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世瞩目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落幕。在会议开幕前,海内外的议论很多,期望甚殷。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后,更引起世界各国和国内各界的广泛关注。《决定》就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诸领域的改革问题,作出全面的部署,提出改革开放的远景规划和实现途径,其中不乏具有远见卓识的构思和设计。但这个凝聚了高层政治精英共识的文献,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人们的期待,是否能够切切实实地付诸实践?只见人言纷纷,莫衷一是。我个人的感应,概括说来,对于全会决定和会后的落实贯彻,我怀着有限的乐观。乐观,但有限。
先说乐观,根据有四:
第一,当前社会的危机重重,许多从江朱时期和胡温时期遗留下来的问题,积累成为严重地阻碍社会发展的因素,只有通过深化改革开放、强化改革开放,才能逐步缓解危机,扭转局面。从全会对改革开放的高度评价和深化改革的全面部署来看,中共中央对这个问题已有比较清醒的认识,相信他们会后能够致力于《决定》的贯彻实施。
第二,《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它在改革开放的一些最紧要的关键问题上作出进一步深化的安排,改革的幅度和深度都超过了迄今为止的设计方案。尽管民间还有不足之感,但总的说来,这些部署都是有助于推进改革深化、加快社会发展的。如转变政府职能、改革金融体制、开放土地流转、实现司法独立等等,都符合于民众的期望。至于取消劳教制度、开放单独二胎等,更是民众呼吁期待已久的明智之举。朝野在深化改革的方向和重点等问题上有着共同的愿望,是贯彻决定的重要保证。
第三,一年来执政者在反腐败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开放金融领域、化解产能过剩、支持微小企业以及建立上海自由贸易区等方面都采取了有力的措施,为《决定》的实现作了很好的铺垫,或者说,为进一步深化改革,作了必要的准备,有些甚至可以说是已经起步,开了好头。
第四,历史的潮流是不可阻挡、不可逆转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是挽救中华民族生机的唯一出路。它符合于历史发展的方向,符合于人民大众的需求,也符合于执政党救亡图存的利益和愿望。不论反改革的权贵豪强两大剥削阶级如何抵制、对抗,他们都无法拉住历史车轮的前进。这是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保持有限乐观的最基本的根据。
再说有限。《决定》对各个领域的改革前景,提出大量引人入胜的设想,但多数流于空泛。切实的承诺和虚浮的愿望同在,豪言壮语和陈词滥调并存,使我对这个决定本身的彻底性和实现的深刻性怀有浓重的疑虑。
从浅层次来考察,改革开放以来,改革反改革的矛盾与斗争一直没有停止。特别是在既得利益的权贵豪强形成为利益共同体的阶级之后,改革每前进一步都遭到他们的阻挠。回顾胡温十年,大量煌煌的中央文件,作出了许多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决定,但能被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切实执行的又有多少?例如,国务院为了完善市场经济,在2005年和2010年先后发布了两个“36条”,推动民营企业进入垄断领域。但几年下来,许多民营企业仍被拒在“玻璃门”、“弹簧门”之外。出现这种被讥为“政令不出中南海”的现象,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反改革势力过于强大,胡温在力量对比上处于弱势。所以,尽管他们十年来也有许多可观的政绩,但与民众的期望仍然相距甚远。习李上台,比起前任有许多天然的优势,特别是有着雄厚的执政基础,一年来的政令贯彻比较顺畅就是证明。但是,这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迈开的步伐相当大,改革的广度和深度空前未有,必然会触犯朝野权贵豪强的既得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抵制和阻挠。习李的强势地位是否能保证《决定》的顺利贯彻,开辟改革新局面?都尚在未定之天。这是一场改革与反改革的博弈。今后几年,围绕《决定》的改革总体方案,在朝野的改革派和反改革派之间,将会出现猛烈的对抗和斗争。改革在多大程度上得以深化,是否能够顺利推进,都将取决于这一时期的错综复杂、波澜壮阔的博弈,取决于时而舒缓、时而激烈的对抗。面对改革的复杂性和曲折性,我们很难乐观地展望未来的改革前景,
