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8日星期四

张鸣博客:科举不能走

科举变相地在高考制度上面借尸还魂。到今天,全国统一的高考制度,已经有科举之名,而无科举之实,但公务员选拔以及升迁的考试,却是各地自行组织,仅仅是 干部选任制度的补充形式。

大家都知道,官员选任制度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过去看起来还行之有效的组织考察,群众推荐,上会定板的干部选任方式,今天已经变成一把手说,组织部长记 的“一把手说了算选任式”,在很多地方,动干部,本身就是一把手腐败的一种形式,而且构成了进一步腐败的源头,买来的官,将本求利,把做官当成一种畸形的 风险投资,何可不为?即便一把手清廉,用人不要钱,一个人说了算,也难免主观色彩。现在严峻的问题是,几乎没有任何制度和机制,可以使得这种选任方式与卖 官鬻爵划清界线。

在这样一种人事选任制度下,反腐败的力度越大,腐败的力度也就越大,涉案的金额只能越来越大,涉案人员越来越多,道理很简单,这种反腐,实际上只是加大了做官这种“风险投资”的风险,驱使买官的人,快作案,做大案。

因此,遏制腐败,在目前大的制度框架不动的前提下,比较可行的途径,是建立和完善官员的选任考试制度,实行公务员入门到升迁的全程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定期 考试,让科举部分地回来。科举制度,从官员选拔考试的角度,本来是个行之有效的创新,但是这个制度在推行过程中,把教育体系与之捆绑在了一起,使学校的教 育,成为科举制度的附庸,因此窒息了学校教育面向社会发展的生机,导致教育培养不出人才,在近代的转型时期,尤其显示出其这种捆绑的弊端。但是,所谓的改 革,实际上只需要将选官和教育制度相剥离,科举制度还是应该保留的。事实上,民国时期,有识之士一直在做着重建文官考试制度的努力,孙中山先生设计的五院 制政府,把考试权独立出来,就是这种尝试的突出体现。事实上,民国时期也进行过全国统一的县长考试,只是由于条件所限,才没有坚持推行下去。

显然,当年民国时期存在的社会和制度障碍,现在已经不复存在,完全有条件,实行全国统一的官员选任考试制度,将目前各地分别实行的公务员考试,统一为全国 考试,限定名额,统一考试,统一录取,只要考试合格,便获得公务员资格,然后循资上升,但是各县的主要官员,仍要经过全国统一选拔考试,考试合格,经中央 组织部门面试考察,统一派任。浙江大学罗小朋教授,曾经对笔者表达过县长由中央政府派任的看法,当时笔者即表示,统一派任需经过统一考试,不能由某个机关 拍脑袋。现在我们可以组织全国统一的高考,却不能组织全国统一的官员考试,实在没有道理。

实行官员统一选任制度的关键,在于制度本身的严肃性,因此,必须建立相关法律,拿古代科举和现在高考的劲头来办,严禁考试弊案,保障公平公正,迅速确立这 种官员选任制度,在人民群众中的信心,如是,无论考取的官员自身,还是老百姓,都对官员更有信任感,其合法性程度会因之大大提高。

当然,任何制度,都不免有自身的弊端,考试制度当然也不例外,它势必会将某些有真才实学,却不擅长考试的人淘汰出局,但是,就目前而言,考试取官,毕竟是人们所能想到的最公平和公正的方式。在没有找到更合适当方式之前,科举还不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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