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到了尾聲。回顧這一年,最讓人感到不安的是,所有的事情都變得不確定。就像一個癌末的病人,帶着對死亡的恐懼過日子。
對幾乎全球來說,2020的不確定首要在於武漢肺炎擴散的病毒,不知道何時終止,不知道當一波病毒看似抑制,變種的病毒又會帶來如何更可怕的局面。檢測不確定,短時間製造出來的疫苗也不確定。由此而產生的航運、旅行、餐飲等行業的經營困境,何時復蘇不確定;個人職業生涯不確定,對未來規劃亦難以確定。各國政府藉疫情而壓制人民的自由,乘機擴大政府權力,這種發展趨勢伊於胡底,也不確定。
美國的大選結果不確定。儘管拜登當選似成定局,但所有被揭發的舞弊都沒有處理,特朗普和他的數千萬支持者,要求每一張合法選票都計算而每一張非法選票都排除,法院不受理。特朗普沒有認輸。大選不會如過往那樣隨着新總統上任就完結,選舉的社會爭拗和分裂仍然持續,它的後續發展和影響也不確定。
國際局勢也因此不確定。美國過去屢次選舉,在選舉期間,無論共和黨或民主黨,通常都擺出對中國強硬的姿態,而當選上任後,大局已定就從長計議,不是那麼回事了。但如果選舉爭拗未結束,兩黨延續選戰時的對華強硬態度,那麼必然影響到所有國家在兩大強權中的選邊。
上周香港盛傳人大常委會議會對香港區議員資格作決定,而最終在上周末閉幕的會議並沒有涉港議題。是最後決定抽起這議題呢,還是根本就無此打算?也不確定。就中共過去的形迹來看,無人懷疑始終會對區議員開刀。在全面管治權和《國安法》之下,甚麼事都會發生。
律政司上訴終院要求取消對黎智英的保釋,終院已決定在31日審理。《基本法》規定香港實行普通法,普通法最重要的原則是無罪推定,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被告人若沒有干犯以下行為:「不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或在保釋期間犯罪;或干擾證人或破壞或妨礙司法公正」,理應可獲保釋。但按照《國安法》第42條,「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不得准予保釋。」就是有罪推定。大陸出身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傅華伶於7月初表示,《國安法》不能凌駕《基本法》。但真是這樣嗎?梁家傑翻查2009年案例,現為終院常任法官的李義曾作判決指,裁判法院和高院原訟庭就是否批出保釋的決定,並不可以上訴至終院。但現在就上訴到終院了。根據莫非定律,所有不想它發生的壞事,最後都會發生。
《國安法》凌駕《基本法》還是《基本法》凌駕《國安法》,是由法律條文或法律專家去詮釋呢,還是由掌權者、由強權去決定?
恐懼,通常是由過去的經驗,和對未來的不確定所造成的。香港人縱使沒有身受的經驗,也對中國的施政有長期的耳聞目睹。這種經驗和我們長期在香港的生活經驗相比,就是後者在「法的統治」下,對生活和法律後果有確定性,而在前者的「人治」下,一切都不確定。這種不確定性,使香港人失去了「免於恐懼的自由」。
因此,2020年香港人相當普遍的討論,是離開這裏,儘管真正採取行動的人還不是很多。在疫情下到世界其他地方重新開展生活,又談何容易?也充滿了不確定啊。
置身一國的宿命中,從2019的抗爭中走過來,面對2020的困局,我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在種種不確定中,保持自己心志的確定。
——作者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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