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的进步,体现在对民主价值的认同上。今天,民主几乎成了政治正确的概念,很少有人会公开反对,争论的只是如何民主以及何时民主。
到了这种时候,对民主就应该超越一概而论的褒扬,进入细致和具体的思考,而且要考虑可能面对的问题,以及如何进行克服。
中国民主的首要目标
有人认为中国民主的首要目标是实施宪政。而实施宪政的前提是制定民主宪法,按照宪法施政,进行全民选举,拆分权力等,然而这些过程都离不开当权者的主持,是一种自上而下进行的工程。
这就不仅令人发问:当权者何以能这样做呢?那不外乎两条途径,一是当权者自觉地变革,二是更换当权者--不过仍然要靠新更换的当权者自觉实施宪政。
在这当中,我们对当权者的自觉能做什么呢?只有劝说。不是劝说老的当权者自觉,就是劝说新的当权者自觉。
宪政的命运到底怎样,不在我们手里,也不在人民手里,是在当权者手里。问题在于,如果他们不自觉呢?他们为什么、以及能不能放弃那么多权力的好处与诱惑呢?
宪政的基本涵义
第二,宪政学者说"宪政的基本涵义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但是法律条文不会自动生效,所谓法律的治理归根结底靠的是人。
而若一个社会的精神已经整体糜烂,我们如何指望单独存在独善其身的司法、执法体系,并且力挽狂澜呢?
如果没有一个真正公正的司法和执法体系,再动人的法律也会沦为所谓的"合法伤害权"。
那时法律本身不被当作主体,而是当作被利用的手段,其中用不用,怎么用,用到什么程度,都是可以变化的,是新的寻租工具。
这种可能性不必等到实施宪政时再去验证,现在的例证已经太多太够。或许有人会反驳--只要分权就可以相互制约,杜绝这种情况。
然而我更相信的是,在一个精神糜烂的社会,分立权力之间的勾结和交易,一定会多于它们为坚持正义而彼此进行的战斗。
可能与现实
第三,宪政即使获得了当权者的恩准,也只是有了实现的可能,却不等于就此而实现,后面的路还很长。
中国社会正在进行破坏性力量与建设性力量的赛跑,结果并非一定是建设性力量冲到前面,说不定黑暗势力最终会扼杀光明。
即使不从这样悲观的角度考虑,仅从宪政的技术层面,也需要漫长过程才有可能走上轨道。以选举而言,党派的形成、竞选的进行、13亿人的投票,将是多大的工
程,多繁的组织,其中会有多少可能的冲突、破坏和投机,所有这些都不是对民主二字的善良愿望与信任就能解决的。
危机与变共存
第四,我一直认为,当今非常重要的,应该是多一些考虑危机,以及做好应对危机的准备。
危机往往与变革并存,最可能发生危机的时机恰恰是政治转型的关节点--尤其是向自由和民主的转型。
如果没有做好应对危机的各种准备,我们很可能得到的不是理想实现,而是怪兽脱笼。
最怕的是那种可能导致失控的危机,譬如动乱甚至崩溃、国家分裂、民族冲突、内战和暴民等,会给人民带来无数苦难,给社会带来巨大破坏。
我们需要清楚地认识到中国社会积累的爆炸因素之多之烈,一不小心就会造成玉石俱焚。
从推动民主转型的角度,现在最该研究的,是如何把专制压迫积累在中国社会内的爆炸能量,可操作并且可控制地化解和释放,而不是仅仅热衷于突然炸开一泻千里的决口。 (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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