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實施邁入第四年之際,港共政權大動作通輯八名流亡海外人士,當中包括袁弓夷、郭榮鏗、許智峯、羅冠聰等人。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指控八名流亡人士「干犯嚴重國家安全罪」,鼓吹「制裁或恐嚇香港官員」,指明要「制裁香港法官或檢控人員」,並「為外國出謀獻策,打擊香港金融中心地位」。其實以上的都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即使流亡人士遊說美國國會或拜登政府,這些充其量都只是遊說行為,而且即使美國因此制裁香港法官或檢控人員又怎麼可能會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美國制裁那麼多中國及香港官員,中國也作出對等反制,所以美中在互相制裁彼此官員或議員時都是在危害對方的國家安全?
比較令人驚訝的是警方懸賞每人高達100萬港幣通緝他們,有評論指出,這種金額比殺人犯的價碼還要高。目前通輯令對這些被通緝人士的實際影響有限,但其自由或多或少會受到影響,至少他們不能去跟中國有引渡協議的地方,中共也有可能以他們乃通輯犯為由要求社交平台停權,限制他們發聲。說到底,習總書記不過就是容不下一丁點的反對聲音。
除了大家熟悉的原民主派參政者如許智峯、羅冠聰及郭榮鏗外,值得一提的是年邁的袁弓夷,作為一名企業家,他自願流亡,並倡議成立海外的香港議會,他的媳婦是親中派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可惜的是,基於種種原因,海外香港議會並沒有得到其他流亡人士支持。大家都陷於單打獨鬥的狀況之中,相對於三十多年前「六四」屠城後流亡海外的中國民主人士,香港流亡人士更為特立獨行,或許箇中原因甚多。
客觀而言,目前形勢比人強,港共政權藉由武漢肺炎將香港反抗力量瓦解後,從政黨、媒體到NGO,幾乎所有反對行動都消失,所有香港內的反對聲音都失聲了,能抓起來關的都關起來了。中共最怕組織,那怕你是數以千萬學員計的法輪功,還是只有一個發言人主持的香港民族黨,只要是政治組織,就代表有人有系統地要「顛覆國家」,故而必須被消滅。港人在海外目前大多只會組成互助組織而非政治組織。如今即使不能搞出甚麼「反動」組織的港人都被認定為罪大惡極的犯人,可以說是違反比例原則。
為何港府會做出貽笑國際的舉措?此等做法當然是配合中央反制西方的一環。你們制裁咱們,咱們就找建議制裁的傢伙報復。不過,西方國家除了表達關注外也大多無能為力,美國國務院公開譴責香港警方國安處懸賞通緝八名身處海外的人士,將「開創危險先例」,「威脅到世界各地人士的人權和基本自由」。的確如是,《國安法》包山包海之外,更可以用來起訴域外人士,如果「惡貫滿盈」的前港督彭定康到香港,按照目前通輯流亡人士的標準,國安處必須把他拘捕及起訴。
西方媒體工作者尤其是身處香港的外媒工作者風險大增,人人自危。英國方面,外交大臣祈湛明批評香港警方的決定,認為這是「中國域外法律威權影響力的又一例證」,英方「不會容忍中國對在英國和海外的個人進行恐嚇和壓制,絕對會一直捍衛言論自由」。美、英兩國靠咀巴講講,對中共及港府而言是意料中事,也沒甚麼大不了。
- 梁文韜 (台灣成功大學政治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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