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末,即12月份(1),在中国的大地上,北起黑龙江,西到陕西,南到江苏,这些省份的10多万农民几乎是不约 而同地纷纷起来要求已被中国地方政府和官员抢占和掠夺去的土地归农民所有。他们以向全国人民发公告的形式向中共制定的宪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提出了严峻的挑 战。 回顾历史,中国自建国以来先后经历了三次大的土地制度的变革:1950年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经过土地改革,到1953年 冬已在全国范围内消灭了地主、富农的封建土地私有制,建立了农民的个人土地私有制,初步实现了孙中山先生提出的"耕者有其田"的口号。但是,好景不长,从 土改后,中共就在农村搞农业合作社运动,到1956年达到高潮,而到1958又实行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农民自己的土地又归了集体所有,从而农民又一次丧失 了自己的土地。
什么叫农民?农民是种地的,自己没有土地,只能是沦为农业工人或新的农奴。公社化所带来的灾难是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大幅 降低,从而伴随而来的是粮食的大量减产。1960年,这个在历史上被称作三年困难的时期,正是天灾加人祸,使全国饿死了3000多万人,主要是农民。文革 后,从1978年开始,以赵紫阳为代表的中共党内改革派先后在四川、安徽等地试点推行农民土地联产承包制,并规定长期不变。到1982年又颁布《土地承包 法》,宣布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实为村社所有制,其中规定:农民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即耕作权、经营权,而没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如果要变卖土地,必须经过地 方政府的批准和代理。这样,就出现了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处置权的分离,形成为一种二元结构模式和双轨制。从而,为后来的政府官员们"批地"、官商勾 结、权钱交易、地方官员与村干部串通一气抢占和掠夺农民的土地大开了方便之门。试想在一个宪政缺位、法制不健全的、非民选政府的情况下,广大农民虽然名义 上是土地的主人,但是实际上只不过是个傀儡,任人摆布,而真正的实际的主人是地方官员和村干部,他们是新权贵。它又是权力资本在农村的一种表现形式。
应当指出,中国的抢占土地的运动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而推进的。它先是在特区深圳、广东三角洲地区,后来一直蔓延到中国东 部沿海各大城市和郊区。这些地方政府通过"批地",大搞开发区,以较低的价格收购农民的土地,然后一转手卖给开发商或外商投资企业,而从中牟取暴利。所 以,实际上,是对农民的又一次剥夺;也是"空手道"式的敛财的一种方式,它最适合于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在中国,它也是权贵资本的一部分。
据统计,在有些开发区,实际上并没有人来投资。大片的土地荒芜闲置不用,据估计全国达400万亩。例如,90年代,仅海南 省就有房地产开发公司600多家、300多家建工企业和200多家规划设计单位。后来,因海南房地产和股市泡沫化后只留下一片烂尾楼,许多公司也纷纷倒闭 破产。 大家知道,土地原来不是商品,也不进入流通,但经过地方政府打着经济建设需要的幌子,通过批地而转化成为商品,并进入二级市场。而一级市场的土地价格与二 级市场的价格又相差悬殊,例如按一亩地年产值500元计算,其周期为15年则为15000元,此为一级市场的价格。但是,通过一转手一亩地就升值为10万 乃至几十万一亩。其利差和暴利达到惊人的程度。建设部长侯捷说,中国的房地产利润率比国际市场还高,国际市场的利润率为6-8%,而中国的房地产利润率则 高达30%,甚至连安居工程的利润率也有15%,大大超过一般产业水平。另据有人计算,在90年代初,每年的双轨利差约70亿人民币,5年为3500亿, 其中的10%的回扣约350亿流入了私人腰包。可见,通过"批地",其收入或进入地方财政,或落入部分官员的手中,或为地产商所攫取,是中国形成权贵资本 主义的一条渠道和农村模式。 据统计,现在中国农村中约有3000-5000万农民已经失去了土地,而人均占有土地仅为1、41亩。如果中国的抢占土地运动按现在的发展速度到10年后 将创造出一亿的农村失业人口。这些人虽然名为农民,但却失去了土地。这正像15世纪英国的"圈地运动"一样,破产后的农民沦为无产者和工人,甚至变为流 民,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难怪有人讥讽道,在英国是"羊吃人",而在中国是"房吃人"。
看来,那里有压迫,那里就必然有反抗。过去是这样,现在也是如此。中国的九亿农民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在国家建设中,他们 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和血汗,为国家建设积累了大量资金。中国的粮食统购统销、工农产品剪刀差和各地的苛捐杂税就是中国农民贫困的根源。现在,有些农民眼看着 一小块土地也被抢走了,你说农民们能不起来抗争吗!?
