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向宪政民主制的和平转型系列之七
早在1993年,我就在《和平宪章》中开宗明义的写到:
“第一、我们认为,大陆政府代表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有义务遵守联合国有关人权问题的一切决议,并应该从以当代国际标准保障中国人民的人权入手,立刻制定与当代各民主国家类等的人身、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含开放党禁)、游行、示威、罢工以及公民自由出入国境等方面的法规,立刻废除“反革命罪”,并在国际监督和国际国内�论督促下严格执行。
作为一种善意的回应,我们呼吁民众将自己不可让渡的集会、游行、示威权利,在一段不长的时间内停留在当局目前的法律水平上,以减少由政府主导的和平过渡起步阶段的社会震荡。
第二、我们呼吁大陆政府当局拿出驾驭历史性变革的宏大气魄,从速制定并实施从一元化到多元化,进而建立和健全民主政治的战略措施,从而创造使大陆的政治制度转型过程始终处于中央政府可以控制和调节的范围内的条件。
第三、在大陆政府承认以上两条的前提下,我们呼吁全体民众和海内外一切进步力量,尊重大陆政府是唯一有可能主导大陆和平变革的主要力量这一事实,积极主动地与他们合作,提供各种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设性建议,搁置那些无关宏旨的利害冲突,力争与当局之间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关系,从而共同推动和解进程。”
从一开始,我们就把《和平宪章》的宗旨概括为“全民和解、人权至上、良性互动、和平转型”。
这些年来,我和我的《和平宪章》以及中国民主党朋友们也一直依此而行,竭尽全力为中国向宪政民主制和平转型而奋斗。
就是说,我们认为,中国人应该摆脱几千年的治乱循环历史,在普世价值的基础上继承“礼之用和为贵”的优秀文化传统,摈弃暴力至上、权力至上的野蛮主张,而改宗普世价值,崇奉人权至上,从而在官民之间、朝野之间、两岸之间、各民族之间实现善意沟通,通过谈判妥协争取各方的最大利益、也就是中华民族的最大利益,从而和平的完成向宪政民主制的转型。
在这个宗旨里,其中特别需要强调的一个要点,就是坚持良性互动原则。
顾名思义,良性互动就是各方都必须抱有共存共荣的善意,并且表现在行动上。
当然,这种共存不是民主和专制的共存,这种共荣不是邪恶和正义的共荣,而是中国各种政治力量的共存,是中国各个社会阶级阶层和民族的共荣,说到底,是全体中国人的共存共荣。
今日中国,不仅是一党独大,而且是一党专政,民间力量虽然已在崛起,也被当局一再打压,因此,一说良性互动,人们就会认为这是异想天开,一厢情愿。
显然,是否良性互动,绝不可能仅由哪一方说了算,只能由各方共同来决定。
从当前来说,更不可能仅由极为弱小的民间力量说了算,说白了,甚至只能由当局来决定。
不过,历史是发展变化着的,戏剧性的转折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是必不可免的。
须知,今天取决于专制当局的一切明天取决于民间力量的事情,在世界现代史上是常规而不是例外,普遍发生,各国皆然,不胜枚举,毋庸赘述。
从良性互动来说,情况尤其如此,历史地看,可以说必然取决于民主人权力量。
互动状况可能有多种,下面不妨做个排列
1 官民都愿意良性互动 显然,如果是这样,中国的宪政民主化转型就是一个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
2 民间民意沸腾,当局被迫妥协 这种情况下,良性互动和平转型还是可能完成。
3 民间要求良性互动,官方坚持恶性相待 这种情况下就是剃头挑子一头热,一时看不到什么可能性。
4 民间呼唤良性互动,官方惨无人道镇压 这种情况下根本没有和平转型可言。
我们对照一下现实,不难发现,迄今为止情况不容乐观,尽管《和平宪章》问世已经有近二十年了,中国民主党冲击党禁也有十三年了,无论民间怎么呼唤良性互动,官方仍然坚持恶性相待,以此观之,是否表明《和平宪章》呼唤良性互动失败,和平转型已经无望?
