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8日新聞稿)
沉冤待雪
香港團體要求聯合國跟進李旺陽事件
自湖南工運領袖李旺陽於6月6日在醫院「被自殺」後,妹妹李旺玲、趙寶珠夫婦,好友朱承志等「被失蹤」,甚至被無理檢控。此外,邵陽市公安局就李旺陽事件第一次提交的調查結果存在重大漏洞。湖南省政府雖就李旺陽的死亡再展開獨立調查,但省政府於7月12日發表的聯合調查報告並不能解釋李旺陽死亡的各個疑點。支聯會委託澳洲蒙特許大學(Monash University)法醫學教授Stephen Cordner審閱李旺陽驗屍報告的回應報告中亦指出,湖南省政府的調查根本不符合國際司法鑑定標準。湖南政府的報告並沒有提供足夠資料證明李旺陽自殺,而Cordner教授亦指出吊頸自殺而導致頸椎斷裂的機會極微。
據《明報》9月12日報導,趙寶珠表示夫婦倆從沒有簽字同意驗屍、火化,沒有參與調查過程,更沒有在判定為「自殺」的驗屍、解剖報告上簽字同意,也從來沒有聽說過《聯合調查報告》,更遑論接受調查結果。趙的講法與官方調查報告指李旺陽家屬「同意」自殺死因的說法,大相逕庭,否定了官方報告的權威和定論,由此可見湖南省政府的調查報告並不可信。
由於省、市政府不能就李旺陽事件進行公正及獨立的調查,而在各方促請下中央政府一直未有介入,香港的民間團體去信聯合國相關之人權機關,要求聯合國有關特別報告員及工作組,促請中國政府就李旺陽事件提供更多資料。民間團體非常關注國內司法不公,對異見人士及捍衛人權人士任意拘禁,施以酷刑及不人道對待,強迫失蹤,以至法外謀殺等等狀況,亦希望國際社會關注,促使中國政府確保對人權、法治的保障。李旺陽正是這眾多議題的典型受害者。團體希望聯合國向中國政府施壓,就李旺陽事件作公正、獨立及符合國際標準的調查。
我們希望透過向聯合國提出申訴,要求:
1. 聯合國向中國政府施壓,確保調查在獨立及公正的情況下進行,並把所有違法人員依法查辦,對李旺陽家人作出賠償。
2. 聯合國向中國政府施壓,確保中國政府採取適切的預防措施,防止再有相關罪行發生。
聯合國特別程序機制,一旦申訴有合理理據,將會採取下列行動:
1. 要求有關國家提交以下資料:調查情況、對肇事者施加的制裁,為受害者家庭提供的補償和任何其他相關意見或評論。
2. 敦促有關政府採取適切措施,確保有關的偵查、起訴、制裁和賠償符合國際標準,以及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聯署申訴書之團體/ 人士
立法會議員
1. 工黨立法會議員何秀蘭(1998-2004年,2008年 - )
2.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太平紳士(1991-1997年,1998年 - )
3.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1995-1997年,1998年 - )
4. 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1995-1997年,1998年 - )
5. 資深大律師、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梁家傑(2004年 - )
6. 社會民主連線立法會議員梁國雄(2004 - )
7. 街坊工友服務處立法會議員梁耀忠(1995-1997年,1998年 - )
8. 資深大律師、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2004年- )
9.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1991-1997年,1998年 - )
其他人士
1. 大律師、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2008-2012年)
2.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張文光(1991-1997年,1998-2012年)
3. 資深大律師、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余若薇太平紳士(2000-2012年)
4. 資深大律師、民主黨創黨主席、前立法會議員李柱銘1985 - 2008(除1998年)
5. 大律師、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1995-1997年,1998-2012年)
6. 獨立中文筆會總幹事潘嘉偉
非政府組織
1.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2. 民間人權陣線
3.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
4. 天安門母親運動
工會組織
香港職工會聯盟
宗教團體
1. 聖十字架堂社會關注組
2.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
3. 香港基督徒學會
4.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5. 聖安德肋堂社會關注組
6. 露德聖母堂關社組
7. 紅磡聖母堂社會關注組
8. 聖方濟堂社會關注組
9. 香港天主教團體支援中國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
