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6日星期四

美中第一阶段贸易协议或颠覆全球贸易争端解决方式

莱特希泽
华尔街日报 — 作者: Bob Davis 编辑: Stella Su 发布: 01/17/2020
美中第一阶段贸易协议可能颠覆全球的贸易争端解决方式,赋予美国相对于竞争对手的优势,并弱化国际机构。
在贸易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争端,解决办法通常是仲裁:某个国家或公司提出申诉后,由一个专家组做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定。充当国际贸易法庭的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简称WTO)便是使用该程序。
但美国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一直强烈抨击这种方式,认为此类专家组蚕食了美国的主权、不遵守贸易法。特朗普政府已通过阻止新法官的任命来削弱WTO的争端解决体系,并让《美墨加协定》(U.S.-Mexico-Canada-Agreement, 简称USMCA)的仲裁体系弱于被USMCA取代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简称Nafta)的仲裁体系。
参与相关讨论的人士称,美中贸易谈判美方牵头人、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Robert Lighthizer)会见来访的商业团体时曾表示:“我唯一信任的仲裁者是我自己。”
美中第一阶段贸易协议下的争端不会提交仲裁,而是将通过双方的三轮谈判来解决,且最终赋予美国在不满意相关结果的情况下加征关税的权利。
北京方面也有这一权利,但该协议中几乎所有让步都是中国做出的。这使得美国更有可能向中国施压,要求中方执行其只是勉强同意的条款。如果美国采取行动,中国不能反制,甚至不能向WTO提出申诉,除非中国退出这项协议。
雪城大学(Syracuse University)的中国贸易问题专家Mary Love表示:“这套新机制将是对WTO的巨大蔑视。”他还称:“争端裁决者将是与总统交流意见的贸易代表”。
第一阶段贸易协议的所有部分都受到这些执行条款约束,包括采购、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中国关于不利用外汇政策来提振本国出口的承诺。若北京方面觉得美国不守信用,也不能排除中国反制的可能,但根据协议,中国唯一的办法是破坏协议。
北京方面几乎没有退出该协议、重燃贸易战的动机。因此,美国认为中国不太可能采取反制措施。一名参与谈判的美国高级官员说:“我认为,他们会认为留在协议中符合他们的利益。这套机制是为了避免他们反击报复或在WTO挑战我们而设计的。”
行业官员说,美光科技公司(Micron Technology Inc.MU)长期以来一直抱怨中国竞争对手试图剽窃其半导体技术,该公司正在考虑使用这一新的争端解决机制迫使北京方面停止其做法。但美光的情形与其他公司不同。该公司是为数不多的将不满公之于众并寻求政府援助的公司之一。去年9月,特朗普总统在联合国大会上表示,我们正寻求为美光“伸张正义”。
其他公司可能会因为担心中国的报复而表现得更犹豫不决。为了鼓励他们挺身而出,该贸易协定表示,美方可以依据保密信息向中国提出申诉。科技公司行业组织信息技术产业协会(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dustry Council)的执行副总裁Josh Kallmer表示,这对一些公司来说可能会有效果,比如那些对一项广泛影响美国公司的法规有相似不满的公司。
Kallmer说,虽然他更喜欢仲裁小组来解决纠纷,但第一阶段协议的机制发出了一个信号,表明美国对执行的严肃性。
若该系统如美国所希望的那样发挥作用,其他国家肯定会向中国施压,要求中国实施类似的措施。芝加哥保尔森基金会(Paulson Institute)的中国问题专家戴青丽(Deborah Lehr)表示,这将重塑全球贸易体系,并产生出一系列单独的单边执行机制。
戴青丽称,欧洲人也会推动同样的事情,否则,(他们)将处于不利地位。
确实,此类做法给予各国针对争端加征关税的自由,而不是诉诸WTO,可能会进一步削弱这个总部位于日内瓦的贸易组织。虽然美国预计中国不会太多地使用该机制,但这也可能发生改变。
例如,美中第一阶段贸易协议中的一项条款是,如果中国认为美国通过“行动或不作为”妨碍其履行采购承诺的能力,中国有权要求磋商解决。
这一措辞宽泛的条款可能适用于导致中国不能购买其所需高科技产品的美国出口规则,以及致使美国农产品吃起来不安全的美国食品安全问题。贸易专家表示,中国可基于此类事情向争端解决小组提出投诉。
如果中国在磋商后推进关税措施或其他制裁,即使美方认为中方的行为违背承诺,也得先退出该协议才能采取反制措施。这将给美国政府带来坚守该协议的压力。
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的中国问题专家甘思德(Scott Kennedy)称,该执行机制要么会强化该协议的其他部分,“要么会成为该协议走向破裂的推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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