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日星期五

【新世纪特稿】管见:这个“七一”不寻常

习近平还真是喜欢折腾,这个"七一",硬是被他以粗暴动作,弄得很不寻常。

他2012年成为中共总书记,翌年的三中全会,他一面高调承认"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一面明确宣布,"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承认市场的决定性作用,那是虚晃一枪,真正重要的,是"治理能力现代化"。

"治理能力"体现在哪里呢?

第一个任期,习近平以"反腐败"打击政敌,辅之以助长个人崇拜的风气,悄悄布局。邓小平发动战争"教训越南",江泽民借抗击洪水调动军队,而习近平,似乎在更平静的变幻之中,建立起自己极权独裁的政治基础。

到第二个任期,他抖起威风,要大显身手了。

十九大后的"两会"前,接连两次中央全会,以秘密准备、突然袭击方式,展开他的修改宪法、谋求更多任期的"新戊戌之变"。

两年后,绕过香港特区,全国人大直接展开香港版国安法立法。这个事情,当然不用再突击召开中央全会,但在相当程度上,仍循着秘密准备、突然袭击的方式,嘁哧咔嚓,在推迟的"两会"中起步,会后一个月就搞定。连港区建制派也只好在一旁眼睁睁地看着,法案生效后,其内容才公诸于世。

如此急切,如此粗暴,哪有什么"治理",纯属蛮干,干脆就是顺者昌逆者亡。

那么,这究竟所为何来?

从大处着眼,香港所谓"一国两制",尽管在相当程度上早就被扭曲,"一国"不断地侵蚀"两制",但其基本框架,总还算是立在那里。然而,要让它立到2047年,那时候,习近平就九十多岁了,任期是否够用,"太上皇"地位能否拿得到,如此之类的问题很让人头疼。香港到那个时候才能真正落入囊中,是可忍,孰不可忍!

从现实着眼,23条立法受阻,"送中"修例被迫撤销,区议会选举建制派大败,表明港人反抗意志之坚决已无可怀疑,且将在未来的选战中一再地显示出来。而依靠DQ之类流氓手段,吃相终究太过难看。那么,以国安法立法一战定乾坤,似乎真是唯一出路。

不过,港人并非无缘无故地力阻23条立法、"送中"修例,以及港版国安法立法。

香港基本法明确规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力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和国际劳工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予以实施。"中国共产党对23条念念不忘,而对这一规定,它怎么从来都是避之唯恐不及呢?

这两个公约在香港"继续有效",因为,不同于中共当局仅只签字而全国人大二十多年来不予批准、它们在内地无法生效,在香港,英国作为缔约国已经将它们延伸适用。港人已经习惯于它们生效的社会环境,而新的立法若威胁到这种环境,港人当然有权抗拒──无论它们是以什么样冠冕堂皇的名义,也无论党国宣传机器说得多么天花乱坠。

香港基本法本身有缺陷,甚至暗藏陷阱,但是,它对这两项公约的规定,为一大亮点,指示着香港社会发展的方向。中国共产党及其港府,竭力对港人抗争污名化,制造"港人反对国家安全立法"假象,极其无耻地说三道四。他们刻意回避的关键,就在于,其立法动作,矛头直指港人的自由,直指在香港已经生效的两大公约。

中共操纵的全国人大,一面如此急切、粗暴地强推港版国安法立法,一面顽固地对两大公约不予理会,拒绝批准它们在内地生效。无论它如何"理直气壮",人们完全有理由怀疑其动机、质疑其行事方式,抵制它摧毁香港"一国两制"的行径。港人2003年反23条立法、2014年占中的"雨伞运动",以及近一年多来持续的抗争,其进步性就在于,他们挺身而出,捍卫香港的进步方向。

从这两件大事的做法,很难体会其中有什么"治理"的意味,更不要说什么"治理现代化"了。人们看到的只是赤裸裸地运用权力、动用暴力,只是蛮横不讲理,只是粗暴和霸道,连昔日名扬世界的香港警队,也在中共手里变质,成为一支黑社会打手团体。当今文明世界,连黑社会也要文明行事,这里却相反,执政党及其政府及其警察及其军队──政府成为党的奴仆,警察成为打手,军队成为党军──都在逆世界潮流地黑社会化。

但是,很可悲,这两件大事,习近平都做成了。权力不受制约,就是这个样子。

再两年,习近平还要做什么宏伟大业,不得而知,而那时,为中国共产党百年之后的二十大之日,或许又会再有什么不寻常。

辛亥革命后百余年,权力制衡的共和,受到共产革命阻击,至今尚未成功。如今,中国共产党也近百年,它百年之后,看似要更进一步展开其帝国之业,继续往角尖里钻,就只能随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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