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务院《办法》叫好
12月16日国务院公布《放假办法》 (注)决定清明、端午、中秋定为公民假日,各放假一天.这是个大好消息,是盼望多少年的好事,其意义重大,本人表示坚决支持。
2005年我曾给全国人大政协写公开信,建议把清明定为公众假日,从那年开始,每年清明我都去英雄山,并送上悼文或悼念条幅。
把清明定为公民假日,是我多年的美梦,现在美梦终于成真。我认为这个《办法》,是国务院近年来做出的最重要的决定,很值得称赞,意义深远。这是复兴中国的悼念文化、清明文化、传统文化的一个良好开端,也应该是深层改革的一个好的开始。
《办法》从明年元月一日开始实施,让我们举起双手,欢迎第一个清明公民假日的到来。
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准备如何度过这几十年来第一个清明公共假日。让我们在那一天做出些有意义的、让我们终生难忘的事情。在那一天,我要悼念自己故去的亲人,我还要走出家门,悼念历史上为争取民主自由而牺牲的英烈,悼念在历次运动中的无辜受害者,悼念那些值得纪念的英灵。
我们应该通过清明悼念活动,重温历史,不忘祖先,不忘过去,慎终追远,溯流求本,重塑清明文化、悼念文化、传统文化,把我们祖先的优秀传统继承下来,发扬光大。
2008年元旦国务院的《办法》就要实行,这也向人们展现了2008年的乐观前景,愿在这新的一年,大家再接再励,开创新的局面,推进中国的民主化。
附上我有关清明的几篇短文,也是表示对国务院决定的坚决支持。
注:《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2007年12月18日 于山东大学(0531)88365021,13655317356
建议清明节为法定公众假日——再致两会公开信
( 2005 年3 月1 日)
"清明"是祭奠故人和祖先的日子,也是悼念自由民主战士的节日。
现在台湾和香港,都明文规定"清明节"为公众假日,放假一天。
大陆应该向他们学习,尊重传统,尊重历史、不忘先人,不忘祖宗,明令规定"清明节"放假一天。
中国大陆和台湾、香港交往日益增多,由於法定节日不同,增加了很多不便。大陆增加"清明"為公众假日,有利于两岸三地在节假日上逐步走向统一。
香港的公共假期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包括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都是公众假日。香港另一部分假日,受伦敦银行假期的影响,英国银行休息,香港也放假,如圣诞节等。(《港澳知识手册》 P116)
近年我国的"国庆日"、"五一节"改为放长假七天,是谓"黄金周",本来想刺激经济,几年下来,才发现不少弊端;如"黄金周"为交通和某些地区(旅游地区)带来了沉重负担,给社会资源带来压力和浪费,使政府部门和多数企业陷入停顿状态,给人们生活带来不便,也给国际交往增加障碍。
因此建议 :减少"十一""五一"放长假的时间,增加一些传统节日為公众假日 ,先从增加"清明节"放假一天开始。
以上当否,请答复。
2005 年3月 1日 于山东大学联系电话:0531- 8365021
建议四五清明悼紫阳
(2005年 3月 24日)
(仿杜牧清明)
清明时节闹纷纷,
路上思念紫阳魂;
借问花圈何处有,
老者遥指天安门。
赵紫阳先生今年一月十七号去世,很多人都想前去悼念,参加告别仪式,但多数受阻于紫阳故居之前和八宝山礼堂之外。有的大学生竟被困地铁站中,看来有些领导人害怕民众追悼紫阳先生。
** 大学生要清明公祭赵紫阳**
赵紫阳因为同情大学生,反对开枪射杀学生,因而被罢总书记,软禁 15年,至死不悔。学生们对此心知肚明,充满感激。
紫阳逝世后,在今年的二月一日,北京大学的十几位研究生发表了一份《清明节天安门广场公祭赵紫阳致全国大学生的公开信》,呼吁全国大学生,在清明时节到天安门广场,悼念赵紫阳先生,他们希望得到支持和声援。