现在,改革开放30年了,的确是一部分人是先富起来了。这里,除了一部人依靠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发财之外,也有为数不少的人 是靠特权、靠关系和种种的不法手段而来的。这部分人的钱充满了血腥和污垢。这里,奉劝那些发了不义之财的人,钱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它只是一种流通手段和价 值尺度,从哲学上来说,它是人类劳动的一种异化物,即圣经上所说的怪兽(英国哲学家霍布士)。要知道,怪兽是要吃人的。不信,你看看中国的高官们有的因贪 污腐败、有的因金钱、美色,不是有的或坐牢有的被枪毙了吗,如成克杰之流。所以,在这里我奉劝那些有钱的新权贵们,要多作善事,学学美国的前总统克林顿和 比尔盖茨等。
当今中国各地的农民起来收回失地的运动是合法的,是应当受到宪法保护的。但是,不幸的是,在各地的农民收回失地的运动中无 一例外地都遭到了当地政府派出的警察镇压,甚至发生了流血事件。据统计,最近几年每年平均闹事多达8万起,且有上升的趋势。现在,中央政府面临着两种选 择:是要贪官呢?还是要黎民百姓。 当前中国社会又面临着严重的通货膨胀,据国家统计局的报告,去年12月份消费价格涨幅为6、5%,其中农产品和畜产品涨幅更高。这就表明,改革30年来, 工业年年连续高增长,而农业和畜牧业则相对落后。其主要根源在于农村的主要生产要素-土地,没有归农民所有。加上农产品低价出售,致使农民年收入相对的不 断下降,从而使大批农民流入城市打工。这样,就使农村劳动力短缺,只剩下老弱残兵、妇女和儿童。从而,导致工农业比例失调,形成恶性循环。当前的通货膨胀 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农产品供给不足,这种现象反映了土地产权的缺位,也反映了广大农民要求土地改革的呼声。所以,中国许多地区的农民要求收回失地的呼声和通 货膨胀的信号告诉人们,客观的经济规律和普实价值观要求中国政府从根本上改革现存的计划经济的遗存产物-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
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在中纪委的会议上说,要从源头和制度上遏制贪污腐败。笔者认为,贪污腐败的源头之一就是因为农村的土地承 包制30年来没有与时俱进地改革。而且,连不久前通过的物权法也回避了农村的土地所有权问题。但是,现在看来,批地运动正是地方官员和农村干部腐败的温 床,他们以权谋私、从中渔利、侵吞农民的土地。笔者认为,中央现在是该下大决心的时候了。 综上所述,中国的农民争取收回失地的运动具有伟大的意义和现实价值,它必将促使和推动中共启动政治体制改革,以解决当前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只有这样,中国 才能大国崛起! 这是九亿农民的呐喊!这是有良知的人们的呼吁!
注:(1)据外电报道,从去年12月起,黑龙江省、陕西省和江苏省的10万多农民发布公告,要求将中共建政后收归"集体所 有"的土地归还到农民所有。如黑龙江省富绵市东岗村镇等72个村的四万农民宣布拥有村内的土地所有权,并向全国发出公告:他们召开了村民民主大会,已罢免 了"与官员勾结侵犯农民集体利益的原村长",并在11月9日丈量土地,随后,在12月3日将土地重新分给了农民。又如三门峡水库库区陕西省大荔县、华阴 市、潼关县76个行政村约7万名回迁农民在去年12 月12日召开大会,宣布这三县市约7万农民共同决定收回土地所有权的公告:"土地归我们世世代代支配和享用。我们将组织起来直接按农民平均亩数划归各户永 久占有,结束各级官员多年来的非法占有和行为。"再如,去年12月15日,江苏宜兴市省庄村250户农民向全国公告,农民的住宅基地将永远属于农民所有, 宜兴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实现"居者有其屋"。而且,"耕地和竹山也归全体村民平均永久所有,供我们世世代代居住、耕作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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