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3日星期四

威廉姆斯:请中共党员法官回避—— 一次积极挑战伪法庭的律师行动

图为 "6.19"庭审的六位辩护律师


在大陆为政治犯辩护的律师,只要能够达到揭露与挫败当局政治迫害的阴谋,并且能够有效利用中共政权用来妆点门面的法律条文,变被动为主动,就能赢得了道义与人心。

六月十九日法庭上的斗争

2015年6月19日上午9点半,备受海内外关注的"广州三君子"( 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终于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这天一大早,来自全国各地的声援者们,便聚集到了森严壁垒、如临大敌的法院大门前,其中一些公民特意穿着印有唐荆陵头像的T恤衫出现在了大街上。
是日,当局在法院周边地区布防了几十辆警车,多警种的警察、武警、便衣与保安控制住了通往法院的街道路口。开庭前,警方不仅已抓走数十个民众,而且还一度抓走了此案辩护律师葛文秀。    
   受三被告家属的委托,刘正清、张雪忠、隋牧清、李贵生、葛文秀、常伯阳等六律师,分别作为唐、袁、王三君子的辩护人。
   9点10分,庭审刚一拉开帷幕,六律师首先就向法庭提出索要唐荆陵书写的答辩意见之要求。
紧接着,律师们又提出了去解除三被告身上所戴手铐与脚镣之要求。就被告身体上的戒具一问题,律师们当庭逼问审判长:
"且不说最高院明确规定被告不带戒具受审,现实中薄熙来、周永康等高官均不戴戒具、不着囚服受审。如果平民就要戴戒具受审,那如何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经过一番唇枪舌战过,复又经休庭合议,合议庭才迫于无奈地同意解除戴在三君子身上的戒具;此外,也同意了唐荆陵律师的自辩词在法官审查后转交给其律师。此一阶段,法官与被告律师达成了暂时的妥协。
意在羞辱三君子的戒具被去掉后,庭审便进入到了公布合议庭成员及审委会成员名单的阶段,当审判长例行公事地询问此案被告与代理律师们是否申请回避后,高度蔑视这场非法审判的唐荆陵先生当庭表示道:
法院无权管辖此案,所以无需提出回避申请。唐的战友,即此案的另两位共同被告,也均表示同意唐律师的意见;随后,刘正清等五位辩护律师在表示了赞同唐荆陵的意见之外,也表达了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随机决定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的意见;当轮到隋牧青律师发言时,隋牧师单刀直入地向台上端坐着的几位法官如此发问了:
"合议庭组成人员,是否为共产党员?"
胆怯心虚的合议庭显然不愿讲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于是,六位律师们掷地有声地阐明了他们的观点:
三当事人,被指控为反对共产党领导,由共产党员身份的法官审理此案,既有失公平、公正之法律原则,难免会有意识形态偏见;也与案件本身有着明显利害关系;同时,也有违司法中立与正当性原则。因此申请合议庭回避。
经休庭研究后,审判长宣布驳回辩方的回避申请。六位律师们当即引用相关法律条文反驳了审判长的违法决定。当此问题陷入争论不休之时,三君子都果断宣布解除与各自辩护律师的代理关系。于是,一场仅有两个小时零十分钟的庭审丑剧,结果就被动收场了。依照刑诉法之规定,必须等待所有被告在15天内重新委托辩护律师后,法院才能再安排审理日期。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主动出击

6月19日发生广州中级法院的这次法庭上的战斗,表明了人权律师群体在与中共暴政集团进行司法较量的斗争中向前迈出了一大步,因而具有不可小觑的积极意义;同时,也极大地鼓舞了人民主动以法律作武器,向"以党治国"的统治者进行合法斗争的勇气。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时代以来的中共,为了跻身于国际社会,就不得不耍弄两面派的手段蒙骗国际社会。在江泽民执政的1990年代,中共不仅签署了联合国的两个人权公约,而且每年还对外发布年度人权报告。中共如此自相矛盾的表演,客观上也为国内先后涌现出来的各种社会反抗运动从地下钻出来的机会,由唐荆陵律师与他的亲密朋友袁新亭、王青营所代表的"非暴力与公民不合作运动"便是近年来一支颇受人们关注的抵抗运动。
由于此案三被告都是基督徒,再加上他们都是公共知识分子,比如唐荆陵先生本来就是卓越的人权活动人士与著名的维权律师,袁新亭与王青营二先生也具有大学教师与出版社编辑的身份;所以,由他们所倡导的"非暴力与公民不合作运动",多年来一直沿着理性、温和与合法斗争的路径向前发展着。也正因为如此自,2014年5月中旬广州警方悍然逮捕了"广州三君子"之后,他们自然就在世界各地内获得了人们的普遍声援,在这一年来的香港街头游行示威活动中,人们都可看到唐荆陵的大幅照片,也可听到要求释放唐荆陵的呼声。
自建三江维权拼搏以来,尤其经历了今年的庆安等事件的考验之后,中国死磕派律师们已积累出来了一整套行之有效地对付中共法官的斗争经验。参加 "6.19"庭审的六位辩护律师,就是这一律师群体中的佼佼者。由于他们在法庭上与他们的三位被代理人配合默契,所以,此案开庭后不到几个回合,就挫败了中共法庭的一次政治迫害的企图。
中共的法官,如同其他国家机器的工作人员一样,几乎都是清一色的共产党员,此案律师依据中共自己制定的刑诉法的相关条文,紧紧抓住了法官并不具有合法审判主体资格这一点来主动出击,结果成功达到了向海内外揭露当局一次非法审判之目的。
对旨在迫害异见人士的"煽动颠覆"罪的案件中,是不能以是否打赢官司来作为律师水平的衡量尺度的,只要能够达到揭露与挫败当局政治迫害的阴谋,并且能够有效利用中共政权用来妆点门面的法律条文,变被动为主动;那么,就赢得了道义与人心。据此来看"广州三君子"一案中的律师们的出色表现,我们应当伸出大拇指给他们一个大赞。



——原载《动向》杂志2015年7月号

1 条评论:

  1. 支持广州三君子,支持辩护律师,三君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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