沉冤待雪
香港團體要求聯合國跟進李旺陽事件
自湖南工運領袖李旺陽於6月6日在醫院「被自殺」後,妹妹李旺玲、趙寶珠夫婦,好友朱承志等「被失蹤」,甚至被無理檢控。此外,邵陽市公安局就李旺陽事件第一次提交的調查結果存在重大漏洞。湖南省政府雖就李旺陽的死亡再展開獨立調查,但省政府於7月12日發表的聯合調查報告並不能解釋李旺陽死亡的各個疑點。支聯會委託澳洲蒙特許大學(Monash University)法醫學教授Stephen Cordner審閱李旺陽驗屍報告的回應報告中亦指出,湖南省政府的調查根本不符合國際司法鑑定標準。湖南政府的報告並沒有提供足夠資料證明李旺陽自殺,而Cordner教授亦指出吊頸自殺而導致頸椎斷裂的機會極微。
據《明報》9月12日報導,趙寶珠表示夫婦倆從沒有簽字同意驗屍、火化,沒有參與調查過程,更沒有在判定為「自殺」的驗屍、解剖報告上簽字同意,也從來沒有聽說過《聯合調查報告》,更遑論接受調查結果。趙的講法與官方調查報告指李旺陽家屬「同意」自殺死因的說法,大相逕庭,否定了官方報告的權威和定論,由此可見湖南省政府的調查報告並不可信。
由於省、市政府不能就李旺陽事件進行公正及獨立的調查,而在各方促請下中央政府一直未有介入,香港的民間團體去信聯合國相關之人權機關,要求聯合國有關特別報告員及工作組,促請中國政府就李旺陽事件提供更多資料。民間團體非常關注國內司法不公,對異見人士及捍衛人權人士任意拘禁,施以酷刑及不人道對待,強迫失蹤,以至法外謀殺等等狀況,亦希望國際社會關注,促使中國政府確保對人權、法治的保障。李旺陽正是這眾多議題的典型受害者。團體希望聯合國向中國政府施壓,就李旺陽事件作公正、獨立及符合國際標準的調查。
我們希望透過向聯合國提出申訴,要求:
1. 聯合國向中國政府施壓,確保調查在獨立及公正的情況下進行,並把所有違法人員依法查辦,對李旺陽家人作出賠償。
2. 聯合國向中國政府施壓,確保中國政府採取適切的預防措施,防止再有相關罪行發生。
聯合國特別程序機制,一旦申訴有合理理據,將會採取下列行動:
1. 要求有關國家提交以下資料:調查情況、對肇事者施加的制裁,為受害者家庭提供的補償和任何其他相關意見或評論。
2. 敦促有關政府採取適切措施,確保有關的偵查、起訴、制裁和賠償符合國際標準,以及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聯署申訴書之團體/ 人士
立法會議員
1. 工黨立法會議員何秀蘭(1998-2004年,2008年 - )
2.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太平紳士(1991-1997年,1998年 - )
3.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1995-1997年,1998年 - )
4. 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1995-1997年,1998年 - )
5. 資深大律師、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梁家傑(2004年 - )
6. 社會民主連線立法會議員梁國雄(2004 - )
7. 街坊工友服務處立法會議員梁耀忠(1995-1997年,1998年 - )
8. 資深大律師、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2004年- )
9.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1991-1997年,1998年 - )
其他人士
1. 大律師、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2008-2012年)
2.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張文光(1991-1997年,1998-2012年)
3. 資深大律師、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余若薇太平紳士(2000-2012年)
4. 資深大律師、民主黨創黨主席、前立法會議員李柱銘1985 - 2008(除1998年)
5. 大律師、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1995-1997年,1998-2012年)
6. 獨立中文筆會總幹事潘嘉偉
非政府組織
1.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2. 民間人權陣線
3.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
4. 天安門母親運動
工會組織
香港職工會聯盟
宗教團體
1. 聖十字架堂社會關注組
2.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
3. 香港基督徒學會
4.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5. 聖安德肋堂社會關注組
6. 露德聖母堂關社組
7. 紅磡聖母堂社會關注組
8. 聖方濟堂社會關注組
9. 香港天主教團體支援中國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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