事实上,今日中国的许多民主人权活动人士也正是这样认为的。
特别是今年以来,一方面连中东的阿拉伯——伊斯兰国家都因“茉莉花”革命而普遍的发生剧烈的民主化变革,另一方面中国当局却逆历史潮流而行,不仅残酷打压同类活动号召者,而且连从前放开的维权活动、律师活动、基层选举活动也一概加以非法打压。
这样,当局的恶性相待令民间群情激奋,很多人认为中国的转型除了暴力革命已经无路可走。
但是,情况并不这么简单。
这里,我们不必再重复前文已经说明的暴力革命没有可以发动的基本群众、没有可以和当局抗衡的物质基础,由于社会大众总体上已经有了基本生活保障,按照“非危不战”的公理,也失去了道义基础。
重要的是,我们不能把以上四种互动状况视为彼此对立完全相互排斥的现象,相反,深思一下中国当代历史,我们就不难发现它们其实可以是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中的几个阶段。
众所周知,毛泽东时代根本不允许民间力量存在,也就没有良性互动可言。
邓小平时代民间力量虽然开始产生,却以民间呼唤良性互动,官方惨无人道残酷镇压结束。大家知道,不仅六四大屠杀没商量,就是那以后到邓小平死之前,中国绝对不允许任何政治异议存在。任何中国人,不仅在国内表达政治异议会坐牢,就是在国际传媒上说一句话也同样如此。
但是,在邓小平死后情况就不同了,各种民间力量如雨后春笋般快速成长和发展起来。虽然历史的看是因为市场经济的成熟使市民社会的形成成为不可避免的客观规律,但不管怎么说,由此开始,民间力量迅速发展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当局也被迫容忍了这种状态出现。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才出现了“民间要求良性互动,官方坚持恶性相待”的局面。
那么,为什么当局虽被迫容忍,却又“剃头挑子一头热”, 一时看不到什么和平转型的可能性呢?
这里的道理说起来并不复杂,那就是当局虽被迫容忍民间力量的存在,民间力量却还太弱小,不足以和当局正面抗衡。
因此,当今时代虽然使当局不可能再奉行毛泽东“敌人不投降就叫它灭亡”的政策,甚至不可能维持邓小平那种残酷镇压也自认不输理的一套,却还是因为可以蛮横打压“人莫予毒”而无所顾忌。
这样,良性互动失败于今日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
然而,“今之夕兮何夕”?
我出狱后写的一篇关于当今中国民主转型的四个阶段的文章中指出,今天中国已经来到民主化转型的第三阶段,第三阶段的特征是,1,当局已经无法全面镇压,2,民主力量尚还没有合法地位,3,当局仍在重点打压,4,民主力量已能持续发展。
进一步说,现在中国民主人权事业已经高度发展高度分化,形成了多条战线,有了多个中心,出现了多个领军人物,有了相当大的活动空间,这就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基本条件,每一个有志于民主事业的年轻人都能找到自己的用武之地,在适合于自己的战线上努力工作。工作的基本方式,就是以宪法和联合国各人权公约为据,带领周围的民众争取人权维护人权,把他们依法组织起来,把各个自发产生的组织联合起来,使各条战线的工作协调起来,水流千遭归大海,中国最终一定会形成强大的民间力量,尤其是形成强大的政治反对派组织。
进一步说,现在中国民主人权事业已经高度发展高度分化,形成了多条战线,有了多个中心,出现了多个领军人物,有了相当大的活动空间,这就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基本条件,每一个有志于民主事业的年轻人都能找到自己的用武之地,在适合于自己的战线上努力工作。工作的基本方式,就是以宪法和联合国各人权公约为据,带领周围的民众争取人权维护人权,把他们依法组织起来,把各个自发产生的组织联合起来,使各条战线的工作协调起来,水流千遭归大海,中国最终一定会形成强大的民间力量,尤其是形成强大的政治反对派组织。
应该强调,民主自由不是官方赐予民众的。
特别是在权就是钱、全面腐败的今天,大小官员为了最后的猛捞一把,绝不会不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手段来极力维持他们贪污受贿的天堂,所以,我们看到,大量各级各类地方官员动用国家暴力和黑社会力量打压反对他们胡作非为枉法徇情、揭露他们鱼肉良民损公肥私的正直公民,不仅如此,最高当局也同样把不择手段的控制政局也就是所谓的维稳当做第一要务,用他们的话说就是“稳定压倒一切”——也就是为了维持统治不择手段。对他们来说,维持手中的权力可以压倒良知、压倒国法、压倒正义、压倒人性,总之是不惜返回野蛮时代!
