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3日星期二

牟传珩:令人"振奋"的时代远未到来

——"表达权 "并非"十七大"报告新提法


200710 18 ,作家鄢烈山先生在《东方网》发表《十七大喜闻" 表达权" 》一文称:"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上作的政治报告,有不少新鲜的表述,比如,'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等等。而最让我振奋的是'表达权'这个词语……这样一来,我们这些媒体工作者,记者也好,时评写作者也好,必将获得更大的行动空间,也就是说,我们的'表达权'将更多地得到落实。"此文发出后,在海外多家网站被转载。


其实"表达权 " 并非中共"十七大"报告的新提法,早在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中,就已经被更明确、更全面的提出: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公民四权,曾一度在中国官方媒体被热炒。如《新华网》北京 2006 11 18 日电称:"《决定》围绕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这一主题,提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保障公民'四权'为着眼点推进制度建设,这是一个新的要求。"然而,就在官方媒体热炒这四权不久,就发生了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 2007 1 11日在内部通风会上宣布对中国新出版的其他 7 部书的禁令:晓剑的《沧桑》(上海文艺出版社2006 年版),朱凌的《我反对:一个人大代表的参政传奇》(海南出版 2006年版),国亚的《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2005年版),袁鹰的《风云侧记──我在人民日报副刊的岁月》(中国档案出版社 2006年版),旷晨编辑的《年代怀旧丛书》(分别由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2006年版和广西人民出版社 2004年版), 胡发云《如焉》(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6 年版),朱华祥的《新闻界》(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2006 年版)。这就如同在 2004年春把保护人权写入宪法的同时,社会上仍在镇压异见者一样,人权无法得到真正的落实。其实就在胡锦涛又提"表达权"的同时,"十七大"上仍在强求代表"保持一致",党内外左右两种声音均遭封杀。


近几年来,在胡温倡导"和谐社会"的同时,异议人士和自由写作者仍有时被投进监狱,文化专制主义在意识形态上还有市场。特别是新闻出版界,大量深受人民喜爱的书籍都先后惨遭封杀,如正式出版的《现代的陷阱》、《往事并不如烟、》、《中国农民调查》,民间出版的《怀念李慎之》、《胡绩伟自选集》、《何家栋文集》,香港出版的《怀念耀邦》、《李锐近作》等等,都被作为"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列为"扫黄打非"之列,被查禁。早在 2004年底,胡温主导下的中宣部就发生了向知识界开刀的恶例,以批判新自由主义为由,封杀内地日趋活跃的意识形态领域,广东的《南风窗》、《同舟共进》两本杂志因刊登广东元老任仲夷谈政治改革的内容,同遭整肃。后来又有《新京报》、《百姓》等报刊受罚。同时他们也关闭了一些左派网站,如中国工人网、工农兵 BBS以及共产党人网。还有停刊《冰点》事件,让当事人双方都出局等。从《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到《新京报》、《百姓》、《冰点》事件,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出版署不但把反右、大跃进、文革、民主墙、六四等问题划为禁区,不许有关研究与文章、书籍公开发表与出版,而且还列出不少文化名人黑名单。如茅于轼、章诒和、戴晴、刘军宁、张祖桦、贺卫方等的文章、言论在官方媒体均遭封杀,甚至一些较开放的网站论坛,也被迫撤掉了他们的主持人栏目。一些崭露头角的新生自由派知识份子如余杰和王怡等人,在国内媒体更是备受打压。前年中央在纪念胡耀邦诞辰 90周年时,官方竟下达密令,禁止报刊不得发表纪念文章。


刚刚闭幕的中共"十七大"再次证明,不可对"胡温"抱有太高的期望。他们只能困守在"红色记忆"与旧体制的窠臼里,在"改革" 的同时,不会停止压缩社会异见表达空间。因而"十七大"后他们也不会触碰" 64"平反,不会开放媒体自由。今日的当政者更关注的是"民生",而不是"民权",哪里来的"'表达权'将更多地得到落实"的"振奋"?


中共"十七大"后,胡温高层会在党内民主,基层选举、政府转换职能等方面做些小步改革,也即所谓的"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时代确实也在进步,但令人"振奋"的自由" 表达权"时代远未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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