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排左起罗冠聪、黄之锋、周永康 |
今天听到香港终审法院推翻黄之锋三人入狱判决。香港终审法院周二 裁定,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因2016年试图冲击政府办公室被 判非法集会,原审判决三人不用入狱,该判决并无明显不恰。 这是香港1997年以来的一件维护香港法治的重大事件。
去年8月21日,我在《博讯》和《新世纪》网站上发表了《为"占 中三子"辩护》。《辩护》说:"最近香港当局对"双学三子"判刑 ,是违反《基本法》、破坏香港法治的行为。我虽然不赞同香港"街 頭政治"的几个"英雄"的行为,但他们行使的是《基本法》规定的 权利,他们并没有罪。我担心的是,香港郑林月娥政府会得寸进尺, 在不久後会对"占中三子"审判和判刑。 我在2015年6月23 日纽约《世界日报》上撰文说说:"占中运动是香港歷史上, 規模巨大的民主運動。"这次民主运动能够和平落幕,没有发生"六 四"那样的大屠杀,应当说,是一件好事。事隔三年, 香港当局竟然对占中运动中无罪的"双学三子"判刑,已经引起数万 人的强烈抗议。如果未来再对无罪的"占中三子"审判和判刑, 香港新的、更大规模的抗议运动一定会发生,一个愈来愈违反《 基本法》践踏香港法治的政府,必将一步步演变成为像1989年那 样听命与独裁者的李鹏政府,这个香港政府,看来企图用审判"双学 三子"、"占中三子"挑起事端,把23条强加到香港人民头上。 我从来认为,"政治讲妥协,法律讲是非"。对数以万计、 百万计的大规模的和平抗议运动,一个坚守法治的政府, 是不能施用暴力镇压的。政治解决,不是战争解决、不是司法解决, 而是妥协解决。司法审判只能针对个人, 而不能针对大规模的政治运动。如果一个人在大规模和平抗议运动中 ,只是行使言论自由、游行示威等权利,这个人就是无罪的。 香港人民知道,"双学三子" 、"占中三子"中的每一个个人,在三年前香港大规模和平抗议中的 行为,他们是无罪的。2015年6月18日香港如果通过了"全民 直选特首方案",现在的特首应是曾俊华。郑林月娥当选有"占中三 子"一份"功劳"。事隔三年,愚蠢的郑林月娥, 如果忘记了自己是正是因为"占中运动"在"6·18"投票後, 废除了"香港特首全民投票"方案成为香港特首的,现在又想审判" 占中三子",有意挑起香港事端,那么可以预言, 郑林月娥不会有好下场,香港将卷入不停息的政治旋涡中。【附文: 2017年『提名委員』選舉辦法】"
今天听到香港终审法院推翻黄之锋三人入狱判决。可以说,香港 终审法院是维护香港法治的伟大法院!香港人民是伟大的人民!香港 是伟大的香港!
(2018-2-7 下午3:00,写于Washington DC )
附:
2017年『提名委員』選舉辦法
【按】这篇文章在2014年11月曾送居住在华盛顿DC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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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十月二十一日,我在紐約《世界日報》
現在,我提出一個不成熟的《行政長官選舉條例 》個別條文,主要是『提名委員』選舉辦法的方案,供香港民眾, 特別是香港二0一四『佔中運動』參與者、二0一七年香港立法會議 員參考。
在說明我的方案前,我簡單介紹一下美國的『選 舉人制度』,這對二0一七年香港一千二百名『提名委員』如何產生 ,是有參考價值的。
美國『普選』和『選舉人團』
美國總統既是『國家元首』,也是『最高行政 長官』。當然,香港只是一個城市,香港『行政長官』不能同美國『 最高行政長官』相比。但在『行政長官』的產生方式上, 仍有可以比較的地方。
在美國,總統名義上是由『普選』產生,實際 上,是由五百三十八位『選舉人』選舉產生的。按規定,美國一州为 一个『选举人团』单位。對大多數州來說,『选举人團』人数同该州 在国会的参众议员总人数相等,但對個別小州,規定『选举人團』 人数不能少於三人。憲法修正案還規定,增加美國首都華盛頓所在的 『哥伦比亚特区』選舉人團人數。現在,加利福尼亚州选举人票最多 ,达五十五张,德克薩斯州三十八張,纽约州二十九张, 而阿拉斯加、特拉华和怀俄明等每州只有三张。這樣,全美國『 選舉人』總數為五百三十八人。
美國如何產生這五百三十八位『選舉人』呢? 除了两个州外,美國其余四十八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均实行"胜者全 得"(Winner-take-all)制度,如果一州『普選』 票共和黨提名的總統候選人獲得多數,那麼,這個州的『選舉人』全 部歸共和黨。
美國在選舉總統的一天,要同時選出五十個州和哥 伦比亚特区的『選舉人』。當選總統不是要取得全部投票人『普選』 的半數以上票,而是要取得美國總統選舉的『選舉人團』五百三十八 張票的半數以上。 美國一方面實行普選,另一方面用『選舉人團制 』記票。一八二四年的亞當斯、一八七六年的提爾登、一八八八年的 克里夫蘭和二000年的高爾,都贏得了『普選』的多數而輸掉了『 選舉人團』票。二000年,高爾普選得票比布殊多五十四萬張票, 也沒有當上總統。
