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臉書
中國國民黨自1949年5月20日開始在台灣施行戒嚴令,長達38年又56天之久後,蔣經國才終於在1987年7月15日宣佈了「解嚴」。
事實上,如果說1949年5月的戒嚴是為了「動員戡亂」、「反共保台」,那麼,難道1987年的「共匪」就消滅了嗎?或是說:不需要「戒嚴」也能「保台」了嗎?
首先,就所謂的.「保台」而言,1949年5月在國共內戰轉逆的情勢下,或有實施「戒嚴」的理由。但是1949 年 10 月 25 日 – 10 月 27 日的古寧頭戰役結果已證明:「匪軍」根本就沒有渡海攻台的能力。
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後。6月27日,美國總統杜魯門決定派第七艦隊巡防台灣海峽,阻止中國人民解放軍進攻台灣。
6月28日,中華民國外交部長葉公超也發表聲明,表示中華民國政府接受杜魯門提出的台灣海峽中立化。
換言之,早在1950年6月28日,國民黨就已經確知:台灣已納入美國的保護,既已安全無虞了,幹嘛還要再持續戒嚴呢?
更何況,1954年12月3日,美台簽訂了《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美軍顧問團更已陸續進駐台灣。台灣更進一步納入了美國主導的「集體安全體系」之中,並在美國支持下,坐穩了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席位。不是更應該放心解除戒嚴才對嗎?
但是,1954年的國民黨,不但蔣介石已經「復行視事」,國民黨的「黨國體制」也已經全面掌控了政局,當然不會有像南韓那樣的國會機制來質疑或反對戒嚴令。
尤有甚者,國民黨早以「臨時條款」凍結了僅僅施行135天的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竟以一紙「戒嚴令」,就無法無天地專政統治了38年又56天之久!國民黨還好意思批評韓國尹錫悅總統的6小時02分鐘的戒嚴嗎?
更令人不解的是,蔣經國宣佈解嚴的1987年的台灣,那是已經在1971年被逐出聯合國,又於1979年被美國廢除《共同防禦條約》,撤走駐台美軍,又撤銷外交承認的最低谷的階段,相對於1954年的台灣,既有《共同防禦條約》,又有美軍駐台會更安全嗎?為什麼1954年沒有「解嚴」,反倒是1987年「解嚴」了呢?國民黨好意思給台灣人民一個合理的解釋嗎?
事實的關鍵乃在1984年10月15日發生的《江南被刺殺事件》。
筆名江南的美籍華人劉宜良在他居住的舊金山灣區南邊的戴利城(Daly City)家中被人槍殺死亡。
案經美國聯邦調查局介入調查後,於1984年11月27日宣告破案,並要求台灣方面逮捕涉案兇手陳啟禮、吳敦和董桂森等三人歸案。
孰料1985年1月10日,美國告知國民黨當局,聯邦調查局已從對中華民國情治單位的監聽電話紀錄中,發現陳啟禮等作案後回報情報局的電話內容,而且他們返臺後,又有情報局人員接機等證據,證實了中華民國情報局介入此命案。
而當時的情報局長汪希苓又與蔣經國的次子蔣孝武過從甚密,進而懷疑蔣孝武有幕後主使之嫌。
更嚴重的是,這起刺殺江南案,讓人們聯想起久懸未破的1980年2月28日發生於美麗島事件被告省議員林義雄家中的「林宅血案」。以及1981年的異議人士陳文成博士命案。
這幾件命案的真相到底如何?會不會是出自同一個「集團」之手呢?這對長期主導白色恐怖特務工作的蔣經國而言,或許心中有數吧?於是,非常神奇的,蔣經國突然於1985年的8月15日,接受美國《時代雜誌》專訪時,明確表示他「從不考慮」身後由蔣家人繼位一事。
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蔣經國更在國民大會演講中發表「重要聲明」: 蔣家人,「不能也不會」競選下一任總統。
更神奇的是,台灣的民主開放進程,從此突然有了一系列神速的進展:
1984年10月15日
《江南命案》在美爆發
1986年9月28日
《民進黨》無阻成立
1987年7月15日
《蔣經國宣告解嚴》
1988年1 月13 日
《蔣經國死亡李登輝繼任》
1991年5月1日
《廢止施行43年之久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1996年3月23日
中華民國舉行第1次正、副總統公民直選。體現台灣民主化的成功結果。
從以上台灣民主化的時序排列看來,原來《江南命案》才是最後「推動」蔣經國晚年終於「放手」,解除了台灣地區戒嚴令的真正「功臣」啊!國民黨難道沒有一點羞愧懺悔之心?還好意思繼續搗亂台灣,往下沈淪下去嗎?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