在这种情况下,民间要求良性互动,官方坚持恶性相待,有什么可奇怪的?
但是,这只是事情的一方面。
事情的另一方面是,既然春天已经来临,低温已经很高,再怎么倒春寒,也不会冷到哪里去了!
具体地说,由于中国的和平转型已经到了这样的水平,无论当局怎么倒退,其恶劣做法从总体上说和毛泽东时代比起来还是小儿科,和邓小平时代比起来也是小巫见大巫。毛泽东时代是全国一律、全面专政、诛灭九族、暴君面前人人平等,邓小平时代是坚持专政、必要时首都街头大开杀戒、不择手段的迫使全国噤声,今天,中共当局虽然不惜使用黑社会手段迫使许多活跃人士闭嘴,却无论如何没有、也无法迫使全国公民放弃民主人权诉求,总体上说,其恶行只是针对极少数最活跃的具体个人进行,也顶多关几个月,判几年,并没有像邓小平时代把大量异议人士判处长期徒刑,更没有像毛泽东时代那样把大量“反革命”杀死逼死折磨死。所以,当局的倒退,尤其是今年以来的倒退,虽然因为其倒行逆施令人切齿痛恨,但其所作所为也不过如此,对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仅略有遏止作用,从而暂时推迟了民主人权运动的高潮到来,根本改变不了民主人权力量继续迅速集结并且加速发展的基本趋势。
这样,民间力量成长到当局无法控制的水平也就只是时间问题。
如此一来,届时就二者必居其一,要么是强大的民间力量使当局明智起来,愿意开始通过谈判、对话、协商来解决中国的根本问题,要么是沸腾的民怨导致天下大乱,迫使当局发生分化,其中一部分人聪明的选择向民间力量妥协并且因此掌握主动权,从而使当局开始和民间力量全面妥协。
当然,以上情况并非一朝一夕之事,由于可以看到的各种要素均不具备,也绝不可能在中共第四代出现,。
不过,由于中国民间力量正在迅速崛起,中共第五代的十年统治中发生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很大。
同时,可以毫不犹豫的断言,第三第四种情况的发生绝不会拖过中共第六代。
说到这里,难道“良性互动”只是一种战略考量?只会在下一个历史阶段发生吗?
绝非如此。
良性互动也是当今中国民主运动的战术需要,更是民主人权事业的基本理念,因此在民主人权活动中每时每刻都应该考虑。
对此,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加以说明。
首先,这是因为我们民主人权事业没有敌人。
民主人权事业没有敌人,从七十年代从事民主人权活动以来,我们就坚持这种看法。这是几百年来很多伟大的思想家说过的话,也是昂山素季说过的话,但89出道的刘晓波一说就受到了很多人的指责,这是可以理解的。由于中国的民主化进程落在了世界的最后面,当局仍然在严酷打压民主人权活动,因此,民主阵营中正弥漫着一种焦躁情绪,一些人反对“没有敌人”十分自然。
但是,这种十分自然的现象也是一种十分危险的现象,很容易使人误入歧途,尤其是使历史误入歧途。
所以,我们有必要重申这一点:民主人权事业就是没有敌人!
