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3日星期日

李怡《失敗者回憶錄》:江南案的考驗

(失敗者回憶錄0214)

《七十年代》於1981年脫離左派陣營成為獨立媒體,於1984年改名為《九十年代》,在享受最自由和獨立的輿論空間之際,一個重大的考驗就來了,那就是旅美作家江南在美國遇刺身亡、台灣情治單位利用《九十年代》發放「獨家新聞」的風波。
江南,原名劉宜良,台灣媒體人出身,移居美國在加州灣區經營小禮品店謀生。多年來為《七十年代》寫過不少文章,主要是評論台灣政局,具批判和揭秘的特色,有獨特文風,具可讀性。他往大陸途經香港,或我去美國途徑三藩市,很多時會與他會面,是我的作者朋友。1984年10月15日,他在家中被台灣黑幫槍殺,我當天就接到他太太崔蓉芝的電話告知慘劇。案件引起軒然大波,幾乎所有輿論都指向台灣情治單位派遣竹聯幫執行暗殺任務,而原因則是由於江南正在寫、並開始在報上登載《蔣經國傳》。台灣當局派人去美國殺害美國公民,使美台關係受到挑戰。其後兩三個月,輿論大致上循此方向,《九十年代》也不例外。1985年1月,台北中央社承認,情報人員涉及此案,情報局長汪希苓停職待查。

1月中旬,《九十年代》收到一份資料,是江南寫給台灣情報機構的七封信件的影印本,憑其獨特的字跡、行文語調及信件內容,信服地顯示,這出自江南的手筆,極可能是他從1984年2月到10月遇害前,寫給台灣情報機構的匯報信件,內容是有關中共和台獨在美國的動向,詳述他與中共民航局駐美人員崔陣交往並意圖向他策反的經過,並為這些行為收取台灣情報機構的金錢。

《九十年代》在1985年2月號發表這七封信,我在七信檔案前表明:作為我們的長期作者和多年朋友,「極不願意相信這些信件的存在,也極不願意見到這些信件的發表。但是,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傳播媒介,取得這些信件是必須予以發表的。」

稍早時,《人民日報》分四天連載了署名崔陳的文章《江南先生印象記》,據介紹他是中共民航局派駐美國人員。文中細說與江南來往的印象,只是與江南七信採取完全不同角度,指江南是一個支持統一的愛國者。崔陳與崔陣應是同一人。

《九十年代》發表這七封信,引起相當大的震動和爭議。不太關心台灣話題的香港傳媒也紛紛報導。包括台灣黨外雜誌在內的台港專業傳媒和學者,大都認為取得這些信件是必須發表的,如果只考慮到對什麼人有利、什麼人不利的話,那就是預設立場,不是值得尊重的社會公器了。許多一直認同《九十年代》對掌權者的監督角色、尤其是反國民黨政權的讀者,則認為我們被國民黨政權「利用」了。有的認為我們不應該不提供這些信件的來源;有的指責我們何以不作進一步的查證就予以發表;有些在江南七封信中被提到的具名人士就對信中所述表示不符合事實,尤其是提到某些人是台獨,而當時因為曾經發生過1970年的「刺殺蔣經國」事件,台獨在美國仍然被列為「暴力組織」。反對我們刊登七信的信件和電話紛至沓來,編輯部感受到壓力。

對於信件中部分內容不符合事實,《九十年代》編輯部在四月號作了澄清,「並向當事人致歉」。儘管我們發表時已經表明七封信只是提供江南可能有不為人知的另一面,對於信件所述內容則不予肯定,但信件既發表,就等於傳播了信件中的事實,因此是有責任的。

就信件來源,不用說都知道來自台灣的情報機構。是怎麼來的或誰交來的,按照保護來源的新聞守則絕不能透露。講到被利用,那麼傳播媒介本來就是供人利用的社會公器。掌權者利用傳媒是常態,故意不刊登與傳媒立場不容的領導人的談話或資訊,反而是傳媒未盡職守。任何政治勢力或商業機構,願意提供真實資料給報刊,只要認定資料非偽造,並且應該讓讀者知道,就要予以刊登。供稿者的動機由讀者判斷,政治上對誰有利不是傳媒應該考慮的。

至於刊登前的查證問題,我們也表示,只要判定是江南親筆,我們的選擇就只是刊登或不刊登,要在刊登前作全面追索,不僅在時間上不可能,在運作上也不安全。世界上許多媒體在揭露事實方面反覆查證,但在發表密件時都只憑判斷而無法查證,比如《紐約時報》發表的「五角大樓密件」,如何查證?若查證就不能夠刊登了。

至於是否出自江南親筆?則自發表七信後,沒有人表示懷疑,包括江南太太也沒有否認。

不過,基於言論自由原則,《九十年代》還是把一些批評我們做法的來信來稿刊登了。我們做得對不對?交由讀者判斷。

考驗沒有完,還有後續。(108)


圖,江南,原名劉宜良,1932年生,1984年10月15日在美國加州Daly City家中遇刺身亡。
(《失敗者回憶錄》在網絡媒體「matters」從頭開始連載,網址:https://matters.news/@yeeleematter

——作者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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