革若无政治改革的配合,必将陷入专制复辟的循环。他一度借鉴西方自由主义传统,强调宪政制度、三权分立与人权保障。这一时期的王炳章思想,基本属于世俗化的民主论述,尚未显现出明显的神学维度。

3. 1989 年后的组织活动

1989 年“六四事件”后,王炳章成为海外民运的核心人物之一。他参与创立了“中国民主团结联盟”(简称“民联”),并在 90 年代不断推动民运的组织化 3。在这一阶段,他更加强调民主运动的战略与组织形态,例如如何建立统一战线、如何在国际社会中争取支持。

这一时期的他,仍然是理性主义者与政治活动家,而非神学思考者。他的思路主要是制度设计与国际政治的框架。然而,在长期的政治斗争中,挫败与分裂不断发生。海外民运因路线之争、资源有限而屡屡陷入困境。对于王炳章而言,这种困境逐渐积累为思想转向的潜在动因。

4. 2002 年被捕与监禁生活

2002 年,王炳章在越南边境地区被中共特工秘密绑架,并押送回国。2003 年,他以“间谍罪”和“组织恐怖活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4。自此,他进入长期单独关押的状态,与外界几乎完全隔绝。

漫长的监禁不仅是肉体的摧残,更是精神的试炼。根据家属与探视记录,王炳章在狱中多次经历严重的健康问题,包括中风、心脏病等,但仍保持坚强意志 5。在这种极端孤立的处境中,他逐渐转向基督信仰,以宗教经验来解释自身遭遇,并赋予苦难以超越性的意义。

5. 信仰转向与神学化叙事的萌芽

正是在监禁期间,王炳章逐渐形成了独特的神学化话语。他在狱中写下大量祈祷文,如 2017 年的《特别祈祷辞》,其中明确表达出“上帝拣选”、“苦难即见证”的信念:

“哪怕再有十五年的单独囚禁,我也会无所畏惧,向您交上一份可以荣耀您圣名的答卷。”6

此外,他撰写了《神谕圣经宪法揭秘》,试图将圣经与宪法、中国传统的《易经》结合,提出一种超越世俗民主论述的政治神学体系 7。在这一体系中,民主不再只是制度安排,而是上帝启示的律法在人间的体现;政治斗争不再只是权力博弈,而是拯救与救赎的过程。

可以说,王炳章的政治神学思想,是他生命处境的产物:若无长期监禁的苦难,他或许仍停留在世俗化的民运话语中。而正是这种极端处境,使他走向神学化的叙事,并赋予其思想以先知式的色彩。

小结

综上,王炳章的生平与思想背景,经历了科学训练的启蒙、海外民运的实践、政治斗争的挫败、以及长期监禁的苦难。这一生命历程,逐步将他从世俗的民主倡导者转变为带有宗教先知气质的政治神学思想家。换言之,他的思想并非孤立的理论产物,而是“生命—苦难—信仰”的综合结果。理解这一背景,是进入其政治神学思想的必要前提。

二、王炳章狱中著作与政治神学的形成

王炳章的政治神学思想的成熟,集中发生在其长期监禁期间。这一时期,他不仅面临生理上的痛苦与精神上的孤立,也在思想上经历了深刻的转向:从世俗民主论述逐渐转向神学化政治思想。其核心表现为两类文本:狱中祈祷文与手稿《神谕圣经宪法揭秘》。通过对这些文本的分析,可以清晰地勾勒出其政治神学思想的基本框架、象征体系以及理论逻辑。

1. 《神谕圣经宪法揭秘》的写作背景与主要内容

《神谕圣经宪法揭秘》是王炳章在狱中完成的一部核心著作,其写作背景具有典型的极端性与孤立性。根据狱中供述与家属记录,该手稿完成于 2008 年至 2012 年间 1。全书以“圣经—宪法—易经”为象征逻辑,试图从三种权威体系中抽取政治合法性原则。

首先,书中强调圣经作为道德与法律终极来源的角色。他认为,上帝的律法并非仅适用于个人信仰生活,而是政治权力合法性不可或缺的基石。书中写道:

“凡执政者,若违背上帝律法,即使占有天下,也无以立国;正义之民,唯有遵行圣旨,方可实现真正秩序。”2

这一表述显示出他将政治权力纳入神圣约束之下,从而为民主或宪政制度提供超越性的合法性支撑。

其次,手稿将宪法视为神圣律法在世俗层面的显现。王炳章尝试通过对比美国宪法、中国历史法律传统以及《易经》的象征逻辑,提出“神圣契约”的概念:国家权力的正当性来自于上帝的旨意与社会契约的结合 3。他认为,宪法不仅是社会契约的体现,更是上帝意志在人间的制度化表达。

