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9日星期三

未普: 中俄联合抵制西方NGO?

國際特赦組織50週年海報


最近几个月,中国政府和俄罗斯政府分别对本国的境外NGO,采取了严厉的立法管制行动。在特别立法、惩戒手段及资金管制等方面,中俄两国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国际上本来没有单独就境外NGO立法的惯例,但中国和俄罗斯最近分别对此立法,显现出两国的独特需要。5月5日,中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了《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下称《草案》),要求境外NGO必须向公安机关申请登记许可,必须拥有官方的"业务主管单位"。同样是在5月,俄罗斯总统普京正式颁布法令,禁止"不受欢迎的"NGO在俄国活动;之后,俄国国会通过法律,允许当局禁止外国NGO活动。

对于不服从管制的西方NGO,两国都祭出了严厉的行政惩罚手段。中国《草案》的最引人非议之处在于,公安机关介入对境外NGO的监管。《草案》要求公安部排查NGO的发展项目、资金等资料;要求在境外NGO必须每年提交下一年的计划活动清单,同时要经过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如违反规定,境外NGO及在中国的合作方,将受到刑事处罚。

俄国的行政惩罚手段更为荒诞。任何"不受欢迎组织"的负责人或参与者,如一年内两次违反规定,都会受到行政处罚。他们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包括罚款、强制劳动,甚至面临最高六年的牢狱之灾,或不得再入境俄国。俄国当局还可以随时冻结这些NGO的银行帐户。这些法令意味著,今后俄国检方不需上法庭,就有权依据这项法律对外国NGO强加"不受欢迎"的标签。国际特赦组织因此而表示,这项法律是"前所未见压迫非政府组织最难以置信的篇章"。

无论是对中国政府,还是对俄国政府,资金来源都成了西方NGO的敏感甚至危险要素。于是,阻断"敏感资金"的进入,便成为两国政府打压NGO的重要手段。今年四月,中国政府指控四家境外NGO为传知行的犯罪活动提供了资金,支持传知行成员郭玉闪和何正军搞"非法经营"。

而俄国新法案特别规定,各金融组织不得为"不受欢迎"NGO提供资金。俄罗斯《消息报》题为"美国增加对俄非政府组织资助"的文章称,2014年美国从国家预算和遍布全世界的国家民主基金会,向俄非政府组织提供了930万美元资助。俄国认为,美国一直不断增加对俄NGO的资助,就是要利用这些组织干涉俄内政。

严管外国NGO,中俄两国有相同的目的。俄国指控,华盛顿正利用美国NGO组织在俄罗斯建立"第五纵队"。今年早些时候,普京指责,西方情报机构利用NGO,破坏俄罗斯的稳定,干涉俄国内政。俄国严管NGO,目的在于避免俄国国内发生"颜色革命"。

对于管制境外NGO,中国官方给出的理由,和俄罗斯大同小异。新华社发文称,部分境外NGO对中国进行渗透,以"维权"之名煽动民众同政府对立,为了加强国家安全,"抵御不良文化渗透",中国立法规管"无可厚非"。

中俄两国在对付西方NGO的相似之处,或许可以使我们得出如下结论:第一,中俄两国首脑正在采取一种联合的共同抵制西方势力的行动。习近平和普京的频繁会面,对两人在这方面的互通有无,提供了最好的面对面交流的机会。

第二,中俄两国首脑都被一种恐惧情绪所左右。这种恐惧既来自于内部,也来自于外部,而内部和外部的联系,在他们看来,是通过这些西方NGO完成的。所以他们对内打压公民社会,对外打压NGO,自认为,不如此不能阻止"颜色革命"。

第三,中俄联手行动抵制西方,试图制造一种恐吓西方的氛围,在两国国内受到一些民众特别是年轻人的响应和追捧。这是一种需要非常警惕的走向,因为阿伦特警告,"极权主义起源于大众"。

这不能不让人担心,极权主义的幽灵是不是正徘徊在中俄两国?

——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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