为什么没有敌人?
因为我们当代的社会生活基础是市场,而不是战场,每一个公民都必须依赖市场维持生活。在市场上,我们会有各种各样的对手,但不会像战场上有敌人。每一个人都应该并且可以在市场上谋求自己的利益,从而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而不必像在战场上和什么人不共戴天并且进行你死我活的斗争。这不仅是商业文明带来的现实,也是一整套现代社会哲学的基础。商业文明市场经济的原则是规则至上,人人平等,公平交易,从善的意义上使每一个人随时随地得其所应得。只有在市场世界,所有的人才能共享人类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只有在市场世界,才能使所有的人成为大写的人,享有人类性——人性、人道、人权。
我们致力于民主人权事业不是为了自己升官发财,也不是为了惩戒某些为非作歹的统治者,而是为了把商业文明时代的公平正义带给国家带给世界,这样,与为非作歹的统治者为敌不仅不符合我们的人性人道人权观念,也降低了我们的身份——我们是全民的服务者,也是统治者的解放者——我们的使命是把权力关进法治之笼,也是把统治者从兽性中解放出来,使他们回归人性!
人性至上使我们有对手无敌人,大家都是人,两千多年前墨子就说了“兼相爱交相利”,何必互相为敌?人道准则使我们有必要为民主转型的顺利进行实行第一次宽恕,报怨以德,从而使统治和仇杀成为历史,由此开始从零起步,让公平正义的法治来主宰文明的社会。人权原则要求我们保护每一个人,尤其是保护弱者,并且通过保护弱者来保护全人类,因为在一定时候一定条件下任何人都会成为弱者,而弱者的人权是最容易受到侵犯的。
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贫富贵贱变化无常,专制统治下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每朝每代统治者权势冲天时都不可一世人莫予毒,到其末世则报应临头家破人亡。
民主人权事业就是要结束这种历史,因此,通过保护末世统治者及其相关人员的人权来化解冤仇,并且开创一个没有仇恨没有敌人的新时代也就成为转型时期民主人权活动家的重要任务。
正因为我们有着这么崇高的精神境界,和当局进行良性互动也就是我们必然的选择,并且成为我们不可动摇的坚定信念。
其次,现代化发展使官民之间力量对比发生了根本变化,斩木为兵揭竿为旗能推翻强秦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与此同时法律赋予的和平抗争权利则越来越充分,所有这些民众可以合法使用的抗争权,无一不是和平的理性的非暴力的,也就是良性的。
例如我在1993年于《和平宪章》中写道大陆政府代表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有义务遵守联合国有关人权问题的一切决议,并应该从以当代国际标准保障中国人民的人权入手,立刻制定与当代各民主国家类等的人身、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含开放党禁)、游行、示威、罢工以及公民自由出入国境等方面的法规。也就是说,我们的要求和我们的作法,都不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也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署的联合国人权文献保障)的那些基本人权和自由,这些做法既然合乎宪法、合乎政府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当然是良性行为。
与此同时,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有义务依照宪法办事,依照其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办事,那当然也是良性行为。
所以,良性互动其实就是官民都依法办事——依符合人权原则的善法办事。
当然,问题并不这么简单,由于专政当局拒绝兑现宪法中的权利条款,对联合国人权公约阳奉阴违,顽固坚持专制立场,不仅继续实施恶发、制定恶法,而且公然违法打压民主维权活动,大量使用黑社会手段,甚至直接利用黑社会来对付民主人权活动人士,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当然要展开斗争,首先是加以揭露,使之暴露在光天华日之下,其次是发动民众一起来展开斗争,在条件允许时采用游行集会示威罢工等方式。只要条件成熟,我们把民众充分发动起来了,以这些方式施加压力,就足以达到目的。
然而,就是以这些方式展开斗争,也还是在坚持良性互动!
