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6日星期日

Kindle 撤出中國 DRM 之惡與我們的距離

高重建  / Matters 20230805

去年 6 月 2 日,亞馬遜中,台灣人則更不用說;我甚至懷疑,即使一年多後,Kindle 中國網上書店已經正式結業的今天,香港和台灣有多少人關國發出通知,表示將於本年 6 月 30 日關店。消息公布後在中國大陸引起極大迴響,香港人卻普遍沒有感覺心,甚至知道此事。

時代的眼淚

Kindle 中國
2013.06-2023.06.30

Kindle 撤出中國 與我何干

對於中國大陸的一眾讀書人,自 2013 年踏足中國的 Kindle 黯然消逝卻象徵了一個時代的終結,網民把事件稱為「時代的眼淚」。

當然,同時使用中國大陸和海外互聯網的「兩棲網民」都能感受到,打從 2010 年 Google (被)退出中國,改革開放時代早就開始落幕,往後的 Airbnb 以及大量國外互聯網服務,以及最近 LinkedIn 撤出,都是時代巨輪下的必然產物。不知不覺之間,近年國外新發展的互聯網服務,大多預設不支持中國用戶,反正最終也會因為各種問題而被逼撤出,不如打從一開始就省卻麻煩。身處中國難以使用以太坊等區塊鏈服務是常態,中國香港人用不了 ChatGPT、Bard 等已經不再覺得意外,反倒是「科學上網」使用各種 AI 工具的教程才是新聞,廣為流傳。

以外商撤資而言,Kindle 退出只是再加一個案例而已,但 Kindle 書城除了是一盤生意,也象徵著中國在意識形態上對外開放,上億計的年輕人透過 Kindle 吸收大量海外的訊息和知識,隨著 Kindle 撤出而倒退的,豈止是中美兩國的貿易關係而已。

我知道無論再怎麼說,台灣和香港的讀者還是會覺得事件離自己很遠,顧不上中國網民,這份心情我完全能夠理解。不過,我想藉著事件討論的,是 DRM 之惡。

DRM:數位文件上鎖

簡單來說,DRM 是以技術手段把數位文件上鎖,只供獲特定授權的用戶在特定工具上使用。

DRM 一般理解為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的縮寫,直接翻譯過來就是「數位版權管理」。不過,一向倡議開放的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認為這個說法誤導,主張 DRM 應該叫作 Digital Restrictions Management 更符合事實。

DRM 的出現,源於數位世界與物理世界的差異。數位世界中,任何數據和文件都能無限複製,複製品和原品一模一樣,沒有任何區別,近乎沒有成本,操作門檻也很低。

於是,隨著個人電腦普及,開發商開始將軟體上鎖,避免用戶私下分發,逼使用戶向開發商購買軟體。互聯網普及後,越來越多內容透過數位媒介分發,DRM 技術陸續應用在遊戲、電影、音樂、圖書等各個領域。

知識有價,為了保障知識產權而把數位文件上鎖,就好像為了保障房子不會被人佔用而鎖上大門,一切彷彿理所當然,非常合理,除了一點:既然數位世界跟物理世界的本質有別,百分百照搬物理世界的法規與邏輯,本質上就站不住腳。

保障權益還是限制使用

整個 Kindle 退出中國的安排延續兩年多,從 2022 年中公布消息,停售硬件,2023 年中關閉網站停售電子書,2024 年中不再允許下載已經購買的書本,不再支援把書本發到裝置,Kindle app 下架等,中間還有很多細節。

試想像,假如進中國的歷史更久,客戶人數更多,生意規模更大的麥當勞要撤出中國,雖然迴響一定更大,對顧客的唯一影響卻只不過是明天沒得吃而已,斷不會需要處理過往買過的漢堡包,畢竟你已經吃進肚子了。

同樣,不受這次事件影響,售賣實體物品的亞馬遜中國網店,如果有一天撤出中國,對用戶來說也不見得有多複雜,大不了在停運前說明往後的退貨和保養安排而已。Kindle 中國結業之所以延宕兩年多,除了因為用戶量大,書籍繁多,歸根究柢是 DRM 之惡。

DRM 貌似對書商提供保障,對用戶而言卻徹頭徹尾是種限制,明明付款買了書,卻必須先登錄亞馬遜帳號,才能在亞馬遜獨家的 Kindle 設備或應用閱讀。說白了,這不是買而是租,讀者從來不曾擁有「購買」的書籍,只是亞馬遜承諾可以在特定環境永久、無限次閱讀它們。這個承諾的期限顯然沒有一萬年之久,不過如你所料,我們早就簽署了那些用詞艱深、動輒上萬字的用戶條款,平台說了算。

我無意抹黑誰,從我的自身經驗,亞馬遜的服務大部分時間都很出色,Kindle 的設備便宜又好用,應用支援的平台也很豐富。這次撤出中國,平心而論整個安排也考慮得相當周到,提前一年多宣布,之後又有整整一年時間給用戶下載檔案等等。

但這些安排如何為用戶設想都好,都無改 DRM 限制用戶應有權利這個事實。要不是從 Kindle 購買的電子書被上鎖,要是從 Kindle 買書是銀貨兩訖,讀者付款後獲得開放格式的文本,無論是 epub、pdf、mobi 甚麼都好,書買了就是屬於自己的,今天亞馬遜關門大吉,用戶大不了就是換個閱讀器而已。

亞馬遜是全球最大、服務最好的書店,DRM 尚且令用戶體驗變得如此糟糕,遑論各種遊戲、影音等數位內容平台。更何況,用戶權益以外,DRM 還造成平台監控、窒礙知識流通等更深遠的問題。

