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30日星期日

李和平律师关于自己被殴打的个人声明

——愿法治之光照耀中国

(图为李和平律师)

蒙上天看顾,作为律师的我有机会体验并见证电刑的酷烈。2007年9月29日下午5点30分,我下班从北京市朝阳区的办公楼里出来,在停车场里,被一群不明身份者用布袋套住头,塞进一辆无牌轿车里,随后被带到郊外的一处地下室中。在这里,几个人轮番对我进行毒打,打耳光、矿泉水瓶子砸头、脚踹,最受不了的是高压电棍的电击,我被打得满地乱滚。他们还继续呆着惬意的笑容追打,殴打断续地进行了四五个小时。9月30日凌晨1时,他们又将我蒙头,开两辆无牌轿车行驶很长一段时间将我放下,扬长而去。我发现自己身处小汤山附近的一处野树林子里。

等我回家查点了一下,我承办的曹东案件的申诉材料没有了,手机卡没有了,移动硬盘没有了,笔记本电脑被彻底格式化,连驱动程序都未能幸免。还有名片夹、纸质笔记本也没有了。非亲历者不能相信,然而这就赤裸裸地发生在2008年奥运举办地北京。

我对这种公然践踏人权、蹂躏法治的行径,完全不认同。打人者威胁我不得在北京从事律师业务,必须带全家滚出北京。我心渴望法治,渴望社会和平进步。我在打人现场告诉他们,我不记恨他们,我仍然包括打我的人在内的所有的同胞——愿法治之光照耀中国。

李和平

2007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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