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日星期一

李志宁:复仇,也是一种人性

我时常想到,复仇,应当也是一种人性。

  凶暴和屠杀,是不应不受惩罚的。惩罚本身,就具有正义性,就具有对凶暴和屠杀的震慑,有助于避免凶暴和屠杀的再次发生。著名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毫无疑问,具有正义性。它等于警告全世界:谁对人民进行屠杀,都应当并会得到最严厉的审判。

  以色列人追捕纳粹罪犯,无视一切艰难和限制,直至天涯海角!这种复仇,也是正义的。它告诉世界:法西斯罪犯必须受到惩罚!

  疯狂的屠杀者波尔布特及其同伙,毫无疑问,也应当受到严厉的审判和惩罚。

  否则,一味主张“以德报怨”和“与人为善”,等于是纵容凶暴。

   日本鬼子在中国和亚洲许多地方,大肆屠杀,屠杀老百姓。有人说,这是因为八路军穿着老百姓的衣服,去袭击日军。因为没有穿军装,所以不受日内瓦协议的对 战俘的保护;所以,日军将八路军视为间谍,可以屠杀;也因此,日军也才大量屠杀中国老百姓,因为弄不清他们是不是八路军,是不是间谍。

  他们说:所以,正是八路军,才造成了中国老百姓的大量死亡!

  这种混账说法,发生在今天,真是一种“迟到的汉奸”。看来,他们没有能赶上抗日战争的时候,没有机会亲身做汉奸,大概心里憋得慌,所以要抒发一下汉奸的“情怀”。

   我对于汉奸,绝不原谅,也绝无任何一丝同情。所以,当我听说有个著名电影《色戒》演出了一名抗日女子居然爱上了一个汉奸的故事,只能感到齿冷!完全是今 天的“爱情至上(甚至是色情至上)主义”,实在是荒唐得可以!而据报载,该烈士的妹妹还活着,她也说她绝不会去看这种电影,认为这是对她姐姐的侮辱!

   很多人现在大谈二战时苏军打进德国后的“报复”行为,想证明苏军的残暴。我不确知苏军到底有怎样的“报复”。但我想,即使有报复,也完全可以理解的。因 为德军打进苏联后的屠杀,和“日本鬼子进村”是差不多的。完全不报复,以德报怨,与人为善,反倒是不正常的。德军绞死了穿便服的女游击队员卓娅,不知在某 些中国人看来,是不是没穿军装的卓娅应当不受日内瓦协议对战俘的保护。但是当时斯大林下令,这个团的德军将不被视为战俘,将来俘虏后,一律枪毙。用一个团 的敌人来为卓娅偿命,这不仅仅是为卓娅报仇,同时,也极大鼓舞了苏军战士和震慑了德军。我认为在残酷的战争中这是正常的,也是完全必要的。

  最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解放成都的故事电影。在国民党监狱中被关押的共产党员们,在蒋介石最后逃离成都时,遭到了大屠杀。我还记得,60年 代出版的小说《红岩》,感动了一代人。但我不知道,那些中共高级人物们是否也被感动了?在成都的屠杀之前,在重庆被关押的江姐他们也遭到屠杀。我不明白, 当时的四川,刘伯承、邓小平、贺龙已经大军压境,为什么不发布严厉的布告?为什么不严厉地警告:全部参与屠杀和“密裁”的罪犯,无论职务高低,无论特务还 是军人,一经查实,一律枪决!无论其逃到天涯海角,也要将其缉拿归案,严惩不贷!总之,将对所有屠杀共产党员的人执行枪决!我认为,这样就可能震慑敌人, 说不定能救出同志,而这正是“政委”应当做的事!但是,没有这样做。后来,我们惊讶发现,屠杀江姐等众烈士的徐远举、周养浩、沈醉等一帮子特务刽子手,不 仅没被枪决,反而在狱中生活得好好的,而且60年 代都准备要释放了!后来,凶手沈醉被释放,他竟还写了一本他的“思想改造”记,而且,国家还替他好好发行了一下子。大概这家伙还得了不少稿费!若不是发生 了文革,那个徐远举也要被释放了。已出狱的沈醉还安慰徐远举道:放心,很快就会被释放的!但是徐后来还未及受到共产党的莫大恩惠,就在狱中生病死了,并非 被枪决,我不知他是否还有“追悼会”。

  当然,即使是内战,纯粹作为军人的俘虏,还是应当作为战俘对待的,也可以优待的。而当年的解放军也正是这么做的。但是,作为特务,作为屠杀者,为什么也被一起优待了呢?我看,那是因为他们“高级”。

  而且,“四一二”时双手沾满共产党员鲜血的黄金荣,不仅没有被枪决,还要他去拉拢同样血淋淋的杜月笙来大陆。来干什么?来看看共产党多么宽大无边!