連 Steve Jobs 都反 DRM

我人微言輕,洋洋數千字勸喻電子書平台和版權持有人摒棄 DRM,再義正詞嚴也好,只會被視為忽視商業規律的離地左膠。不過如果我告訴你,連一向擁抱封閉的 Steve Jobs 都反對 DRM,或許你會願聞其詳。

2007 年 2 月,Jobs 罕有地發表公開信,以「Thoughts on Music」為題,力勸唱片商摒棄 DRM。當時,iPhone 還沒推出,但 Apple 已經憑藉 iPod 在數位音樂市場取得巨大成功,雖然市場上還有 Microsoft 的 Zune 和 Sony 的 Connect store 等競爭對手,但市場佔有率完全沒法跟 Apple 比(試想像在 Zune 或者 Connect store 購買被 DRM 上鎖的音樂是多麼不受保障的消費行為),Apple 對數位音樂市場的掌握無人能及,但唱片商始終手執音樂版權,主宰是否使用 DRM 的決定。

有趣的是,在 Jobs 所舉的芸芸論點當中,摒棄 DRM 的最強原因不是甚麼理念,而是 DRM 根本從來擋不住盜版。「The simplest answer is because DRMs haven't worked, and may never work, to halt music piracy.」Jobs 如是說。

原因很簡單,假定 iTunes、Zune 等平台的 DRM 技術都牢不可破好了(事實不然),音樂並非只透過 Apple 和 Microsoft 等以數位格式銷售,當時更主要的銷售途徑是 CD,而 CD 從來都沒有 DRM,購買了 CD,就能燒錄成 mp3 等數位音樂。假如 CD 都使用了 DRM 技術,你買的 CD 將只能以特定的音響播放,Sony 的音響只能播放 Sony Music 的 CD,就像 Play Station、XBox 等遊戲設備,可謂災難性的用戶體驗(但電子書正正是這樣)。

大費周章以 DRM 鎖住音樂,就好像為了防盜大灑金錢安裝牢固的窗花,但大門卻長期開著。以上例子或許荒謬得可笑,不過你可有發覺,只要把數位音樂換成電子書,CD 換成紙本書,整個邏輯同樣成立?出版社和作者總在強調 DRM,深信只要把電子書鎖好就能杜絕盜版,卻不去考慮,要把紙本書掃瞄成電子檔來盜版,從來都輕而易舉。更不要說,Kindle、Google、Adobe 等電子書 DRM 技術,全都已經被破解。

你或者會說,除了中國大陸,盜版電子書的確並不猖獗啊。請原諒我直接說出逆耳的忠言:如果你的書完全沒有被盜版,不是因為 DRM 很強,而是因為市場需求太小,誘因不足以讓人盜版。

只要稍微去 Z-library 逛一逛,看看全球暢銷書有哪本沒被盜版,就知道以上不是我片面之詞。難道我們的 DRM 技術比那些暢銷書所使用的都要強?況且如上所述,要盜版根本沒必要破解 DRM,掃瞄紙本書就好。

為了緩和氣氛,讓我們也從正面去解讀同一件事:你的書沒有被盜版,因為讀者大都願意掏錢包支持,或者說,當大家付費支持,原因不是非得付費才讀得到,免費找到文本的方法多的是,只是版權意識和支持創作的理念,讓讀者自願掏腰包付費購買而已。

摒棄 DRM 產業共贏

Jobs 的公開信發表後兩個月,EMI 率先摒棄旗下音樂的 DRM,另外三大和其他唱片商陸續跟隨。

電子書愛好者卻沒有這個福份,英文書市場 Kindle 一家獨大,正體中文書由 Kobo 及台灣幾個平台寡頭壟斷,絕大部分書籍被上鎖,用戶被困在一個又一個封閉花園,可以把開放世界的文件匯入,卻難以把封閉體系的書本匯出。

坦白說,多數讀者並不介意被平台綁死(vendor lock up),只要平台看來穩健,書籍選擇夠多,甚至還會覺得用起來不錯說。我們都很健忘,即使曾經如日中天的互聯網平台一次又一次倒閉,只要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總是視而不見,深信事不關己。

這實在是樂觀得可以,連亞馬遜這種龐然巨物都會退出特定市場,我們憑什麼認定當前所用的平台就會永續經營?書迷都希望 10 年、20 年、50 年後還能打開閱讀,甚至傳給下一代,即使平台真的持續運作,也需要考慮格式改朝換代的需要,擁有正常、開放格式的文件,才能保證持續閱讀。

即使撇開各種風險不談,自由選擇於任何書店購買,然後使用任何設備閱讀,本來就是正常的用戶權益,連理想都稱不上。讓我們借 Jobs 的公開信,把音樂替換成電子書,發想一下:

Imagine a world where every online store sells DRM-free books encoded in open licensable formats. In such a world, any reader can read books purchased from any store, and any store can sell books which are readable on all readers.

電子書 DRM 的最大功用是保障亞馬遜壟斷市場,無助出版業扭轉頹勢,徒然破壞用戶體驗。解鎖電子書不但能大幅改善閱讀生態,更有望拓展整個電子書市場。電子書平台理應覺悟,上鎖的電子書與閱讀器,限制讀者正當使用的權益;出版商需要認清,讓讀者真正擁有正版電子書,消費者不會減少購買,只會買得更多;至於作者,不妨同情理解,讀者購買正版電子書不是因為找不到盜版省錢,而是更願意付費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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