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

習近平時代的反貪腐運動究竟在反甚麼?

中國的庇護人政治,比派系更棘手

當代政治觀念 MAY 11
,2024
 

【原题:中國的庇護人政治,比派系更棘手 習近平時代的反貪腐運動究竟在反甚麼?】

政治學常見的徇私現象


中文世界很少有人有意識區分裙帶政治(nepotism)、朋黨政治(cronyism)和庇護人政治(patronage politics)。這三個詞所指的意思看起來非常相似,許多人想當然就將之籠統概括成「任人唯親」或「裙帶關係」。

顯然,本文作者更傾向於假設,這三種政治現象不但不一樣,如果忽視其中差別,還可能導致無法準確認識中國的政治生態。

《不列顛百科全書》在「nepotism」條目下,給出的區分是:「nepotism」傾向於偏私親戚,大致等同於中文的「裙帶關係」;「croynism」則傾向於偏私朋黨,大致等同於「朋黨關係」;「patronage」指執政黨用重要職位獎勵盟友和支持者以換取其忠誠,大致等同於「庇護人關係」。事實上,三種情況都可能在企業、組織和政府中出現。¹

從政治人類學角度來看,有研究者認爲「裙帶關係」是部落社會和農業社會的前工業化時代道德觀念在向工業化和現代化轉型初期殘留現象。² 但是這種定性並不準確,因爲在部分工業化程度較高的國家,比如中國,「裙帶關係」一樣可能很猖獗。即使在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社會,也一樣可能存在程度較輕的「裙帶關係」。

比如美國前總統約翰·甘迺迪(John F. Kennedy)就任命其兄弟羅伯特·甘迺迪(Robert Kennedy)爲司法部長,希拉蕊·柯林頓(Hillary Clinton)在比爾·柯林頓(Bill Clinton)政府任職,唐納·川普(Donald J. Trump)政府也將時任總統女兒、女婿任命爲特別顧問。³

公衆很難給予這類現象以積極評價。儘管林登·詹森(Lyndon B. Johnson)總統曾經推動過禁止裙帶關係立法,⁴ 但是後來民主黨和共和黨政府都出現過上面説到的情況。不論在民主國家,還是在非民主國家,依靠著「裙帶關係」、「朋黨關係」和「庇護人關係」的政治現象都處於灰色地帶。雖然我們普遍認爲民主政治比較優越的地方就在於能夠盡可能從制度上跟這幾類現象撇清關係,但這些現象在民主國家並不見得就會造成有嚴重破壞性的惡果(除非其民主制度本身就有嚴重缺陷的國家)。

在非民主國家,這些現象也不見得一定有汎濫成災的效果。比如新加坡國父李光耀擔任政府總理25年之久,卸任總理之後,又「垂簾聽政」21年,其子李顯龍後擔任政府總理也有20年之久,但新加坡卻被普遍認爲是推行「賢能政治」(meritocracy)比較成功的典範。相比於「裙帶政治」、「朋黨政治」和「庇護人政治」汎濫成災的國家,新加坡政府清廉程度卻長年在世界最領先之列。

對「徇私」(favouritism)現象猖獗到汎濫成災的國家來説,情況就可能大不一樣了。由於缺乏制度性約束,「裙帶政治」、「朋黨政治」和「庇護人政治」在中國這種尤其看重「關係」的國家特別蔚然成風。今年4月初,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某支行長兒子引起一陣軒然大波,從中可以看出,雖然有所謂「親屬回避制度」,但這種制度形同虛設,一家出幾個行長的情況不見得就是例外。「裙帶關係」不僅在國務院直屬央企中存在,也在中國官場隨處可見,比如「紅二代」、「紅三代」與「官二代」就遍佈朝野,乃至所謂「太子黨」内部鬥爭,也是這些大大小小的利益集團之間的「裙帶政治」。「朋黨政治」也同樣很明顯,比如習近平派系重要角色陳希和劉鶴就是在同學關係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至於「庇護人關係」——這裡指依托同僚和舊部建立起來的關係網絡——就更普遍,比如改革開放時代著名的「石油幫」、江澤民派系的「上海幫」和習近平派系的「之江新軍」就是依托同僚和舊部建立起來的小圈層。⁵

很多時候,這些關係網絡也錯綜複雜地交曡或糾纏在一起。比如2015年1月3日,新華社罕見對外承認黨内存在「三大幫派」,並將之公開命名爲「石油幫」、「秘書幫」和「山西幫」,其中「山西幫」主要頭目原中央統戰部部長令計劃和原山西省政協副主席令政策就是親兄弟關係。這種情況就是「裙帶關係」跟「庇護人關係」重叠的案例。⁶

自習近平上臺以來,有關黨内山頭林立搞「團團伙伙」的現象,中國官媒和黨媒抨擊聲不絕於耳。敲掉前面提到的「三大幫派」,是不是就沒有其他幫派了?2021年至2022年間,北京當局重拳打擊「孫力軍團夥」至少8人,這説明「庇護人關係網」其實仍普遍存在——只要沒打擊到,就暫時不承認。

事實上,這種派系林立的情況,新華社只承認了其中一小部分,而且是在派系鬥爭打垮對方之後才提出來的。對於當權的主要派系,中國官媒和黨媒則幾乎隻字不提,不承認也不否認。比如上面援引的新華社刊文殺氣騰騰地抨擊在黨内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甚至坦承每個落馬的「大老虎」背後都有一個圈子,形成了「緊密的貪汙網絡」,最終導致某一地區、某一領域的「塌方式腐敗」……但是新華社就極力回避「之江新軍」這種説法(其他官媒和黨媒也是如此)。習近平曾在浙江、福建等地任職,是不是也存在同樣的情況呢?官媒和黨媒顯然不可能觸及這種話題。

