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0日星期四

吴 敏:我们应该坚持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十七大特别强调要高举的伟大旗帜,这面旗帜的内涵决定着中国现在的前进方向和未来的前途命运。但是,究竟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或者说我们究竟应该坚持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很多人存在着相当严重的误解。概而言之,这方面的误解主要有以下三种:

其一,有些人看到改革开放以来私有经济迅速发展,看到允许私有企业主入党(私有企业主的名称比较隐讳,所谓私有企业主其实就是多年来一直被谴责为剥削者的资本家),看到港澳台和国外资本家在大陆轰轰烈烈地投资办企业,看到追求金钱和物质享受越来越成为时髦、普遍的社会风尚,看到许多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内外资本家关系密切、亲如兄弟,所以,他们认为,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际上就是“共产党领导下的资本主义”。

其二,有些人看到近十几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势头非常迅猛,国内的市场经济体制越来越同国际上的市场经济规则相衔接、相一致,与此同时,又越来越强调坚持和加强共产党的领导,强调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党委的权力也越来越集中到了党委书记的手里,书记的“一把手”权威和地位越来越强化(前两年各级党委减少副书记职数的“改革举措”,就促使党委的权力进一步向书记集中),而且,有关部门对新闻出版的管制越来越严厉,对上访人员、群体事件的处理手段越来越强硬,所以,他们认为,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际上就是经济上放开、政治上集权。支持和赞成这种做法者,常常将“新加坡模式”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楷模,常常对俄罗斯普金的“可控式民主”抛以媚眼,对于戈尔巴乔夫当年在苏联的民主改革则嗤之以鼻,将其看作是导致苏联解体、苏共丧权的主要原因,动辄就提醒中国现时的当政者要警惕和防止戈尔巴乔夫的悲剧在中国重演。

其三,有些人觉得,马克思主义阐述的社会主义本应是一种克服了资本主义缺陷和弊病的美好的社会形态,但是,我们搞了半个多世纪的社会主义,搞了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还不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零头,老百姓的生活水平较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差距很大,官员腐败、贫富悬殊、社会道德滑坡、“新三座大山”等问题和弊病又严重存在。在他们看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一个“箩筐”、一个“挡箭牌”,可以容纳和解释任何社会矛盾及弊病,是落后、低标准和“瓜菜代”(这是20世纪50、60年代交替之际三年困难时期流行的一个用语,意指在粮食和肉蛋类食品很匮乏的情况下,不得不用南瓜、萝卜、白菜等低营养食品来替代)的同义语,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面装,面对什么批评和不满情绪都能够予以回应并将其销解:“哈哈,我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嘛,存在这些问题和弊病很正常,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上述误解,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坚决予以抵制和摒弃。那么,我们应该坚持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是社会主义,必须具有社会主义的普世价值,违背社会主义本质规定的“中国特色”决不应该予以肯定。因此,要搞清楚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

什么是社会主义?一般来说,理解社会主义的内涵,主要有两个角度。其一,从思想理论的角度而言,我们现在所说的社会主义,应该是指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它是关于工人阶级解放条件的学说,是关于消灭阶级、实现人类解放的一般规律的科学理论。其二,从社会形态的角度而言,社会主义指的是在资本主义之后必然要进入的新的社会形态。这种新的社会形态应该是一种什么状况呢?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解释,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是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矛盾,这个矛盾被解决之后,人类社会就进入了一个新的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简要地说,社会主义社会就是在生产社会化基础上实现了生产资料占有社会化的社会。

什么是生产资料占有社会化?意即生产资料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必须特别强调的是,这种共同占有不仅仅是指法律的规定,更要实际地体现在具体的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之中。这就是说,社会主义公有制决不仅仅是一种表象的法制形式,而是包含和体现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各个方面,即直接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交换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分配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只有劳动者真正成为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的主人,并在这个过程中以平等身份互相交往,劳动者作为生产资料所有者的法律地位才具有实在的经济内容,才是真实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如果离开生产、交换和分配各方面现实的生产关系谈论所谓“社会主义公有制”,只会陷入马克思批评蒲鲁东时所说的那种“形而上学的或法学的幻想”,无法区别真假社会主义,甚至会把专制政治和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国家所有制混淆为“社会主义公有制”。通俗地来说,所谓生产资料占有社会化亦即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是指由全体社会成员在生产和交换过程中共同支配生产资料并在分配中共同获得社会财富、实现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富裕的所有制,这种所有制就是社会所有制。

