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

林兆彬:當三十年口號成為罪證 ……

 追光者【Pulse 快評】2026-9-12


自1989年起,支聯會一直以「愛國」自居,以「建設民主中國」為己任。三十多年後的今天,歷史開了一個玩笑:那些被視為「愛國」的行為,如今竟成了「煽動顛覆」的罪證。



法官在判詞中,用了不少篇幅論述為何案件屬於「情節嚴重」。儘管法庭也承認,案中不涉暴力,也無具體的執行計劃,但「動盪不安的社會氛圍」、「具一定影響力」、「持續14個月」等理由,構成了一個無形的羅網。

傅柯(Michel Foucault)在《規訓與懲罰》(Discipline and Punish)中提出,當權力決定將某種意識形態視為威脅,法律邏輯便會自動調整,將一切微小的動作——發表文章、聯署、呼喊口號——無限放大,直至其成為足以撼動國家的「危險舉動」。

法律條文可以重寫,但歷史記憶卻難以刪除。香港是一個充滿記憶的城市,維園燭光曾是這個城市最獨特的標記,它代表着一種與西方文明世界接軌的道德良知。如今,燭光熄滅了,全港一片肅靜。這種靜,不是平靜,而是一種令人窒息的壓抑。

三名被告的刑期,足夠讓一個嬰兒長成小學生,也足夠讓許多人學會審時度勢,學會閉嘴。這是一場針對記憶的打擊,當權者深知,要徹底改造一個社會,不僅要清除肉身,更要清除那些與過去連結的符號。

這場案件,還牽涉到那座不知去向的「國殤之柱」。法官說容後處理,似乎連這座冷冰冰的雕塑,也成了法庭的燙手山芋。這座柱子,本是歷史的見證,如今卻成了「證物」。

李家超說:「法律從不容許任何人假借人權、民主和自由之名,公然傷害國家及同胞。」但問題在於,甚麼是傷害?是維園那幾萬支燭光,還是那個無法容忍燭光的體制?一個強大的國家,難道連幾句口號都無法容納嗎?這種「安全」,究竟是真實的安全,還是當權者的心理安全?

我們正經歷一個「去記憶化」的過程。舊有的地標被拆除,舊有的名字被抹去,舊有的書籍被下架。鄒幸彤說她「無罪可悔」,這句話在歷史的長河中,顯得格外清脆。她或許不是一個稱職的辯護律師,但她無疑是一個出色的時代見證者。

數年之後,當李卓人和鄒幸彤走出監獄,香港會變成甚麼模樣?這是一個沒有答案的問題。我們唯一能做的,或許就是把這些名字記住,把這些曾經發生的事,留在心底的某個角落。

米蘭·昆德拉(Milan Kundera)那句被引用到泛濫的名言:「人類對抗權力的鬥爭,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在未來,香港每天都會繼續上演着這場殘酷的拉鋸戰。

奧威爾(George Orwell)在《1984》裏提出了「忘懷洞」(Memory Hole)這個概念,意指將不符合官方敘事的歷史文件銷毀。但人類的記憶,不是可以輕易被扔進焚化爐的紙張。當所有的具象紀念物都被抹除,記憶就會退守到人的內心,成為一種更加堅固、更加私密的信仰。

這座城市,近幾年得了一種名為「失語症」的時代病。我們不再談論某些事件,某些日子成了禁忌,一個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卻刻意繞開的黑洞。因為說出來太痛,也因為說出來無用。這種由巨大悲傷轉化為顧左右而言他的無奈,正是今日香港人的寫照。但沉默,並不代表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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