最后,书中融入《易经》的象征智慧,用以解释政治运作的复杂性与动态平衡。例如,他通过“乾坤、阴阳”符号,类比权力制衡与制度平衡,强调政治行动应顺应天意与社会秩序的自然法则。通过这种跨文本的结合,他形成了独特的政治神学象征体系,将制度合法性与宗教信仰紧密绑定。

2. 狱中祈祷文的神学化政治逻辑

除了手稿,王炳章在狱中写下的祈祷文同样是其政治神学思想的重要载体。与《神谕圣经宪法揭秘》偏重理论分析不同,祈祷文呈现出更强烈的先知式话语和自我见证特质。例如,在 2017 年的《特别祈祷辞》中,他写道:

“我体悟到:您有一个拯救世界和人类的大计划…哪怕再有十五年的单独囚禁,我也会无所畏惧…向您交上一份可以荣耀您圣名的答卷。”4

这段文字体现了几个核心逻辑:其一,个人苦难被赋予救赎意义,囚禁不再是单纯的压迫,而是见证真理的神圣使命;其二,政治斗争被纳入超越性计划,民主实践不仅是制度改革,更是“拯救人类”的神圣任务;其三,个体意志与神意结合,形成道德与政治的双重约束机制。

祈祷文与手稿共同构建了王炳章政治神学的三大维度:

神圣律法与政治权力的约束关系:权力不能脱离上帝律法,否则失去合法性。苦难与见证的神学化:政治参与和受迫害经历被解读为道德与宗教使命。制度合法性与神圣契约的结合:宪政制度的正当性源于上帝意志与社会契约双重约束。

3. 文本分析:核心引文与思想提炼

通过逐段分析,《神谕圣经宪法揭秘》与祈祷文展现出一套独特的政治神学思想逻辑:

民主合法性:非依赖民意或权力平衡,而是神意与道德律法的体现。权力约束:政治权力若违背神律,则成为“原罪”的政治化形式。民族救赎:民主制度不仅规范权力,更是民族精神复兴与救赎的工具。个人使命与殉道:长期受难被理解为履行神圣使命的过程,形成先知式自我叙事。

这一分析显示,王炳章将个人经历、制度设计、宗教信仰融为一体,形成高度整合的政治神学体系。其逻辑既有理论深度,也有实践导向:不仅阐释政治合法性,更指导个体如何在极端困境下行动。

4. 思想形成的条件与机制

王炳章政治神学思想的形成,依赖以下条件:

极端孤立的监禁环境:剥夺外界信息和社交,使其思想内化并转向精神自足。长期苦难的经验:身心受限促使他寻找超越世俗困境的意义来源。原始文本与文化资源整合:结合圣经、宪法与《易经》,构建象征与逻辑体系。先知式自我认同:以“见证者”与“使命承担者”的身份理解政治斗争,使思想具有行动动员潜力。

因此,王炳章的政治神学既是思想构建,也是生命实践的映射。其形成过程表明,政治思想不仅受学术训练影响,更与个体生存环境、精神困境和文化资源紧密相关。

小结

综上,王炳章在狱中形成的政治神学思想,是通过《神谕圣经宪法揭秘》和祈祷文两类文本共同建构的。手稿提供理论框架与象征体系,祈祷文则呈现实践逻辑与先知话语风格。其核心理念包括:神律约束下的民主合法性、苦难即见证、制度合法性与神圣契约结合,以及个人使命化的政治参与。

这一阶段的思想形成不仅回应其长期政治挫败,也将个体苦难转化为理论体系与精神支撑,为中国民主运动提供了一种全新的信仰化政治话语。

三、王炳章政治神学核心理念

在前两章中,我们梳理了王炳章的生平经历及其在狱中形成的思想文本基础。由此可见,他的政治神学并非抽象理论,而是其生命实践与苦难体验的结果。本章将进一步提炼其政治神学的四大核心理念:神律约束下的权力合法性、苦难即见证、制度合法性与神圣契约结合,以及个人使命化的政治行动。这四大理念构成其思想体系的逻辑骨架,也体现其政治神学与传统世俗民主理论的根本差异。