为什么?
因为这些方式都是联合国人权公约所保护的,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我们说过,依(当今国际社会所认可的善)法办事就是良性互动。
这就涉及到一个必须解释的问题,良性互动是否是只讲合作不讲斗争?
当然不是。
大家知道,民主国家绝不是没有斗争的国家,只是把斗争纳入了理性的制度框架。民主国家里,各种斗争都广泛存在,只不过斗争的方式被人性化了,人道化了,人权化了。因为人性化,就避免了以血还血,避免了恶性报复,因为人道化,就采用了法治方式,把不可调和的社会斗争变成可以共同服从正义的法律判决的司法斗争,因为人权化,各方都可以采用受到法律保护的方法开展斗争。
所以,我们坚持使用法定权利开展斗争就是良性互动的表现,和必要的官民合作同为良性互动,二者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当然,具体地说,游行集会示威罢工权利的行使也要合理化,但这个问题恐怕只有在法国提才有意义,在中国,民众迄今为此从来没有真正获得这些权利,恐怕在未来几十年内都只有如何争取和维护这些权利的问题。
第三,良性互动就是博弈。
博弈也就是下围棋。
下围棋不是战场搏杀,不是拿枪舞棒你死我活,是非常文雅的相对而坐,彼此没有肢体接触,更没有肢体冲突,你落一颗子,我落一颗子,就这样你来我往,虽然龙争虎斗不亦乐乎,却如孔子所说“仁者如射,射不中不怨人,反求诸己”,按照公正的规则最后决定胜负,在这种竞技中,彼此当然不会互相伤害。
作为文明时代的政治活动,和博弈异曲同工。政治博弈的良性互动,同样要求我们摒弃枪杆子出政权的战场搏杀,按中国法律和国际人权公约向当局一点一点的提出我们的顺天应人、正当合理的想法意见要求,迫使其一步步兑现“完全接受人权原则”的承诺。
我们提的要求,当然不是它本来就准备恩赐的不把老百姓杀光的生存权,也不是在目前条件下会让它感到致命威胁从而恼羞成怒大开杀戒的过高要求,而是它虽然心如刀绞,却为了丢卒保车丢车保帅不能不忍痛割爱的那些方面。
说白了,我们就是要温水煮青蛙,让专制制度实现安乐死。
那么我们能做到吗?
在今天的历史条件下当然做得到!
道理很简单,在全世界都在走向民主化的背景下,专制者完全清楚:“改革是找死,不改革是等死”!
我们让其安乐死已经是它最好的选择。
何况我们不过是按中共当年高唱的“把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行事,并不是要任何人死亡!
从这种角度说我们要强调:和围棋的结果必然是零和对局不同,良性互动的博弈可以是非零和对局,也就是说其结果可以是共胜双赢。和市场上的交换一样,其结果是价值增值,并且双方都大有好处。具体地说,就是民众争得了宪政民主制,官方赢得了体面下台不受清算,大家作为平等公民从头开始,从而使王朝、革命循环必然相伴的流血牺牲得以避免,岂不皆大欢喜天下甚幸!