从深层次来考察,对改革的性质缺乏准确的认识,限制了改革设计的深度和广度,削弱了推进改革的坚定性和彻底性。改革本质上是民主革命在当代的具体形式,是民主自由和专制垄断之间的和平对决。《决定》一开头就说改革开放是“新的伟大革命”,没有错。但对革命的性质却作了不确切的判断:“改革开放最主要的成果是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际上承袭了“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的老调门,肯定了这场“新的伟大革命”的社会主义性质。
改革开放是民主主义的伟大革命,还是社会主义的伟大革命?应该摒弃半个多世纪来的传统偏见,通过广泛而深入的讨论研究,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我国自洋务运动开始西学东渐以来,就出现了民主主义和封建专制主义的矛盾与斗争,并且日益深刻、日益尖锐地发展成为制约社会进退的基本矛盾。体现着历史潮流和社会发展方向的民主主义,在向封建专制主义进军的历史过程里,曾经有过多次辉煌的高潮和胜利,维新运动、辛亥革命、北伐战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都标志着民主革命的高潮或胜利。但从社会力量的对比来看,封建专制主义有着几千年的悠久历史,它渗透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头脑;而民主主义传入我国却只有一百多年,而且影响只及于以知识分子为主的少数社会群体。这个强弱悬殊的力量对比,使得每次民主主义的高潮或胜利都难以持久巩固,一次一次地以封建专制主义的高奏凯歌而告终。
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一条明文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在这个基础上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淸吏廉,劳资两利,清除了娼赌毒盗,恢复了国民经济,给人民带来短暂的欢乐和安宁。但这个已经走上民主主义第一步的社会,却仍然持续不断地受到强大的封建专制主义的侵袭。例如,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对电影《武训传》的批判、对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的否定,对公私企业平等纳税的指责,对农村“确保私有”和“四大自由”的非难等等,这些以社会主义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名义所推行的措施,实际上都是封建专制主义对新生的民主主义社会的挑战。根据毛泽东在1953年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1954年开始了所谓的“社会主义改造”。但根据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只有在资本主义发展成就的基础上,生产高度发达,社会高度文明,才有可能实现。而五十年代的中国,一穷二白,既没有社会主义的物质条件,也不具备社会主义的精神条件,却充溢着封建专制主义和奴隶主义的意识形态和习惯观念。因此,在取代民主主义的社会变革中,不论打着什么旗号,都只能是封建专制主义的借尸还魂。社会主义革命完成之日,就是专制主义复辟之时。中华民族又一次地经历了“民主胜利——专制复辟”的循环。
经由毛泽东式的社会主义革命建立起来的专制社会,是“以俄为师”的产物。根据俄罗斯共产党总书记久加诺夫1997年在纪念十月革命八十周年时所说,苏联共产党的统治,可以概括为:在经济上垄断所有制,在政治上垄断国家权力,在文化思想上垄断真理。毛泽东统治下的中国,除了这三垄断外,还要加上垄断公民权利——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规定的的公民权利,都被他剥夺得一干二净。十年文化大革命,更是搞得天怨人怒,这才有文革之后的改革开放。
毛泽东独裁统治下的中国,是以“四垄断”为特征的专制主义社会,所以,改革开放的本质要求,就是要革除四垄断的专制主义,代之以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公平化。这是民主主义革命的目标,不是社会主义革命的目标。
当然,以上述“四化”取代“四垄断”,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变革过程,其中必然会有许许多多意想不到的曲折和反复,许许多多难以克服的困难险阻。但在指导思想上,对改革的本质必须有充分的认识。如此才能保证改革目标的明确性,才有足够的勇气去彻底实现总体方案。通读《决定》,对改革的目标模式,仍然围绕着根本不存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就很难突破毛泽东式的“四垄断”,《决定》中有些关于未来的豪言壮语,也很难有完满实现的希望。这是我虽然乐观,却很有限的深层次原因。
2013年11月19日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