1. 神律约束下的权力合法性

王炳章政治神学的首要原则是:政治权力的正当性必须服从神律。他认为,任何脱离上帝律法的权力行为,都是非法的、违背自然秩序的行为。在《神谕圣经宪法揭秘》中,他写道:

“凡执政者若违背上帝律法,即使手握天下,也无以立国;正义之民,唯有遵行圣旨,方可实现真正秩序。”1

这一理念与西方传统政治神学中的“君权神授”有所不同。王炳章不仅强调君主或政府的权力受神意约束,更将公民权利和制度合法性纳入神律体系中。他提出“神律优先于人律”的观念,意味着民主制度本身不能脱离道德与宗教基础,否则易陷入形式化或虚伪化。

2. 苦难即见证

第二个核心理念是:政治斗争与个人受难被神学化为见证与救赎。长期的监禁和身心折磨,使王炳章将个人遭遇上升为神圣使命。他在 2017 年的《特别祈祷辞》中写道:

“哪怕再有十五年的单独囚禁,我也会无所畏惧,向您交上一份可以荣耀您圣名的答卷。”2

这一理念体现了以下特点:

苦难赋予意义:受迫害不再仅是压制行为,而是履行神圣使命的过程。政治行为的精神化:参与民主运动不只是制度改革,更是上帝计划的一部分。先知式自我认同:将自己定位为“真理见证者”,通过苦难彰显神意。

苦难即见证的逻辑,使王炳章政治神学具有强烈的伦理和精神动员作用。即便在极端孤立的环境中,他仍能保持政治信念的坚定,并赋予其生命经历以救赎价值。

3. 制度合法性与神圣契约结合

第三个核心理念是:民主制度的合法性不仅依赖民意,更源于神圣契约。王炳章在《神谕圣经宪法揭秘》中,试图将宪法、圣经与《易经》结合,提出“神圣契约”的概念:

“宪法是上帝律法在世俗中的显现,国家权力的正当性必须符合神意与民意的双重约束。”3

通过这一逻辑,他将民主制度合法性提升到宗教层面:

宪法是制度化的神意体现,不仅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政治权力受双重约束:既受神律约束,也受社会契约限制。制度执行成为神圣使命:遵守宪法与民主程序被理解为履行上帝意志的行为。

这种结合使王炳章的政治神学不同于纯粹世俗的民主理论,它不仅关注制度运行的效率,更关注其道德与宗教合法性。

4. 个人使命化的政治行动

第四个核心理念是:政治参与是个人使命的实现。在王炳章的思想中,每个民主活动的参与者都是履行神圣使命的主体,其政治行动具有救赎与见证意义。他在祈祷文中多次表达:

“即便孤身困于囹圄,我仍将坚持向全世界传递真理,使上帝的律法得以彰显。”4

这一理念体现出三层逻辑:

政治行动的宗教化:每一次抗争或倡议,都具有道德和宗教双重价值。个人责任与伦理自律:参与民主运动不仅是权利,更是神圣责任。生命实践与思想统一:行动与信仰相辅相成,苦难成为使命实现的途径。

这种个人使命化逻辑,使王炳章政治神学在精神层面具有极强的动员力,也赋予其理论实践性:即使身处监狱,也能通过思想与书写延续政治行动。

5. 四大核心理念的体系化与理论意义

综合上述四大理念,可以将王炳章政治神学理解为一个闭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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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体系不仅强调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更将个人、制度与神意结合,形成超越传统世俗政治理论的“生命—伦理—制度”一体化框架。

小结

王炳章的政治神学核心理念,体现出其思想的独特性与实践价值:权力合法性受神律约束、苦难被赋予见证意义、制度合法性与神圣契约结合,以及个人政治行动的使命化。这四大理念构成其政治神学体系的核心逻辑,既解释了政治合法性问题,也提供了个体在极端困境中行动的理论依据。

通过对理念的提炼,可以看到王炳章政治神学的最大特点:它不仅是一种政治理论,也是一种生命实践指南,将信仰、制度与个人行动紧密结合,从而在极端环境下保持政治斗争的持续性和意义感。

四、王炳章政治神学的现实意义与批评

王炳章的政治神学不仅是个人思想体系的呈现,也对中国民主运动、海外民运社群以及学术研究产生了多重影响。然而,由于其神学化和先知式的话语风格,他的思想也引发争议。本章将分析其现实意义,并探讨学界与社会对其思想的主要批评。

1. 对中国民主运动的启示与影响

王炳章政治神学的首要现实意义,是为中国民主运动提供了一种信仰化的理论框架。传统民运理论多以世俗政治权利和制度设计为核心,而王炳章将政治合法性、制度执行和个人行动纳入神意约束体系,形成了精神维度的补充。