如果所有候选人都未能获得半数以上的选举人票 ,则由国会众议院从得票最多的前三名候选人中选出总统。
政黨作用是『篩選』『候選人』
美國每個公民都有總統候選人提名權。 這一權利,在『黨內初選』時可以行使,在提出兩黨以外的『獨立候 選人』時可以行使,在正式選舉投票時也可以行使,每個公民都可以 隨意提出一個不為許多人了解的人,作為自己心目中的總統人選, 計入自己的『選票』中。在大多數民主國家,替選民『篩選』候選人 是政黨存在的重要功能之一,不是政黨提名的『獨立候選人』當選比 例普遍不高。在美國,這種機制由兩黨的黨代表大會來進行。由於香 港沒有美國式的政黨制度,《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才規定設立『 提名委員會』。
美國『選舉人團』制度,是一種『計票制度 』,但與『提名』密切相關。各党派在各州推出自己的选举人,美國 各州通常都会要求选举人宣誓保证将票投给他所在党派提名的『總統 候选人』(也就是在本州普选中获胜的『總統候选人』),绝大多数 选举人也会这样做。在少数情况下,选举人因为个人感情或者粗心等 原因没有这样做,就成为失信选举人。
因為美國不同州選民數量相差很大,『選舉人團』 制度是為了照顧小州利益而設計的。小州懷俄明州選民投出的每一張 選票,其分量比加州選民重四倍。應當說,這違反『同票同值』 原則,但美國認為是可行的,至今沒有改變這種制度。
在最後一人一票投票時,美國總統候選人,總是 二至三人。出現三位候選人的情況,往往是民主黨、共和黨候選人加 一位『獨立候選人』。
『提名委員』對選民要有『承諾』
美國『普選』中五百三十八位『選舉人』起 着關鍵作用,未來香港『普選』,一千二百位『提名委員』也將起關 鍵作用。
在二0一七年香港普選前幾個月中,香港的 報刊和其他媒體將會對『行政長官』候選人作出各種預測。有人會自 告奮勇地在媒體上說自己要競選『行政長官』,也會有人在媒體上非 正式地聯名提出『行政長官』候選人。更會有許多『評論家』 對誰當選『行政長官』作出分析。那些在媒體上被數百次、 數千次被重覆的候選人,最後會集中到二至七人,或者稍多些, 這些人,可以稱為『初級候選人』。
我覺得,香港可以安排這二至七位『初級候選人 』,進行幾次『電視演說』、『電視辯論』,讓香港選民充分了解他 們的政策主張、辦事能力、家庭狀況和性格特徵。這種做法, 需要提倡,也需要全香港媒體的配合。如果寫進未來立法會通過的《 行政長官選舉條例》,也未嘗不可。如果形成『慣例』,當然就無需 由立法會通過。
由香港立法會通過的《二0一七年行政長官選 舉條例》,將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有關『普選』的決定。在 這一前提下,一千二百位『提名委員會』委員的產生辦法,可以包括 以下內容:
第一,行政長官人選 在媒體上,以民意產生二至七位『初級候選人 』;
第二,在按『界別功能選舉』產生『提名委員』時,要求『提名委員 候選人』在選舉他們前,向選民承諾,正式選哪一個『行政長官初級 候選人』作出承諾,選民按此『承諾』決定自己投哪一位『 提名委員候選人』的票。
第三,一千二百位『提名委員』產生後,『提名委員』在『提名』『 行政長官候選人』時,要遵守自己向選民作出的承諾。按照全國人大 常委會決定,產生二至三名『行政長官正式候選人』。
第四,『正式選舉行政長官』時,如果二至三名候選人中有一人,是 承諾的候選人,『提名委員』要遵守自己向選民的『承諾』,投票給 這一個人。如果二至三名候選人,完全不是承諾的候選人,『提名委 員』就沒有遵守『承諾』問題,可以按自己當時想法投票。
這一方案,僅僅是『初級方案』,會有考慮不 周之處,現在提出來,不過是為了引起更多人思考、研究、批評。 這一方案的中心涵義是,一千二百位『提名委員』需要按『普選』 精神選舉產生,就像美國五百三十八位『選舉人』是按普選精神產生 一樣。當然,香港只是特區,香港不是美國,香港的『提名委員』 產生辦法要有香港特點、要適合香港情況。
今年『佔中』將影響未來『普選』
今年的『佔中運動』,顯示了香港民眾對香港前途 的極大關心,它充分表達了香港民眾捍衛《基本法》關於香港實行普 選行政長官的決心。如果『行政長官』二至三位候選人中的一位, 不被大多數選民所認同,在二0一七年『普選』投票前夕, 肯定有數十萬選民會通過媒體、通過『面對面』談話, 主要通過互聯網、發動一次『不同意某一位候選人當選』的運動。這 將是一次完完全全合法的『互聯網運動』。
我相信,經過今年『佔中運動』的香港,由於立法 會看到了香港民眾的力量,為了二0一七年香港『普選』的順利進行 ,在起草和通過新的《行政長官選舉條例》時,會吸收香港民眾中種 種合理、可行的方案。在二0一五年新年來臨之際,就可以預見,二 0一七年首次行政長官普選前後舉港歡騰的場面。
(寫於2014-11-3, 華盛頓DC郊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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