當局極力抨擊在黨内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而反腐運動也是沿著這些大大小小的山頭來逐個打擊,這些情況表明當局對「庇護人政治」的嚴重關切可能大於腐敗本身,而反腐敗其實只是打擊「庇護人關係網」的理由和效果,並不見得其動機就是爲反腐敗而反腐敗。

「裙帶政治」、「朋黨政治」和「庇護人政治」同樣可能滋生腐敗(在非法治國家尤其如此),但如果説「裙帶政治」和「朋黨政治」主要關係官僚選拔的公平性,「庇護人政治」就跟官僚選拔公平性沒有多大關係了(雖然這三種情況完全可能重合)。「裙帶政治」和「朋黨政治」反而關係到政權和政治同盟的穩定性,只要不跟「庇護人政治」重叠就不是首要打擊對象。所以當局對前兩種情況實際上是睜隻眼閉隻眼,雖然嘴巴上肯定是義正言辭要打擊的。比如前面提到的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某支行行長家屬涉嫌違反「親屬回避制度」,但是當局並不立案調查,也不公開相關信息,甚至只通過媒體一口否認就算結案。

「庇護人政治」則大不同:「庇護人政治」對黨國構成結構性危害,而且這種結構性危害實際上是無法通過反腐運動來鏟除的。

當我們談論中國的派系鬥爭的時候,不同時代確實體現出截然不同的特點,如果籠統地稱之爲「派系鬥爭」,是有問題的。改革開放初期,「結黨營私」的現象雖然很常見,但這時候派系鬥爭更像是圍繞政治路線的鬥爭。比如鄧小平支持的改革派和陳雲保守派(或意識形態派)之間的派系鬥爭,更接近西方國家圍繞政治路線分歧的鬥爭。江澤民時代以後,政治路線鬥爭越來越少見,但是派系鬥爭卻仍然存在。乃至到習近平時代,所謂的「派系鬥爭」,越來越不像政治路線鬥爭,反而更像圍繞「庇護人政治」展開的權力鬥爭。尤其中央權威在面對大大小小的「庇護人關係網」之時,較多考慮如何通過「削藩」來將權力收歸中央,較少關心改革開放路綫問題,甚至原先改革派陣營的二代和三代官僚也不是習近平反腐運動的首要打擊對象。胡錦濤之子胡海峰的仕途最多就是遭到權力核心邊緣化,不見得就因爲路線分歧遭到打擊報復。即使是胡錦濤時代晚期,在扳倒圍繞薄熙來的「庇護人關係網」時,繼承人問題的緊迫性其實遠大於路線鬥爭(雖然繼承人也可能關係到政治路線上的變化)。習近平上臺之後,其政治路線其實跟薄熙來沒有本質區別(都是傾向於意識形態鬥爭那一側)。

也正是因爲「庇護人政治」的關係,習近平時代的政治鬥爭看起來更像北洋政府時代的派系鬥爭:直系、皖系、奉系和其他派系,包括跟支持國民黨的地方派系的鬥爭,表面看起來是諸侯割據時代的激烈黨爭,實際上在政治路線分歧並不明顯。在這些鬥爭中,與其説是政治理念占有最重要位置,遠不如說己方派系利益才是首要目標。這裡所謂的「派系利益」指的其實就是:處於己方「庇護人關係網」的官僚(和軍閥)爭奪更多的權力資源。即使用「三民主義」標榜自己的國民黨派系,在與其他各路割據勢力抗衡的過程中,也不見得政治理念上的分歧是清晰可見的。兩次「府院之爭」表面看起來像是政治見解上的分歧(包括圍繞對德國宣戰議案的鬥爭和武統與和統之爭),實際上仍然離不了「庇護人派系」權力鬥爭的本質。因爲這種類型的派系鬥爭,最大特點就是你死我亡的鬥爭(所謂政治分歧只是口實罷了,跟習近平時代用反腐敗爲口實一個性質)。也就是説,這種鬥爭以消滅或馴服其他派系爲最終目的,並不是爲達成對己方有利的妥協方案,在尊重各大派系利益前提下,與各方展開和平競爭。鑒於北洋政府時代軍閥擁兵自重的情況(包括國民黨也是如此),和平競爭實際上是不可能的,這也是「南北議和」始終未能達成的原因之一。

就此而言,除了沒有軍事割據之外,習近平要克服胡錦濤時代諸侯林立的局面,跟北洋政府各大派系之間權力爭奪戰並沒有本質區別。再者這一次,中央權威有效削弱了地方「藩鎮」,並不存在北洋政府時代軍閥勢均力敵、互相吃不掉對方的情況。然而,既然沒有諸侯割據之虞,馴服各大派系可以理解,但是馴服手段通常以破壞對方派系(乃至有時以趕盡殺絕)爲目的,不少人無法理解:爲什麽這種情況下,派系鬥爭是失控的?保持派系平衡不是更好嗎?除了跟北洋政府一樣缺少制度化的和平鬥爭框架之外,還跟「庇護人政治」的複雜性有關。

「庇護人政治」到底有多複雜?爲什麽説「庇護人政治」絕不同於一般派系鬥爭和公衆經常簡單化的浪漫想象?爲什麽有的利益團體被連根拔起,有的官僚卻鉄打不動、穩如泰山?共產黨雖然意識到,在黨内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現象很猖獗,但是其對自身的「庇護人政治」認識並不清晰。「庇護人政治」到底説明甚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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