具体表现为:

提供精神支撑:长期受迫害的民主参与者常面临挫败感和孤立感,王炳章的“苦难即见证”理念,将个体遭遇上升为神圣使命,使行动者获得心理和精神上的支持。规范民主实践:通过“神律约束下的权力合法性”和“制度合法性与神圣契约结合”,王炳章提出一种超越形式的道德政治规范,为民主实践提供价值引导。强化行动持续性:个人使命化理念使民运参与者即便在逆境中,也能维持政治行动的连续性与意义感。

因此,王炳章政治神学在民运群体中具有激励作用,使理论和实践得以整合,形成思想与行动的双重动力。

2. 对学术研究的启示

在学术研究层面,王炳章政治神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政治神学的中国化尝试:西方政治神学多强调权力与宗教的关系(如施密特的“主权者即例外”或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王炳章则结合中国文化资源(如《易经》象征逻辑),创造了一套适应中国社会语境的政治神学模式。苦难与政治理论结合的案例:狱中经历使他的理论紧密结合生命实践,为政治学研究提供了极端环境下政治信仰与行动关系的案例。跨学科研究的可能性:王炳章政治神学涉及神学、政治学、伦理学、社会运动研究等多个领域,成为跨学科研究的典型范例。

从学术视角看,王炳章政治神学提供了理解中国民运的新角度:它不仅分析制度和权力,也关注精神信念与道德律法,拓展了民主理论研究的边界。

3. 主要批评与争议

尽管王炳章政治神学具有现实和学术意义,但其思想也引发多方面争议。主要批评包括:

神学化可能削弱世俗民主可操作性:批评者认为,过度依赖神律和宗教框架,可能导致民主实践的理想化与非现实化。例如,权力合法性若完全依赖神律,而非社会契约或法律程序,可能难以在实际政治中落实。先知式自我定位的风险:王炳章将自己定位为“真理见证者”,这一先知式话语可能被视为个人主义或精神领袖式政治倾向,容易引发对权力集中的误解。理论与现实的张力:王炳章思想强调极端环境下的精神行动,但在自由社会环境中,其理念如何转化为制度设计和政治策略仍缺乏明确操作方案。神圣化语言的普适性问题:神学化语言对非宗教背景的民主参与者和国际观察者可能存在理解障碍,使思想传播与接受受限。

因此,学界和民运群体在评价王炳章政治神学时,需要权衡其精神动员价值与现实可操作性之间的张力。

4. 综合评价

从综合视角看,王炳章政治神学具有以下特征:

创新性:将基督教神学、宪政制度与中国文化元素结合,形成独特的政治神学体系。实践性:思想直接服务于民主行动者的精神与道德实践,体现理论与生命实践的高度统一。争议性:过度神学化和先知化可能带来理论与现实的张力,也引发学界对其适用性和普适性的质疑。

在中国民运语境中,王炳章的政治神学既是一种精神支撑,也是一种理论创新,为理解政治信仰、制度合法性和个体使命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它提醒研究者在应用宗教化政治理论时,要关注实践可操作性与社会文化适应性。

小结

王炳章政治神学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对民主运动提供精神与行动支撑、对学术研究提供跨学科案例、以及对制度与权力合法性提出价值导向。然而,其神学化和先知化特征也带来了现实操作性和普适性的争议。这种独特性和争议性共存,使其思想既具有学术研究价值,也为民运实践提供了不同于传统理论的精神与伦理资源。

综上,王炳章政治神学是理论创新与生命实践高度融合的产物,其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都值得深入探讨,同时也需审慎评估其在实际政治行动中的适用性。

五、总结与研究展望

1. 研究总结

本文系统梳理了王炳章的政治神学思想,从生平背景、核心理念到现实意义与争议进行分析,得出如下主要结论:

