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壹週刊【壹特報】2019年11月26日
國安單位偵辦王立強案今天(26日)凌晨有重大斬獲,台北地檢署與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聯手偵訊中國創新投資及中國趨勢主席向心及替任董事龔青(向心的妻子)30小時,向心、龔青2人一直向檢調撇清與王立強毫無關係,王也不是他們的員工,但檢調卻拿出3人在1個聚會場合的照片,令向、龔無法自圓其說。檢調出示合照的手法,幾至一槍斃命,又對照王立強向澳媒的指稱,檢方認為有必要清查向、龔相關資金、來台接觸對象,所以諭令2人限制出境出海,目前2人待在君悅飯店靜候台灣司法調查。
《壹週刊》調查,國安單位初步調查,向心、龔青來台趴趴走,到處結識朋友,交往對象不乏黨、政、軍及商界等人士。國安擴大調查後,是否為總統大選投下震撼彈,引人關注。
《壹週刊》掌握,國安單位在4、5年前就針對中資來台實施「清中專案」調查,專門清查中資公司的實際背景,而中國創新投資及中國趨勢也在3年前申請來台投資被經濟部投審會打回票,當時,國安局及調查局就對向心、龔青進行初步了解。
此外,2016年間,向心夫妻有意捧1億元來台開立「中華資本公司」,原目的經營不動產買賣業務,遭投審會向國防部查證後,發現向心的公司掌握中國軍方核心技術,以「國家安全考量」為由駁回,向心不服另提行政訴訟,投審會再寫出6大理由擋下。
《壹週刊》調查,國安單位初步調查,向心、龔青來台趴趴走,到處結識朋友,交往對象不乏黨、政、軍及商界等人士。國安擴大調查後,是否為總統大選投下震撼彈,引人關注。
《壹週刊》掌握,國安單位在4、5年前就針對中資來台實施「清中專案」調查,專門清查中資公司的實際背景,而中國創新投資及中國趨勢也在3年前申請來台投資被經濟部投審會打回票,當時,國安局及調查局就對向心、龔青進行初步了解。
此外,2016年間,向心夫妻有意捧1億元來台開立「中華資本公司」,原目的經營不動產買賣業務,遭投審會向國防部查證後,發現向心的公司掌握中國軍方核心技術,以「國家安全考量」為由駁回,向心不服另提行政訴訟,投審會再寫出6大理由擋下。
投審會擋下向心與龔青的理由,第1就是對兩夫妻的背景有疑慮。主要是龔青曾在中國國防科技相關公司任職多年,至2016年6月22日仍持有中國創新公司0.47%股份,同年9月26日仍持有中國趨勢公司0.28%股份。
向心2016年透過中國科技教育基金會理事長身分及Honour Sky International Limited控制中國趨勢公司25.25%股份,為中國創新公司執行董事、向心甚至透過中國科技教育基金會理事長身份控制中國趨勢公司股份。
第2,國防部告訴投審會,「中國創新公司投資香港太陽創建公司,係以軍用航空蓄電專利技術為核心,已經過國家安全局調查屬實及香港交易所網站資料載明。」國家安全局也就上述調查事證,送經國防部建議禁止投資,經濟部因尊重國防部、國安局之專業判斷,駁回訴願人等之申請。
投審會卡向心夫婦的第3大理由,在於向心、龔青訴願時主張自己並沒有擔任大陸地區中央或地方政府正式編制人員、受大陸地區黨政單位實質控制、未違反台灣法律、申請投資事業之性質無不利國內經濟發展或有害國土安全等事項,認為應核准投資,但經濟部仍以無違行政自我拘束原則及平等原則駁回。
向心2016年透過中國科技教育基金會理事長身分及Honour Sky International Limited控制中國趨勢公司25.25%股份,為中國創新公司執行董事、向心甚至透過中國科技教育基金會理事長身份控制中國趨勢公司股份。
第2,國防部告訴投審會,「中國創新公司投資香港太陽創建公司,係以軍用航空蓄電專利技術為核心,已經過國家安全局調查屬實及香港交易所網站資料載明。」國家安全局也就上述調查事證,送經國防部建議禁止投資,經濟部因尊重國防部、國安局之專業判斷,駁回訴願人等之申請。
投審會卡向心夫婦的第3大理由,在於向心、龔青訴願時主張自己並沒有擔任大陸地區中央或地方政府正式編制人員、受大陸地區黨政單位實質控制、未違反台灣法律、申請投資事業之性質無不利國內經濟發展或有害國土安全等事項,認為應核准投資,但經濟部仍以無違行政自我拘束原則及平等原則駁回。
第4,是國防部審查意見認為宜以國家安全為考量,建議禁止訴願人等投資。
第5,投審會認為,此案是經濟部已採取函詢相關主管機關,並於意見彙整後作出駁回申請決定,尚無未盡證據調查或調查程序有缺漏的問題。
第6點,向心夫婦當時認為投審會應給予陳述意見的空間,不過投審會認為,向心夫婦尚未來台投資設立公司,經濟部將公司設立申請駁回,單純是不增加對向心夫婦等有利的法律效果,並未積極地對於訴願人等既存權利予以限制或剝奪,自無行政程序法第102條之適用,經濟部也沒有邀請投資人到場說明或陳述意見之先例。
檢調單位依據最早「清中專案」調查的背景,以及投審會摸過的六大向心、龔青底細,加上出示與王立強在一個聚會場合的3人合照,讓被質疑的共諜老闆,啞口無言。(撰文:專案組)
第5,投審會認為,此案是經濟部已採取函詢相關主管機關,並於意見彙整後作出駁回申請決定,尚無未盡證據調查或調查程序有缺漏的問題。
第6點,向心夫婦當時認為投審會應給予陳述意見的空間,不過投審會認為,向心夫婦尚未來台投資設立公司,經濟部將公司設立申請駁回,單純是不增加對向心夫婦等有利的法律效果,並未積極地對於訴願人等既存權利予以限制或剝奪,自無行政程序法第102條之適用,經濟部也沒有邀請投資人到場說明或陳述意見之先例。
檢調單位依據最早「清中專案」調查的背景,以及投審會摸過的六大向心、龔青底細,加上出示與王立強在一個聚會場合的3人合照,讓被質疑的共諜老闆,啞口無言。(撰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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