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重启政改才能让香港回归稳定
与其一再激化矛盾和对立情绪,不如在符合"一国"底线的前提下把属于港人的政治权利还给他们,通过真正意义的政改把他们从街头政治吸引到投票箱前。
自香港政府提出"送中条例"以来,已连续引发数次大规模民众集会抗议。7月1日港人游行同日,又发生少数人冲击立法会事件。虽然大规模抗议活动中难免发生个别暴力行为,但这样的行为发生在一向崇尚法治的香港社会,仍然是十分令人痛心和担心的。另一方面,当局不能不反思香港街头运动从2014年"占中"走到今天这一步的制度缘由。毕竟,激进群众运动的背后往往是非理性的政府政策或应对措施。二者互为表里,很容易形成越管越乱的恶性循环。今天,无论中央还是港府都要检讨香港回归以后落实"一国两制"的制度得失,从源头上消除动乱根源、赢回香港民心。
香港问题的制度缘由和解决方案都不难找,而且只要调整思维方式就能顺利实现。我曾把中央和香港之间的博弈定性为"协调博弈"。换言之,双方并不存在实质利益冲突,属于典型的和则共赢、斗则两伤。香港好比是一只"刺猬",虽然体量很小,但是一旦受到惊吓或激怒,也很难对付。港人之所以受到惊吓或被激怒,归根结底在于他们认为香港的自治和法治近年来受到了威胁,"一国两制"被"全面管治"替代,因而唯有利用目前尚存的空间全力抗争,才有望维持香港的自由和法治。在这种情况下,中央管得越多,香港反弹越大。
香港公民抗争的转折点是2014年下半年。6月10日,国务院发布《"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提出中央对港享有"全面管治权",已经激起轩然大波。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行政长官普选及立法会选举办法的决定,被认为提前触发了9月26日开始的"占中"运动。众所周知,香港特首和一半的立法会议员由名额分配和与选民人数严重不成比例的功能组别选举产生,不符合"一人一票"原则。政治改革本来是一件好事,是为了在香港实现"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为香港的民主自治和长治久安奠定制度基础。然而,由于中央对选举结果不放心,唯恐选出"不听话"的特首,因而选举方案限制了候选人的产生方式,不实行公民提名及政党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须获得过半数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支持,且候选人数限制在2至3位。这样一来,就把香港选举变成了内地选举。本来,香港选举虽然不是公平选举,但毕竟还是有选举的,而一旦候选人不能自由产生,选举就更没有意义了,因而当然不为众多香港选民接受,结果提前引爆了声势浩大的"占中"运动。由此可见,香港之乱是"管"出来的;任由其"自生自灭",它反而活得好好的,而且也不会对中央产生怨气。
解决中央和香港矛盾的方案是现成的,那就是《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所体现的"一国两制"宪法设计。"一国两制"是调整央港关系的基本契约:中央主要关心的是"一国",但须以尊重"两制"作为交换;反之,香港更在意"两制",也须以尊重"一国"为基本前提。"一国"是指国家主权统一的基本底线,其对立面是"港独",而不是香港的民主自治。如果"一国"的范围任意蔓延,变成了中央"全面管治",那么"两制"就名存实亡了。吊诡的是,恰恰在这个时候,"港独"声名鹊起。如果香港人对民主自治的前途绝望,那么越来越多的人会别无选择、铤而走险。但是如果把《基本法》承诺的"高度自治"还给香港,再加上港人所渴望的民主选举权利,他们还有什么理由冒着违法的风险支持"港独"呢?既然港人的主要诉求是"两制",只要有效保障其民主自治和法治,绝大多数港人既无理由和中央对着干,更没有理由支持"港独"。
最近频发的大规模抗议表明,香港民众是有政治诉求和行动能力的。要不让他们频繁上街,光靠高压手段是不现实的。与其一再激化矛盾和对立情绪,不如在符合"一国"底线的前提下把属于他们的政治权利还给他们,通过真正意义的政改把他们从街头政治吸引到投票箱前,把他们的注意力聚焦到自由产生的候选人之间唇枪舌剑的电视辩论上,津津乐道地算计候选人提出的不同政策和自己钱包之间的关系。能在选票箱前心平气和做到的事情,还会有谁动辄为之冒着酷暑,上街摇旗呐喊呢?
只有推行真正的政改,才能帮助中央赢得港人的好感和信任。
——原载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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