我想,他们的正义要求,应该得到大家的回应。
** 到英雄碑前悼念紫阳**
每个城市,都有悼念历史英雄人物的去处,在很长一段时期,各大中小学,在"清明节"前后都要组织学生去英雄纪念碑(或烈士陵园等纪念场所)悼念先人。这是一个极好的传统,让每个人,特别是青少年,利用清明时节,悼念为中国的自由、民主做出贡献的先人,向那些受政治迫害,宗教迫害致死的人致意。通过这种行动,使人们不要忘记历史,不要脱离现实,传续先人的精神,学习他们的人格,继承他们的未竟事业。
清明纪念先人、英烈,是正义的行动,很有意义。凡是有正义感、有良心的人,都会支援这种行动,会提供一些方便,贡献一份心意。
至于到底哪些人值得悼念?民众之间、官员之间,可能有不同看法,在这里应该多一些宽容,我不反对他人悼念自己的领袖、革命家、军事家;也希望别人不要介意,我们有自己的英雄和偶像,在清明前后,我们不妨在公共纪念场合,各自举行悼念活动。这也是现代社会的特点:你有你的自由,我有我的自由,只要互不妨害。
**1976 "四五运动"值得借鉴**
1976 年一月八日周恩来逝世,消息突然传出,适逢严冬季节,人们一时难於表达哀思。但是经过一段沉淀,在四月清明节前的三月下旬,有很多人到北京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悼念总理,送花圈,张贴纪念诗词和悼文。他们的悼念活动被定为"四五反革命事件",参加活动者遭到残酷镇压,很多人被抓,被判刑。
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五个月后当年九月九日毛泽东逝世,在这之后不到一个月,"四人帮"锒铛入狱。 1978年,"四五反革命事件"被平反,当年的"反革命",成了"英雄人物",当年的副主席、政治局常委、委员、成了阶下囚。天上地下的变化,竟然如此之大。
我估计,今天的某些掌权者,不会学习"四人帮",步"四人帮"后尘。
** 黑衣上街悼紫阳**
今年的 1月,有些青年人提出黑衣上街悼念赵紫阳,我写了一篇"支持黒衣上街"的文章。我认为在某段时间,采用穿黑衣的办法,悼念紫阳,是很有创意的,这种办法在清明前后也可以使用。有心悼念紫阳的人,在清明时节穿上黒衣服上街,或者到人民英雄纪念碑前(其他纪念场合也可以)转一转,这是寄托哀思的一种办法,这种办法既简单、可行,又不过分张扬,风险极小,何不试试看?
不久前我给"人大"写公开信,建议把"清明节"按台湾,香港的惯例,定为国家公共假日,放假一天,为悼念先人提供方便。但是至今没有回音。
今年清明节(四月五日)是星期二,不是公共假日,为了考虑上班族的方便,悼念活动不妨从星期六(四月二日),即清明节前的第一个假日开始。
利用清明时节,悼念自己心目中,争民主、争自由的英雄,不但今年可行,年年都可行,只要我们持之以恒,小水滴可变溪流,小溪可成大河。只要有信心,从小事做起,表达民意,日积月累,集腋成裘,终能成就中国自由、民主的大业。
2005 年3月 24日 星期四于山东大学
(大参考、新世纪、大纪元、博讯)
英雄山上祭紫阳——四五清明纪事
(2005年 4月 10日)
4 月5日 清明节,我穿黑衣去济南英雄山在纪念塔祭奠赵紫阳先生。
今年全国两会前夕, 3月1 日,我写了给两会的公开信《建议清明节为法定公众假日》,该信没有得到回应。
今年 3月24 日我又写了一文章《建议四五清明悼念紫阳》,建议有意者,穿黒衣服,去公共悼念场所,悼念心目中的英雄赵紫阳先生。
山东,济南有英雄山,山上有纪念塔,每个清明都有学生等,到此举行祭奠活动。 今年 4月5 日我和朋友一起,到了英雄山,在纪念塔旁,贴了一位老朋友的诗,这首诗是山东大学一位八十岁的退休老教授所写,无处发表,他已无力登山,征得同意,我将此诗贴了出来。诗曰:"清明祭紫阳,百花献灵堂,傲菊寒霜打,春色难阻挡。赵紫阳先生永垂不朽"。
当日山顶风很大,很多花圈已被吹走,少数绑在铁栏杆上的花圈和几朵小花还在,署名和祭文都已不见了。我心想花虽不多,诚意可贵。