生产资料占有社会化的经济基础,必然要求人民当家作主的上层建筑与其相适应。因此,社会主义的政治和文化,必然是比资本主义民主范围更广、程度更高的民主政治和民主文化。这种政治和文化形态,能够更好地尊重和保障人权,能够在尊重少数社会成员利益和意志的前提下更好地体现社会多数成员利益和意志,能够使社会成员在言论、结社、集会等各个方面拥有比资本主义更多、更实在的自由,实现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提出的那种“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的社会理想。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将国家所有制当作是社会主义公有制,这是受苏联斯大林模式影响而形成的一种严重误解。无论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还是根据俄国十月革命以来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实践检验,国家所有制都决不等于社会所有制。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在本质上是一种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它是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不得不继承下来的一个“祸害”,由国家占有生产资料只不过是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起点”。胜利了的无产阶级必须对革命胜利之后建立起来的新的国家机器保持足够的警惕,防止它从“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如果警惕性不够,国家机器脱离社会的本性就有可能失去控制,使国家所有制逐渐蜕变成为“官员所有制”。在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之前,这些国家的所谓“国家所有制”,实际上已经完全成了“官员所有制”。掌握党政大权的官员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按法律规定归国家所有的生产资料,可以随心所欲地挥霍和攫取按法律规定归国家所有的公共财富。这些国家的共产党之所以垮台,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严重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原理,违背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客观规律是冷峻无情的,谁违背它谁就要遭到惩罚。苏联和东欧各国共产党丢掉政权决不意味着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失败,而是从反面证明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正确性、真理性。即使仅仅从所有制问题来看,苏联和东欧各国共产党原来搞的所谓国家所有制,决不是科学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而是违背科学、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假社会主义,他们的失败和垮台是历史的必然,势不可免。

当然,人们对社会主义还有很多解释,在中外历史上,凡是揭露和批判资本主义弊病的思想理论,往往都自称为“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就曾经列举和批判过19世纪40年代欧洲流行的封建社会主义、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空想社会主义等多种思潮。现在,除我国和原来属于“社会主义阵营”的越南、古巴、朝鲜之外,世界上自称是搞“社会主义”的国家还有好多个,主要有民主社会主义(如北欧的瑞典)和民族社会主义(如南美的委内瑞拉)两大类。主张实行民主社会主义的“社会党国际”,就拥有世界各国的一百多个政党。

鉴于历史和现实正反两方面的实践经验,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我们一定要遵照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地来理解,一定要划清科学社会主义同其他形形色色社会主义的界限,特别是同苏联斯大林模式的假社会主义的界限。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是以苏联为楷模的,受苏联的影响很深。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们在经济体制领域已经基本上摆脱了苏联模式的影响,但在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领域仍然很大程度地拘囿于苏联模式之中。我们要真正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进一步彻底地从苏联模式的影响中摆脱和解放出来,坚决走出业已被实践证明是错误、失败的苏联模式的阴影。

只要搞清楚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对我们应该坚持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然就很容易回答了。通俗地说,我们应该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其一,既注重发展生产力,又能够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逐步提高相应地实行生产资料占有社会化即社会主义公有制(我们现在推行的股份制就是生产资料占有社会化的一种有益探索);其二,与生产资料占有社会化的实践进程相适应,逐步建立既符合普世价值、又有利于在实践中操作和运行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我国宪法确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一种比较好的民主政治形式);其三,在逐步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同时,逐步发展既与人类主流文明相融合、又能够继承中国传统文明有益精华的社会主义文化。这三个方面辩证统一、不可分割,此三者的有机结合,就是我们应该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我们应该高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主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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