  看来,不管有多么大的罪恶,不管是否双手沾满共产党人鲜血的特务刽子手,只要是在国民党里混到了营级以上,就可以受到优待,就可以不被枪决。

  高级的反革命,就可以好好活着,这是毛泽东的政策。应当说这是党的政策,不是法律。那时的中国,也不是一个法律社会。

  总之,战胜者们没有为江姐他们复仇!

  千千万万艰难而危殆的地下工作者们被蒋介石屠杀,百万苏区老百姓也跟着被蒋军屠杀了,他们都白白死去了。没有人为他们复仇。

  那么,到底是谁胜利了?

  中国也很得意对日本战犯的“思想改造”。我在网上看到,建国后抚顺战犯管理所里,曾关押了主要是苏军用铁闷子车拖来的、血债累累的1062名日本战犯,但是他们也得到不错待遇。其中1017名在1956年分3次被宣判免于起诉,释放回国;另外,罪行严重的45名也没有一个被判死刑,并于19644月 全部被礼送回国。我记得,这些人回国后,并没有都成为和平战士,不过也有一些人真正认罪了。但是我不知道,极少数罪犯的认罪,究竟有多大意义?这些人当然 应当被审判而枪决,因为即使他们认罪,也并不能改变今天日本人整体对待二战、对侵华战争的态度。现在不少日本青年人,甚至根本不知道有个侵华战争。在他们 心目中,好像只是跟美国佬打了一仗,打败了而已。他们也从来没有因其父辈的残暴而羞耻。

  如果,把这些抓到的、双手沾满中国老人妇婴的鲜血的日本刽子手通通枪决,是不是对震慑日本法西斯更有意义一些?

   在欧洲,不少双手沾满鲜血的法西斯纳粹分子,后来被枪决。据说,也有的人被被占领国的仇恨的人们秘密处死。而以色列优秀的特工们,后来几十年在全世界追 踪法西斯分子,千方百计将他们弄回以色列,审判处死。……这样做的结果,是使德国迫不得已地认罪。如果他们在二战中没有对人类犯下滔天罪行,为什么大量的 德国法西斯分子会被处死?

  但是,日本法西斯的残暴,他们在中国巨量屠戮老人妇婴,却没有得到惩罚。

  这是我一直耿耿于怀的。

   中国领袖们对待日本战犯,总体上是“以德报怨”和“与人为善”的。我不是说甲级战犯,中国人决定不了他们的命运。如果中国人能决定,我想,这些战犯,大 概也会得到像侵华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大将的那种优待。在“原谅、优待敌人”的这一点上,毛和蒋也是一样的。好像表现了自己的大度,实际上是纵容了凶暴的敌 人。那么以后,敌人的凶暴就可能再次卷土重来。

   在欧洲,战争结束的时候,如前所述,枪决了许多罪恶的纳粹分子,包括不少党卫军分子。甚至有不少被当地人民私刑处死。当然,也有一部分人跑掉了,没有受 到应有的惩罚,但逃避了惩罚的人数,远远比不上日本。在总体上,罪恶的日本战争罪犯,几乎根本没有得到应得“整肃”,特别是中下层分子。因为战后不久, “冷战”就开始了,美国采取了“重新武装日本”的政策,而且完全停止了原计划对约2万日本法西斯分子的“整肃”。而且有许多二级战犯也都被“解放”了,例如安倍晋三的外祖父岸信介就是一名二战战犯,但战后却当上了日本首相。

  在战争中,甚至在战云密布的时候,不同的人们之间形成仇恨,是很容易的。在侵略者和反抗者之间,在压迫者和被压迫者之间,总有一方是正义的。

  可以肯定,那就是后者。

  要求被压迫和被侵略的一方,对屠杀了无数中国人民的罪犯们“以德报怨”和“与人为善”,或者对日本侵略军的罪犯们进行“思想改造”,并放弃战争赔偿,那是只有蒋介石和毛泽东才能干出来的事。只有他们,也才“有权”做这件事。

  到底是像欧洲那样,处决了大量纳粹法西斯分子;还是像中国这样,与人为善地保护、释放,或者改造日本战争罪犯的“思想”,到底那一种好?到底那一种能更好地制造出世界和平的局面?

  很多犯罪的德国法西斯分子被从肉体上消灭了。

  但是日本没有。

  因此,很多犯罪的日本法西斯分子,能够在每年日本投降“纪念日”的时候,穿上丑恶的日军旧军装,跑到靖国神社,操练一番,大吼大叫一番,使劲地刺激着亚洲人民的神经。

  不大量枪毙日本法西斯分子,又放弃对日本的“战争罚款”,中国人对于日本的仁政,到底带来了什么好处?让日本法西斯后代们“感动”?从而感谢中国领袖们?还是说,让饱受侵略的中国人民不能得到日本的战争赔款而因此“艰苦奋斗”和“勤俭建国”?是吗?这说得通吗?

  在对待法西斯分子的态度上,我就主张冤冤相报!杀出一个正义来!

200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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