在英雄山顶,我流连徘徊,浮想联翩。
现在中国大陆,没有可能召开 "赵紫阳追悼大会",有心者只能到英雄山,英雄碑之前去悼念英灵。大众的悼念可以在北京,也可以在其他地方,谁也不该禁止。如果有什么人,要制定出一个什么"文件",说不准悼念前总理、前总书记、共产党员赵紫阳,那这个人必会遭到大众的谴责。
年年都有清明,年年都可以悼念我们心目中的英雄,悼念那些为自由,為民主,为信仰而作出贡献的先人。
让我们大家一起来呼吁,早日把清明节定为国家公共假日,让上班族也有时间在清明祭奠故人。
2005 年4月 10日 于山东大学
我想清明出门悼烈士
(2007年 4月 1日)
清明节就要到来,让我们走出家门,悼念自己心目中的烈士,悼念那些为自由、民主而牺牲的烈士,悼念那些为争取信仰自由而牺牲的、为捍卫人权而牺牲的烈士,他们永远活在我们心中,他们的英勇行为将鼓舞我们继续前进。中国必须重建悼念文化。
(一)关于清明节的建议和行动
2005 年3月初,我给两会写了公开信,建议学港台,把清明定为公众假日,放假一天,以便悼念故人,(注 1:见《呼唤自由》 P358)。时至今日,两会没有回音,清明节还不是公众假日。
当年 3月24 日我写了《建议清明悼紫阳》(注2:见《呼唤自由》 P359)。 4月 5日清明,我身穿黑衣去了济南英雄山上烈士碑前悼念紫阳先生,并送上了好友史若平老师写的诗文《悼紫阳》(注 3:《呼唤自由》 P362)。
2006 年清明我又去了英雄山,在烈士碑前祭奠。
今年清明,只要条件(外界条件和身体状况)允许,我还要再去济南英雄山烈士碑前,悼念英雄,悼念烈士,可能傍中午才能到达。
(二)清明节悼念哪些烈士?
应该悼念为争取民主,争取信仰自由而牺牲的烈士,为捍卫人权而牺牲的烈士,从历史上看,有黄花岗七十二烈士、有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国军烈士,如山东的抗日烈士张自忠(注 3: 张自忠山东临清人,抗日战争中,任国军 第三十三集团军总司令,壮烈殉国)。还有国内战争中捍卫人权的烈士、 1949年后有反抗暴政,维护自由权利的张志新烈士,以及英雄事迹尚未被公众所知的无名烈士,这些烈士的英名将永垂千古,值得我们永远纪念。四五清明节正是纪念这些烈士的最佳时机。
(三)悼念烈士,有分歧怎么办?
谁是中国历史上值得纪念的烈士?各人认识不同,差异很大,为了避免冲突,可以先"求大同", 有些烈士能够得到多数人的认同。如辛亥革命中的烈士、抗日战争中的烈士、"文革"中的张志新烈士,都不会有分歧。"悼念为争取民主、自由而牺牲的烈士",这也应该没有分歧,我们总不能悼念哪些维护专制、邪恶的人吧?。对有重大分歧的"烈士",我们也可以互相保留看法,各人纪念自己心目中的烈士。
中国必须重建悼念文化。
(四)何处悼念烈士?
悼念烈士的地点,应该选在在交通比较方便,众所周知的位置,如很多城市中的英雄纪念碑,烈士纪念碑和烈士陵园等地。纪念的最简单的形式,是在清明那天,到纪念地去走一趟,看一看,有时间可以多停留一会,忙碌者可以看看就走,开车者可以转一圈,重在心祭。有人愿穿黑衣服,南方愿穿白衣,有人想送上一份小小的悼念物品,如纸花,飘带,悼词,小诗,花圈等都是可以的。悼念形式要简朴、易行,如果参加人多可能会遇见些熟人,得到意外收获。
(五)警方会干涉么?
警方理应保护公民悼念烈士的权利,我想不会干预,如果有人无理干涉,应该少和他们纠缠,讲道理就是宪法第 35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和宪法第 37条:公民人身自由不容侵犯。如果他们人多势众,仗势欺人,一定要记住骂不还口,打不还口,避免吃亏。另外不要忘了,当他们要带走人时,请他们出示证件。
2007 年4月 1日 于山东大学(0531- 88365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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