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八罗汉护法运动”的由来
德克萨斯州,这位“孤星”罗汉,在12月7日深夜漫天繁星的星空下,抽出倚天屠龙剑,并发出狮子怒吼:“我要护法!”
“孤星”罗汉剑锋直指乔治亚州、密歇根州、宾夕法尼亚州和威斯康星州违宪,直闯美利坚联邦最高法院之神圣殿堂,要说法!
“孤星”罗汉于德克萨斯旷野之仰天咆哮,惊美利坚之天地,泣合众国之鬼神,乃荒野之星星之火,迅速燎遍美利坚中西部河泽山川大地。
“护法”,这是两个神圣之字!护什么法?护美利坚合众国之宪法!
美利坚的民主体制已经遭到魑魅魍魉魁魅魃之重创,已呈分崩离析之状!
美利坚乃民主与共和的一枚钱币的两面,当民主这面遭到涂毒,人民不奋起保卫共和这一面,美利坚合众国将国将不国!
“护法”,就是保卫共和!美利坚合众国之宪法乃美国作为一个共和国之基石。
美国是一个纯粹以契约构成的联邦国家,这约就是宪法。这约还是共和国之子与上帝签订的契约。约之不存,合众国之毛将焉附?
果然,德州诉讼犹如一把烈火点燃的干柴,在一天之内迅速引燃十七个州的跟进。这十七个州是:印第安纳州、堪萨斯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密苏里州、蒙大拿州、内布拉斯加州、北达科他州、阿拉巴马州、阿肯色州、佛罗里达州、俄克拉荷马州、南卡罗来纳州、南达科他州、田纳西州、犹他州和西弗吉尼亚州。
这是美国历史上有史以来史无前例的最大规模的大选舞弊诉讼案,这就是“十八罗汉护法运动”。
二、“十八罗汉护法运动”的宪法法理依据
这十七个州由密苏里州总检察长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tt)为代表向联邦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共同起诉状,表示支持德克萨斯州的诉讼。这份十七州总检察长联名的诉状是一份正式的申诉许可动议。
密苏里州总检察长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tt)
施密特发表声明指:“选举的诚信对于维护我们的共和国至关重要,无论是对于今天还是在未来的选举中。保护宪法,捍卫自由,并确保所有选票都被公平地计算,这是再普通不过的了。通过这份诉状,我们宣布加入这场斗争。”
申诉书还警告,“每个被告州的非立法者们违反宪法,废除或淡化该州议会颁布的、防止舞弊的法定保障措施,违反了《总统选举人条款》。”
德州诉案之所以能在一天之内吸引十七个州加盟联诉,主要原因是德州诉状以史诗般的优美的文字和强有力的法理论述打动了沉默的大多数美国人的心声。
德克萨斯州总检察长肯·帕克斯顿(Ken Paxton)
德克萨斯州总检察长肯·帕克斯顿(Ken Paxton)在该诉状开宗明义指:
“我们的国家正站在十字路口:要么选择宪法至上,必须遵守,即使某些官员认为它不方便或者已经过时,要么当它是国家档案馆里的一卷羊皮纸仅供展览......我们希望最高法院选择前者。”
起诉书强调:“信任我们选举程序的完整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它将我们的公民和联邦的各州联系在一起。乔治亚州、密歇根州、宾夕法尼亚州和威斯康星州摧毁了这种信任,并损害了2020年选举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它们(四个州)违反了通过正式选举所产生的立法机构制定的各项法令,从而违反了宪法章程。这些州无视州和联邦法律,不仅损害了所在州公民投票的完整性,而且还损害了德克萨斯州以及举行合法选举的每一个州的完整性。”
这是在德克萨斯辽阔无垠、一望无际的荒野,璀璨的星空下闪烁出的天籁之音!
德州等十八罗汉起诉四州违宪的宪法法理是什么?
起诉这四州侵犯各州公民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平等权利:指控宾夕法尼亚州、密歇根州、乔治亚州和威斯康星州四州以疫情为由,未经过立法程序,就通过行政命令或双方协议的诉讼方式,修改了本州的选举法规, 令一个州内不同郡的投票规则和过程都不相同, 削弱了这些州的选举完整性, 违反了美国宪法和当地宪法的“平等保护条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
十八罗汉是不是管得太宽了,人家在自家违宪关你什么事?
上面说了,美利坚是以宪法为契约结成的联邦。据宪法结一国,各州按宪法统一规矩来选举共同的总统,各州人民的一人一票权利平等,此规矩运行了244多年均无异议。
被诉四州对选举程序进行的违宪修改都具备以下两个共同特点:
1. 废除了长期以来为防止邮寄投票舞弊推荐的监票员法定保障措施;
2. 废除操作可预见地赋予了某位候选人在总统选举中获得党派优势。
德州诉案的违宪诉求中,平等和公平是其重要诉求。换言之,德州和其他没有修改选举程序的州,都被修改了选举程序的州侵犯了宪法赋予的权益。如果任由这四州擅自私立规矩,通过行政手段组织违法选举,这就是对遵守宪法各州守法公民的公平选举权和政治权利的践踏。如果守法州都严格执行“二次签名审计”才进入投票(第一次选民登记,第二次投票日到投票点再验身份再签名登记),而以上四州连一次签名审计都无法保证,这让其他各州遵守宪法的公民情何以堪?理何以据?
