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上海维权人士声援张安妮喊出"我们的孩子要读书" |
4月16日上午9时多,云南籍现居北京的维权人士欧阳小戎赶到合肥,当他来到家春秋宾馆门外,见宾馆门口已经被几名便衣把守,超过二十名便衣警察正往宾馆内涌入;同时,还有数十名疑似便衣警察和联防队员的人正在从停在街边的中巴车上跳下,紧随着警察冲进宾馆。小花园附近及宾馆附近,共有中巴车七八辆,及大量警车。当欧阳小戎回头向声援安妮上学的琥珀小学前的小花园走去时,小花园路口上有大批便衣警察把守,禁止行人靠近。
上午9点半左右,居住在家春秋宾馆中的张林的房间被多名国保撞开,张林在抗议中,双手及脖子受伤,由于当时张林与女儿并不在一个房间,张林极为担忧女儿的人身安全。在另一个房间中,几名女国保要求张安妮"赶快走",张安妮质问"为什么要跟你们走?"在争执过程中,张林听到居住于隔壁的南京维权人士孙林夫妇的房间里面传出尖叫声及抢夺物品的扭打声。下午2点,张林、张安妮父女被合肥的几名国保押送回蚌埠老家。数十名在宾馆及琥珀小学前声援的维权人士全部被警方强行带走,期间所有在场维权人士的手机遭到屏蔽,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北京维权律师刘晓原得到消息后,马上赶到当地派出所要求会见当事人,但却被警方拒绝。十多个小时后,一些维权人士才陆续被释放出来,但仍有孙林夫妇等几名维权人士至今下落不明。当维权人士赵海通等人回到酒店时,看见酒店一片狼藉,多个房门被撬开,他们放在宾馆的现金和物品居然不翼而飞。
合肥维权人士周维林16日上午遭合肥警方口头传唤,但被周维林拒绝。上午11时多,周维林家忽然冲进一批身穿黑衣的特警,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口头说明任何情况,就将周维林强行带走,并将他家的电话线和网线全部从屋外扯断,阻断他家与外界的所有联系。下午,安徽省的一批维权人士前往周维林所在地派出所询问情况,派出所否认是他们所为,并说不知道周维林的去向。16日中午,安徽异议作家、维权人士沈良庆忽然发现家中网络、电话均无法使用,打手机报修时发现手机也没有信号。直到当日下午5点左右才自动恢复正常。周维林被强迫失踪超过24小时后,警方才宣布以"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对其行政拘留10天。
这次合肥警方强力镇压维权活动,起因是安徽省蚌埠市民主维权人士张林年方10岁的女儿张安妮,今年初已经在合肥市琥珀小学报名上学。2月27日,安徽合肥国保忽然强行绑架张林父女,并将他们交给蚌埠国保押回控制。在遣返关押期间,还出现警方一整天不给张安妮吃饭,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审问安妮及将安妮单独关押于一个房间制造恐惧的严重侵犯儿童权利的情况。如此罪恶行径激起了全国维权人士和广大网民的愤怒,于是在4月8日,一批来自全国各地的维权人士赶到合肥送小安妮上学,展开了维护儿童受教育权利的民间抗争。
这次赶到合肥的各地维权人士完全是在依法、和平、理性的原则下进行争取受教育权活动的。维权人士居住于家春秋宾馆中,先依法向学校提出让张安妮复学,在遭到学校迫于政治压力不敢接收的情况下,维权人士依法向安徽省公安厅提起上访;在没有得到答复后,来自山东省的刘卫国律师率先发起在琥珀小学前24小时接力绝食,以声援小安妮;各地维权人士还在琥珀小学前召开儿童权利研讨会。这些活动均没有任何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之处,更没有给合肥市的社会秩序带来任何危害。维权人士要求合肥当局保护儿童受教育权利,也是响应中央政府倡导的建设法治国家、实施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因此,是完全合法合理的正义之举。
安徽合肥当局对张安妮的受教育权和儿童权利受到侵犯不闻不问,却对维权人士的合法合理声援、关注、报道,采取抓捕、非法关押、阻断通讯、抄没财物等行径进行打压,这是公然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第七条"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人人有权享受平等保护,以免受违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视行为以及煽动这种歧视的任何行为之害";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第十三条"㈠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第二十六条"㈠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㈢父母对其子女所应受的教育的种类,有优先选择的权利";也违反联合国《人权捍卫者宣言》第1条"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第5条"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a)和平聚会或集会";第6条"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c)就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在法律和实践中是否得到遵守进行研究、讨论、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借此和通过其他适当手段,促请公众注意这些问题";第9条"为了同一目的,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a)通过诉状或其他适当手段,向国内主管司法、行政、立法当局或该国法律制度授权的任何其他主管当局,对个别官员和政府机构的违反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政策和行为提出申诉,有关当局应对申诉作出裁判,不得有不当延误";第12条"1.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参加反对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和平活动。2.国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主管当局保护每一个人,无论单独地或与他人一起,不因其合法行使本宣言中所指权利而遭受任何暴力、威胁、报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恶意歧视、压力或任何其他任意行为的侵犯";并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也与习近平主席在纪念宪法颁布三十周年大会上强调的"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等精神相违背。
"维权网"强烈要求:
一、立即无条件释放周维林等所有因声援张安妮上学而被拘留和扣押的维权人士,归还查抄他们的一切物品,向他们赔礼道歉,并进行国家赔偿;
二、立即责成合肥市琥珀小学恢复张安妮的上学资格,接受她入学,并切实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三、切实启动以保护公民权利为核心的政治体制改革,依宪依法严惩侵犯人权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维权网
