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9日星期五

齐戈:穿鞋总比赤脚好


中国的政治生态,不外是牛二当道,痞子横行。习近平的"鞋论",是在讲凡事要有一定之规,光脚板政治搞不得了!穿鞋总比赤脚好,至于这双鞋合不合适,又是另外一个话题。


习近平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演讲说, "我们主张,各国与各国人民应该共同享受尊严……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着才知道。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合不合适,只有这个国家的人民才最有发言权"。
人们把习近平这个比喻称之为"鞋论",褒贬之声皆有。反对者称此为 "拒绝宪政民主的政改,继续走其'特色路'"辩护。肯定者则读出"旨在提倡以民意为导向,不是号召人民去顺应领导的需要"的新意。(鲍彤)
如果简单地将这个比喻看做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辩护,这个比喻确实不值一提。在苏俄社会主义已经破产的今天,任何辩护在历史的参照下,都显得苍白无力。这个十月革命催生的怪胎,从一开始就是对资产阶级革命的反动。它不仅是人类历史一次大倒退,更是20世纪人类社会的大灾星。社会主义是什么?邓小平讲得很明白:"社会主义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过去搞不清楚,今天也未必清楚。既然如此,谈它作甚?
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其实就是指这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或模式。建政之初,中共走的是苏联道路,无论政治还是经济制度都是如此。而这个苏联模式究竟是什么呢?当今俄罗斯的领导者称之为"令人发指的","建立在人的牺牲基础之上的国家发展模式"。这个令人发指的模式,在中国只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把这个模式比作鞋,也被中共视为敝履。因为苏联人还有那些表面的法律条文,而这些条文在毛泽东那里却被称为条条框框。在他看来,任何约束都不可以;哪怕只有一点。他要的就是我行我素,无法无天。从这个意义上讲,他就是连鞋都懒得穿的光脚板政治家。
文革中刘少奇被批斗,他以为手执宪法就能捍卫自己的尊严。其实那不过是废纸一张。毛泽东在1954年宪法讨论会上就说,"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国家的根本大法如此,具体的法律又如何呢?
陈云对新闻法有这样一段妙语:"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制定了一个新闻法,我们共产党人仔细研究它的字句,抓它的辫子,钻它的空子。现在我们当权,我看还是不要新闻法好,免得人家钻我们空子。没有法,我们主动,想怎样控制就怎样控制。"如果说毛泽东是有鞋我也不穿,而陈云则是我连鞋子都不要。至于他说"让我们自己的子女接班,至少不会挖祖坟"一类的笑谈,哪里有革命家、政治家的一点影子?连满清的部族首领都不如。
什么是中国特色?其实就是毛泽东给斯诺讲的,我就是和尚打伞;就是不讲规矩,蔑视法律。拿中共的选举制度来说,最荒唐的莫过于"等额选举"。等额何来选举?选举岂能等额?这就如同沙漠中游泳,真空中呼吸,秃瓢的头发,婊子的牌坊一样不可理喻;比赵高的指鹿为马还要无耻。由此看中国的政治生态,不外是牛二当道,痞子横行。
习近平曾多次强调在宪法框架内的活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由此看他的"鞋论",我倒觉得他在讲凡事要有一定之规,光脚板政治搞不得了!穿鞋总比赤脚好,至于这双鞋合不合适,则是另外一个话题。

――原载《动向》2013年4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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