路易斯安那州的总检察长兰德里(Jeff Landry)12月8日发表声明就是对宪法法理依据的很好解释:“路易斯安那州数百万居民和本国上千万民众都非常关注2020年联邦大选中发生的(舞弊)现象, 他们最大的担心在于, 数州似乎在以一种不尊重美国宪法的方式举行他们的大选。此外,由于很多媒体和政治阶层为了达到目的而在回避一些合法问题, 这令很多路易斯安那州民众非常沮丧。”
阿拉巴马州的总检察长马绍尔( Steve Marshall)则表达了类似的看法, 他说:“其他州的违宪和欺诈行为不仅仅影响了该州的公民,也影响了美国所有州的公民。每一张被计读的非法选票 ,或未被计读的合法选票,都降低或减弱了公民行使其选举权的自由度。”
阿肯色州总检察长拉特利奇(Leslie Rutledge)也发表声明,强调了大选完整性的重要性,她指出:“在审查了德州提交给美国最高法院的诉状后, 我将以所有合法的方式支持这个诉状。(因为)我们选举的完整性是我们国家的一重要部分,必须被坚守。”
所以,十八罗汉不是管得宽,而是尽美利坚合众国公民和公务员之义务,必须要管得宽,管得严,否则就是对宪法的渎职。对违宪者的姑息,就是对守宪者的残忍。
德州总检察长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这项诉讼的要害点在于:
诉讼的发起方无须向最高法院提供被诉的这四个州大选舞弊的证据,被诉的四个州的行政当局由于未能通过州议会决议、直接发布行政命令“修改大选邮寄选票截止日期”,已经构成对美国宪法的侵害,属于非法行为,从而对德州(也包括美国其他州)的宪法权利造成侵害。
宪法的“选举人条款”规定,州议会(立法机构)是制定有关选举人任命和选举规则的唯一合法机构,行政官员未经州议会批准、擅自修改选举规则,即构成对宪法的违背。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已经接受德州提出的诉讼,并设置12月10日下午3点为最后期限,要求被德州以违宪起诉的宾夕法尼亚州、乔治亚州、密歇根州和威斯康星州在此时间前提交辩护状。最高法院将根据答辩进入审理和裁决。
三、德州诉案的走向分析
联邦最高法院受理此案,并不是要判定2020年大选的胜负,而是裁定被诉的这四个州的行政当局未经议会批准修改选举规则是否构成违宪。
如果这四个州的行政当局无法向联邦最高法院提供修改选举规则的法律依据,那么这四个州的行政当局则必输无疑。这也就意味着这四个州的大选投票均属违法,投票结果无效。那么这四个州共计63张选举人团票就会暂时被搁置,直到依据宪法由立法机构做出最后的裁决,并提供以下两条路径:
1.联邦最高法院判定由这四个州的州议会决定各州的选举人团票的归属;
2.联邦最高法院援引美国宪法第十二修正案,在两位总统候选人都未能得到法定当选的270张选举人票的情形下,判定由联邦众议院按照每州一票的选举规则直接选出第46届美国总统。
如果出现第一种判决结果,由于这四个州的州议会均由共和党议员占多数,这四个州共63张选举人团票将归属共和党籍的总统候选人特朗普,特朗普也将因此赢得295张选举人票,最终胜选连任。
如果出现第二种判决结果,由于共和党议员在众议院占有26个州的多数席位,民主党议员目前占有23个州的席位,那么理论上,在不走票的情况下,特朗普将以26:23赢得选举,从而胜选连任。
当然,联邦最高法院还有第三种判决结果的可能性,即判决诉讼方——德州总检察长败诉。不过这种可能性要建立在被诉的这四个州的行政机构能够证明他们未经立法机构批准修改选举规则并不违反美国宪法。这种可能性有没有?有!不过从现在的事实情况来看,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果联邦最高法院判德州和这十七个共诉州输,就等于宣告宪法失效,也就等于宣告这些州都失去了加入联邦的法理基础。
四、德州诉案的历史意义
德州公诉案开创了三个史无前例:
1.史无前例的最大规模的大选舞弊诉讼案;
2.史无前例的神速(十二小时)打入联邦最高法院;
3.史无前例的州盟共诉。
德州诉案必将成为美国宪法史和司法史上的最经典的案例而载入史册!
德州诉案发起人,德克萨斯州总检察长肯·帕克斯顿(Ken Paxton)将以“护法运动”再造共和的发起人而名垂青史!
以德克萨斯州总检察长肯·帕克斯顿(Ken Paxton)、密苏里州总检察长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tt)、路易斯安那州的总检察长杰夫·兰德里(Jeff Landry)、阿拉巴马州的总检察长史蒂夫·马绍尔( Steve Marshall)、阿肯色州总检察长拉莱丝利·特利奇(Leslie Rutledge)等十八州十八位总检察长为首的“护法运动”将永载美利坚合众国历史!
“护法运动”在法律和宪法的框架下解决美国大选的争端,避免一场可能的大规模内战,不仅是美国历史,也是人类历史上的高光时刻!
“护法运动”将证明,宪法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依然是美国选举制度的最后、也是最高和最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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