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泄洪,必须做到这几点:
1.科学合理公平选址,按照有利于最大多数人尤其弱势群体的方案,决定泄洪区设置,而不是按照各区政治地位、居民身份决定。选址也应该专业化,由真实的现场考察和严谨的科学论证决定,而非受政治因素决定或影响。如果有几个差不多的备选泄洪区,应该抽签决定选择哪个,这最公平。
另外,曾经在两年内被泄洪过的地区,下一次泄洪就应该刻意避开,换个方向和区域,不能只往一处泄(哪怕专业角度最有利。除非是无人区或人烟极少,可以再次泄洪)。无论受益还是受害,都要均衡、公道。
看到有人爆料,中国工程院在建设雄安新区时,不仅不考虑这里地势易积水致洪的危险,还按照风水迷信选址(如据"先有潭柘寺,后有北京城"的民谚,及潭柘寺、北京城、通州区形成的相对位置,将雄安新区安排在与潭柘寺同一经度的雄县、安新、容城三地),可谓荒唐。而不考虑气候变暖导致的水旱情势变化,对气候变迁懵然不觉或轻描淡写,更是说明这些专家学者普遍能力低下、缺乏责任心。
2.对泄洪区居民,补偿要到位,不能只让人家履行义务、付出代价,而没有权利和利益。补偿起码应不低于损失的50%,包括物质损失和非物质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和无形资产损失。而补偿金,一部分由国家财政支付,一部分由泄洪受益区(得到保护区)承担。泄洪后及洪灾结束后,还要进行各种救助帮扶,包括灾民心理创伤方面的治疗。另外,对于并非因泄洪受灾、非泄洪区的灾民,也应该有适当补助;
3.泄洪方案要提前制定、早日通知,公开透明,且要尽可能减少损失,不能临时决策、拍脑袋决定。即便紧急情况,不得不临时决策,也要将民众生命尤其弱势群体利益放在首位。也不能以政治上的所谓"大是大非"主导决策,也不能唯领导人个人意志马首是瞻,而应该基于事实和科学来决策和执行。
还有,虽然说即便在民主国家,泄洪往往也是保首都/大城市/各种军事政治科教文卫机构及人员,泄洪区往往也是小城市或乡村。
但是,不仅这些相对公开透明、对泄洪受影响者补偿到位,还有一个重要区别。
那就是,在正常民主国家,首都/大城市起到的作用,往往是辐射带动周边和全国。而军政机构和科教文卫等精英也真的为人民服务(起码对人民利大于弊)。这样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关键机构和精英人士的安全,的确是最优解,或者说相对最不坏的选择。因为得到优先保护的社会精英,也承担了更多责任义务,履行了社会契约。
而中国北京,恰恰是中国专制中心,内部殖民的核心。周边的河北省,是被殖民的最惨的殖民地。北京河北不是互惠关系而是利益冲突关系,北京的各种繁华发展,不仅没有带动河北,还是以牺牲河北为代价。军政机构、军警和公务员,如同殖民总督府和宪兵一样压迫大众,科教文卫人员也主要为上等的北京人服务,河北"达利特"汤都喝不着。
这才是今日京冀泄洪事件的矛盾根源。北京和河北长年都充满地域矛盾,泄洪事件激化了矛盾,河北人的控诉也并不只是因此一事,而是长期积累不满的爆发。
这种不正常的京冀关系、内部殖民,也是京冀乃至全国各种涉及地域的具体问题的根源。不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地域不公和零和博弈模式,各种具体问题都难以有效解决,也就没有公平正义,强势地域对弱势地域的欺凌、国人的互相仇恨和互害,就不会降温(更不可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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