2013年4月17日
上午9点半左右,居住在家春秋宾馆中的张林的房间被多名国保撞开,张林在抗议中,双手及脖子受伤,由于当时张林与女儿并不在一个房间,张林极为担忧女儿的人身安全。在另一个房间中,几名女国保要求张安妮"赶快走",张安妮质问"为什么要跟你们走?"在争执过程中,张林听到居住于隔壁的南京维权人士孙林夫妇的房间里面传出尖叫声及抢夺物品的扭打声。下午2点,张林、张安妮父女被合肥的几名国保押送回蚌埠老家。数十名在宾馆及琥珀小学前声援的维权人士全部被警方强行带走,期间所有在场维权人士的手机遭到屏蔽,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北京维权律师刘晓原得到消息后,马上赶到当地派出所要求会见当事人,但却被警方拒绝。十多个小时后,一些维权人士才陆续被释放出来,但仍有孙林夫妇等几名维权人士至今下落不明。当维权人士赵海通等人回到酒店时,看见酒店一片狼藉,多个房门被撬开,他们放在宾馆的现金和物品居然不翼而飞。
合肥维权人士周维林16日上午遭合肥警方口头传唤,但被周维林拒绝。上午11时多,周维林家忽然冲进一批身穿黑衣的特警,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口头说明任何情况,就将周维林强行带走,并将他家的电话线和网线全部从屋外扯断,阻断他家与外界的所有联系。下午,安徽省的一批维权人士前往周维林所在地派出所询问情况,派出所否认是他们所为,并说不知道周维林的去向。16日中午,安徽异议作家、维权人士沈良庆忽然发现家中网络、电话均无法使用,打手机报修时发现手机也没有信号。直到当日下午5点左右才自动恢复正常。周维林被强迫失踪超过24小时后,警方才宣布以"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对其行政拘留10天。
这次合肥警方强力镇压维权活动,起因是安徽省蚌埠市民主维权人士张林年方10岁的女儿张安妮,今年初已经在合肥市琥珀小学报名上学。2月27日,安徽合肥国保忽然强行绑架张林父女,并将他们交给蚌埠国保押回控制。在遣返关押期间,还出现警方一整天不给张安妮吃饭,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审问安妮及将安妮单独关押于一个房间制造恐惧的严重侵犯儿童权利的情况。如此罪恶行径激起了全国维权人士和广大网民的愤怒,于是在4月8日,一批来自全国各地的维权人士赶到合肥送小安妮上学,展开了维护儿童受教育权利的民间抗争。
这次赶到合肥的各地维权人士完全是在依法、和平、理性的原则下进行争取受教育权活动的。维权人士居住于家春秋宾馆中,先依法向学校提出让张安妮复学,在遭到学校迫于政治压力不敢接收的情况下,维权人士依法向安徽省公安厅提起上访;在没有得到答复后,来自山东省的刘卫国律师率先发起在琥珀小学前24小时接力绝食,以声援小安妮;各地维权人士还在琥珀小学前召开儿童权利研讨会。这些活动均没有任何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之处,更没有给合肥市的社会秩序带来任何危害。维权人士要求合肥当局保护儿童受教育权利,也是响应中央政府倡导的建设法治国家、实施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因此,是完全合法合理的正义之举。
安徽合肥当局对张安妮的受教育权和儿童权利受到侵犯不闻不问,却对维权人士的合法合理声援、关注、报道,采取抓捕、非法关押、阻断通讯、抄没财物等行径进行打压,这是公然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第七条"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人人有权享受平等保护,以免受违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视行为以及煽动这种歧视的任何行为之害";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第十三条"㈠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第二十六条"㈠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㈢父母对其子女所应受的教育的种类,有优先选择的权利";也违反联合国《人权捍卫者宣言》第1条"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第5条"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a)和平聚会或集会";第6条"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c)就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在法律和实践中是否得到遵守进行研究、讨论、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借此和通过其他适当手段,促请公众注意这些问题";第9条"为了同一目的,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a)通过诉状或其他适当手段,向国内主管司法、行政、立法当局或该国法律制度授权的任何其他主管当局,对个别官员和政府机构的违反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政策和行为提出申诉,有关当局应对申诉作出裁判,不得有不当延误";第12条"1.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参加反对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和平活动。2.国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主管当局保护每一个人,无论单独地或与他人一起,不因其合法行使本宣言中所指权利而遭受任何暴力、威胁、报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恶意歧视、压力或任何其他任意行为的侵犯";并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也与习近平主席在纪念宪法颁布三十周年大会上强调的"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等精神相违背。
"维权网"强烈要求:
一、立即无条件释放周维林等所有因声援张安妮上学而被拘留和扣押的维权人士,归还查抄他们的一切物品,向他们赔礼道歉,并进行国家赔偿;
二、立即责成合肥市琥珀小学恢复张安妮的上学资格,接受她入学,并切实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三、切实启动以保护公民权利为核心的政治体制改革,依宪依法严惩侵犯人权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维权网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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