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日星期一

李昌玉:补发右派工资,中共中央认为“应该”

自从2005年年底,我们山东大学史若平先生等为主的几位老右派,发表上书,“要求平反反右派大冤案,补偿物质和精神损失”以来,先后又有北京、上海、浙江、新疆、重庆等地老右派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其上书都发表在海外网站上。

对于这些上书,中共有关部门至今没有作出正面的回应。我们唯一能够感受到的反应,就是所有带头发表上书的老右分子,都得到各自地区、单位(党委、统战)、街道或公安的谈话,或给予客客气气的抚慰劝阻,或直直统统的禁止警告,列入了黑名单,予以程度不等的监控、打压。

其实,据我们所知,给右派补发工资问题,中共中央早就有过考虑。史若平先生收到过右派朋友的复印件,有中共中央80年(落)字第6号《全国政协给全国人大 的情况报告摘要》和国务院81年(落)字第81号文件《关于错划右派改正后补发工资的通知》,都是打算给右派补发工资的,后来,据说,是因为没有钱,所以 作罢。这些文件我也读过,因为没有执行,已经不能成为依据,所以读过之后,史若平先生就随手夹到某本书里,现在找不到了。

近日,我又收到某位不具名朋友的电子邮件,附录了扫描文件:中共中央统战部《对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148号建议的答复》。原件覆盖了收件人的姓名,其原文如下: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用笺

(94)统议字04号

对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148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对原“右派”政策的全面落实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粉碎“四人帮”后,1978年中央决定全面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并且根据有错必纠的原则,实事求是地把错划的改正过来,做好安置和善后工作。在中央和各级党 委的领导下,截至1980年底,全国共改正了54万人的右派问题,并作了妥善安置。可以说,反右派斗争所有遗留问题得到了比较彻底的解决。

对于原降级的,改正后恢复了原工资待遇。明显偏低的,根据中办发(1986)6号文件的补充规定,各地在工资制度改革,理顺工资关系中,已作了适当照顾。按政策规定,从1978年10月起发改正后工资,以前的不再补发。

补发工资问题,是个涉及面很广,政策性很强的问题,全国改正右派54万人,从错划到改正长达20多年,补发或部分补发原扣工资,国家经济承受不了,只能按 党的政策,着重政治上解决。希望这些同志能够向前看,顾大局,体谅国家的困难。如生活确有困难,可向本单位申请,由本单位酌情解决。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

中央统战部办公厅1994年7月20日

从这个“答复”可以看出,中共中央并不认为不应该补发工资,只是因为“国家经济承受不了”,因为按照中共的法理法统――似乎是几十年间搞政治运动形成的一 个传统,给平反以后的受害者补发工资是合法合理的,应该的,以证明是整错了,算是一种抚慰。这正是中共在几十年间,虽然搞了无数次政治运动,整了不知多少 人,但是,最后人心竟然不散,队伍竟然不垮,被整的人还要认为是组织上对自己的特殊“考验”,证明了自己对党的“忠诚不二”,因而对党还要痛哭流涕,感恩 戴德。如此等等,正是共产党能够屡整屡有理、越整越有理的“奥秘”。在文革中,所有被打倒的人员,凡是扣发了工资的,最后都补发了工资。这正是按照中共搞 政治运动的惯例行事。右派承受的苦难和死亡,和文革中被打倒关押的走资派一类人相比,各有轻重不同,但是被整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者,非自然死亡者,无计 其数,远远多于重于走资派,时间长达二十几年,两者不可相提并论,按照中共的法、理、情,补发工资都在法、在理、在情。文革打倒走资派其实是反右运动的回 光返照而已,所以,解读这份《答复》,更证明我们的要求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和后来制定的《赔偿法》无关。

至于是否“实事求是地把错划的改正过来”,是否“做好安置和善后工作”,是否“作了妥善安置”,“反右派斗争所有遗留问题”是否“得到了比较彻底的解 决”,什么叫“只能按党的政策,着重政治上解决”,右派为什么要“向前看,顾大局,体谅国家的困难”,如此等等,许多老右的文章已经作了阐述,我就不饶舌 了。我举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山东大学物理系一级教授束星北,工资非常特殊,为700元,比当时享有1级工资500元的国家主席毛泽东还要高,打了右派 后,给他降为20元。这二十几年被扣发的工资就可以一笔勾销吗?

现在,国家经济状况已经大为改善,“国家经济承受不了”的问题已经解决,给右派补发工资的问题应该可以提到日程上来了吧?!(2007/10/18于山东大学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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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议报》第331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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