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日星期二

艾未未:(为杨佳公民权利)呼吁

(2008-09-02 20:26:16)

太多的任性,愤怒和漫骂,伴随太多的不信任,放弃和死亡。

如果放弃,依然失望,说没有办法,即是坐以待毙,成为被人诅咒的罪恶腐朽的一部分。

九月一日,杨佳在上海被草率的判处死刑。地方政府和公检法系统,无视宪法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践踏法律的尊严,扰乱司法程序,显露出上海公检法体制的严重综合缺陷。

事情还没有那么简单,杨佳案已经不再是关于一个可以被忽视的普通人,一个公民用赴死的意志,考验了中国实践司法公平和社会正义的信心与立场,唤起中国民权意识的觉醒。上海搞不明白的是,中国不是十里洋场,这要比你想象的宽阔复杂的多。

杨佳案并没有结束,对杨佳的宣判,表达了舞弊者蔑视法律尊严的愿望。污浊的灵魂决定了猥亵的命运,他们最终没有逃出背叛人民的逻辑,对权力的滥用和对法律的蔑视。应该提醒他们,这一次,他们依然会因为愚蠢而付出代价。

为了杨佳,为了每一个有尊严的活着或是死去的,杨佳一样的青年,杨佳的母亲一样的母亲。

呼吁国家重审杨佳案,通过公开透明的司法程序,进行公开合法的审判,是对宪法的维护,是对中国司法改革的决心和力量的检测。

你与我一样,作为中国人,相信国家为社会公正司法改革所做的不懈努力,相信具有最高司法权力和荣誉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公正和严谨,通过合法手段,再次履行职责。

请使用你的宝贵时间,写下你对杨佳案的看法,用行动呼吁公平正义。

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撤销杨佳案原审判决,指定异地法院,重新公开审理,维护国家法制,维护公民权力。

呼吁国家领导人,责成中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检、最高院、公安部、司法部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杨佳案起因、审判内幕等违法作为的调查,整顿上海市公、检、法,扫清与国家对立、无视国法的地方势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宪法权威地位。

以快递方式寄给

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 邮编100745


此时此地,我对你的努力充满敬意。

附录:

杨佳案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旁听后

我于九月一日上午八点三十五分到达位于中山北路与和田路的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门口。

法院门口已经聚集了一些赶来旁听杨佳事件的群众。

再过九十分钟法院将对杨佳袭警事件,做出一审判决。

我与在门口等待的群众一样,想得到一张旁听证,法院南门的接待室

工作人员说旁听证早已发完。大家在门口议论纷纷,我用摄像机录下了他们的看法和态度。人们对法院不接待群众旁听表示不能理解。一位清早就来等待领取旁听证的老人说“根本就没有发过旁听证,早已发完是给谁发了”?在场群众情绪很激动。

九点四十分的时候,有一名法院工作人员走到我身边,小声的对我说,你别录了我们让你进去。

我随工作人员进入法院,在门口的群众见我走进法院也跟随进来,到了法院大厅安检人员说我的摄影机不能带入,存在前厅,随后发了一个牛皮纸袋,让我将身上所 有东西放入纸带存上,然后才允许进入,我们依次进到了二楼的4号厅。厅里有一台实况电视和能容下三十人左右的椅子。我坐在第一排,电视里已经有了杨佳的画 面,他身穿蓝色短袖衬衫,头发还是与当时被抓时的新闻照形象基本一样。面目表情平和,左右两边和背后各坐一名警察。

审判长宣读判决书称“法庭对袭警的事实证据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杨佳故意杀人证据确实、充分,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无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院依据内地《刑法》第232条规定,判决其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处以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此期间杨佳和两位辩护律师一言未发,也没有杨佳家属的镜头。

离场后参与旁听的群众来到法院门口,对那些没有进入旁听的群众讲述他们听到的宣判。

一位群众说,他感觉太失望了!比他预想的还要不公正!最起码被告人要说话,辩护律师要说话!为什么没有?杨佳哑巴了啊!还是打针了?还是不让他说?律师为 什么也没有发言?他们最关心的问题“杨佳被带到派出所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细节没有!杨佳母亲在哪里没有!这些问题都没有一个解释,说对杨佳的不公就是对 人民的不公!对公民的不公!

在场聚集三五十人情绪激烈。随后,在场的便衣对那些发言者说“我奉劝你们赶紧离开这儿!

随后大家相继离去。

(录自于旁听者 / 艾未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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