早已指出,今日中国官民之间的博弈是极不公平的博弈,不过,博弈形式的出现相对于从前的“全面专政”“斩草除根”“敌人不投降就叫它灭亡”敌人投降也叫它灭亡的时代已经是个很大的历史进步。何况不公平的博弈也是博弈,并且为博弈公平化提供了契机。在这人权如天的时代,博弈的胜利者只能是民主人权事业,我们通过一开始充满屈辱的极不公平的博弈,最终把宪政民主制确立起来,公平的规则就成了事实,从此以后,中国的政治博弈必然规范化。
所以,我们主张良性互动,是为了利用虽然不公平但毕竟已经可以博弈的形势,来一步步的推进民主人权事业,直到取得阶段性胜利——实现宪政民主制。
第四 良性互动是争取体制内精英站到民主阵营一边的需要。
民主制度是建设起来的,需要对话、妥协、协商、合作,其建设的基础是中国今天的社会,尽管这个社会的许多方面尤其是政治制度必须重建,但离开了现存社会,建设就无从谈起,对现存社会采取全盘否定的虚无主义态度不仅无助于民主建设,而且只能造成倒退。这里有个路径依赖问题,也有个基础条件依赖问题。
无论现行政治制度多么落伍,中国社会的决大多数政治精英毕竟都集中在这个体制之内,离开了这些精英的支持和帮助,中国社会必然发生历史大倒退。因为不管你反对派人士多么有天才,你没有必要的社会管理经验就拿不下这个泱泱大国的国家管理,何况这不是几个人几十个人几百个人的问题,而是至少需要几百万国家管理人才的问题。所以,无论中国以什么方式转型,转型过后的许多年里,国家机构的多数工作人员必然来自现体制内,这是毫无疑问的。
对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的民主转型来说,困难不仅在于化解专制,同样在于如何建设民主,民主不仅是一种制度规范,更是一种生活方式,也是一种社会精神,没有社会大众的适应和社会精英的工作,民主制度是绝不可能成功、绝不可能正常运行的。
这样,中国的民主化转型必然需要政治反对派和当局良性互动,从而把体制内的精英尽可能的争取过来,使他们成为民主制度的支持者、建设者而不是反对者。当代精英从本质上说必然欢迎社会民主化,只要条件许可,都会站到民主阵营一边,一旦反对派和当局恶斗,体制内的绝大多数精英由于利益被捆绑在国家机器上而自然会站在反对派的对立面,从而不仅大大增加转型的阻力,更将大大增加民主建设的难度。
所以,对于争取体制内的精英来说,把良性互动日常化是极为重要的。
第五 良性互动也是建立公平的游戏规则 —— 宪政民主制的需要。
转型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宪政民主制,宪政民主制的第一步是全民制宪,也就是全体人民一起来讨论通过一部大家都能接受的公平正义的根本大法,由此才能确保全体民众都愿意自觉地遵守之服从之捍卫之。
要制定这样一部根本大法,就必须有一个人人都能心情舒畅的良好的社会氛围,一个人人都感到自己是国家主人翁的和睦环境。一旦社会陷入恶性互斗状况,一些阶级阶层集团民族互相敌视不共戴天,大家根本就不可能走到一起交流沟通,还何谈共创根本大法?的确,今日中国当局就是在搞恶性互斗,就是反对全民制宪,但也正因此我们才有了化解它的历史使命,如果因为它搞恶性互斗我们也去恶搞,那中国自然离实现宪政民主制越来越远,也完全背离我们的初衷。
回顾二十世纪辛亥革命以后的历史,情况不正是这样吗?民国元年宪法实施得不好,孙中山就在1913年贸然发动“二次革命”,袁世凯要称帝,梁启超就在1915年急忙发起“护国战争”,国民党和北洋政府一发生龃龉,就在1917年发起“护法战争”,两年一战的结果是天下大乱,从此宪法没了任何权威,中国也因此陷入了半个世纪的战乱。
所以,无论是从理论上说,还是就历史的经验教训来看,只有良性互动成为中国反对派的主流意识,并进而成为包括体制内精英的中国社会的主流意思,中国的民主化进程才可能顺利完成。
有必要再次指出,作为专制高压下的政治反对派人士,我们连自身的基本权利也无法保障,因此,良性互动的确并不完全取决於我们,甚至也不完全取决於我们和执政党的互动,更取决於中国社会各种政治势力的阴阳消长,以及时局的发展演化。
但是,更应强调,作为站在时代前列的中国民主党人,对中国和平的走向民主宪政,我们确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把“良性互动”确立为我们的行事原则,是我们对全民负责、对国家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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