思想形成与生命实践紧密结合  王炳章的政治神学并非纯粹理论建构,而是长期监禁和政治迫害经历的产物。其思想体现出极强的实践性,将个人生命、苦难经历与政治行动紧密结合,使理论与行动形成统一体系。核心理念的独特性  王炳章政治神学的核心理念包括:神律约束下的权力合法性:政治权力的正当性必须服从上帝律法,而非单纯依赖世俗法律或民意。苦难即见证:受迫害的经历被神学化为个人使命和精神见证。制度合法性与神圣契约结合:宪法与民主制度的合法性源于神意与社会契约的双重约束。个人使命化的政治行动:政治参与被理解为履行神圣使命,行动与信仰高度统一。这四大理念形成闭环体系,使王炳章的政治神学区别于传统世俗民主理论,同时体现了精神与行动的高度整合。现实意义与学术价值  王炳章政治神学在民运实践中提供精神支撑与道德引导,使长期受迫害的民主行动者能够保持信念与行动的连续性。在学术研究上,其中国化的政治神学尝试、苦难与政治理论结合的案例,以及跨学科研究价值,为理解中国民运、政治信仰与制度合法性提供新视角。争议与局限性  尽管思想独特,王炳章政治神学也存在争议:神学化和先知化可能削弱现实可操作性,理论与制度执行之间存在张力,对非宗教背景的读者可能理解困难。学界和实践者在评价其思想时,需要权衡精神动员价值与实际应用的可行性。

2. 理论贡献

王炳章政治神学的理论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政治神学的本土化尝试  将基督教神学理念与中国文化资源(如《易经》象征逻辑)结合,创造了适应中国社会语境的政治神学模式,为政治神学研究提供本土化案例。生命经验与政治理论的融合  通过将监禁经历和个人苦难纳入理论体系,王炳章将政治理论与生命实践高度统一,为研究极端环境下的政治信仰与行动关系提供独特视角。民主理论的伦理补充  传统世俗民主理论往往关注制度设计和权力运行,而王炳章政治神学强调伦理和宗教约束,为民主制度合法性提供道德与精神维度的补充。

3. 研究展望

本文分析的局限性在于,王炳章政治神学的实证研究仍然不足,特别是其理论在不同社会环境下的应用效果尚未充分检验。未来研究可从以下几个方向展开:

跨文化比较研究  将王炳章政治神学与西方政治神学、其他宗教政治理论进行比较,分析其独特性与普适性,为政治神学跨文化研究提供参考。实践效果与民运参与者反馈研究  通过调查海外民运社群或受迫害民主行动者,分析王炳章政治神学在实际行动中对个体信念、行为选择及组织动员的影响。理论与制度的衔接研究  探讨如何将神学化的政治理念转化为制度设计或政策指导,尤其是在制度尚不完善或政治受限环境中,研究其可操作性与实践策略。生命经验视角的政治学研究  王炳章政治神学提供了将个人生命经历与政治理论结合的范例,未来研究可进一步探索生命经验在政治理论构建中的方法论意义。

4. 结论

总体而言,王炳章政治神学是一种将信仰、制度与个人行动紧密结合的创新思想体系。其核心理念体现了权力合法性、制度约束、个人使命和苦难见证的有机统一,为中国民运实践提供精神支撑,同时为政治神学和民主理论研究提供新的视角。

尽管存在神学化和先知化带来的争议,其理论与实践价值仍不容忽视:它不仅拓展了政治理论的研究边界,也为极端环境下的民主行动提供理论与精神指导。未来对王炳章政治神学的深入研究,将有助于理解信仰、政治与生命实践之间的复杂互动,并为中国乃至全球政治神学研究提供重要参考。


注:

Augustine, The City of God, trans. Henry Bettenson, Penguin, 2003. 

Thomas Hobbes, Leviatha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1651]. 

Carl Schmitt, Political Theology,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5 [1922]. 

许纪霖:《现代中国思想史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第 245-280 页。 

自由亚洲电台,《王炳章在狱中著《神谕圣经宪法揭秘》》,2017 年 11 月 17 日。 

王炳章:《特别祈祷辞》,2017 年 6 月 27 日,见《中国之春》网站。

王军涛:《中国海外民运史稿》,香港:明镜出版社,2011,第 45 页。 

《中国之春》编辑部文献,1982-1989,纽约公共图书馆档案馆。 

胡平:《中国民运的组织问题》,《北京之春》,1995 年第 3 期。Human Rights Watch, China: Trial of Wang Bingzhang, 2003. 

王炳章家属声明,见“王炳章基金会”网站,2015 年 6 月。 

王炳章:《特别祈祷辞》,2017 年 6 月 27 日。 

自由亚洲电台,《王炳章在狱中著《神谕圣经宪法揭秘》》,2017 年 11 月 17 日。 王炳章,《神谕圣经宪法揭秘》,狱中手稿节选,2009 年。 

2025 年 8 月 16–23 日初稿

9 月 6–8 日修定于 Brest

2025 年 9 月 8 日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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