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辛亥革命100周年纪念大会》于10月9日今天上午10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场面盛大前所未有,还专门设有一个湖南厅用来接见那些辛亥革命先烈的后裔以及海外的来宾。湖南厅设于其中的特别政治意义的规格不同凡响。
人民网报道说:今天到现场参加纪念大会的一共有3000多人,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京的党政军群各部门的代表、在京的全国人大常委、政协常委、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代表。
人民网报道说:纪念大会还特别邀请了部分辛亥革命先烈的后裔,还有香港、澳门、台湾的相关人士,各有关部门的一些代表,还有部分外国驻华使节和海外的来宾等。等等不在话下。
《辛亥革命100周年纪念大会》其现实意义我的理解是革命在继续,是继“辛亥”年延伸出“维稳”年为对象的革命在当今的历史条件下的继续,因为国家还未完全统一,国共各在一方而两种制度完全不同的、革命这个大事件的“主体”到底由谁做主的问题,仍然不清楚、不能排除的历史因素。他的“国民”——居民、住民、选民、移民、以及公民等等——统称“非民”,都是由别的法律和宪法来适用对待的人-民的概念关系,实则是在别人的、别的实体下、别的权力意志下“合法化”的人。这里,就是说,中国内地的“居民”同是法律的产物而并不产生宪法。有学者提出“联邦制”宪法思想我都是这样来理解的。
我不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我承认自己是一个中国内地居民。我原本是一名列车员后来被新上任的段长给除名了。现在是所在居委会的一名“低保户”,吃低保了。如果还可以吃泥土的话,就去做半截子蚯蚓然后留下一张皮的记录,只要还能保证我正常四维的条件下,我脱一身皮瞪眼看着你。
什么叫居民就是别人给你你才是你。相反,如果没有我(居民)就不会有你。因而,如果我到了资本主义国家居民这个身份就得改,如果你来自台湾的原住民到中国内地,就要接受内地法律,给你一张“暂住证”,居委会看着。人们都说居委会是街道办的一只脚,地方再小都少不了居委会这只脚。所以,吃低保靠的是居委会的脚。
我是在说国家的主体。国家主体因而是我。我是丐帮。我“伟光正”但不是我的本身,是别人给的。我不是刻意用我来刻画什么主义,而是出于抽象的理解“物质”在“人身”之中的最低条件的观念,认识这个观念就等于认识到“社会主义”的基本物质形态。由于这个形态的起点和“辛亥革命”有直接的关联,再说了我到了这份上还有我吗?
所以,各种外部的社会制度我都不支持,共和我也不支持,因为太渺茫,而且“国民”概念正待分崩离析,就更加联系不上“居民”我。以上的几个小节只能引用到思想和对这个主题的理解,没有别的意思,特在此说明。(我害怕被人迫害)
接下来是继续地看。
那么“拿什么来纪念辛亥革命”这个我们心目中的主题?
用“拿”这个观点来看,我只看到“湖南厅”中国政治意义上的表象,除开实体观留下来的四通八达的内设建筑体积。在这个建筑之外,辛亥革命主题成旅游热点,南京中山陵、总统府等景点,孙中山南洋纪念馆重新对外开放,檀香山找寻辛亥记忆,“首义之城”不胜枚举。这就是“可拿”的文化产品的东西,而并非我心目中的。而作为“辛亥革命”主题思想的一部分可以说那个微不足道了。
世界都在观望中共举办的《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大会》值得关注的主题,从世界媒体评价的眼光说,我也不认同,因为他们都是“我”这个意义外的别人,居民以外的人。
对胡锦涛的讲话我也不认同。因为我认同或支持这方面不能自主,没有选票也没有手可举。用脚我是决不会的。因为我的心告诉我我是有礼仪的、我是中华民族的后裔,宁可被杀也不会侮辱对方。戊戌变法的六君子当众被砍头,所以身首各异产生了“社会主义”神话,所以现在的社会也就成了人身不全的“辛亥革命”的别名。
——有人组党;
——有人因言入狱;
——有人自焚;
——有人被喝茶;
——有人移民等等。有人高声呼吁:我是独立候选人!
仍然有人要为未来的和平统一付出流血乃至生命的代价。
已经在国内多省份出现了“独立候选人”这一宪法的民间行动,意义重大,贵州贵阳(贵州人权研讨会成员参选人大代表 促民主)行动在网上传播,中国贵州省民主人士给民主党派送“花瓶”,“同时,还给这8个党送去一份文告”,“敦促这些不干实事的“花瓶党”,退出政治舞台”。(1)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要做选民的现代“辛亥革命”时代序幕揭开了。这才是“辛亥革命”的历史反映现实的本质运动。
2011年10月10日
注:(1)http://www.newcenturynews.com/Article/china/201110/20111010223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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