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有不少網友認為我太樂觀,我嘗試再解釋一下。
我說國安法公佈後,照樣可以申請遊行集會,我的意思不是說政府一定會批,但因為遊行示威的權利是基本法保障的,中共並沒有宣佈取消基本法,既然表面上基本法依然有效,林鄭就不能剝奪香港人遊行示威的自由。這是在法律的層面來講。
實際上,七月一日那天,有統計說至少有三十萬香港人上了街。也就是說,即使政府不批遊行,變相遊行也是會發生的,問題不在於政府批不批,問題在於大家要不要走出來。
在實際操作層面,林鄭當然可以不批,以防疫理由也好,反蒙面法作理由也好,她當然會想出更多理由,但不管她有多少理由,香港人都仍然有權提出示威遊行的申請。你若認為她不會批,你就不申請,就不打算再遊行示威了,那豈不是自動放棄,成全了政府的險惡用心?
假設遊行獲批,那你要怎麼遊行,又是另一個問題。現在政府已公然宣佈「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違反國安法了,那麼在遊行隊伍中要不要打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標語?你打出這個旗號來,政府當即可以抓人,禁你遊行,你若不打出這個旗號,用別的旗號,比如「我哋真係好撚鍾意香港」,那可不可以?那樣既達到遊行的目的,又不會因標語問題而被取締。而在遊行進行中,去到某些安全的地方,有人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警察抓不到你,你的目的也照樣可以達到。
當然,政府仍可以用其他理由,或甚至完全不需要理由,派警察衝散遊行隊伍,反正他們現在已經無法無天。但是不是因為有可能被無理取締被強行衝散,我們即使仍擁有遊行權利,也要自動放棄?
國安法下來,很多事情都不能做,除非你打算自投羅網。但很多事不能做,不等於什麼事都不能做。不能做的就暫時不做,能做的就堅持做下去,目的只是不要讓中共港共那麼容易就收服香港。他們的目的是什麼?就是要香港人害怕,放棄抗爭,就是大家什麼事都不做,都乖乖回家去,上班賺錢,上酒樓飲茶,晚上逛街購物,慢慢的大家都忘記「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就平靜下來了。
香港平靜下來,大陸人對追求民主更沒有信心了,國際上的支持就失去意義了。我們雖然有很多事不能做,但要做到不讓香港平靜下來,也還是可以多想辦法的。即使遊行少了,如果連儂墻遍地開花,黃色經濟圈興旺,和你lunch隨時舉行,反國教不停息,各種小規模的讀書會﹑研討會﹑音樂會各有各搞,香港仍不會平靜。最要緊是台灣影片《返校》中那句話:「我們的責任是活下去,記住這裡發生的一切。」
要抗拒中共強加在我們身上的命運,唯有與他們周旋,要與他們周旋,唯有樂觀﹑聰明﹑主動﹑韌性,唯有每個人都不放棄。張曉明說國安法「一法安香港」,就是一個國安法下來,香港就「安」了,可惜香港會不會「安」,不是張曉明說的,是香港人說的。
我對未來並沒有過份樂觀,困難會很多,危險會很大,所以我一再提醒大家要小心機動,不要自投羅網。但凡事小心,不等於什麼事都不做,注意策略也不等於坐以待斃,能做的事盡量做,就是保持對未來長遠的樂觀。中共會用各種手段來破壞,林鄭筆承上意,也會分化瓦解我們,如果我們過份悲觀,那就什麼事都不用做了,就各自收手好了。大家都因為悲觀而收手,中共的目的就達到了。
立足於長期,風雨中抱緊,我們就能捱過未來的苦難日子,等待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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