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2日星期二

两种不同的民族主义:听一听弗洛姆的话

作者:傅国涌

[按:多年前我写过一篇小文,引了一句弗洛姆的话:“对自己民族国家的爱,如果不包括对人类的爱,就不是爱而是偶像崇拜。”今天读来,仍然觉得很好,我把它抄在这里。]

一个民族的文化是在漫长的历史中形成的,凝结着世世代代先辈们的智慧、心血,只有建立在这样的文化认同基础上,同时具有世界胸怀、世界眼光的民族主义才是 一种健全的民族主义,人们可以通过维护自己的尊严而获得民族尊严感。在上个世纪前半叶的民族危机中,包括大批留学欧、美归来、深受西方文明影响的知识分子 在内,哪怕是主张“充分世界化”的胡适,我们都能体会到他们深入骨髓的民族感情。他们的民族主义完全是出于对自己栖身的这片大地、生活在这片大地上的同 胞,以及悠久的历史文化的温情与爱恋。他们既不媚外,也不排外,即使在抗战的烽火中,西南联大精神中依然蕴涵了“中华情结、世界胸怀”,让学生深受教益。

相反,那种固步自封、妄自尊大、一味排外的民族主义只会导致褊狭、仇恨和狂热,这是盲目、狭隘的“义和团”式的民族主义,是民族自卑和“合群的自大”的产 物,其中包含了“偶像崇拜”的成分。上世纪80年代风行一时的《逃避自由》作者弗洛姆说过一番话:“民族主义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乱伦形式,偶像崇拜和精神病 症。‘爱国主义’正是它的崇拜对象。显然,我这里所讲的‘爱国主义’,是一种把自己民族凌驾于人性、真理和正义原则之上的态度……对自己民族国家的爱,如 果不包括对人类的爱,就不是爱而是偶像崇拜。”

互联网这个新事物的出现能否推进中国融入主流文明的进程,取决于我们在这个平台上能不能学会理性、负责任地表达自己的看法,学会对不同的、乃至完全对立的 观点的容忍。“我不同意你的意见,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的这哲言无论到什么时候都不会过时的,一个社会只有“一边倒”的声音一定是不正常 的。换一句话说,一个健全的社会首先有赖于不同意见都能多元共存的舆论空间,哪怕不同意见之间的争论很激烈、很尖锐,只要不诉诸其他非理性的方式,那都是 正常不过的现象,有人群的地方就会有分歧,不能要求每个人的思想都是一个模子铸出来的,问题在于不同的思想、观点、看法都能和平共存,都能得到同等的表达 机会。在一片辩论、争议声中,社会才有活力,才会有进步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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