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 Chau 臉書2026-4-27
一九三八年六月八日,香港的晨光灑在維多利亞港。李柱銘在這座英屬殖民地出生,祖籍廣東惠州。父親李煦寰是國民黨將領,曾與周恩來同窗留法,抗日時立下戰功。一九四九年國共內戰結束,李家拒絕跟隨國民黨撤台,也不願留在大陸,舉家逃往香港。李柱銘童年漂泊不定,搬家十多次,父親總說:「等你長大再告訴你為何。」長大後他才明白,父親既厭惡國民黨腐敗,又不信共產黨的極權,選擇讓孩子在英國統治下接受自由教育。
少年李柱銘就讀九龍華仁書院,後考入香港大學,攻讀英國文學與哲學。一九六○年畢業,他先在聖若瑟英文中學教書三年,積蓄旅費。一九六三年,他遠赴倫敦林肯律師學院攻讀法律。一九六五年獲英國大律師資格,一九六六年返港執業。從中學老師到大狀,他用三年時間證明,理想從不需等待命運施捨。
一九七九年,李柱銘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後稱資深大律師),成為香港法律界翹楚。一九八○至一九八三年,他出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推動法律改革,從殖民地舊制走向代議政制與雙語化。同時,他擔任香港消費者委員會主席,捍衛市民權益。開積架、穿西裝的他,看似典型的精英律師,卻早已在心中埋下對公義的執著。他是虔誠天主教徒,常說法治與人權是普世價值,香港人理應擁有。
一九八四年,中英聯合聲明簽署,香港前途塵埃落定。李柱銘開始關注政制。一九八五年,他參選立法局法律界功能組別,成功當選非官守議員。同年,北京委任他為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他與司徒華等民主派人士,希望將「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真正落實,確保司法獨立、民主選舉與人權保障寫入《基本法》。他曾對父親說:「我知道實現機會不大,但若不試,機會便是零。」
一九八九年六月,北京天安門廣場的槍聲,改變了一切。李柱銘與司徒華公開譴責鎮壓,以「不為一個盡失人心的政府做事」為由退出草委。北京高調解除二人資格,李柱銘從此被禁入大陸多年。他在立法局痛斥:「把五百五十萬香港人交給一個視異見者為反革命的政權,就像二戰時把猶太人交給納粹。」他領導香港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組織百萬人遊行悼念,點燃香港民主運動的火種。
一九九○年四月,他創立香港第一個政黨——香港民主同盟,出任主席。一九九一年立法局選舉,民主派大勝,他代表港島東直選當選。一九九四年,港同盟與匯點合併成立民主黨,他出任首任主席,直至二○○二年。民主黨成為香港民主派旗艦,他被尊為「民主之父」。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回歸當晚,李柱銘在立法會大樓陽台對支持者說:「民主的火焰已在我們心中燃起,永不熄滅。」北京第一道命令是解散民選立法局,成立臨時立法會,他痛斥違憲,帶領民主派堅持抗爭。
回歸後,李柱銘繼續連任立法會議員(一九九八至二○○八年),代表香港島選區。面對北京干預,他多次出訪歐美,遊說國際社會關注香港自治。他推動《香港人權法案》,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二○○三年七一遊行五十萬人上街,迫使特區政府擱置惡法,他功不可沒。他批評董建華政府「唱衰香港」,卻堅守「一國兩制」原意:「北京若信任香港人,遵守承諾,一切都會不同。」
二○○八年,他宣佈不再參選,結束二十三年議會生涯,留下一句:「即使我骨頭化成灰,都要爭取民主!」退休後,他仍為年輕民主派辯護。二○一四年雨傘運動,他現身佔領現場;二○一九年反送中,他參與八月十八日流水式集會。二○二○年四月,他與十五名民主派元老被捕,八十一歲高齡首次成為被告。他對記者微笑:「多年來看年輕人被捕,我一直內疚。現在終於能與他們同行民主路,我很驕傲。」二○二一年四月,他被判非法集結罪成立,十一個月緩刑兩年。
李柱銘一生跨越世紀。父親教他實用與理想並存;英國法律訓練他堅守程序正義;香港民主浪潮讓他成為領袖。他反對暴力、拒絕港獨,始終相信和平、理性、非暴力是唯一出路。即使二○二四年太平紳士資格被撤,他仍淡然處之。兒子李祖詒是大律師,娶莎莎國際創辦人郭少明次女,他家庭溫暖,信仰支撐他走過風雨。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